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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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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小鱼儿 2005-05-03

从魔法石到凤凰社

哈利.波特从93/4站台带领我们开始了奇妙的魔法之旅。这真是一个美妙的新世界,让我欣喜若狂。从魔法石到凤凰社,我们看到一个循环:由糟糕透顶的暑期开始,到与伏地魔的再一次斗争的暂时了结而结束。这自然不是一个原地重复的过程,但是,也并没有达到螺旋式上升结构的要求。当然,第一部《魔法石》,风格尚未确定,还可以看出一些未成形的萌芽,及至后面每一部,可以感觉到罗琳对于这个她所建构的魔法世界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念,以及试图超越的野心(在《凤凰社》里)。

对我而言,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最大惊喜是它对于魔法世界的想象与描述,这让我爱不释手。在此之前,我对此几乎没有任何接触与了解。如果抽身来看,这个系列在塑造人物上不能算是很成功,故事情节远远大于它的人物塑造,我尤其失望于书中反面人物的塑造。但是浓厚的生活气息弥补了一部分由于缺乏鲜明深厚的角色性格而造成的缺憾。

当然,哈利.波特是非常优秀的幻想文学,它为读者开创了一个新世界。我记得一个评论说,这个幻想的世界是如此完美,哈利(或者作为读者的我们)不仅可以找到他喜欢的,希望的,意想不到的,甚至还可以找到让他(或我们)憎恨与厌恶的。

还缺什么?

这个世界离我们如此之近,与现实世界并列平行。只需一个小小的站台,我们就随着哈利自由出入,体验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这对于大多数的读者,至少是对于我,是一种有趣而愿意珍视的阅读经验。对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个情节,每一个教室和课程,每个道具,我都深深喜爱。而这喜爱,与书中弥漫的魔法的气氛一样,我相信,其实是我自己对于一个陌生世界的期待与向往。在许多的幻想文学里,我都一直在执意地寻找,并且,真的找到了。有很多的时候,我会突然感觉到,这个世界,其实,是一直存在的。

同学曾年少

依旧没有变。在看完第五册,又把前四册都复习后,仍然是最爱这个故事。我甚至想,可能我答应夜光时,其实是满足自己的私心,以这种读后感的方式,一遍遍地触摸和接近这个故事。

关于尖头叉子,大脚板,月亮脸和虫尾巴的故事,与另一个友谊组合是不同的,具有更鲜明的性格特征。哈利、罗恩与赫敏的友谊是现在时,是生活气息的,我们看着他们相依相持,吵吵闹闹,如同看到我们自己,能让我们会心微笑。而波特、布莱克、卢平和彼得的故事发生在许多年前,巨大的时间差、四人命运的奇特发展,当事人与周围人的讳莫如深,让这段故事成为一个传奇。

卢平来学校当黑魔法防御课的老师,对于哈利是一个机会,来接触和走近这个传奇;哈利其实放弃了一个更好的机会,那份意外得来的活点地图,他轻易地忽略了这个仅存的友情见证;小天狼星的越狱是催化剂。当以杀人犯面目出现的小天狼星、教授卢平、老鼠斑斑和死去的詹姆.波特的儿子哈利面对面重温那段随风而逝的友情时,他们的心中会是起什么样的波澜?而小矮星彼得已不懂得站立,只会跪地求饶。

可他们曾经是那样的朋友。同学曾年少。

为了变成狼人的朋友,三个未经注册的阿尼马格斯,挣脱了一切束缚,在夜间到学校场地和村子里自由游荡,旷野的风呼啸而过。这些游荡的日子后来成为卢平记忆里最快乐的时光。重要的是你知道你不孤单。他们的友情不是手拉手共同面对什么,而是当你独行于野,四下无人,忍不住狂啸时,会立刻从极遥远处传来呼应。我的兄弟,你不在我的身边,我却时刻感觉到你的心跳与呼吸。我们的友情是月夜下的结伴而行,是齿爪相向的粗砺。如那些游荡的日子里被我们穿行的留下我们泥泞脚印的旷野,空旷寥阔。

然而命运像粗暴的打人柳,疯狂地抽在每个靠近它的人身上。四个人的生活从此苟延。像旷野的风吹过身上的伤口,误会与伤痛永不愈合。被误会与自责击倒的小天狼星仰天大笑,是悲愤;失去了友情,看到了背叛与误会,卢平白发早生,神情倦怠,是忧郁;为了逃命,彼得变身老鼠,终日惶惶,是怯懦;而早已消逝的波特,或者他还平静些,不再受命运的折磨。

第五册《凤凰社》里,哈利通过斯内普教授的冥想盆看到了年轻的父亲对他这个痛恨他他也痛恨的老师所做的事,无法接受,急于向其他两人求证。在他的心中,只接受了父亲最美好的一面,而想不到父亲也会年少轻狂。当他向卢平和小天狼星强调他也只有十五岁时,他忘记了他与他的父亲是不同的,如同小天狼星面对哈利,是的,他们的面容如此相似,然而,他的眼睛,是莉莉的。哈利.波特不是詹姆.波特。

有个小小的细节。年轻的斯内普对于莉莉的主持公义,并无感激,只是咬牙切齿说:“泥巴种。”我想这就是他与波特、卢平和布莱克的区别。波特与小天狼星对他的厌恶更多的是出于这种观念上的差异。然而他们毕竟年少,不懂得含蓄与收敛。他们的桀骜种种,聪明种种,对自己所鄙睨的存在的恶作剧,对现行法规制度的藐视与小小的反抗,并从中得到乐趣。对于他们的组合,我更倾向于认为他们做的所有的事情如果说是对正义的信念与维护,不如说是对自己本性与尊严的坚持。

所以付出了代价,曾经的年少也已随风而逝。

愧疚、仇恨会让布莱克仰天大笑,不抵抗不辩解,在阿兹卡班苟活十二年;又会为了复仇不顾一切越狱而行。在真相未明前书中一次次渲染他可怕的面容和纠结的长发,可是,怎么能忽略他阴郁凶狠沉痛的眼睛?谁的生命可以如此激烈极端,像一团滚烫的火,不容你思考和呼吸,热热地燃烧着,直到尽头?逃亡与复仇路上他对哈利的不合适宜的关怀(好似是带给哈利的惊吓多),却是他最温柔坦露的一面。这才是一个完整的他。《凤凰社》中,让他无所事事简直是对他的惩罚。这不是邓布利多的错,却无法组织命运对他的继续施暴。死亡或者更好些。我想象着他将与亲爱的波特、莉莉含笑拥抱,继续结伴而行。与他相比,卢平是平和冷静的,所以十几年后再次见到小天狼星,虽然他也曾误会过他,却并不急于责难,而是思索与发问,向哈利解释一切原由。而当他在《阿兹卡班的囚徒》刚出现时,我们就知道,作为老师,无疑他是合格和优秀的。面对斯内普教授的嘲笑,他毫不迟疑地维护了纳威屡遭践踏的自尊;对于哈利内心深处的恐惧,他细心构筑他的心理防线……作为一个狼人的经历,让卢平孤独、隐忍、冷静,在四人组合解体后,他更似一个他们友情的苦难承担者,背负着曾经的友爱、现时的背叛、无法复仇的绝望、朋友的悲惨命运与他自己身份的秘密,艰难、孤独、努力地生活。但是无论如何,面对小天狼星与波特的优秀,卢平有足够的睿智、宽厚与他们平等对视,而彼得只能以自卑羡慕的目光仰视他们。而当仰视成为一种固定的姿态,我相信内心的仇恨与失衡会慢慢滋长。如果说彼得是懦弱的,只是为了寻找保护人,那么他在变身逃亡后的深谋远虑则让人省悟到胆小者内心几乎是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对于其他三人来说,忠于自己的信念与体会可能是最重要的,而对于彼得来说,忠于的只能是自己的生命。这没有错,错的是他把自己的生命奠基在对朋友的背叛上。最令小天狼星和卢平不齿的或者就是彼得的背叛。我想到古龙的一句话:朋友是用来背叛的;还有一句话:最亲的人伤你最深。因为完全没预防没戒备。我把性命托付给了你,而你却践踏了我的尊严与信任。

所以不得宽恕与救赎。

可是,我迟疑地想,连这个背叛的猥琐者,其实,也曾经是这份友谊的一部分,永远铭刻于卢平以及所有相关者的记忆中。一切美好的东西,正如同这份友情的命运所昭示的,在美好幸福的背后,总是会隐藏着黑暗、丑陋与不幸;也因为此,我们知道可能会失去,可能会变质,但是我们并不因此怯懦或者回避,只是更加珍视。

如同那份活点地图。啊,对了,这份友情见证,我相信它是有灵犀的,四个制造者的故事几乎是Gone With The Wind了,它却顽固及侥幸地保留下来,并到了哈利的手上,这是它最合适的归宿。而我一次次地想,如果,如果我得到这份地图,我将庄严发誓我不怀好意。

反面的模式:我不想坏得如此单调

首先强调一点,“反面”于我而言,并非指单纯意义上的与“正面”相反或对立,而是更广阔的一个人性坐标。

虽然鲁迅先生等人早就批判过“永恒的人性”之说,但我仍然相信并认为,人性是一部作品最重要最有魅力的组成部分,它不仅包含了对于人类所永恒追求的美好与向上的力量,也包含了复杂丰富的人物形象。但是很可惜,在哈利波特系列里,虽然罗琳写出来符合大多数人心理的对于正面人性的坚持与追求,却忽略了对于角色内心更深的开发与挖掘。这个系列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都缺乏一个内在的自发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形象扁平,或者说像一个空杯子(夜光语),可以容得我们因对书的喜爱而随意生发出的种种想象与演绎。举一个例子来说。网上对于哈赫、罗赫和德赫的争论在我看来意义不大(虽然从私心来说,我是希望罗赫组合的),因为无论什么结局,都是取决于作者罗琳的主观意愿,而非人物自身性格的逻辑发展。

而所有反面人物的脸谱化、漫画化和简单化更让人失望。我一直以为,黑暗丰富的人物性格才更能彰显人性的复杂,恰恰这一点,哈利系列做的最差。倘若说与代表了正义善良光明的邓布利多和哈利一方作对的仅仅是这类简单扁平的人物,哈利波特系列该是多么乏味。当离奇引人的故事情节消退了它的魅力,用以吸引读者的将永远是鲜活生动丰富的人物形象。

对于哈利系列里已经出现的所有的反面人物,我用一个词就可以概括:愚蠢。在这个简单的模式下,罗琳不费力地创造了她所有的此类人物。他们作为反面人物,只是因为任何书中都需要此类的角色。

譬如作为在学校里与哈利正面作对的德拉科.马尔福,如同我在活力吧看到的一篇评论里所说,他有的只是一些小坏小恶:虚张声势,刻薄人,幸灾乐祸。对于他,罗琳的意图是坚决的,却因为缺乏细致深入的描写而变得模糊暧昧。德拉科的坏更像是血统与家族的狭隘观念影响下一个虚弱的产儿,苍白无力。作为德拉科的跟班的克拉布与高尔,只被罗琳描写为两个反应迟钝只会傻笑的傻大个,甚至连德拉科这种坏的轮廓都没有,就像两个模糊的影子。(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个看书时的发现,罗琳写这些坏小孩,皆具有一个单调的共同特征:身形高大。达力、克拉布、高尔、潘西等等,与这个生理特征相对应的就是他们单调的性格特征:粗傻。)相对于这个模式,他们三人的父辈如出一辙。卢修斯.马尔福不幸被选为食死徒的代表之一,只好在书中不遗余力地坏着,搞阴谋,搞陷害,搞威胁,罗琳甚至不让他放过在海格身上费尽心机所取得的可怜的小小的乐趣。然而,这让我想到的只是动画片里所谓的坏蛋,就是去抢小婴儿的棒棒糖的人。我不得不怀疑,面对白痴小丑一样的敌人,以睿智的邓布利多和哈利为代表的这些正义者为何会一次次付出惨痛的代价?

《凤凰社》或许是一个尝试。我真喜欢这一册的封面设计,幽暗的蓝色,人影模糊,这预示了这一册书的写作风格。与前四册罗琳想传达给我们的明晰概念与信念不同,这册书里充满了模糊与暧昧。邓布利多最后的讲述虽然感动了读者,却无法弥补哈利心里的裂缝,让我们意识到了无奈与破碎。虽然我怀疑这种风格的转变更多出于这本书是哈利系列故事中一个关键的过渡,类似黎明前的黑暗(而且,我不得不说,《凤凰社》是罗嗦冗长的),但我仍然期待并有信心此后书中人物的逐渐扎实与厚重。

所以下面我所做的对于人物性格或者内心的分析与猜测,包括上面我已经写的“同学曾年少”,如同我自己所说,是出于对哈利系列的喜爱而生发的种种演绎。当文本不能给我们足够的空间时,想象力会弥补一切。可能行文中对作者会颇有微词,这仅仅代表了我个人的看法。

被生活压榨的人:德思礼一家

毫无疑问,哈利对于姨夫一家的讨厌也带动了所有的读者,对于每一次这家人因为对魔法的惧怕而出的丑都让哈利和看书的我们为之欣喜。我不得不这样提醒自己,所有的巫师曾经对伏地魔害怕地不敢说出他的名字,但是他们却用自己的本领去恐吓一个麻瓜家庭。这样的对比无疑很可耻。我们甚至看重和尊敬让我们害怕的大魔头,却可以看不起和捉弄让我们看不起的人。鄙视当然是一种权利,但是不代表着因为鄙视,可以干涉。

德思礼一家人对待魔法的态度,用罗琳的话说,停留在中世纪。我觉得不仅仅是个态度问题。德思礼先生还应该算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社会上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人,可以这样说,他几乎算是我们所看到的所谓社会栋梁的一个代表。我们只所以讨厌他,不过是因为从我们所喜欢的主角哈利的角度和遭遇来看。当然,这类人是很不讨人喜欢。他们因为自己所受的教育,而导致了头脑和思想的僵化,生活在社会为他们所划定的生活规则内,不愿意接触和接受自己所不了解的事物。如果说这是他的错,不如说是社会的错,因为社会往往需要这一类的人,他们不会制造麻烦(即使是像佩妮姨妈那样喜欢打听邻居的私事,喜欢看明星的八卦,也只是无足轻重的小毛病而已),遵守一切法律法规,勤恳工作,努力生活,没有理想,没有想象,生活单调,思想机械,他们所知道的一切都是社会需要他们知道的。所以他们不喜欢哈利简直是必然的,因为哈利在他们眼里代表着超越常规,代表着他们所不了解的世界,那么如此对待哈利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所面对的不是哈利,而是哈利所代表的,让他们恐惧的东西。他们其实是在生活压榨下苟活着的人,而他们认为他们是幸福和成功的。但是,这就足够了。

骄傲的血统:卢修斯.马尔福,德拉科.马尔福

写这两个名字,是因为他们的代表性,看过书的人应该知道,还包括了一大批面目模糊的所谓纯血统巫师。

在书中,罗琳对于支持伏地魔的人,给出了一个简单的理由:血统论。虽然简单,然而足够持久。如果说“麻瓜”的叫法是为了区别巫师与非巫师,“哑炮”是为了区别有天赋与没天赋的巫师,那么,对于“泥巴种”或者杂交品种的区别就再所难免。所有的区别只是为了维护一个所谓的“纯洁性”。这个“纯洁性”是如此的来历久远,成为一种顽固的心理定式(这个词非常有意思,可以或经常与“传统”相联系,在李银河的《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里有着非常具体感性的阐释),让人无可捉摸与辩驳。

有时我想,这个所谓的纯洁血统或者是代表了所谓的“高贵”、“门第”,而这个“高贵”、“门第”所隐含的,是人类生活中所孜孜以求的东西,比如权势,金钱,品质,代表着与辛苦劳作完全不同的生活,意味人们可以更高质量的生存。所追求的没有错,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然而错的是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把手段当成了目的,人变成了它的奴隶,并变得日益狭隘与偏执,不择手段地维护自己所认为的“真理”。想一想现实世界的情况,我无话可说。因为这个理由,罗琳让我多了一份敬意。

回到人物本身。卢修斯.马尔福之流让我联想到煤气灶上幽暗的火苗,阴暗地燃烧着,永远等待着盛大的那一天。这样的人,如果坚决和真正地贯彻自己的信仰,虽然是我排斥的,然将是我尊重的。可是,当他把伏地魔的日记塞到了金妮的书本里,想以此陷害亚瑟.韦斯莱时,他已经不再是一个纯血统论者,而真正成为一个阴暗的小人,蜷伏在所谓高贵血统的面具下,做着最卑污的事。对他我没有愤恨,只有鄙视。

在《凤凰社》里,小天狼星曾经指给哈利看他的家族谱,在这个谱系中,我们看到了马尔福和很多持相同看法的人,而那些因为被烧掉的名字所留下来的空洞在我看来是最丑恶的一个黑洞,它存在于人心和观念中,吞噬了一切良知和尊重,是一个最卑污黑暗的所在。而小天狼星对于克利切的厌恶,如邓布利多所说的,因为它是他的那个家族的活的记忆。很可惜的是,在我们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这样的黑洞。

而德拉科,以作者现在对他的描写意图和实际效果来看,存在着巨大的矛盾,这是个很苍白的人物,没有可描述的空间。唯一我想提的一点是,网上关于赫敏的归宿问题。我觉得这是个非常有趣的话题,每一派的理由想法在我看来都是无可无不可的,虽然对于德拉科的种种理由可以成立,那在我看来,是罗琳对人物塑造出现的漏洞。在《火焰杯》里,有个很小的细节,食死徒在世界杯后的蒙面暴动中,德拉科曾经与赫敏三人相遇,在这个过程中,他对于赫敏流露出的轻蔑是出于本能的,深入骨髓;而以赫敏的骄傲性格来说,她是不可能容忍一个人对她的轻蔑的。她与德拉科的区别是观念上的根本对立,而不是性格上的差异。从这点来说,我觉得不太可能最后这两人在一起。

执著的权势仰望者:福吉,乌姆里奇,珀西

在看前几部时,对于福吉,我是不反感的,我认为只是一个在政府机关工作久了就难免会小心、冷酷然而还保留着一份善良的人。到了第四部,这个形象给了我一个打击,到了第五部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虽然这个转变实在是突然了点,然而对于小说的结构却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作为平衡邓布利多和伏地魔之间的力量,福吉的出现是必然而有效的,使得小说的发展能够跌宕起伏,不再是简单的善恶二元对立。

在第三册里有一句对于福吉的描述:“福吉是个粗壮的小个子,身穿一件细条纹长袍,看上去冷淡而疲惫。”我觉得简直算是哈利系列里对人最好的外貌特征描写,让我立刻想到了一个在权力机关呆久了的人必然的形象。而对于中国人来说,所谓的官僚,曾经是,并且现在仍然是我们生活中多么熟悉的形象。

福吉对于权势的诠释没有达到伏地魔的境界。伏地魔对于权力的要求是他把它当成贯彻自己意愿的工具,掌控在他的手中,为他所用;而对于福吉来说,权力是他显示自己权威的有力武器,但可悲的是,他得到了权力,却成为它的奴隶,被它所操纵。如果说对于食死徒来说,伏地魔是让他们顶礼膜拜的对象,那么对于福吉来说,权力就是他的信仰。为了这个东西,他在第五册里做出了让哈利和读者都无法容忍的事情。

然而现实是,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这真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而且往往他们还能够生活得比大多数人都好。但是在哈利系列里,还是给了我们一个出口气的机会。对待这类人,真相永远都是最犀利的武器。当我们看到战斗结束后才匆匆赶来的福吉,不知道心里有多解气(呵呵,阿Q精神的说)!

乌姆里奇这个人物的笔法太漫画化,不足以和她所应担当的角色任务相称。但是在第五册里,因为她的出现仍然掀起了一个高潮,看霍格沃茨全体师生同仇敌忾地对付她,无疑是一件很激动人心的事。这一类人身上,最可贵的品质就是执著——对于自己认为对的信念坚定不疑,不择手段地去维护它。不知道这类人是让人哭还是让人笑。

相对于乌姆里奇的太漫画化,珀西形象又过于单调简单了。我无法想象,一个如此讨厌人的男生是如何当上男生领袖的,而对学校的选任制度产生了很深的怀疑。当然,他应该算是韦斯莱家的一个异类,他的对于权势的渴望,表现自己的欲望,让我看到了洛哈特与福吉的混合体。对于这个人,后面的故事中,我相信还应该是会出现的,无论他将是如何的,我所希望的都是他这个形象的充实与丰满。

漫画是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调味品:洛哈特,斯基特

把这两个人物放在一起,是因为觉得作者在写这两个人物时是抱着更轻松的态度,很轻松自在,以漫画的性质把他们作为一个人物形象勾勒呈现出来。这两个人物真正好玩,让我忍不住想说一说他们。

《密室》里,吉德罗.洛哈特一出场就让我忍不住发笑。他的虚荣从一出场就成为他的标签,被罗琳犀利的笔抓住,夸张描写直到最后一刻,让我们读者笑个够。如吉德罗.洛哈特这样的人,把虚荣扩展到极端,以为整个世界只是他们展示自我的舞台,他们只活在对自我的陶醉中;甚至有没有掌声都没关紧要(《小王子》里,也有个爱虚荣的人,而他还需要别人的鼓掌,呵呵),他们根本就陶醉在对自我无限膨胀的幻想中,所有外来的荣誉也是他们畅想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对他的非正面描写中,最有趣味的莫过于很多很多的女巫(呵呵,包括聪明的赫敏,和善的莫丽)对他的迷恋,几乎让我看一次笑一次。三毛曾在她的一篇文章中讲述巫师,提到了一个南美的美男子巫师,没什么本领,但是生意最好。我们因为看到了别人身上的这一点而都能意识到在自己身上也有如此的毛病。我想,罗琳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写到女巫对他的迷恋,一定是持好笑而非嘲笑的态度,在这个人物上,她小小地可爱地讽刺了自己和所有的女读者一下。

丽塔.斯基特是让我微笑的形象,在她身上,罗琳的笔触更加隐蔽些。她那支可以自动记录与添油加醋的笔,八卦与谣言的创造者,这种人永远不愁没有市场,她满足了大多数读者的窥私癖和嚼舌头的本能。或者还有个更有趣的背景。英国是世界上小报最猖獗嚣张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国民以幽默冷静理性著称,然而,小报的存在这一事实彰显了他们人性的另一面。被英国人爱戴的“英伦玫瑰”戴爱娜王妃(西西,不是被我爱戴的)的死就被归罪在小报的身上;联想一下罗琳作为哈利系列的创造者,在前三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后,让这样一个人物出现在第四册里,这样的安排让我微笑。

汤姆.里德尔/伏地魔

写这个人物时我有点犹豫两难,不知道是将“汤姆.里德尔”还是“伏地魔”作为标题,结果我都给搬了上去。伏地魔应该说是他的成熟期,连名字都让魔法世界震骇,这确实是他在“汤姆.里德尔”时期想达到的效果。可是我始终觉得汤姆.里德尔才是这个人最本真的状态,而伏地魔是他的一个结果,而这意味着,有可能有别的结果。罗琳没有给我们一个完整的交代,何以汤姆.里德尔愿意并成为了伏地魔,我们所知道的只是一个没有前因的后果。仅仅以血统论是不足以解释这一切的,然而,这是一个作者也无法解决的问题,如同我们探寻希特勒何以成为希特勒而不能有一个定论(如果仔细来看,伏地魔与希特勒的背景和行为有些相似,不知道是作者有意或无意为之)。

写到这里,我想到我的一个老师曾在课上为我们讲述的“怨恨”理论。从我自己来说,我是接受这个理论的。最肤浅地说,每个人可能对这个世界都存在一定的“怨恨”情绪。圣徒保罗发扬基督教,其中一个解释是,他作为一个犹太人传播基督教义,在犹太教与非犹太教两个世界的夹缝中生存,又同时是对两个世界的背叛,导致了他深刻的怨恨,而他把基督教义的发扬光大是他“怨恨”的一个结果;马克思写的洋洋洒洒的《资本论》里也隐藏着很深的怨恨情绪。

而汤姆.里德尔,他是一个麻瓜与巫师的混血儿,曾遭到抛弃,他的天赋、冰冷的个性和经历混合在一起,“怨恨”是一个结果也是一个起因,让他逐渐变成了伏地魔。当然,这只是一个粗枝大叶的勾勒,以我之力无能力去充实和补充它。而在看这个系列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即汤姆.里德尔的无感情,他对这个世界的冰冷感受。我不认为他对于邓布利多的惧怕是感情上的,而更有可能是一种能力上的权衡比较;他对待食死徒和他的敌人没有更大的区别,在他眼里,这些人都是工具或者障碍物,而非活生生的人;他取得权势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发泄他对这个世界的“怨恨”,而非享受它(在我看来,伏地魔偏执地要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与体验扩展到别人身上,却忘了,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点是他最厉害的武器——因为让他无所牵拌;而同时也成为他最致命的弱点,他永远无法体会正常人的感情,永远无法明白为什么有比死更可怕的事。在这个角度,他无法与邓布利多平等对峙,这就注定了他的失败。

作为对手,他让人尊重;作为人,他无法让人尊敬。

下面又要开始发牢骚了,因为觉得实在实在太可惜。从审美角度来说,伏地魔应该是一个如此有魅力的人物形象,现在成了最最让我失望的一个形象。作为哈利的死对头,正义的反对者,书中最大最可怕的反派人物,伏地魔的形象远远没有达到他所应有的丰富、复杂与生动,从《魔法石》到《凤凰社》,他甚至没说出过一句让我感觉与他的身份相匹配的话。在这五本书中,作为反派最成动的塑造是《凤凰社》最后一场决战时,贝特拉里克斯对着哈利嘲弄地说出:“从来没有用过不可饶恕咒,是不是,小子……你需要赋予它们邪恶的力量,波特!你需要真正地制造痛苦——才能够用得得心应手——正当的愤怒是不能长时间地把我怎么样的……”仅仅这一句话,都要比罗琳写了那么多苍白单薄的食死徒的形象更有力量和内涵,更能揭示出这一帮人的丑陋邪恶。

伏地魔更像是作者手中的一个丑恶玩偶。在一场过家家的游戏中,我们知道他将是邪恶的,但是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这丑陋与邪恶是外在因素(作者和我们的想象与阅读的规则)赋予的,而非这个人物形象本身所产生的,这让伏地魔的丑恶变成了他失败后的躯体,虚弱虚假,不堪一击。对他的恐惧是作者勉强渲染出来的,围绕在故事中,构成了一种氛围,却无法进入我们的内心,触及我们的灵魂。

食死徒

说他们是伏地魔的信徒,我有些犹豫。我很不愿意如此设想,但是,我又不得不认为,或者,伏地魔只是一个信念,一个招牌,是由他的食死徒们共同襄举而成,在这个邪恶的头目下,在这个他们给自己的理由的掩护下,他们尽情释放着巫师——从另外一方面说,应该是人类——种种最丑恶性情与狭隘心理。伏地魔其实是他们最丑陋的聚集体,让他们伏首害怕的不是伏地魔本人,而是隐藏在他们自身中的邪恶本性。当这邪恶本性完全释放时,甚至成为他们都无法控制的东西,他们只有臣服听命。食死徒的邪恶是放纵的懒惰、贪婪与愤怒,是人心的洪水猛兽。

只是,在书中,对这些人描写远远不够,他们是《火焰杯》里世界杯结束后闹事的那一堆面目模糊的影子,没有更鲜明的个性与足够的说服力。把一群人聚在一起为同一个目的奋斗的,绝不仅仅是靠着权势与威吓就可以运作有序的。无论性质是邪恶丑陋或者正义善良的,信仰都是最为关键的纽带。凤凰社的成立体现了人们对于正义的不懈坚持与追求,而食死徒却被描写为一群乌合之众。而这样的一群乌合之众曾经震慑魔法世界,于情于理根本说不通。我想作者不会不认识到,只是,她或者保留着童话中对于邪恶或坏蛋形象的简单思维,而不愿深入下去。

这个小节,是我写“反派人物”的最后一节。写了那么多,到这里,我突然生出了很多犹豫。我想着,或者是我对这个系列的要求过于苛刻了。如果说前面几个小节我还是对于人物形象的单个要求,那么对于“食死徒”的微词无疑是我对小说更高的要求,需要写出一个鲜明的整体。然而,毕竟这是一部以故事情节取胜的小说,仅仅出于对它的喜爱,而对它生出了许多无理的要求,让我觉得有点愧疚。只是,因为对它有期待,有信心,而我确实是看到了这一方面的缺陷,所谓鱼刺卡在喉咙里,不吐不快。而我所希望的是,在以后的故事中,会更精彩更好。

老师,老师

月亮说,这个哈利系列更像是一个校园小说的魔法版,那么,老师自然占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霍格沃茨只所以对我们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不仅仅是那里的奇幻魔法,还有很多可爱的老师。从我看哈利系列一开始,这些老师就深深吸引我。讲一讲我对他们的看法,对我来说是很愉快的事呢。

由于和我自己对人物的分类有交叉,比如卢平,我更愿意把他放在四人友情的环节里。而这里所说的,是作为老师来说,我认为更合适的。

麦格教授

她可以说是最初留给我深刻印象的人物形象之一。从我看第一集(无论是书还是电影)就喜欢上了麦格教授。她紧紧抿着的嘴唇,严肃的面部表情,梳得整齐利索的圆髻,一丝不苟的言行,都让我想起了英国传统的女子形象。在她们身上,浸透了被伦敦的雾熏陶出来的典型的英国人性格:严肃,认真,冷漠,克制。生活是她们衣服上清晰的皱摺,是可以被牢牢把握和控制的范围;讲求礼仪与纪律,追求纪律规则内的完美,任何事情都要做到极致的圆满;冷漠是保持人与人的安全社交距离。她们也像伦敦的雾一样,让人捉摸不透,但是最平静外表下覆盖的可能是最波诡云奇的内心世界。我们都知道,嘴唇紧抿是为了不泄露对待生活与他人的深厚爱意,像麦格教授严厉克制外表下的一次次不经意的温情流露。这种英国老式女子形象非常让我动心,表面与内心的反差使得人物形象充满了巨大张力,几乎可以认定麦格教授将成为哈利系列中最具魅力的形象之一。可是,真正可惜,在后几本书中,作者几乎放弃了对麦格教授的更细致描写与塑造——虽然偶有让我们眼前一亮的表现,《凤凰社》里她不动声色地对皮皮鬼说:“应该朝这边拧(原话大概如此)”真是让我爱到极点——她以一个如此鲜明的形象出现,却渐渐消隐于读者的视线,形象后继乏力,同其他人物一样,变成了霍格沃茨学校里一个面目模糊的活动人形。

费伦泽

费伦泽的身份对于巫师界是一种低等的存在,这与他的智慧和品质是一个巨大的反差。在他的身上,有着和邓布利多、卢平相似的,让我渴望的品质。他们的睿智、善良和广博的知识这些美好的品质构成了他们自身强大的内心力量,使得他们对于人世有着透彻却宽厚的看法和做法,并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冷静平和,兼容并蓄。

然而这些因为他是马人的身份而遭到了质疑与践踏。对于在第一次课上学生无意识的侮辱性发问,他可以做到平静解释;但是对于同族人,无疑他会感到孤单。他是同族人中的一个异类,背叛了他们的法则,而在巫师界根深蒂固的偏见下,他也很难和巫师平等交流,找到契合的朋友,这注定了费伦泽将是一个独行者,和失去了朋友的卢平一样,他将成为自己孤单命运的背负者。让我对他尊敬的他的明知如此依然选择的主动积极的态度和开阔的胸襟。这使他超越了他的族人和大部分的巫师。

而他在第一节的占卜课上教给哈利及他的同学们的“没有任何事物是万无一失的”是他对于这个世界的清晰透彻的看法,并且以他的行动告诉我们,有些事情我们无法控制,但是我们可以努力。

把这个问题生发开来一些。从第二部出现的多比,到第三部的卢平的狼人身份,到第四部的闪闪以及海格血统的暴露,第五部里提到的乌姆里齐起草的种种法案,费伦泽遭遇的无意识羞辱,以及克利切的种种行为,作者为我们勾勒出了冰山一角,即魔法世界——我更愿意说是人类世界——的种族歧视、血统成分论问题。

在第五册里,哈利去魔法部接受审判,提到了他看到的一座雕塑:“其中最高的是一个风度高贵的男巫,高举着魔杖,直指天空。围在他周围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巫,一个马人,一个妖精和一个家养小精灵,都无限崇拜地抬头望着那两个巫师。”毫无疑问,这是另一种论调的血统论,那么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尔福之类的人有如此坚定存活的能力了。相对于马人对于巫师的鄙视,这个雕塑是个多大的讽刺。

非巫师类(包括狼人,巨人,精灵等),几乎是一个尴尬的存在,解决不了的问题,让我们看到和面对的是人类自身的尴尬与羞耻。

海格

有一次和夜光讨论关于海格的看法,她提出了一个“年轻”的概念,当时我没有认同。在重新看了这个系列以后,我仍然坚持我的看法。

海格在书中留给我的形象在电影中得到了深化。他巨大的身形,毛茸茸的脸,粗鲁的举止,柔软的心肠,可以说,海格的形象是如此突出,让人无法忽视。但是很奇怪的,我从未感觉到他的“年轻”,当然,我所指的是一种状态,在哈利与罗恩的身上,在小天狼星身上都那么明显地存在和显示着,甚至在邓布利多身上,偶然也会看到一点,但是,在海格身上,我一点都找不到。于他,更合适的,或者是蒙昧的童真。他对于大型宠物执著的爱,对于巨人弟弟的永不放弃和难以割舍,对于邓布利多的崇敬,对于哈利的单纯的友爱,让我觉得他不是一个凭着头脑而是凭着感情和心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人。在他身上,有着未经穿凿的单纯与天真。也因为此,他的生活体验或者会艰难些,遭到的误会也很多。所以,面对乌姆里齐他会言语无措,因为乌姆里齐所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的秩序与权威,正是他的性格最惧怕的,因为这样的存在必定要以消灭童真为己任。

可是多么幸运,还有一个霍格沃茨可以让海格来躲避,让他可以继续他自己愿意的生活。每当看到书中,他对着他大型的宠物恋恋不舍甚至落泪的样子,我的心里总是很柔软,默默想着:海格,海格。

斯内普

斯内普教授应该是哈利系列中最扑朔迷离的一个人物,他的所作所为屡屡让人憎恶,邓布利多教授对他的绝对信任又让我们半信半疑。有个很有趣的巧合,书中除了邓布利多是对他完全信任外,另一个就是让他非常憎恶的卢平教授。最理解他的人,往往是他所不喜欢的。作为斯内普如此性格的人,他注定是无法取得众人的谅解与同情。

这是否是一个暗示:斯内普是一个与别人的交流与沟通,或者说,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存在着问题的人。他在书中孤绝的地位意味着这个世界对这种人的排斥与不屑。

而更让我难过的是,这种误会甚至是没有一个可以说过去的理由。如果说卢平与费伦泽的孤单是由于他们的半人类身份,是由偏见造成的;小天狼星与哈利的孤单是因为太过于聪敏和特立独行的个性,这样的个性虽然得不到正统的理解,却往往在民间有着很大的号召力;那么,斯内普的孤单却是真正的孤单,他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朋友,没有任何理解和交流,别人对他的误会实在不能怨怪别人,却真是由他自己造成的,几乎没有一点点外在的因素。在写到这里,让我想到一个词,很严重,但是有点合适:神人共弃。作为一个血统论的支持者,他其实与伏地魔、马尔福之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他不会以血统论为幌子,而是真的信仰,对于他,马尔福会觉得太迂腐;而因为这个思想,他又得不到主流思想——以邓布利多和哈利为代表的人的共鸣;特别因为他本身的性格,他遭到了几乎全校学生的讨厌。我始终记得在邓布利多与福吉争论的时候,他以自己胳膊上的黑魔法标志佐证了事情的真相。这样的勇气不是每一个人,每一个经历曾经有污点的人都有的。但是他为凤凰社做的一切甚至得不到别人的赞扬,而只是怀疑。

可是,如同海格一样,我始终认为,斯内普教授是个凭着自己的内心真实感受在生活的人,他不知道这个世界是需要伪装和手段的,他的自傲让他不屑于伪装与改变。即使全世界都背弃了我,我所拥有的还有我自己。我想,这是斯内普让我喜欢的根本理由。当然,他的内心与海格是不一样的。

或者这个人物过于复杂了,在罗琳的笔下,出现了类似人格分裂的缺陷:在日常规范状态中他的智力及表现如同弱智,他对哈利憎恨的表现被作者描写得过于流于浅显与俗套化;而在非正常状态下他异常深刻机敏深明大义。这是除了伏地魔以外,另一个最让我感到痛心的失败的角色。

两个遗留的问题

好吧,如果你们有耐性从头看到了现在,会发现,在整个系列里最重要的人物我没有写。一个是邓布利多,一个是哈利同他的伙伴罗恩、赫敏。

对于我来说,他们是众矢之的,我看过了关于他们的很多评论,深为叹服,觉得自己写不出比之更好更深的新意来。在写了上面那么多以后,我放弃了写这两个我所遗留的。如果自己可以有充裕的时间或者以后的故事出来,我希望自己可以再拾起这两个问题。

在阅读的过程中,对于邓布利多和哈利这两个人物做了一点阅读片段,抄录如下:

哈利&伏地魔:

他们俩有着相似的背景与天赋……哈利对伏地魔名字的随便提及几乎是一种特权象征……这样说,哈利与伏地魔应该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如果说哈利对于自我的认识和追求是一个人对于自我完满的自觉要求,那么伏地魔就是一个人对于自我的完全放纵。当然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是远远不只如此简单的……

哈利&邓布利多:

书中多次提到伏地魔对于邓布利多的忌惮以及其他巫师对于他的尊敬与爱戴,而我想,作为一个标志,一个领袖,他所负担的,他所考虑的,应该是比一般人多得多也累得多。《凤凰社》里,他对哈利说:“我需要提前几年对以后的若干年做出决定。”虽然简单,却含着殚精竭虑的思索。而让我尊敬的是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并愿意承担下来。

邓布利多在前四册充当着哈利的精神上的导师与父亲,他对于哈利意味着安心、安全与强大,无所不能的力量。然而到了《凤凰社》,哈利进入了一个心理断乳期,焦躁不安,对一切充满了质疑。伏地魔与他之间神秘的联系一直困绕着他,这也是他对自我及周围世界开始探询与提问的标志,邓布利多以及他所代表的秩序受到了挑战。很显然,在《凤凰社》的结束,哈里并没有走出困惑与沮丧。小天狼星的死对他与其说是情感上的打击,不如说更是命运在他封闭的世界上一次重重的猛击,他的世界不可抑制地裂开了一条缝,冷风呼啸而入,到处充满了惶恐,怀疑和不安,这是他面对世界和自我的觉醒,他以自身的成长开始打量和反思他所眼见和遇见的一切,并对此充满了怀疑,渴望着突破与推翻。爱与温柔不再能给他信心与完满了,他需要建立一个更强大的精神体系来支撑面对他的生活……在以后的故事中,哈利与邓布利多的关系必定会重新调整与构建……

2005.3.25

#2 小鱼儿 2005-05-03

关于斯内普,他是我在哈利系列中比较喜欢的人物。在他身上的人性之深广让我心动。

他作为一个血统论的坚定支持者是个不争的事实,而他的悲剧性就在这里。他作为一个血统论者,本来应该是支持伏地魔的。但是他与马尔福之类的却不一样,他要求的是正大光明的血统论,不搞阴谋,而这恰恰是马尔福之类的本能,对他们而言,支持伏地魔已不仅仅是个血统论问题,而是他们人性的恶的宣泄,这与斯内普的性格不相符,他认识到了伏地魔的罪恶,所以他会和邓布利多站在一起,支持他们;然而,他毕竟是个血统论持有者,并且并不因为和邓布利多一起战斗而就改变了自己的观念。

所以,斯内普其实是一个孤单的人,但是他让我尊重和喜欢的是他不伪装自己,不搞阴暗的东西,坚持自己的信念,并不因为利益和利害关系而改变自己的信仰。

他对哈利的衔恨我并无觉得不妥,我所以不喜欢的,不是他的原因,而是作者罗琳,她对于斯内普的描写太过失败,把他对哈利的打压描写的太过肤浅。

我一个朋友月亮说,罗琳终究不是曹雪芹。非常同意。她是一个优秀的幻想文学作者,然而她终究不是一个大师。在哈利系列里她创造出了很多其实应该很有戏的人物,然而她又轻易地给放过去了。

#3 长袜子皮皮 2005-05-03

一个作家有这样读书的读者真幸福。我也看哈里泼特,就没有这么多感想。

#4 贝西贝 2005-05-09

写得太好了,看了觉得都有同感,但是我就写不出来

真喜欢哈利波特,还看到过一套“哈利波特的课本”,分《神奇的动物》,《黑魔法防御基础》之类的好多科,好像也是罗琳编的,真的做成课本的样子,还有哈里的幼稚笔迹,写了“罗恩坏蛋”、以及自己的批注,比如“这是海格喜欢的“之类的,可爱死了,可是只买了一本,现在后悔了

#5 hovergirl 2005-05-10

她的书一本比一本精彩,每一本都有新的东西,但是象楼主这样深刻的评论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听说第六本:半血王子英文版7月份出版,盼望ing~

#6 夏恩 2005-07-22

斯内普这个人物的确体现出人性的深广与不可捉摸,他的骄傲,即使被全世界所误解也不在乎,我喜欢。新书的中文版快出来吧。

#7 黄叶四落 2005-08-01

斯内普也是我比较欣赏的人物,童话里面单调的正与邪已经看得有些无聊了,这个介于两者之间的人物反而更觉得出彩。前阵子听到传闻,说第六册里斯内普杀了邓不利多,一切的不可捉摸都粉碎了,但愿不是真的吧……

#8 微微 2005-08-03

个人很喜欢小天狼星。喜欢他年少时的猖狂,成人后的不幸,困难中的坚韧,对朋友的忠诚,还有叛逆……

斯内普杀了邓不利多……不会吧??

#9 山山 2005-08-03

不好意思,我还没看过的说。以为自己不爱看热闹的书,8过听你们说起来,我也有点心动了

#10 星星小雨 2006-04-15

斯内普杀了邓不利多,第六部就是这么写的。

#11 彳亍花火 2006-05-18

没看过原著

电影都看了

一开始不喜欢

但看了之后

居然喜欢起来了

想去买英文版的

#12 果妮 2006-10-28

我也好想拥有一个魔棒

#13 白色小猫 2011-10-13

魔杖 行吗  没看过书别瞎说

#14 白色小猫 2011-10-13

哇 是吗 不过不是JKR写的吧 哈利好可爱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