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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类型化:中国儿童文学的强大之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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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墨菲 2007-05-15

作者:杨鹏   来源:文艺报

一、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是国外纯文学经典全方位进入中国的年代,那么,21世纪的前10年,将是国外的类型化儿童文学在中国抢滩登陆的年代。从2000年前后《哈利·波特》风靡中国开始,到《鸡皮疙瘩》《冒险小虎队》对中国的轮番进攻,以及像《贼王》《魔眼少女》《骑龙侠》《少年007系列》这样的作品对中国市场的全面渗透,再到这几年国外魔幻、探险类作品的持续在我国图书排行榜上高居榜首,都表明了类型化儿童文学对少年读者的巨大感召力以及强大的市场威力。不管你承认与否,在这些国外强势儿童文学作品的带动下,我们的少儿图书市场,无论是选材还是设计风格,都在向娱乐化迈进,奇幻、恐怖、冒险、侦探等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正在少儿读者的阅读版图里强行扩张,而强调唯美、诗性、文学性的儿童文学作品,正在像90年代纯文学作品退出大众读者视野一样被少儿读者边缘化。
   
    将中国原创的儿童文学图书和引进版的儿童文学图书相对照,我们会发现,我们并不缺乏文学性强、重唯美的“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但是,在以张扬游戏精神、强调阅读快感和娱乐功能的“娱乐系”儿童文学作品方面,即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方面,无论是在品种上,还是数量上,我们都是少之又少。由于这个原因,我们除了能拿着带有强烈的类型化特征的“马小跳系列”和国外作品比拼一下之外,真的没有什么存货。这是一个极其不正常的现象,也是中国少儿图书无法与国外少儿图书相抗衡的症结所在。

儿童文学自它诞生以来,就分为两大系列:“纯文学系”和“娱乐系”。“纯文学系”的作品强调作家心灵小宇宙的敞开,重视文学语言的锤炼、文本的结构、人物典型性格的塑造等等;而“娱乐系”的作品则强调读者的阅读兴趣和口味,重视创意的新颖、情节的设计、桥段的构造、人物的类型化特征等等。当然,也有一些作品,处于中间状态,文学性与娱乐性俱佳。但有中间状态存在并不意味着可以抹煞和模糊“纯文学系”和“娱乐系”的界限,可以放弃真正的“娱乐系”作品的发展。儿童文学的结构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高居金字塔塔尖,这类作品质量的高低将代表一个国家的儿童文学创作水平,不管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如何风靡,这类作品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它不能代表儿童文学的全部。而“娱乐系”的儿童文学作品,则占据了塔尖之下的所有部分。它不能被当作少儿读者的快餐来对待,而应当作少儿读者的家常便饭来重视。从世界儿童文学作品的产量和影响力来看,也可以证实这一点:“娱乐系”作品总体上高于“纯文学系”作品。

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中国儿童文学作品的创作结构是个倒三角形,“娱乐系”的作品远远低于“纯文学系”作品,其影响力也远不及“纯文学系”作品。中国儿童文学发展了近100年,至今没有产生像江户川乱步那样真正意义的少年侦探小说作家、布热齐纳那样真正意义上的少年历险小说作家、斯坦那样真正意义上的少年惊险小说作家、罗琳那样的真正意义上的少年魔幻小说作家、赫洛维兹那样的真正意义上的少年间谍小说作家……中国大多数写类似作品的作家,一般都是在写“纯文学系”作品之余偶尔为之,写出来的也是既像“纯文学系”又像“娱乐系”的两不像——基本上没有把握住甚至完全不了解类型小说的写作规律。21世纪出版社在《哈利·波特》进军中国之前就举起了“大幻想文学”的旗帜,这无疑是具有先见之明的壮举,但是,它之所以“叫好不叫座”、之所以在销量上走麦城、之所以未能敌过《哈利·波特》,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没能分清“纯文学系”与“娱乐系”的界限,写出来的文本与真正的幻想文学或魔幻文学差之千里。

长久以来,中国儿童文学行业的衡量标准是所谓的“文学性”。在1980年代,这一标准当然没错,因为那是一个全民视文学如精神食粮的年代,文学被当作民族灵魂的雕刻刀,在这一标准的作用下,也产生了一批儿童文学大家和佳作名篇。但是,随着90年代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文学性”被视为中国儿童文学的惟一标准就显得与时代有点格格不入,而进入21世纪,这一标准则显得陈旧和落伍。我这么说并不是鼓吹中国儿童文学应当放弃文学性,相反,在我看来,归属于“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应当坚定不移地坚守这一标准,摒弃商业化的诱惑与冲击。但是,归属于“娱乐系”的儿童文学,即通俗化、大众化、类型化作品,则不应当以所谓的“文学性”为标准。毕竟,不同的作品,读者的阅读期待是不一样的,其操作规律也大相径庭。此外,我们也应当看到,以“文学性”为惟一标准在90年代误导了中国类型化儿童文学的发展,抑制了一些有相关特长的作家的文学探索。从这一点上讲,这种写作理念是有害的。

中国儿童文学要再现辉煌,中国少儿图书要想出现《哈利·波特》这样的超级畅销书,中国儿童文学作家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走出国门,中国的图书市场要想不成为引进版图书的天下,有且只有一条路:在保持“纯文学系”作品纯洁性的同时,也要重点扶持与发展“娱乐系”的类型化儿童文学。

#2 墨菲 2007-05-15

二、所谓的类型化儿童文学,就是与传统的纯文学作品相区别的、通俗化的、强调少儿阅读兴趣和娱乐化功能的儿童文学作品。一般来说,它包括以下品种的儿童文学作品:少年情感小说、少年科幻小说、少年魔幻小说、少年奇幻小说、少年灵异小说、少年探险小说、少年侦探小说、少年间谍小说、少年军事小说、少年历史小说、少年科学小说、童话小说、架空历史小说、动物小说、动漫小说等等。要发展中国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就必须摸清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的创作规律。而要弄清这些规律,最重要的是,树立与“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相区别的创作理念。

大部分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都是作者充分考虑出版社的意愿、市场需求、读者阅读兴趣创作出来的作品(当然许多作者在创作时也许完全不考虑以上因素,但是,他们的作品最终仍然可以满足出版社、市场和读者三方面的需求)。从这一点上讲,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其实是文化工业的产物。

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在创作上,带有很强的后现代主义与文化工业的特征。从文体特征的角度来说,它和“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有以下区别:
    一、“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是不可复制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可批量生产。
    长久以来,儿童文学作家和理论家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共识:好的儿童文学作品是独一无二的艺术珍品,不可复制。因此,聪明的儿童文学作家,在一部作品成功之后,一般都不会去写狗尾续貂的续集。这一共识对于“纯文学系”作品来说是正确的,但是,对于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来说,却是谬之千里。基本上所有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都具有可复制性,当一个文本诞生之后,它可以被复制出一个以上的文本。并且,其创作质量不能低于第一个文本。例如《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以及中国的《皮皮鲁鲁西西系列》《男生贾里女生贾梅系列》《马小跳系列》,都是可以按照一个创作模式,像照片一样被无限复制的作品。由于这个原因,成功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其量都是相当大的,一般都在五六十本以上,有的能被创作上百本,并且依然受到读者的追捧。
    二、“纯文学系”的作品只能由作家本人独立完成,类型化的儿童文学可以由团队创作完成。
    “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由于凝聚了作家的童年经验、美学追求和情感诉求,对作品的结构和创作技巧的要求也更高,因此,只能由作家本人独立创作完成,当然,有些作品也会由两人合作完成,但一般是一个人提供素材另一个人执笔创作。而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由于其数量庞大、结构简单、重创意而不重文学性,是一种格式化的写作,因此,它可以通过团队创作和流水线的方式共同完成。还有一些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如日本的动漫小说,有时会指定一两位有创作实力的作家专门完成,但它是结合了许多人的心血的(如果是从剧本来的,有剧本作家的劳动在里面,如果是从漫画来的,有漫画家的成果在里面,即使是首次创作,也有创意提出者的智慧在里面)。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都是由团队创作完成的,许多成功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如《哈利·波特系列》《纳尼亚王国系列》,就是由一些天才作家独立完成的。

#3 墨菲 2007-05-15

三、“纯文学系”的作品可以以文字形式独立存在,但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必须具有改编成影视、游戏、动漫的潜力,以及开发衍生产品的潜力。
    “纯文学系”的作品有的也可以被改编成影视,但作者在创作时,更多的是采取一种“内视”的姿态,即探视自我心灵的释放与呈现。但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则必须是外视的“姿态”,作者在创作时,必须考虑到它被改编成影视、游戏、动漫的潜力。因此,它必须充分调动各种畅销元素来丰富其内容。国外成功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大都被改编成了影视,如《哈利·波特》《动物变形记》等。
    “纯文学系”的儿童文学作品和类型化的儿童文学作品虽然都属于儿童文学,但是,它们在文学形态上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它们的区别还有很多,限于篇幅,在这里不一一举例。笔者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更多的持有准确和行之有效的类型化儿童文学理念的作家创作出和《鸡皮疙瘩》《冒险小虎队》一样成功的作品来,也希望有更多的儿童文学理论家可以从写作技术的层面对这一文类进行探讨,为中国的少年儿童创作出更多的创意新颖、人物鲜明、情节紧凑、写作到位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来。
   
    三
    探讨国外成功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品,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一些启示:
    一、儿童文学不仅仅是文学,还是一项产业。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可以像IT和其他科技产品一样发生巨大的商业效益,在经济领域争雄。
    和成人文学作品相比,儿童文学有着天然的经济优势:当它作为文字发表与出版之后,它有着更为广阔的再生与利用价值,如改编成卡通、制作成动画片、编写成电子游戏、派生出玩具等一系列附属产品。20世纪80、90年代,中国的童话作家郑渊洁已经以其创作证明了这一点。在国外,这样的实例更是不胜枚举,迪斯尼便是一例(其动画片有相当一部分是改编自世界儿童文学名著),而《哈利·波特》的成功,则将儿童文学的这一优势推向了极致。如何让儿童文学作品更加产业化,是我们必须思考和面对的一个课题。
    二、幻想题材是中国儿童文学一片尚未完全开发的处女地,也是未来世界儿童文学的趋势。谁能切下这块蛋糕,谁就能成为中国儿童文学的领军人物。
    中国向来有文以载道、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传统,中国古代虽然产生过像《西游记》《聊斋》《封神演义》等一批优秀的幻想文学作品,但五四以来,幻想文学却失落了,出现了巨大的断层,在儿童文学领域里,幻想题材的作品,其地位也一直低于现实题材的作品。90年代末,21世纪出版社率先打出了“大幻想文学”的旗帜,人们才开始注意到幻想文学这一门类。《哈利·波特》走红之后,出版社纷纷出版魔法题材的儿童文学作品,并打出“挑战哈利·波特”的旗号(我本人的一套幻想文集也未能幸免),虽然我对跟风很反感,但是,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出版社已经发现幻想题材的作品是一块隐含着巨大经济价值的大蛋糕,作家们也开始转变观念,不少作家声称:“只写幻想文学作品。”这是中国儿童文学观念的一种进步。另外,从世界儿童文学的潮流来看,幻想作品也正在成为主流。《哈利·波特》的成功,使罗琳无可争议地成为现在世界儿童文学的一面旗帜。其他儿童文学发达的国家,如日本,像宫崎峻的幻想作品,深受读者与观众的欢迎。宫崎峻,也成为日本儿童文艺的一座山峰。
    三、成功的类型化儿童文学作家,必须拥有广大的读者。远离读者的写作,至少在这一领域里是行不通的。
    致力于类型化儿童文学创作的作家,必须学会用他的作品去征服读者,去创造最广大的读者群,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其作品的印数,才能使其始终站在创作的前列,才能实现儿童文学真正的产业化。儿童文学的读者像流水一样是随时在变动着的,对于作家们来说,他们的读者一般是三年一换。每一批新的读者,都有新的价值观念、审美特点与阅读爱好。即使不是从事儿童文学专业的人,也会发现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的孩子在观念上是非常不一样的。所以,读者的变动造成了作家写作与读者的离心力,要想使自己的作品永远有读者,就必须从骨子里去理解孩子,知道他们的心理愿望,从而创作出适合于他们的作品。

#4 甜老虎 2009-06-03

很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