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公益小书房分部协调人在网络上及时和总部保持联系,论坛才建立了公益小书房板块,将分部协调人加为此板块版主,是为了更好管理此区域内版务,事先未及时说明这一规定,是总部负责人的疏忽,特在此致歉。
2、总部负责人无义务给分部协调人讲述睡前故事,讲故事属于私人承诺,不在此处理公务板块受理,故此投诉予以驳回。
3、投诉人2不具备被投诉之法人资格,故此投诉也同样予以驳回。
如投诉人还需要追加新投诉,请确定新投诉与版务有关,否则不予受理。
(无正文)
1、为了公益小书房分部协调人在网络上及时和总部保持联系,论坛才建立了公益小书房板块,将分部协调人加为此板块版主,是为了更好管理此区域内版务,事先未及时说明这一规定,是总部负责人的疏忽,特在此致歉。
2、总部负责人无义务给分部协调人讲述睡前故事,讲故事属于私人承诺,不在此处理公务板块受理,故此投诉予以驳回。
3、投诉人2不具备被投诉之法人资格,故此投诉也同样予以驳回。
如投诉人还需要追加新投诉,请确定新投诉与版务有关,否则不予受理。
1. 短信、IM、邮件通知(包括论坛回复)都不算数,一定要电话通知。所以就算是道歉也一样啦。
2. 私人承诺投诉应该到哪投诉?
3. 那就更改投诉内容,投诉被投诉人1对被投诉人2的监管不力 =口=
1、总部负责人将于今日对分部协调人电话道歉。
2、私人承诺投诉应先找承诺人,如投诉人不能与承诺人达成谅解,则可进行民事诉讼解决此事。
3、因为被投诉人2的所有权不属于被投诉人1,因而被投诉人1无监管投诉人2的责任和义务,故此投诉也予以驳回。
投诉管理员的威望和糖豆为什么那么高,贡献值却是0?
你无聊不无聊啊?我的所有点数都不高,也是管理员,现在满意了么?再叫嚣封你!
鹰妹妹你太搞了吧……笑晕我了……
两个一板一眼的小家伙
没办法啦,可惜最后出现了一个搅局的,戏就没法演下去了,哈哈。
鹰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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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搐不支倒地。。。
亲爱的童子们朋友们:
我中心希望这些发嗲的帖子能够被移动到随感交流区。
我们亲爱的书房是活泼的,也是严肃的。是需要大家爱护的。让那些满怀热心、还不是很不熟悉书房的义工童子们看到这样的帖子,心里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