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先在这里做个说明,作为儿童文学原创作者权益保障联盟的发起者之一,我将自己维权的全过程作为实际案例记录在此,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让大家明白维权其实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也并不麻烦,只是需要一点付诸行动的勇气而已。
【维权注意事项之一】
作为一个儿童文学原创作者,要明确知道何为侵权。侵权,不仅仅是指未经作者许可,将作者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或者是抄袭、剽窃作者的劳动成果为己所用,也包括:
1、侵犯署名权——在未和作者商量的情况下,改动作者的署名,或者张冠李戴,将作者的名字放在其他非作者创作的作品下。
2、侵犯隐私权——在未和作者商量的情况下,将作者的照片、简历发表在作品下,或者将作者不愿意透露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等隐私内容透露给第三方知晓。
3、侵犯知情权——对作者隐瞒作品的印数,或者,隐瞒稿费标准,或者,隐瞒其他重要的信息,令作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出版方出版自己的作品。
案件实例:我和21世纪出版社是从2006年3月开始合作的,那时候21世纪出版社北京分社正在筹备一个大的绘本系列,于是有很多还未正式引进版权的书都需要找人试译,其间,负责这个选题的编辑就找到了我,那时候让我试译的有好几套书,其中有大家熟知的《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月亮的味道》也是其中之一。在其后,此作品就被署名为我和别人合译,出版了,既无合同,也无人告知我。这就在事实上构成了:一、没有合同即印刷作者的译作,侵犯著作权;二、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印刷该作品,侵犯作者的知情权;三、在没有经过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将作者的署名放在公开出版物上,侵犯署名权。
【维权注意事项之二】
在发现自己被侵权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不要急于跑去和你打交道的编辑理论,因为出版是一个单位的行为,出版中的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就不再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事情,只有搜集好对方侵权行为的事实证据,尽量明确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并以书面形式的函件向侵权者做出申诉,才能做到最有效的解决问题。书面函件应当:
1、简单扼要——抓住侵权的要点,只简单陈述侵权事实的发生过程,不说更多节外生枝的话;另外,如果有多重侵权的事实存在,一次最好只说一件最主要的侵权事实,等主要的事情解决了再说其他的。
2、细节周详——侵权事件中牵涉的人、时间等可查实的证据,最好都有写明。
3、客观冷静——只客观地陈述自己的要求,不要带任何主观性的评价。
4、限制时间——在发出的邮件结尾处,一定要设置一个最后回复的期限,一是给对方充分的时间考虑后慎重做答,二是为防止对方无止境地拖延,要记住,任何民事诉讼都是有一个追述期的,过期了就是打官司也不再能给你讨回说法。
案件实例:以下是我在10月下旬,确认21世纪出版社再次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加印了《月亮的味道》一书之后,给他们官方邮箱发送的一封邮件(为尊重个人隐私,编辑姓名已经隐去)。我个人认为大致还算做到了我上述的几点。
21世纪出版社,您好!
我于2006年4月中旬接受了来自你们出版社的××编辑的约稿,为你们即将出版的《月亮的味道》一书做翻译。由于编辑最初只说是做试译,因此在给我原文的时候并未给我正式的合同。在我于2006年4月27日交稿的时候,他很满意,并且表示将用我的译文作为正式印刷时的文本。但之后,我一直未收到贵社寄来的正式合同,更未见到样书,直到2007年1月下旬,我才从一些朋友那里得知此书已经付诸印刷,并有我的署名在其中。于是我又向贵社与我联系的编辑问询,得到的答复是很快就会给我寄去样书和稿费,后来我于2007年2月上旬收到了三本《月亮的味道》,但仍未收到稿费与合同。我于2007年3月又向贵社的编辑问询了一次,未得到任何明确答复,由于我个人身体健康的问题,后几个月我未能再继续追问此事。至2007年9月,我再次向贵社编辑问及此事,他先是回复我说很快可以解决,接着再打电话过去就没有任何人接听了。直到最近两天,我才得到消息说,《月亮的味道》一书又已经再版了。首先,在未得到任何作者授权签字的情况下,就使用作者的译文和署名,这显然不符合出版业界的规范操作,在第一次印刷的时候出现这种情况,已经构成对作者的侵权,而在再版的时候又继续印刷我的译文和使用我的署名,又再度构成对我的侵权。
基于以上事实,我请求:一、立刻停止对作者的侵权行为;二、补签《月亮的味道》一书的合同。
希望贵社能尽快解决以上我提出的问题,此邮件如在十五天内未得到任何答复,我将付诸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致
礼!
漪然
2007-10-27
【维权注意事项之三】
任何一个维权的过程都是漫长的,需要耐心的等待,但大家应该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这段等待的时间,该做什么还做什么,而不要因为没收到出版社的回复就灰心丧气,寝食不安。你可以在日历上做个标记,等到了你要求的最后期限,出版单位仍未做正式答复,你可做两种选择,一、直接找律师,写律师函件发送给他们;二、再写一封书面函件,递交给他们,表示你将此事追查到底的决心和以善意化解矛盾的诚意。这封书面函件最好附有你上一封函件的内容,以说明你这次致函的缘由。
案件实例:我在首封邮件发出后半个月,未接到任何正式官方回复的情况下,又发出了第二封邮件。信件内容如下:
21世纪出版社, 您好!
我于2007年10月27日向你们发出了一封邮件,并在邮件中提出了你们出版社未经授权使用我的译文《月亮的味道》一事,希望能得到贵社的重视,并解决此事。但邮件发出后,一直未得到来自你们出版社的任何正式的书面回复,贵社一位编辑曾就此邮件内所提及事宜给过我一个电话,这表明贵社确实已经收到了我的邮件,但此编辑也未就此事给我任何明确的回复,只是说会转告相关领导。现在,我自发出第一封邮件后又已经等待了半个月之久,而期间你们出版社仍在继续销售《月亮的味道》一书,继续你们对作者的侵权行为。我现在本着友好解决问题的态度,再次给你们致信,并希望你们能够:一、立刻停止对作者的侵权行为;二、补签《月亮的味道》一书的合同;三、就你们这种侵权行为向作者公开致歉。如果此邮件在一周内仍无法得到来自贵社的正式答复,我将不得不付诸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下面是转发邮件************
原邮件发件人名字: 漪然
原邮件发件人地址:
>21世纪出版社,您好!
>
> 我于2006年4月中旬接受了来自你们出版社的××编辑的约稿,为你们即将出版的《月亮的味道》一书做翻译。由于编辑最初只说是做试译,因此在给我原文的时候并未给我正式的合同。在我于2006年4月27日交稿的时候,他很满意,并且表示将用我的译文作为正式印刷时的文本。但之后,我一直未收到贵社寄来的正式合同,更未见到样书,直到2007年1月下旬,我才从一些朋友那里得知此书已经付诸印刷,并有我的署名在其中。于是我又向贵社与我联系的编辑问询,得到的答复是很快就会给我寄去样书和稿费,后来我于2007年2月上旬收到了三本《月亮的味道》,但仍未收到稿费与合同。我于2007年3月又向贵社的编辑问询了一次,未得到任何明确答复,由于我个人身体健康的问题,后几个月我未能再继续追问此事。至2007年9月,我再次向贵社编辑问及此事,他先是回复我说很快可以解决,接着再打电话过去就没有任何人接听了。直到最近两天,我才得到消息说,《月亮的味道》一书又已经再版了。首先,在未得到任何作者授权签字的情况下,就使用作者的译文和署名,这显然不符合出版业界的规范操作,在第一次印刷的时候出现这种情况,已经构成对作者的侵权,而在再版的时候又继续印刷我的译文和使用我的署名,又再度构成对我的侵权。
> 基于以上事实,我请求:一、立刻停止对作者的侵权行为;二、补签《月亮的味道》一书的合同。
> 希望贵社能尽快解决以上我提出的问题,此邮件如在十五天内未得到任何答复,我将付诸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
> 致
>礼!
>
>
> 漪然
> 20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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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礼!
漪然
2007-11-11
【维权注意事项之四】
要注意,要避免和侵权单位做除了书面函件之外的联系,如电话等,在没更多选择的情况下,即使是电话,也要做个记录,如没有录音电话这样的设备,也要记录下准确的电话时间和大致内容,以备今后在法庭需要的时候去电信部门查实。
案件实例:在接到我第二封邮件后,21世纪出版社的一位编辑回了我一封邮件,告诉我此事不归他们负责,要我找21世纪总编室查询,并给了我一个总编室的电话。以下是我的电话记录:
11月16日 17:00~17:08
给21世纪出版社总编室致电,电话中的工作人员告知:领导出差了,请我有什么事情留个言。我简单陈述了我在邮件中提及的事宜后,工作人员回答:月亮的味道一书的第一版、第二版稿费均已开出过,第一次是开给两位译者的,第二次是开给三位译者的。我说:我从未收到过任何一笔以翻译此书为名支付给我的稿费,而且在没有我的合同的情况下,这笔稿费又是开给谁的?工作人员回答:请等领导出差回来后再就此事协商解决。然后,工作人员让我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并说,在下周将致电给我回复此事。
到现在为止,我仍在等待这个预定要在“下周”,也即11月19日至25日期间打来的电话,今后这个案例的进展,我会尽量在第一时间客观记录,并告知大家,希望这些记录能够帮助各位权益受到侵害的作者们,顺利在自己维权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