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上上下下都洋溢着巨大的喜悦,为了他终于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可爱的男孩
这一句读起来感觉很English,有没有更好的译法呢?
作者:Elizabeth Harrison
作者简介:
伊丽莎白•哈里森于1849年9月1日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于1927年10月31日在德克萨斯州逝世。美国教育家,是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早期幼儿园老师标准化培训运动的领军人物。1886年,她在芝加哥成立了哈里森小姐培训学校,迎来了第一批学员。主要著作有:《儿童习性的研究》(1890)、《故事园》(1895)、《沉默的老师》(1903),、《误解孩子》(1908),、《当孩子做错时》(1916),、《孩子生活中隐蔽的一面》(1922).
哈维德王子和魔法监狱
小哈维德一出生就是王子。他的父亲是统治一方的国王,母亲是世人们所见过最美丽的王后。王子哈维德是他们的唯一的儿子。自他出生那天起,父母对他要多宠爱有多宠爱,能买什么就给买什么,用爱和金钱能为孩子所作的一切他们都做到了。连缕缕清风都嫌过于猛烈,必须经过一架竖琴,化作音乐的呼吸才能吹进他的房间。窗户上安放了好几面反光镜,这样笼罩在哈维德王子小床上的月光相当于普通孩子能得到的两倍。他睡的枕头是由蜂鸟胸前的绒毛做成的,他洗脸洗手用的水总是先用玫瑰叶浸泡过才端到他面前。一切能使他感到舒适安逸的事都已经为他安排好了,绝无任何遗漏。
但是他的父母,虽然身为国王和王后,却并不明智,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要教育幼小的王子去关心他人。小王子只想着他自己,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因为可能让别人高兴而放弃任何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这样,他长成了一个又自私又暴躁的家伙。到他五岁时,因为太惹人讨厌,没有人喜爱他。“哎呀,哎呀!我们该怎么办?”可怜的王后妈妈说道。国王只是唉声叹气地回答“是啊,到底该怎么办哪!”他们可都非常的伤心,因为他们知道虽然小哈维德是王子,但是,除非他能获得子民的爱戴,否则他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伟大的君主。
最后,他们决定把他的仙女教母请来,看看她是否有办法纠正哈维德王子总是只想着他自己的毛病。“好吧,好吧,好吧!”当他们跟教母说明情况以后,教母喊了起来,“这事儿可真难办!对我,他的教母来说也是一样。为什么不早点叫我来?”接着,她告诉国王和王后,在她可以提供帮助之前,她需要先好好地想上两天一夜。“但是,”她补充道,“如果让我来管教孩子,你们必须保证在一年内不得有任何干涉。”国王和王后高兴地做出保证,只要仙女教母肯帮忙纠正儿子自私的毛病,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绝对不和儿子说话,甚至都不去见他。“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教母说,“哼,想着有天当上国王,心里却只有自己没有别人——他可真是个好国王啊!”说完她就离开了。一天一夜过去了,国王和王后一直都没见到教母。又一天过去了,教母着着急急地赶了回来。“把小王子交给我吧,”她说,“我为他准备好了一栋房子。一个月以后我就会把他带回来。也许他能改好,也许没有。如果这次不行,那下次我们就延长到两个月。咱们试试看吧,试试看。”接着她二话不说就把惊呆了的小王子拎起来,带他飞走了,仿佛小王子轻的象根羽毛或是稻草似的。可怜的王后还抹着眼泪,恳求让她给小王子一个临别之吻呢,可惜没用啦,在她擦干泪花之前,仙女教母和王子哈维德已经飞出远远的,看都看不见了。
他们飞出了很长一段距离,飞到了一个茂密的大森林。当他们来到森林的中央时,仙女开始下降。一分钟多点儿的功夫,小王子就站在了一片绿茵上,身边有一座漂亮的粉红色大理石宫殿,看起来像个大小合适的避暑别墅。
“现在起,这是你的家,”教母说,“在里面你会找到一切你所需要的,而且你可以随自己的心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小哈维德听到这个开心极了,因为在这世上他最喜欢的事儿就是做让自己高兴的事儿。所以,他兴奋地把帽子抛到空中,跑进了可爱的小房子,连最起码的“谢谢你”都没对他的教母说。“哼,”小王子走进房子后,教母说,“在你逛遍房子之前你就会受够了,我的好王子。”说完她就飞走了。
哈维德王子刚刚把脚踏进玫瑰色的小宫殿,铁门就“咣”的一声合上并且自动锁住了。这时你一定明白了,这是一间被施了魔法的房子,当然了,因为所有房子这类房子都是由仙女建造的。
哈维德王子根本不介意被锁在里面,因为他对外面美丽的世界一点儿也不感兴趣,而这间完全属于他的新房子又是这么的漂亮。他满怀渴望、迫不及待地要去探个究竟。再说,他以为等他看够玩够了,只要踢一踢门,就会有仆人过来把门打开——他身边总是有仆人侯着,准备随时满足他的哪怕最微不足道的要求。
他的神仙教母告诉他这是专属于他的房子,因此,他兴致勃勃地想把里面的一切看个遍。
房子的地板是由漂亮的红铜做成的,在阳光下像打磨过的金子一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在阴影处则近乎是深红色的。小王子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东西有它一半儿的精美。天花板则是用珍珠母组成的,浓淡不一的红、蓝、黄和绿色在上面不断变换,汇成夺目的白光,这可是只有珍珠母才有的色泽。在这华丽的天花板的正中央,悬挂着一个镀金大鸟笼,里面有一只漂亮的小鸟,此时正以它欢快的歌声欢迎着小王子的到来。然而,哈维德对鸟儿一向不感兴趣,所以他看都没看一眼这位歌唱家。
小王子环顾四周,发现每一边都摆放着雍容华贵的长沙发,上面不仅搭着图案丰富的刺绣布,还摆放着许多大小不一、柔软舒适的羽绒枕头。“啊,”王子想,“我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闲躺着,再也没有人来叫我去上那些愚蠢的课啦。”接着,他看见地板上竖立着用纯金和纯银制成的、雕刻精美的瓶子和花瓶,每只瓶子里都有一种不同味道的香水。“真香啊,”哈维德王子说,“这下我喜欢的香气就都有了,不需要那么麻烦地去花园里找玫瑰或者百合了。”
房子的中央有一座喷泉,冒着泡泡的泉水喷出又落下,跌入大理石做的喷泉池里,激起韵律十足的音符,谱成一篇轻柔而梦幻的乐章,听起来十分悦耳。
在小王子手边的一张桌子上,各式各样的篮子里盛着令人垂涎的香梨、葡萄和蜜桃,篮子旁边是一盘盘各式各样的甜点。“太好了,”贪婪的小王子说,“这就是我最最喜欢的东西。”说着他就吃了起来,把水果和甜点拼命往嘴里塞,要多快有多快。他吃的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的胃都开始疼,可是奇怪的是,桌子上的东西仍然是满满当当的,就跟他刚开始看见的一样多。每当他伸手从篮子里拿走一只酥软香熟的梨子,或者一只饱满多汁的蜜桃,几乎是同时地,另一只梨或桃子就会出现在原本应当空出来的位置上。同样的怪事也发生在他享用巧克力块儿、棉花糖或者桌子上任何其他糕点和糖果的时候。当然啦,这是因为,如果小宫殿是被施了魔法的,那么里面的任何东西也一样是被施了魔法的。
当哈维德王子吃到再也吃不下的时候,他摊倒在一个沙发上,一只看不见的手轻轻地拍抚着他,直到他进入梦乡。当他再度醒来时,他才第一次注意到四周的墙,顺便说一下,这些墙可真是这座新房子里最怪异的部分了。墙里嵌着十二个长长的格子窗户,从天花板直落到地板。窗与窗之间的墙壁上又镶嵌了和窗户一样大小的镜子。结果就是整间房子的墙都是由窗户和镜子组成的。透过三面朝北的窗户,可以看到远方的山脉,人们叫它俊山。俊山高耸于四周的丘陵之上,直耸天际。当晨曦的阳光洒落在俊山积雪的山巅上,它们就呈现出粉色或奶黄色;而当暴风雨来临之际,在乌云的映衬下,它们又变成深紫色或者蓝色。
透过三面朝南的窗户,可以看到壮阔的大海,波涛滚滚,一浪推一浪,不断的折射出一缕缕银色的月光。一遍又一遍,每一朵和风嬉戏的小浪花都戴上了俏皮的白帽子。因为巨大的山脉看起来已经高到一个人们无法攀登的高度,因此无垠的大海看起来象是延伸至一个任何船只也无法带人们到达的远方。
在东边的窗外,每日清晨可以欣赏到因日出而辉煌的天空,夜晚的黑暗渐渐地融入灰白的黎明,随之化在一片金色的红光里,渐渐地渐渐地变成一种柔和的粉红色。如果你认真欣赏的话,这真是地球上最美丽也是最神奇的景象。从西边的窗户望出去,有一大片森林,生长着高高的枞树,每到傍晚时分,在深绿色的枝干之间可以看到被日落霞光渲染的无比壮丽的天空。
但是,这些美景中没有一种能够吸引小王子哈维德。实际上,他根本就很少望出窗外,整日沉迷于那些明亮宽阔的镜子,因为在每一面镜子里都可以看到他自己。哈维德特别喜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当他发现这样摆设的镜子不仅可以照到他的身体、头、手臂、腿足和全部,还能反射出他在其他几面镜子里的样子,这令小王子更加高兴了,因为这样就可以同时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欣赏自己。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帅气的小男孩,因此,他非常非常喜欢这样多角度地欣赏自己。只见他一会儿站,一会儿坐,一会儿又躺下,就是为了看到镜子里许多的自己做同样的事情,乐此不疲。
他花费了许多时间欣赏和崇拜自己在镜中的影像,而几乎没有时间去理会那些原本准备供他娱乐的书和游戏。每天他都在先在一面镜子前耗去几小时,接着是下一面镜子,再下一面镜子……,他没有注意到窗户逐渐变窄了,而镜子则逐渐变宽了,直到有天窗户窄到射进来的光线连供他照镜子都不够,他才发现。但即使这样也没有令他警觉起来,他实在是对外面的世界一点儿都不关心。这反而令他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照镜子,因为现在要看清楚镜子里的自己变得越来越吃力了。渐渐地,窗户终于变成墙上的一条缝,而镜子却宽到不仅能照到小哈维德,也能照到整个屋子,只是影像暗淡且模糊。
终于在某一天的清晨,小王子哈维德一觉醒来发现四周一片黑暗,是彻底的黑暗,连一丝光线都没有。当然喽,这下他也看不见屋子里任何一样东西了。他揉揉眼睛,坐起来,想确认自己不是在梦中。然后,他大声的叫人来给他打开一扇窗,但是没有人来。他站起来,摸索地走到铁门前,试图打开门,可是如你所知,门是锁上的。哈维德于是对着门又踹又砸,可结果呢,只落得拳头淤青,脚趾受伤。他此时已经很生气了。谁这么大胆敢把他关起来,一个王子,关在象这样一个黑漆漆的监狱里!他开始谩骂他的教母,什么可怕的词儿都用上了。接着他又责怪他的父母,国王和王后,怪他们让他跟着这样一个教母走。事实就是他责怪了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唯独没有怪自己造成了现在的结果。不管怪谁也没用了,他能听到的唯一回答就是他自己的声音。看起来,整个外面世界已经把他遗忘了。
当他摸索着走回沙发时,他撞倒了一只装香水的黄金瓶子,但是现在香水已经没有了,只剩一个空瓶子在地上滚来滚去。他躺倒在长沙发上,发现柔软的枕头也被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坚硬的铁架子接住了他。小王子感到害怕,他躺了很久,考虑现在自己一个人怎么办才最好。他看到的只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如同你所见过的最黑暗的夜晚。他伸手想取些水果来吃,但是桌子只剩下一两个干朽的苹果——他是不是得饿死了?突然他意识到,喷泉那悦耳的叮咚声也停止了。他赶紧摸索着去喷泉所在的地方,发现那原本舞动跳跃的泉水如今变成了一池无声的死水。寂静笼罩了他身边的一切,死一般的寂静充满着整栋房子。他跌落在地板上,恨不得自己也死了才好。他在那儿躺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最后他听到,或者他以为自己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他用心地使劲听。听起来像是离他不远的小动物,正努力的移动着。近一个月以来,他第一次想起关在镀金鸟笼子里的小鸟。“可怜的小家伙,”他叫出声,一下蹦起来,“你也被关在这个可怕的监狱里啦。这儿这么黑,你一定跟我一样很难受。”他说着走向鸟笼。在鸟笼旁边,他听到小鸟发出一小声悲伤的喳喳声。“这总好过什么都没有。”男孩说,“你一定需要一点水喝,可怜的小家伙,”接着他用水装满了小鸟的饮水盅,“这是我唯一能给你的。”
就在那时他听到一声刺耳的摩擦声,就像是门上生了锈的插销艰难地从插座里抽出来的声音,接着一缕不会比头发丝儿更粗的光线从沉重的镜子中间挤了进来,发出微弱的光芒。王子哈维德高兴了起来。“也许,也许,”他轻声的说,“我可以重新看到光明。啊,外面的世界现在在我看来是多么的美丽啊!”
第二天他太饿了,于是从那些干朽的苹果里拿了一只准备吃,就在他咬下去的时候,他想起了小鸟,他的狱友。“你也一定很饿了,可怜的小家伙,”说着他把手里差劲的食物掰开,分了一些放到鸟笼里。这时候,那刺耳的声音又响起来,男孩发现透光的缝隙变得更宽了一些。虽然现在还是只是一条缝隙而已,外面的世界可一点儿也看不到。即使这样也是一种安慰,至少不用在漆黑中摸来摸去啦。哈维德王子很肯定缝隙更宽了一些,他走到其中的一个,把眼睛凑上去,就像他透过纸上的笔孔看东西一样。他高兴的发现自己可以辨认出草地的绿色和天空的蓝色。“哈,我可爱的小鸟啊,可爱的小鸟!”他欢快的叫嚷着,“我看到了外面美丽的世界啦,你也应该看一眼。”
说着他爬上一个椅子,鸟笼从悬挂它的黄金锁链上松开,再小心翼翼地把鸟笼拎到走向最近的一条缝隙,把它放到狭窄的缝口前。这时,刺耳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墙壁移动了一点,窗户现在至少有一英寸那么宽了。看到这个,王子高兴的拍着手。他坐在鸟笼旁,从狭窄的缝隙中向外凝望。树木从未如此高大挺拔,天空中流淌着的白云也从未如此可爱。 第二天,他仔仔细细地把鸟笼清洗干净,这样小鸟也许会多少觉得更舒服一些。墙壁上的缝隙继续不断呻吟地裂开,镜子变窄了好几英寸,而同时窗户相应地在变宽。但是哈维德王子现在只会留意泻入房子里的阳光,以及窗前逐渐打开的美景。他不再喜欢那些只能照出面前物体的呆镜子。
每天他都从窄窄的窗户中发现一些新奇美丽的东西。此时他正看着一只松树在树间跳跃,它敏捷地跃上高高的树干,迅速的令哈维德王子的目光都几乎跟不上它。还有一只鸟妈妈又在给她的小宝宝喂食。这时候窗户已经开到有一英尺那么宽,可能还宽点儿。一天,两只白鸽突然展翅飞向蓝天,小金丝雀——现在变成了小王子温柔照料着的同伴,发出可怜的啾啾声。“亲爱的小家伙,”哈维德王子问道,“你是不是也想获得自由?你至少应该跟我一样的自由。”他说完就把笼子的门打开,小鸟飞了出来。
看到小鸟拍着翅膀四处飞,从椅子飞到桌子又飞回椅子,小王子笑了起来。他此时全神贯注地看着小鸟,以至于没有发现墙壁又震动了起来,直到更加强烈的光线引得他左顾右盼时,他才主意到窗户现在变回了它们原来的大小。他周围看看,房子又变回几乎和他来那天时一摸一样了,那天他是多么的自豪,因为这房子完全属于他。现在这房子看起来又封闭又闷,他会很乐意用这栋房子和他父亲的王国里最简陋的房子做交换,因为在那里他可以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听到他们说话,看到他们向彼此微笑,即使人们不会注意他。
一天,小鸟飞向玻璃窗,拍打着翅膀徒劳地撞击着窗户,试图飞出去。看到这一幕,小王子想到一个好主意,他拿起一只黄金瓶子走到窗前,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它砸向其中的一个玻璃窗格。“你应该重获自由,即使我不能,”他对小鸟说。两三下猛烈的撞击之后,窗户上的小窗格被砸开个口子,小鸟飞掠出窗外,飞向自由宽广的天空。“啊,可爱的,你终于自由了,我真开心,”王子说着,站在窗前看着他的狱友自由地飞翔。他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衷心地为了小鸟的自由而高兴、喜悦,脸色也因此变得明亮。粉红色的大理石小宫殿开始从上到下地颤抖,铁门缓缓地打开了,海上刮来的清风涌进房子里,就好像用它看不见的手臂搂住男孩子。当哈维德王子奔向大门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里站着他的仙女教母,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我的教子,”她温和地说,“我们现在应该回到你父母,国王和王后那里去了。他们见到我们会非常开心的,因为你那严重的自私的毛病已经治好了。”
一切正如教母所说的那样,当王子哈维德重回到皇宫后,皇宫上上下下都洋溢着巨大的喜悦,因为他们的小王子变得那么讨人喜欢,对周围的所有人都很亲切和体贴。之后他与自己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斗争,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自私的老毛病,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成长为一个伟大英明的君主,爱护和体恤他所有的子民,也因此为他的子民所爱戴。
皇宫上上下下都洋溢着巨大的喜悦,为了他终于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可爱的男孩
这一句读起来感觉很English,有没有更好的译法呢?
译成:
人们看到他终于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可爱男孩,而且对周围的所有人都很亲切和体贴,为此皇宫上上下下都洋溢着巨大的喜悦。
感觉好点不?
母亲是世人们所见过最美丽的王后。
所见过...嗯,换下说法要好些吧,比如,是世人们见过的最美丽的王后。
连缕缕清风都嫌过于猛烈
这一句,后面的部分,翻译得很优美,不过这几个字,却不够畅达。再琢磨下咯。
当然喽,他于是长成了一个又自私又暴躁的家伙。到他五岁时,因为太惹人讨厌,没有人喜爱他。
这里的于是,大概要换个位置,喜爱,有点太过书面了,喜欢是不是稍微好一点点?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教母说,“哼,想着有天当上国王,心里却只有自己没有别人——他可真是个好国王啊!”说完她就离开了。一天一夜过去了,国王和王后一直都没见到教母。又一天过去了,教母着着急急地回来了。“把王子给我,”她说,“我已经把他的房子做好了。从今天起的一个月后,我会把他带回来。也许他改正了,也许没有。如果这次失败了,那下次就尝试两个月。我们会知道的,会知道的。
这一段,还得好好读读哦。
房子四周的每一边都摆放着昂贵的长沙发,上面铺盖着华丽的刺绣布
这一句前面的一大段,翻译得很漂亮,不过这一句,逊色些,再想想呢?
我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闲躺着,而不会有人来叫我去上那些愚蠢的课
这一句转折得有点生硬。
这下我就有全部我想要的芬芳香气
这一句,也太硬了。
把水果和甜点要多快有多块地拼命往嘴里塞
调整为:
把水果和甜点拼命往嘴里塞,要多快有多快。
怎么样?
终于有有天,小王子哈维德在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处在一片完全的黑暗中。没有一丝的光线从外面射进来,
这一句,你再看看?
这一段前面几段描写风景的,你翻译得一气呵成,很漂亮。
他无私地为了小鸟的自由而高兴、喜悦
无私地。。。有点生硬。
人们看到他终于变成一个讨人喜欢的可爱男孩,而且对周围的所有人都很亲切和体贴,为此皇宫上上下下都洋溢着巨大的喜悦
人们看到,他终于变成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可爱男孩,对周围的所有人都很亲切和体贴,皇宫上下,洋溢着巨大的喜悦。
激动ing...哇瑞哇瑞固的……
待俺慢慢改来。加了颜色的是改了的地方。没改的地方还需要考虑。
1。关于漂亮老妈的问题。
母后是世人见过的最美丽的皇后。两个“的”,有点磕巴。
2。关于“喜欢”“喜爱”的问题。
原文是说 LOVE ,因为他是一个王子,所需要的可能不仅仅是“喜欢”而已,需要有爱的感觉在里面。所以我觉得如果用“喜欢”呢,感情浅了 一点,用“爱戴”呢,当然不适合一个小孩子,所以,二合一了一下,用“喜爱”。
3。关于"连缕缕清风都嫌过于猛烈"
这句的原文是:The very wind of heaven was made to fan over an æolian harp that it might enter his room, not as a strong fresh breeze, but as a breath of music.
这句话的重点在not as a strong fresh breeze。 Breeze本来就是gentle wind,即使这样也被认为strong,可见父母对王子的溺爱。所以,翻译的时候一定要突出这个意思。我觉得现在这个翻译句式简练,意思到位(胖胖不是白叫的,脸皮够厚,吼吼~),也试想了其他的说法,都觉得过于冗长,反而淡化了那种感觉。
倒是这句话和上一句之间的过度显的有点突兀,再考虑考虑。
胖胖,嘿嘿,这么叫有点好笑~你的名字在我这儿有三个啦。
翻得好呀~和你然姐姐多多沟通吧~
等你明天下午来找我哈,记住,把你那小小宝宝喂足了,再出门。
引用:
引用第7楼慕容胖胖于2009-04-27 11:18发表的 :
激动ing...哇瑞哇瑞固的……
待俺慢慢改来。加了颜色的是改了的地方。没改的地方还需要考虑。
1。关于漂亮老妈的问题。
.......
看了下原文,我个人不太喜欢所见过这3个字的组合,撇开你的翻译,单是让我翻译的话,我大约会译做:
母亲是世间最美的王后
清风那里,上下衔接颇为突兀。
喜爱那个地方,如果你一定要用喜爱,我觉得可以说不招人喜爱之类的,因为我觉得,仅从语感来说,喜爱的东西,一般是物。如果我是提到人,则会用喜欢。
到他五岁时,因为太惹人讨厌,没有人喜爱他。
我试一下哈,还是老话,抛砖引玉。
到他五岁时,就长成了一个一点儿也不招人爱的讨厌家伙。
修改后的蓝色部分,比上次漂亮多了!
猫猫一抛砖我就忍不住麻溜儿的戴墨镜、拿口袋,抛的都是金砖啊。收好收好。
干嘛戴墨镜?
什么金砖啊,硬着头皮抛的鹅卵石。
金子啊,金光灿灿的金子啊,不带墨镜晃着眼。
鹅卵石?那得改戴头盔。
恭喜你使用长势喜人的头像 嘿嘿
哈,终于也读完了这篇。。
很不错,有一气呵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