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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翻译:《奶奶的魔法椅子》(全文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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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筱舟 2009-08-28

作者简介:

(译自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Frances_Browne)

弗兰西丝·布朗恩(1816年1月16日~1879年)是一位爱尔兰诗人和小说家。她的代表作是为孩子们创作的短篇童话集:《奶奶的魔法椅子》(Granny's Wonderful Chair)。

弗兰西丝·布朗恩出生于爱尔兰多尼戈尔(Donegal)的Stranorlar,在家中十二个小孩里排行第七。她在婴儿时期就失明了。她在自己的作品里回忆童年时期每天晚上自己如何用心学习兄弟姐妹们大声朗读的功课,以及如何分担兄弟姐妹的家务活,为的是让他们读书给她听的往事。

1840年,弗兰西丝·布朗恩发表了她的第一首诗歌。1844年,她出版了她的诗歌全集,1848年出版了第二卷。1847年,在一个可以为她读书和抄写的姐妹的陪伴下,她离开了多尼戈尔,来到了爱丁堡。她迅速地在爱丁堡的文学圈里站稳了脚跟,并开始创作散文、评论、故事和诗歌,尽管身体状况不佳。1852年,她去了伦敦,在那里写下了她的第一部小说——《生活的馈赠》(My Share of the World,1861年)。她最著名的作品——《奶奶的魔法椅子》(Granny's Wonderful Chair)于1856年问世。

原文:http://www.mainlesson.com/display.php?author=browne&book=chair&story=intro&PHPSESSID=64e3323f3ecaca7454f41314a998c8dd

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翻译:《奶奶的魔法椅子》
 
 
引子
  很久很久以前,当这世上还有精灵的时候,有一个小女孩,她长得非常白皙和美丽,于是人们就叫她小雪花。小雪花既美丽又善良。人们从没见她皱过眉头,或是说过一句生气的话。老老少少看到她走过来,心里都很欢喜。 
 
小雪花在这世上无亲无故,除了她年迈的奶奶——冰霜婆婆。可是人们并不像喜欢小雪花那样喜欢她的奶奶,因为冰霜婆婆的脾气有时候真的是坏透了,不过她对小雪花总是那么和蔼可亲。祖孙俩一起住在大森林边缘上的一座小泥炭屋里。小屋有一个用芦苇搭建的屋顶,背后有几棵大树为它挡住北风的侵袭,正午的太阳总能把小屋的前头照得暖暖和和、舒舒服服的。燕子在屋檐下筑巢,门口的雏菊长得密密麻麻的。可是在这个郡里,找不到比小雪花和她祖母更穷的人家了。她们所有的家畜就只有一只猫和两只母鸡,床是用干草铺成的,屋里唯一一件比较像样的家具是一把大扶手椅。这把椅子的脚上装有轮子,椅座上铺着一张黑天鹅绒坐垫,暗淡的橡木椅背上雕满了稀奇古怪的花朵和小动物。 
 
冰霜婆婆就坐在那张椅子上从早到晚地纺纱,以此来养活自己和孙女,而小雪花就负责拾柴火,照管猫和母鸡,以及奶奶吩咐做的任何事。在这个郡里,没有人可以像冰霜婆婆那样纺出那么精美的纱,可是冰霜婆婆纺纱的速度很慢。她的纺车和她一样,都一把年纪了,早已破朽不堪,可是始终没有散架,这可真叫人惊奇的。因为冰霜婆婆收入微薄,所以祖孙俩不得不节衣缩食地过日子。不过,小雪花也从没想过要过锦衣玉食的生活。每天晚上,小雪花把捡来的木柴一根根添到火里,直到它们熊熊燃烧起来,对着烟囱噼啪作响。这时候,冰霜婆婆就把她的纺车放在一旁,开始给雪花讲一个新故事。小女孩时常纳闷奶奶怎么有这么多故事讲呢。不过她很快就知道了。在燕子归来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冰霜婆婆起床后,将她的灰色风帽和灰色斗篷穿戴上,就跟平日里要到集市上卖纱一样。她对小雪花说:“孩子,我要出趟远门去看望一下我的阿姨,她住在遥远的北郡。可是我不能带你一起去,因为我的那位阿姨是这世上性情最暴躁的女人,而且她向来都不喜欢小孩子。我不在家的这段日子,还有母鸡给你下蛋,另外,圆桶里也还有一些大麦粉。还有就是,好孩子,如果你觉得孤单了,可以把头轻轻地靠在这把扶手椅的坐垫上,然后跟它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这把椅子是一个非常机灵的精灵造的。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她就住在这片林子里。她把椅子送给了我,因为她知道没有人会比我更珍惜所拥有的东西。记住,你一天只能叫它讲一个故事。如果需要出行的话,你只要坐在椅子上面,说,‘奶奶的椅子啊,带我出发吧。’它就会带你到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不过在出发之前,要记得给轮子上点油,因为它已经陪伴我四十年了,而且我从未挪动过它。” 
 
说完这些话,冰霜婆婆就动身去看望她住在北郡的阿姨了。小雪花跟往常一样拾柴火、照管猫和母鸡。她用大麦粉给自己烤一两个饼干吃。可是到了晚上,小屋就显得格外冷清。小雪花想起了奶奶说的话,于是,她就把头轻轻地靠在椅子上,说道:“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 
 
话音刚落,就有个清晰的声音从天鹅绒坐垫下传出来,开始给小雪花讲一个新奇的故事,小雪花太惊讶了,也忘记了恐惧。从那以后,小女孩再也不觉得孤单了。每天早上,她给自己烤一块大麦饼吃,晚上就听椅子给她讲故事。小雪花非常感激椅子,把它的橡木靠背擦得又光又亮,把天鹅绒坐垫拍得一尘不染,这样,椅子看起来就像新的一样了。可是讲故事的人从未现身过。燕子又衔泥飞到屋檐下筑巢了,门边的雏菊也开得如火如荼,就在这时,一个很大的不幸落在了小雪花头上。虽然她悉心地照料母鸡,可是她忘记把它们的翅膀剪短了,于是有天早晨,它们扑棱了下翅膀就飞去拜访它们住在森林深处的朋友雉鸡了。紧跟着猫也走亲戚去了。大麦粉快吃光了,只剩一小把了。小雪花经常睁大眼睛观望,希望能看到那件灰色的斗篷,可是冰霜婆婆始终没有回来。 
 
“奶奶出门好久了,”小雪花自言自语地说,“很快这里就会没东西吃了。如果能找到奶奶,她肯定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的。现在真的需要出趟远门了。” 
 
第二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小雪花把椅子的轮子上了油,又用最后的一小把粗粉做了块饼干,放在衣兜里以备路上充饥,然后坐在椅子上,说:“奶奶的椅子啊,带我到奶奶去的地方吧。” 
 
椅子随即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然后踱出了小屋,沿着冰霜婆婆离开的路线进入林子,它的行走速度赶得上以六匹马拉的马车了。小雪花觉得这种出行方式太神奇了。整个白天,椅子都不知疲倦地行进着,没有停歇过。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一个空旷的地方,看到有一百个人在那里举着斧子砍伐大树,另外一百个人把砍下来的树木劈成柴火,还有二十个御夫驾着马车,把那些木材运走。“哎呀,奶奶的椅子,停下来!”小雪花叫道。她累了,而且也想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椅子立即站住不动了。小雪花见有位看上去挺和气的老伐木工,便走上前去,问道:“好心的伯伯,您能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要砍这些树吗?” 
 
“哪里跑来的乡下丫头啊!”那人回答说,“没听说我们的君主——博金国王要为他的独生女——檀莲公主举办一场生日盛宴吗?宴会将持续七天。每个人都可以到那里饱餐一顿。这些木头是用来烤牛、羊、鹅和火鸡的。对那些牲畜来说,这可是一场浩劫哪。” 
 
小雪花听后,禁不住想去见识一下皇家盛宴,兴许还能品尝下呢,长久以来她都是靠吃大麦饼勉强支撑着。于是,她在椅子上坐好,然后跟椅子说:“奶奶的椅子啊,马上带我到博金国王的宫殿去。” 
 
话刚说完,椅子就带着小女孩穿过丛林,走出了林子。伐木工们见此情景,个个目瞪口呆。他们纷纷扔下斧头,丢下马车,跟在小雪花后面,来到了城门边,里面是一座气派非凡的城市,有坚固的城墙和高耸的塔楼做防卫,座落在麦田、果园和村庄遍布的大平原中央。 
 
这是这片土地上最繁华的城市。商人们从四面八方跑来这里做买卖。据说,人们只要在这里待上七年,就可以赚得眉开眼笑的了。可是就在椅子载着小雪花在大街上咯嗒咯嗒地行进时,小雪花看着那些从高档的商店、豪华的房子、精致的马车里朝外看的脸,觉得自己从未见过那么多不知足和贪婪的面孔,虽然他们个个都很富有。确实,这座城里的人从来没有因为善良或是诚实而赢得任何好名声。不过,在博金国王年轻的时候,并不是这番景象。那时候,博金国王和他的弟弟——睿智王子一起统治这片土地。睿智王子才学出众、谨慎稳重。他深谙治国之道、人性和星术。此外,他还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据说他永远不会死去或是变老。在他还统治这座城市的时候,城里无病无灾,百姓安居乐业。陌生人可以尽情地享受盛情的款待,而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或是接受任何盘问。这座城里没有人闹官司,晚上睡觉时也不用关门闭户。五月节和米迦勒节到的时候,精灵们常常来做客,他们都是睿智王子的朋友,除了一个叫金点子的精灵,她是一个目光短浅但非常机灵的精灵,她讨厌任何比她聪明的人,尤其是睿智王子,因为她的诡计从未在睿智王子面前得逞过。 
 
很多年里,博金国王的城邦到处都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直到仲夏里的一天,睿智王子独自一人,到森林里为他的花园寻找一种奇异的香草,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尽管国王和他的侍卫四下寻找,可是睿智王子仍是杳无音讯。弟弟失踪后,博金国王在诺大的宫殿里觉得很孤独。后来,他娶了愁容(Wantall)公主,并把她带回皇宫做他的王后。这位公主既不漂亮,也不和善。人们私下议论说她肯定是施了魔法,才掳获了国王的心,因为她的全部嫁妆就是一座荒岛。在这座荒岛上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大坑,永远都填不满,而她本人也是贪婪成性,得到越多,越不知足。时光一天天流逝,王后为国王生了一个女儿。她将是他们领土未来的继承人,公主的名字叫檀莲(Greedalind)。这座城市忙上忙下的就是为了庆祝她的生日——其实人们并不怎么在意公主,因为公主的相貌和品性都像极了她的母亲,可是她是博金国王唯一的女儿,于是人们都从各个地方赶来道贺,其中不乏一些在睿智王子时代结束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的陌生人和精灵。 
 
皇宫上下忙得不可开交。那是一座多么富丽堂皇的建筑啊,它是那么宽敞,一年里的每一天都可以待在不同的房间里。地板全都是黑檀铺成的,天花板全都是银制的。王室专用的那一大批金碟子得有五百个全副武装的侍卫日日夜夜看守着,以免失窃。这些侍卫看到小雪花坐在一把可以自己走动的椅子上来到皇宫,就一个跟着一个地跑去通报国王,因为在国王的领土上,这是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皇宫里的每个人听说后都争先恐后地跑出来,想见识下小女孩和她那把神奇的椅子。 
 
小雪花看到勋爵和夫人们都穿着华丽的礼服,戴着炫目的珠宝,而自己光着脚丫、穿着麻布衣,不禁有点羞怯。不过,最后她还是鼓起了勇气,一一回答了人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并把她的魔法椅子的事情都告诉了他们。可是王后和公主对没镶金披银的东西一点兴致也没有。上仿下效,朝臣们也是一个样儿,他们纷纷蔑视地转过脸去,除了老国王。他想,兴许这把椅子可以在他心情不好时给他解解闷呢,于是他便允许小雪花和仆人待在他的下等厨房里吃东西。小女孩觉得待在哪里都没关系,仍旧很开心。没有人对她表示友好,连佣人们都对她光着脚丫,穿着麻布衣嗤之以鼻。他们不愿意给她的椅子腾出一点点空间,只指给她后门背后一个积满灰尘的角落,然后跟小雪花说,那就是她晚上睡觉的地方,她可以坐在那吃厨师丢弃的剩菜剩饭。 
 
就在那天,盛宴开始了。皇宫里的景象真壮观,坐马车来的人,徒步来的人,骑马来的人一齐涌入皇宫,然后根据各自的身份入住各个房间。小雪花从未见过如此喧嚣闹腾的场面。勋爵们有葡萄酒喝,普通老百姓也有调味了的麦芽酒品尝。宴会上歌舞纷呈,随处可见精致的漂亮衣服。可是,虽然整个宴会看起来很热闹,这里似乎还是少了点乐融融的气氛,反倒是很多坏情绪充斥在每个角落。 
 
有些宾客认为自己应该在更豪华的房间里用膳;有些看到那么多人比自己长得漂亮,心里大为恼火。没有一个佣人觉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没有礼物收。一会儿工夫就能抓到一些偷盘子的人。另有一大堆人簇拥在门口,嘴里叫嚷着愁容王后的名字,要求她归还从他们那里剥夺的东西和土地。侍卫们不断地把他们撵出去,可是他们很快又聚拢来。他们的叫嚷声,在高级宴会厅都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这也就难怪老国王那天用完晚膳之后,情绪就格外低落了。那个总是站在国王身后的贴心侍从,觉察到国王心情不好,就提醒国王说,不是还有个小女孩和她神奇的椅子么。 
 
“好主意!”博金国王说,“我好多年没有听故事了。快传那孩子和她的椅子。”   
 
贴心侍从派信使将国王的命令传达给首席御厨,首席御厨传达给主厨,主厨传达给厨房女仆,厨房女仆传达给厨房帮工头头,帮工头头传达给扫灰尘的小男孩,小男孩再传达给小雪花,吩咐她把脸洗干净,再把椅子擦亮,然后到高级宴会厅去,因为伟大的国王博金想听椅子讲故事。 
 
没有人主动帮小雪花,小雪花利索地用香皂和水把自己梳洗干净,又把椅子擦得纤尘不染,然后坐到椅子上面,说道:“奶奶的椅子啊,带我到高级宴会厅去。” 
 
椅子立即以一种庄重谦恭的派头迈出厨房,登上大楼梯,来到高级宴会厅。王孙贵族们,还有很多精灵和来自遥远国度的尊贵宾客正在那里享受盛宴。自从睿智王子失踪后,皇宫里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所有来宾都穿着绫罗绸缎。博金国王坐在他的象牙宝座上,他穿着紫色天鹅绒长袍,上面缀满了用黄金雕成的花朵。王后坐在国王身边,她穿着镀银的长袍,上面镶着珍珠扣子。檀莲公主的装扮更加精致,这场盛宴就是为她举办的。她穿着金线织成的长袍,上面点缀着宝石扣子。公主的两侧各站着一个穿着洁白缎子的侍女,分别帮她拿扇子和手帕。她的座椅后面还站着两名穿着金丝滚边的衣服的侍从。尽管如此,檀莲公主看起来还是很丑,而且很不友善。她和她的母亲看到一个光着脚的女孩和她破旧的椅子居然获准进入宴会厅,非常生气。 
 
餐桌上依然摆满了金杯玉盏和美味佳肴,但是没有人给小雪花送去一小口。小雪花彬彬有礼地向国王、王后、公主、来宾一一问候——这些人大多数都没有留意她——然后在地毯上坐了下来,把她的头轻轻地靠在天鹅绒坐垫上,就像她以前在小屋里经常做的那样,对椅子说道:“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 
 
每个人都惊呆了,包括气呼呼的王后和凶巴巴的公主,因为他们分明听到有个声音从坐垫下传出来:“请听故事:圣诞节的布谷鸟!”

本文为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之一,如欲转载,请与小书房站长联系

#2 简单日子 2009-08-29

表情占位:s:135 哇!有点一千零一夜的感觉,呵呵,我也想听故事呢!

#3 慕容胖胖 2009-08-29

55555,人人都翻的比我多 表情占位:s:133

#4 筱舟 2009-08-29

Everybody will be feasted, and this wood is to roast the oxen and the sheep, the geese and the turkeys, amongst whom there is a great lamentation throughout the land.
大家帮我看看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5 囡囡妈 2009-08-29

每个人都可以去享受盛宴,这些木头就是用来烤牛、羊、鹅和火鸡的,对它们来说,这真是灭顶之灾。

我理解,这后半句的意思就是说要吃掉很多很多的牛羊等,对它们来说,实在是巨大的悲痛,整个国土的牛羊都万分悲痛啊。。。 表情占位:s:133

#6 慕容胖胖 2009-08-30

有两处地方,我的理解和筱舟不同,讨论讨论:

第一处地方是,椅子脚上的wheels就是纺车么?

筱舟翻译的是“椅子的脚上装有纺车”,但是,我却认为,这里的wheels就是指轮子,而不是纺车,虽然后面紧接着看到冰霜婆婆从早到晚坐在椅子上纺纱,我也犹豫了一下,以为这张椅子还真的带纺纱功能呢。但是,仔细考虑之后,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分析如下:

1, 从词义上讲,wheel的意思就是轮子,没有作为纺车简称的意思,从http://www.thefreedictionary.com/wheel上看解释的话,如果要表示纺纱轮子,是要特别在前面加上spinning限定的。后面Her wheel……虽然没有前面用spinning限定,但是上下文非常清楚指的是spinning wheel.

2. 从上下文单复数看,前面讲椅子脚上的wheels,是复数,椅子应该是四个脚吧,那就是四个轮子,难道有四个纺车?还是四个加一块是一个纺车?从构造上想,这个不太可能。后面讲纺车很老的时候,用的是her wheel,这个是单数,因为从GOOGLE的图片上看,一个纺车就是一个wheel,如图:

图片占位:http://www.iseespots.com/store/images/PRODUCT/icon/769.jpg

3,前面形容过椅子,说是屋子里唯一像样的家具,可后面讲纺车,就是它居然没有散架,真让人惊奇,这二者之间应该有很大的区别。再加上,冰霜婆婆临走时交代,如果要旅行,得给椅子的wheel上点油,因为很久没动过了。如果是纺车轮子,一直在用着,怎么着中间也应该加过一两次油吧。

4,其实,我觉得从GOOGLE上看到spinning wheel的图片,就应该可以肯定,椅子的脚上就是轮子,而不是纺车。不然,试想一张带着四个纺车的椅子,好怪异啊。

第二个是冰霜婆婆交代椅子旅行功能那里,原文:“if there be any occasion to travel,”,以及后面白雪决定去找婆婆时说“and this is a good occasion for travelling”

筱舟在这两处是这样翻译的:“如果想旅行的话,” “刚好可以借此机会出去旅行下”

这里我觉得,冰霜婆婆那句话应该是表达:如果需要旅行的话。这里要强调“需要”,因为冰霜婆婆说过,没有人比她更懂得珍惜拥有的东西,我认为这就意味着,她不会随意使用椅子,不会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是有需要的话才去。所以,我想她交代白雪时,不会说:你想去旅行的话,就。。。,而是,如果你需要旅行的话,就。。。

因此,白雪那句话,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应该是表达,这是个旅行的好理由,因为婆婆交代了,有需要出门,才动用椅子。

最后,从词义上支持我自己一下,freedictionary上occasion的词义中有这样一条:5.Something that provides a reason or justification; a ground. 如果取这条词义来解释的话,我的理解也是行的通的。

#7 coffeecat 2009-08-30

胖,厉害。
评分不知道怎么了,只能评1分。

#8 慕容胖胖 2009-08-30

引用:
引用第6楼coffeecat于2009-08-30 22:05发表的 :
胖,厉害。
评分不知道怎么了,只能评1分。

嘿嘿,我还纳闷呢,猫不是刚成了玲珑星,糖豆大把么,咋这么小气才给偶一颗哩!

筱舟加油!我觉得你翻的很生动,读起来非常有趣。期待椅子的故事!

#9 coffeecat 2009-08-30

不行,不能选择评几分,还有,不能写操作原因。

#10 囡囡妈 2009-08-31

恩,我同意胖胖意见,椅子底下的是它的轱辘。不是纺车。

还有TRAVEL的翻译,我个人倾向不要翻成“旅行”,如果说“出远门”好象更好读。感觉整体上筱舟的翻译在语言都比较文,给人感觉很紧。。其实读英文的话,我觉得故事还是非常轻松的,语气很松弛,还有些淡淡的小幽默时而可见。所以,我觉得如果翻得再口语一点,好读一点,就更好了。(用一下小女孩,好象小雪花那样的小女孩的角度来考虑。)

我注意到前面的几个人名字翻译都用了意译,而且都很不错,但是皇后和公主的两个名字,都没翻出原文所具有的那种暗喻效果。。可以再琢磨琢磨。

“还有些人在争分夺秒地偷杯子”,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每个小时(或说每过一会儿)都能抓住要偷杯子的人。”

“另有一大堆人簇拥在门口,嘴里叫嚣着温塔尔王后的名字”,叫嚣这个词用得不好,叫嚣是个具有贬意含义的词,用在这里不合适。

“于是他便允许小雪花和仆人待在他登不上台面的厨房里吃东西。”——在最差的厨房里。

有些地方呢,不能说译错,但是感觉上就是用词需要再斟酌斟酌,好象“那就是她晚上睡觉的地方,她可以在那享用厨师丢弃的边角料。”吃厨子扔掉的东西,用享用这个词就不太合适。还有“每个人都惊呆了,包括气势汹汹的王后和凶神恶煞的公主”,两个形容词都很重,其实原文是很轻松的一带而过。。。总的感觉,就是全文需要筱舟添加一点轻松的语感。这个故事是很有趣的,很好玩的,翻译要带给读者这个情绪。。:)

赫赫,个人意见啦,筱舟参考。 表情占位:s:138

#11 大手拉小手 2009-09-03

刚来看,椅子的脚上装有轮子,咱中文是不是好说椅子腿底下,不常说椅子脚呢?
Her wheel was as old as herself她的纺车也有一定年代了,这句要不要按原文翻出来?老婆婆和旧纺车那种氛围?

不过在出发之前,要记得给轮子加油,应该是上油

有的地方好像没断开标点,比如,可是整个白天椅子都不知疲倦地行进着,白天和椅子之间
它的朋友雏鸡……之类的

clamour用“吵嚷”怎么样?

是比较文绉绉,咱是不是还是坚持大赛的原则,以小孩子为主要读者?聚拢,清晰这样的词他们可能不是很明白, 在皇家宴会厅里都听得清清楚楚?

the queen sat by his side in a robe of silver cloth肯定不叫银光呢

#12 正在看牡丹 2009-09-03

要记得给轮子加油
是“给轮子上油”吧?

#13 小印 2009-09-04

这个故事说明,娶个好老婆,很重要。

#14 筱舟 2009-10-31

原文:http://www.mainlesson.com/display.php?author=browne&book=chair&story=cuckoo&PHPSESSID=a4120b6db432673b61cba055847ab046 
圣诞节的布谷鸟
很久以前,在北郡一片阴冷的荒原上有一个小村庄。因为土地贫瘠,又很少买卖,村民们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其中最穷的要数冬瓜和竹竿两兄弟。他们学了门修鞋的手艺,一起开了个鞋匠铺。那是一间用粘土和枝条搭建的小屋。一扇低矮的门常年开着,因为里头没有窗户。茅草搭的屋顶还会漏雨,好在屋里还有一个宽敞的壁炉,这让人感觉舒适多了。话说回来,因为它太宽敞了,兄弟俩找来的柴火总不够生个旺旺的火。竹竿和冬瓜兄弟同心,就待在这小屋里干活,虽然赚的钱少得可怜【1】。

村里人不会花很多银子在鞋子上面,再说了,兴许还能找到比冬瓜和竹竿更灵巧的鞋匠。心眼不好的人说,鞋子破就破吧,要是给这哥儿俩一修,没准更破呢【2】。尽管如此,冬瓜和竹竿还是靠着他们的这点小生意,一小片麦田和一个菜园子维持生计。直到有一天,这天对他们来说,是不幸的一天,村里来了个新鞋匠。新鞋匠是从京城来的,而且宣称自己以前专为王后和公主修鞋子。他带来了亮锃锃的鞋钻和新崭崭的鞋楦,还搭了一间很整洁的,有两扇窗子的小屋做鞋铺。村民们很快就发现他的一片补片比兄弟俩的两片还耐用。不用说,冬瓜和竹竿的生意接下来就冷冷清清的了,因为所有的修鞋活儿都跑到新鞋匠那去了。天气越来越阴冷潮湿了,他们的麦子还没熟透,卷心菜也没有长满半园子。于是,这年冬天兄弟俩的日子过得非常窘迫。圣诞节到的时候,他们没法吃顿丰盛的晚餐,可以填饱肚子的只有一片用大麦粉做成的面包,一片发臭的熏猪肉,一点自家酿的淡啤酒。更糟糕的是,屋外积了很厚的雪,他们捡不到柴火。他们的屋子坐落在村尾,再过去便是一望无际的荒野,此时被冰雪覆盖,一片沉寂。这片荒野从前是一片森林,在里面还可以找到粗壮的老树根,曾经深埋在泥土中的树根已经松动,光秃秃地暴露在外,任凭风吹雨打了。此时,就有一根又粗糙又弯曲的圆木倒卧在兄弟俩门口,一半还露出在雪上面。

竹竿对他的兄弟说:“难道我们要这样瑟瑟缩缩着度过圣诞节吗?瞧见那根粗壮的圆木没?我们把它劈成柴火吧,干干活,身子也会暖和点啊。”

“我看还是算了吧,”冬瓜说,“圣诞节不可以伐木的。再说,那树根硬梆梆的,有什么斧头砍得动它啊。”

“硬不硬,我们得生把火,这总没错啊,”竹竿说,“来吧,我的兄弟,帮我一把。虽然我们穷得叮当响,可是像这么好的圣诞柴,整个村子就只有我们有呢。”

冬瓜马上就有点洋洋自得了【3】。为了得到上好的圣诞柴,兄弟俩卯足了劲,一个在后面推,一个在前面拉,终于把老树根顺顺当当地挪到了壁炉里。不一会儿,老树根便“哔哔剥剥”地燃烧起来了,红色的余烬在炉膛里发出光亮。兄弟俩非常开心,坐下来一起喝酒吃肉。门扉是紧闭着的,因为外面也就只有冰冷的月光和纷纷扬扬的大雪。但屋子里,到处都撒满了枞树枝,还用冬青叶装饰了一番,此时在红色的火光映照下,整个屋子显得暖融融的,兄弟俩心里真欢喜。

“希望咱们哥俩长寿富贵!”竹竿说,“喝了这杯酒,并祝愿今后每年圣诞节,我们都能享受这么暖和的炉火——咦,什么声音?”

竹竿放下角杯,兄弟俩吃惊地竖起耳朵听:从燃烧着的树根那里传来“布谷,布谷”的叫声,就跟五月的清晨,报春的鸟儿振翅划过荒野时发出的叫声一样响亮。

“大事不好!”冬瓜颤抖地叫道。

“未必啊,”竹竿刚说着,一只灰色的大布谷鸟从边上一个还没有燃着的深窟窿里飞了出来,落在了他们前面的桌子上。两个鞋匠都惊呆了,更让人惊讶的是那只布谷鸟居然还开口说话了:

“尊敬的先生,请问现在是什么时令了啊?”

“圣诞节。”竹竿回答说。

“哦,那祝你们圣诞节快乐!”布谷鸟说,“今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躺在那根老树根的窟窿里沉沉地睡过去了。要不是你们生的那把火把我给烤热了,让我糊里糊涂地以为夏天又来了,我兴许还不会醒过来呢。现在,既然你们把我的窝给烧了,就让我暂时住在你们家吧,直到来年春天——我只要一个可以睡觉的巢就可以了。这些日子就给你们添麻烦啦,不过明年夏天,我会去远行,回来时我会给你们带点礼物的。”

“放心住下来吧,别客气啊!”竹竿说,冬瓜毫无反应,坐在一旁寻思着这是福还是祸。

“我会在那堆茅草上给你搭一个又舒服又暖和的窝。可是你睡了这么久,肚子一定饿坏了吧。来,这里有一片用大麦粉做的面包。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啊。”

布谷鸟吃掉了那片面包,又往棕色水壶里喝了点水,因为它不愿意尝点啤酒,接着它就飞进竹竿在屋顶给它拾掇的一个安乐窝里休息了。

冬瓜说这可能不大吉利。但后来布谷鸟一直都在沉睡。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慢慢地,他也就忘记了恐惧。再后来,冰雪融化了,雨季来了,天气逐渐暖和起来,白天也变长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正沉醉在酣梦中的兄弟俩被布谷鸟报春的叫声吵醒了,春天来啦!

“现在,我要出发去远行了!”布谷鸟说,“我要到世界各地去报春。在大地回春时,哪个国家的树发芽了或是花开了,我都要到那里去歌唱【4】。再给我吃一片大麦面包吧,这样我才有力气开始我的旅行。十二个月之后,我就会回来了,你们想我给你们捎点什么东西呢?”

冬瓜看到竹竿切了一大块面包给布谷鸟,很想发火,要知道他们的大麦粉已经所剩无几了,可是他一听布谷鸟说“礼物”,就忘记生气了。此时他一门子心思都放在向布谷鸟讨什么礼物上。最后,他想出了个绝妙的主意。

“好心的布谷鸟啊,”他说,“像您这么伟大的,环游了整个世界的旅行家,一定知道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宝石、珍珠吧。您的喙轻轻巧巧就可以衔起的一点珠宝,就足以帮助我们这样的穷人家脱离困境了。到时,我会拿比大麦面包更好的东西犒劳你。”

“我对宝石和珍珠一无所知。”布谷鸟说,“它们藏在岩石之心和河流的泥沙里。而我的见识仅限于地上生长的东西。不过,我知道在世界尽头有一口井,这口井的旁边长了两棵树,其中有一棵叫做黄金树,因为它长满了金叶子。每年冬天,这些叶子就会想散落的金币一样,“哗啦哗啦”地掉进井里,不过它们后来变成什么样,我就不清楚了。另外一棵呢,就跟月桂树一样,四季常青。有人叫它智慧树,有人叫它欢乐树。它的叶子从来不会掉下来,但是,倘若有人能够得到它的一枚叶子,那么无论发生什么不幸,他心里仍然会充满欢乐,即便住在破破烂烂的茅草屋里,也会跟住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一样快乐无比。”

“好心的布谷鸟啊,请给我带一枚欢乐树的叶子吧。”竹竿说。

“唉,兄弟,你犯什么傻呀,”冬瓜叫了起来,“还是考虑下金叶子吧。亲爱的布谷鸟,给我带一枚黄金树的叶子吧。”

兄弟俩还没来得及说其他话,布谷鸟就朝着那扇敞开的门飞出去了,它掠过荒野和牧场的上空,用它清脆的嗓门一声声叫着“布谷,布谷”。接下来的那一年,兄弟俩的生活比往常更潦倒。村里人一只鞋子也没送来给他们修。新鞋匠奚落两人说,他们应该去给他当学徒。冬瓜和竹竿本想离开村子的,可是那里还有他们的一块麦田、一个菜园子,还有他们喜欢的女子——一个名叫美羽的少女。兄弟俩已经追求她七年了,可是两人始终不知道这少女到底喜欢他们中的哪一个。

有时候,美羽好像比较中意冬瓜,可是有时候她又会冲竹竿甜甜一笑。不过,兄弟俩从来不会因为这个闹红脸。他们种大麦和卷心菜,由于生意都没了,他们还到富人田里帮工,糊口度日。四季又开始轮回了,春、夏、秋、冬就像创世之初那样,一个接着一个,来了又去了【5】。时令进入隆冬时,兄弟俩更落魄了,就连美羽也不屑看他们一眼了。婚宴喜庆,老邻居都忘记要叫上兄弟俩。他们觉得布谷鸟肯定也忘记他们了。可是,后来有一天,天刚破晓时,这天刚好是四月一日,他们听到坚硬的鸟喙“笃笃笃”的敲门声,还有一个声音叫道:“布谷!布谷!开门哪,我带礼物来啦!”

竹竿跑过去把门打开,飞进来的正是圣诞节的那只布谷鸟。只见它的嘴巴上一边衔着一枚金叶子,比北郡任何一棵树上的叶子都大的金叶子;嘴巴的另一边衔着一枚跟平常的月桂树没什么两样的叶子,不过它的颜色更鲜绿些。

“给你们的,”布谷鸟说着,把金叶子给了冬瓜,绿叶子给了竹竿,“从世界尽头到这里来,还真是长途漫漫啊。给我一片大麦面包吃吧,因为我待会儿还要去给北郡报春呢。”

冬瓜慷慨地给布谷鸟切了一大片,虽然那是他们的最后一片面包了。他第一次可以将这么多的黄金捧在手心,禁不住在兄弟面前手舞足蹈起来。

“瞧瞧,我的选择多么明智啊!”他托着那一大枚金叶子说,“再看看你的吧,从任何一片树篱都可以采得到呀。我就纳闷呢,像这么聪明的一只鸟儿怎么会大老远地给你带这种东西来。”

“好心的鞋匠,”布谷鸟叫道,它已经把那片面包吃个精光了,“您现在下结论,还言之过早。如果这次您的兄弟失望了,那也没关系。反正我每年都会走一趟的,为了答谢你们的盛情招待,两位想要哪种叶子,我下次都可以帮你们带回来。”

“亲爱的布谷鸟!”冬瓜叫道,“再给我带一枚金叶子吧。”

竹竿恭敬地端详着绿叶子,好像那是镶嵌在皇冠上的珠宝似的,说道:“记得帮我带一枚欢乐树的叶子来呀。”布谷鸟听后便飞走了。

“今天是天下所有傻瓜的节日,难不成你是今天出生的?”冬瓜说,“平常人哪会白白地错过这么好的发财机会啊!都吃不饱,穿不暖了,还要什么欢乐叶啊?”他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可是竹竿也笑话他了,还引用了古训,告诫冬瓜说金钱可能惹来一身麻烦。听着听着,冬瓜就生气了,大声叫嚷道他的兄弟不配跟体面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然后他带上他的鞋楦、鞋钻,当然也不会忘记他的金叶子,离开了茅草屋,到村民中散播这件事。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竹竿这么愚笨,纷纷夸赞冬瓜的机灵,尤其是当冬瓜向他们展示那枚金叶子,并告诉他们说,每年春天布谷鸟都会捎一枚金叶子给他时。新鞋匠立即邀他入伙;有名望的人把他们的鞋子送去给他修理;美羽向他绽放优雅的笑容,那年夏天,他们就结婚了,还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婚宴,全村的人都在婚宴上载歌载舞,除了竹竿。他没有受到邀请,因为新娘子不能忍受他目光短浅,兄弟也觉得他给家族丢脸。

的确,所有听说了这件事的人都笑话竹竿是个大傻瓜。没人愿意搭理竹竿,除了一个跛脚的焊锅匠、一个乞丐男孩,还有一个又老又丑,人称“巫婆”的穷女人。至于冬瓜,他和美羽在新鞋匠的屋子旁边盖了一间同样漂亮的屋子。每个人对他修补的鞋子都非常满意。假日里,他可以穿着鲜红色的外套出行,每个结婚纪念日还可以宰一只肥鹅吃。美羽呢,她可以穿深红色的礼服,佩戴精致的蓝色缎带。但是无论是她,还是冬瓜,从来都不觉得满足,因为为了那身高贵的装扮,他们不得不把金叶子打碎,然后一片片花掉,在布谷鸟送来另一枚金叶子之前,他们的金叶子早已一点不剩了。

竹竿依旧住在破屋子里,终日在菜园子里劳作(麦田归冬瓜,因为他是老大)。他的衣服越穿越破,屋子也越来越经不起风吹雨打,但是人们注意到他从来不会愁容满面。更神奇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开始和他来往了。焊锅匠越来越善待那头驮着他在村子里走动的可怜驴子;小乞丐不再搞恶作剧;老太婆也不再冲她的猫撒气,或是向孩子们发火。

每年的四月一日,布谷鸟都会来敲他们各自的门,把金叶子给冬瓜,绿叶子给竹竿。美羽慷慨地为布谷鸟准备了小麦面包和蜂蜜,想趁机说服布谷鸟下回给他们多带一枚金叶子来。但每次送完金叶子,布谷鸟就飞去找竹竿一起吃大麦面包了,它说自己不适合跟体面的人待在一起。它喜欢住在破屋子里,在那里它可以从圣诞一直美美地睡到春天。

冬瓜挥霍着黄金叶,竹竿珍藏着欢乐叶。我也不知道就这样过了多少年。有一天,附近来了一位尊贵的勋爵,这就是这个村庄的主人。他的城堡高高矗立在荒野上,古老坚固,有着高耸入云的塔楼和深不见底的城壕。整个郡,登上最高的角楼可以看到的土地,都归属这位勋爵。但是,他已经有二十多年没到过这里了。如果不是这次心情烦闷,想来这里散散心,他可能也不会回来。事情是这样的:他曾经是朝廷的丞相,深受倚重,直到有天,有人在皇储面前说他笑话皇储的脚趾头向外弯曲,然后国王就借口说他没有征收足够的税,免去了他的职务,并将他驱逐回他的领地去。他在那里脾气暴躁地过了几个星期。仆人们说,什么都取悦不了他。村民们故意穿得破破烂烂的,生怕勋爵提高他们的地租。丰收时节里的一天,勋爵碰巧看到在牧场的溪流边采集水芹的竹竿,就过去跟他攀谈起来。

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从谈话的那一刻起,勋爵心里的阴霾就被一扫而空了。他忘记了政治上的失意和宫廷上的政敌,国王的赋税和皇储的脚趾。他坐着一列豪华的火车四处观光、打猎、钓鱼。他的大厅充满了喜乐,过路人都可以到那里歇歇脚,穷人也不会被拒之门外。这个神奇的故事在整个北郡传播开来。很多人都到鞋匠家去串门——失去金钱的富人们,失去朋友的穷人们,年老色衰的昔日美人儿,逐渐被遗忘的才子,所有人都来跟竹竿聊天,而无论他们之前有什么烦恼,回家时都是欢欢喜喜的。富人送他礼物,穷人向他道谢。竹竿不再衣衫褴褛,现在的他除了卷心菜,还吃上了腊肉。村民们开始觉得竹竿还是有点智慧的。

此时,他的名声已经传到了京城,乃至皇宫。那里到处都是心怀不满的人,包括国王。因为邻国一位有七座岛屿做嫁妆的公主不肯嫁给他的大王子,国王近日都愁眉不展。于是,皇宫里的一名使者就奉命带了一袭天鹅绒斗篷、一枚钻戒来找竹竿,并传达国王的命令,要求他即刻进宫。

“明天就是四月一日了,”竹竿说,“日出两个钟头之后我就会随您进宫。”

使者整夜都在城堡里度过。天亮时,布谷鸟衔了一枚欢乐叶回来看竹竿。

“皇宫是个漂亮的地方,”听说鞋匠的出行计划后,布谷鸟说,“但是我不能到那里去,因为他们会设陷阱捉我。记得收好我带给你的叶子。临别前,再切给我一片大麦面包吃吧。”

竹竿舍不得和布谷鸟分开,他没有同伴了。他给布谷鸟切了一片又大又厚的面包,这要是在过去,让冬瓜看到了,他肯定会心疼坏的。竹竿把那些欢乐叶缝进他的皮革马甲的内衬里,然后随使者进宫去了。

他的到来在皇宫里掀起轩然大波。每个人都纳闷国王怎么会召见这么个不起眼的人。但是国王跟他还没聊上半个小时,就把那位公主和她的七座岛屿忘得一干二净了,而且龙颜大悦,下令在宴会厅里举办盛宴。公主、勋爵和贵妇、大臣、法官,也来跟竹竿说话。他们跟他说得越多,心情就越轻松。整个皇宫气象一新。勋爵们忘记了仇恨,贵妇们忘记了妒忌,王子和大臣成了朋友,法官也公正无私。

至于竹竿,他在皇宫里有专属的卧室,在国王的餐桌上有专座。有人给他送去光鲜的衣物,有人给他送去昂贵的珠宝,但虽然现在有这么多荣耀,他还是照旧穿着那件皮革马甲。仆人们都觉得他太吝啬了。有天,在大随从的提醒下,国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国王就问竹竿,为什么他不把那衣服送给乞丐呢。鞋匠回答说:

“尊敬的陛下,在我还穿不上丝绸、天鹅绒衣服时,这件皮革紧身上衣一直陪伴着我,所以我觉得穿上它比穿上宫里裁制的衣裳要舒心。此外,它还会提醒我保持谦逊,让我记住它曾经是我的节日盛装。”

国王觉得这话说得很有智慧,于是命令说今后谁也不许跟那件马甲过不去。日子一天天过去,冬瓜听说兄弟交了好运的事时,已经是又一年的四月一日了。这天,布谷鸟衔了两枚金叶子送给他,因为它没法为竹竿送去什么了。

“想想吧!”美羽说,“我们在这无聊的地方打发日子,竹竿却凭着几枚不起眼的绿叶子,在皇宫里享受荣华富贵!如果让他们见识下我们的金叶子,他们会怎么说啊?我们快快收拾下东西,到皇宫里去吧!我相信国王肯定会封你做勋爵,封我做贵妇的,到时我们就不愁没漂亮衣服,没贵重礼物收了。”

冬瓜觉得这话说得极有道理,于是两人就开始收拾行李了。但是他们很快就发现屋子里适合带到皇宫里去的东西太少了。美羽不想皇宫里的人看到她的木碗、勺子和盘子。冬瓜觉得他的鞋楦和鞋钻最好还是留下来。他想,要是没了这两样东西,应该没人会怀疑他只是个不起眼的鞋匠吧。接着,他们穿上他们的节日盛装,美羽带上她的镜子,冬瓜带上那个杯沿镶有一道浅浅的银边的角杯。两人还各带了一枚金叶子,小心地把它藏起来,确保在到达皇宫之前没人会发现。准备妥当之后,夫妻俩就满怀希望地出发了。

冬瓜和美羽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到了中午,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天气非常暖和。他们走进了一片林子,两个人又累又饿。

“早知道皇宫那么远的话,”冬瓜说,“我应该把留在橱柜里的那最后一片面包也带上。”

“亲爱的,”美羽说,“你不该有这样吝啬的念头呀!怎么可以在去皇宫的路上啃大麦面包呢。我们坐在这棵树下休息一下吧,看看我们的金叶子是不是安全。”冬瓜和美羽一边欣赏着金叶子,一边畅谈他们的美好前程,一点儿也没注意到一个瘦巴巴的老婆婆蹑手蹑脚地从树后走出来,她手里拄着一根长长的拐杖,身边还有一个大大的行囊。

“尊贵的勋爵和夫人,”她说,“听二位的声音,我猜想你们一定出身高贵,虽然我已经老眼昏花,但我的听觉还敏锐着呢。二位能屈尊告诉我上哪儿弄点水,掺进我行囊里的一瓶蜂蜜酒喝吗,因为它对我来说,太稠了些。”

老婆婆说着,从行囊里掏出一个硕大的木瓶子,就像牧羊人在远古时代用的瓶子一样,瓶口塞满了卷成一团的叶子,把手上还挂着一只小小的木杯子。

“也许两位会好心替我尝尝看,”她说,“这酒完全是由上好的蜂蜜酿成的。我这里还有奶油乳酪,一片小麦面包,可是像你们这么尊贵的身份,不知道会不会吃得惯这些东西?”

听了这话,冬瓜和美羽已经是飘飘然的了。他们确信自己身上有点尊贵的气质了。再说,他们的肚子也早在唱空城计了。于是他们匆匆忙忙地把金叶子收拾起来,然后跟老妇人说,尽管他们在北郡有城堡,有土地,但他们一点儿都不骄傲,仍然很乐意为她效劳【6】。起初老婆婆一直说自己跟他们身份悬殊,说什么也不肯坐下来一起吃东西,但最后她还是坐下来了。行囊里的东西还没有消灭一半,冬瓜和美羽已经坚信自己派头十足了。这倒不全是因为老婆婆很会说好听的话。事实上,这位老婆婆是一个名叫奶油舌的森林女巫。她所有的时间都用在酿造蜂蜜酒上。每次煮蜂蜜酒,她都会加入一些奇怪的芳草,嘴巴里还叽里咕噜地念咒语。不知情的人喝上一口,就会睡着,然后开始做梦,但眼睛是睁开着的。森林女巫膝下有两个矮个子儿子,一个叫密探,一个叫偷袭家。无论老婆婆在哪里,附近准有她两儿子的踪影。任何人只要尝过奶油舌酿制的蜂蜜酒,紧跟着,就会被她的两个儿子洗劫一空。

冬瓜和美羽靠在老树上坐着。鞋匠手里拿着一小块奶酪,妻子拿着一团面包。两个人的眼睛和嘴巴都是张开的,但是他们的脑里却梦想着在皇宫里享受的荣耀。这时,老婆婆提高她尖锐的嗓音:

“嗨,儿子们,快过来把战利品搬回家咯!”

话音刚落,就见两个小矮人从附近的丛林里飞奔而来。

“两个懒家伙!”他们的母亲问道,“今天你们为家里做了些什么?”

“我到京城去了,”密探说,“但是什么也没得手。最近的日子不好过——自从鞋匠来到京城后,每个人都非常专心地做自己的事。这是那个鞋匠的随从从窗口扔出来的一件皮革马甲,它一点用也没有,但是我还是把它拿了来,好向您证明我并没有偷懒。”说着,他把竹竿的马甲解下来,欢乐叶就缝在里头,密探把它背在他小小的后背上,就好像背着一捆什么东西似的。

密探是怎么可以拿到这东西呢?因为离这片林子不远的地方便是京城了。竹竿在那里很受尊重,日子也过得一帆风顺。可是有一天,国王看到那么一个那么高贵的人,却没有一个仆人服侍,太不合身份了。他要让所有的人都意识到他对竹竿的宠信,于是就指派了自己的一名侍从听候竹竿差遣。这个年轻人名叫锡脚尖儿。他自恃在国王的贴身随从中排行老七,不把别人放在眼里【7】。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悦他,除了金银珠宝。他的祖母担心孙儿会因为被分配服侍一个鞋匠而想不开。对竹竿来说,国王这次真的是好心办坏事了。

淳朴的鞋匠早已习惯自己打理一切,有个随从,反倒碍手碍脚的,还好有欢乐叶的帮助。另外,出乎祖母的意料,锡脚尖儿对新差使的兴致很高。有人说,那是因为他成天到晚都可以在皇宫里的草坪上玩球,什么事也不用做的缘故。如果说有什么事让锡脚尖儿忧心的话,那就是主人的那件皮革背心。如果不是它,他相信人们怎么都想不到竹竿曾经只是一个鞋匠的。锡脚尖儿费了很大气力,想让他知道那马甲在皇宫里是多么土气,但是竹竿还是拿他跟国王解释的那番话回应他。锡脚尖儿觉得实在没其他什么好法子了,于是,后来有一天早晨,他就比主人起早了一些,然后把马甲从后窗扔到了外面的一条小道上,刚好被路过的密探捡到了,密探这时候又带回来交给了他的老母亲。

“脏死了!”老妇人叫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这时,偷袭家已经把冬瓜和美羽身上任何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镜子、镶银边的角杯、矮冬瓜鲜红色的外套、美羽灰色的披风,最重要的是——金叶子,这可把奶油舌和她的两个儿子乐坏了。他们把皮革马甲扔在睡着的鞋匠的身上,嘲弄他,然后就返回他们位于森林腹地的小屋了。

在那会儿工夫,冬瓜和美羽还陶醉在美梦里。在梦里他们被封为勋爵和勋爵夫人,穿丝绸、天鹅绒衣服,与国王在皇宫里一起进餐。两人醒来的时候,太阳已沉到西边。他们发现金叶子以及所有好东西都不见了时,悲痛欲绝。冬瓜抓着自己的头发,发誓要取了那老太婆的性命,美羽在一旁伤心地抽泣。一会儿,冬瓜觉得有点冷,想找件外套穿,就把盖在身上的那件皮革马甲穿上了,也没细想这马甲从哪里冒出来的。

冬瓜刚把马甲扣上,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他和美羽开心地聊天。美羽也不再一脸愁容了,而是乐呵呵地编着树枝戒指。两个人忙着建一座小木屋,冬瓜在里面用燧石击打钢铁取火,这两样东西和笛子,都是他瞒着美羽带过来的,因为美羽说,皇宫里不兴这些玩意儿。然后,他们发现在一棵老橡树的树根上有一个野鸡窝,就把鸡蛋拿去烤了吃。接着,两人就躺在他们捡来的一堆长长的青草上睡着了。夜莺在他们附近的老树上整夜歌唱。冬瓜和美羽就这样在森林里过了一天又一天,饿了就吃鸟蛋和浆果,为了过个暖冬,还把屋子拓宽了些,装扮得更舒适了。他们早已把丢失的金叶子和皇宫之行抛到九霄云外。

与此同时,竹竿起床后发现他的马甲不翼而飞了。锡脚尖儿当然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了。皇宫上下都进行了搜寻,每个仆人都被叫去盘问,直到所有人都很惊讶,一件又旧又破的马甲居然搞得人仰马翻。就在那一天,宫里的一切都恢复了旧日风气。勋爵们又开始争吵不休,女士们又开始互相妒忌。国王训斥他的臣民缴纳的税收连一半都不够,王后对自己得到的珠宝永远不觉得满足。仆人又像从前那样嚼舌根,而且有了新话题。竹竿觉得很无趣,与皇宫格格不入。王公贵族开始质问为什么国王的餐桌上居然为一个鞋匠设了专座。而国王也下令翻找史册,查看有无此先例。鞋匠很明智,没有跟任何人说马甲丢了意味着什么。经过这次之后,他对宫廷风气也有了点了解,于是他就发布了一个悬赏令:任何人只要能告诉他马甲的下落,就能得到五十两黄金的犒赏。

消息一传开,皇宫的大门和外院就围满了男女老少,有的人带来了各种款式和颜色的皮革马甲,有的人讲述他们在周边闲逛时的所见所闻。大量的消息与出入这些商店的达官贵人有关。这可惹恼了勋爵和贵妇,他们纷纷跑到国王跟前,指责竹竿造谣诽谤。而国王,清楚了皇宫里从来没有留驻这等宾客的先例后,就下达了一道禁令,不许竹竿再进宫,并把竹竿之前的所有好处赐给了锡脚尖儿。

圣旨一下,随从就立即将竹竿华丽的卧室、昂贵的衣服、朝臣们送给竹竿的礼物据为己有。竹竿也没钱犒赏别人了,不过他倒是很乐意离开皇宫。想到那些扬言要向他报仇的王公贵族,和那群指责他拿他的马甲欺骗他们的,准备拿石头砸他的人,他还是有点怕怕的,于是他就从后窗爬下去,逃离了皇宫。

锡脚尖儿正是从这扇后窗把马甲扔出去的。竹竿顺着一根牢固的绳子爬下窗子。两脚着地时,天已大亮,迎面走来一个挑着一担沉甸甸的柴火的樵夫。樵夫停下来,很吃惊地盯着他看。

“怎么啦?朋友。”竹竿问,“您从没见过人从后窗爬下来吗?”

“哦,”樵夫说,“昨天清晨,我路过这里的时候,看到一件马甲刚好从这扇窗户飞出来。我想,您可能是那件马甲的主人。”

“正是啊,朋友。”鞋匠喜出望外,“您能告诉我那件马甲现在在哪里吗?”

“我一路走着,”樵夫回答说,“看到那个叫密探的小矮人,把它捆绑在身上,然后跑去找他住在森林里的老母亲了。”

“您真是个诚实的人。”说着,瘦竹竿把身上仅有的一件好衣裳(一件镶着金边的草绿色斗篷)脱了下来,“如果您愿意跟踪小矮人,并把我的马甲追回来,我就把它作为答谢之物送给您。”

“我挑柴火,用不上那个。”樵夫说,“但是,如果您想追回您的马甲,沿着这条小路走到尽头就可以进入森林了。”说着,他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

竹竿决定找回他的马甲,心想,那群人,还有朝臣们也不会到森林来抓他。于是,他就上路了,很快就置身于参天大树之间。可是,他既没有看到小屋,也没有看到小矮人。夜幕降临了,森林里黑乎乎的,像迷宫一样。月光撒在林间小径上,大个头的猫头鹰飞来飞去,夜莺放开美妙的歌喉。竹竿继续前行,希望能找到个地方歇歇脚。最后,他循着灌木丛中透出的一点火的亮光,走到了一间低矮的小屋门前。门虚掩着,主人好像什么都不担心,他看到他的兄弟冬瓜躺在屋里的一床稻草上熟睡,鼾声如雷,边上就放着他的那件马甲,而美羽,她穿着一件用灯芯草编织的衬裙,正坐在火堆旁烤野鸡蛋。

“晚上好,夫人。”竹竿说着进了屋。

火焰照亮了竹竿,可是由于宫廷生活已经改变了他许多,美羽并没有认出她的小叔子来。她用比平时更礼貌的口吻回应说:

“晚上好,先生。这么晚,您从哪里来的?哎,小声点,因为我的丈夫劈柴火累坏了,您看,没吃晚餐就睡着了。”

“希望他好好休息。”竹竿说,意识到他没有被认出来,“我从皇宫出来,打了一天的猎,在森林里迷路了。”

“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晚餐吧。”美羽说,“我多放些蛋到灰烬里。给我讲讲皇宫里的生活吧——以前我常常梦想着皇宫,那时我还年轻,傻乎乎的。”

“您从未去过吗?”鞋匠问,“像您这么美丽的夫人,一定会让那些贵妇惊叹不已。”

“您太恭维我了。”美羽说,“不过我丈夫有个兄弟在那,然后我们也离开了我们从前住的荒原,想出来碰碰运气,结果在森口入口碰上了一个老妇人,巧言引诱我们喝下了烈性酒。紧跟着,我们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见了很多好东西。可是我们醒来后,却发现所有东西都被偷走了——我的镜子、深红色斗篷,我丈夫的周末礼服。拿走了这些东西,盗贼扔下了一件破破烂烂的皮革马甲给我丈夫。从那时到现在,他一直都穿着,他这一辈子都没那么开心过,虽然我们待在这座穷酸的小屋里。”

“一件破旧的马甲,嗯,”竹竿说,把那件衣服拿起来,认出是自己的马甲,因为欢乐叶还缝在内衬里,“穿着这件马甲去打猎应该不错,但是您的丈夫一定会很乐意割让,我敢说,拿它换这件漂亮的斗篷的。”说着,他把绿色的斗篷脱了下来,扣上了马甲。美羽心里乐开了花,跑到床边使劲儿晃冬瓜,喊道:

“亲爱的,亲爱的,起来啦!看看我做了笔多么合算的生意啊!”

冬瓜的鼾声低了下来,嘴里含糊地说着什么树根太硬了。然后,他揉了揉眼睛,盯着他的兄弟,说:“竹竿,真的是你吗?皇宫怎么样?你发财了吗?”

“找回我那件皮革马甲,可不就是一笔财富了吗?”【8】竹竿说,“我们一起吃蛋吧。今天晚上我们都好好休息下。明早我们就回荒原吧,回我们村尾的老房子吧,布谷鸟会来看我们,还会给我们送叶子来。”

冬瓜和美羽答应了。第二天清晨,他们就回家了。他们发现老房子在风雨侵袭下也没有糟糕多少。街坊邻居都跑来串门,询问皇宫见闻,顺便看看他们有没发大财了。出乎每个人的意料,这三个人看起来比从前更穷,但不知为什么,他们还是喜欢回到小屋来。竹竿把藏在角落里的鞋楦和鞋钻都搬了出来,和冬瓜重操旧业。整个北郡从来都没有像他们这样的鞋匠。

他们为王公贵族,也为普通老百姓修鞋子。每个人对他们的手艺都非常满意。他们的顾客一天天多起来。那些失意的、不满的、倒霉的人又像从前,竹竿进宫之前,经常来拜访了。

有钱人送礼物给他们,没钱的,就帮他们做点事。小屋也发生了神奇的变化。屋顶上开满了金银花,门边长满了红玫瑰和白玫瑰。还有,在圣诞节那天和他们相识的布谷鸟,每年的四月一日都会来找他们,并给他们捎来三枚欢乐树的叶子,因为冬瓜和美羽都不想再要金叶子了。这就是我上次听人讲起北郡,所了解的他们的近况。

“那小屋要是给我做避暑别墅,那该多好啊!母后!”檀莲公主说道。

“我们必须把它整个搬过来!”愁容王后说,但是椅子沉默不语,席间一位夫人和两位先生,三人都穿着赤褐色的缎子和黄色的厚底靴【9】,三个人从未在皇宫里出现过,站了起来,说道:

“这说的就是我们的故事。”

“我很久没听过这样的故事了,”博金国王说,“自从弟弟睿智和我分开,在森林里走失后。红后跟,我的七随从,去给这位小女孩拿一双配黄金搭扣的绯红色鞋子来。”

七随从立即到皇宫的储藏室取来一双搭配黄金搭扣的绯红色缎子鞋。小雪花从没见过这样的鞋子,她开心地向国王行了个屈膝礼,谢国王的赏赐,然后在椅子上坐下来说:“奶奶的椅子啊,带我到下等厨房去。”在贵宾们赞赏的目光下,椅子像来时那样走出了宴会厅。

当天晚上,小女孩获准睡在厨房里靠火炉的稻草上【10】。第二天,他们给了她一些麦芽酒和厨师倒掉的剩菜。盛宴上依旧是热闹非凡的景象,夹杂着门外追讨的叫嚷声。这天晚上,博金国王的情绪又陷入了低谷,然后他传令让厨房帮工头头通知小雪花带上她的椅子,到皇家宴会厅去,因为他想再听一个故事。

小雪花洗好脸,把椅子拍打干净,像从前那样在它上面坐下来,只不过这次她脚上多了双绯红色的鞋子。愁容皇后和她的女儿比从前看起来更不怀好意,但是小雪花的礼貌已经给在场的一些人留下了好印象,他们都很开心地看着小雪花把头靠在椅子上,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

“请听,”坐垫下一个清晰的声音说道,“绿袖夫人的故事。”

本文为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之一,如欲转载,请与小书房站长联系

#15 筱舟 2009-10-31

【1】    There they worked in most brotherly friendship, though with little encouragement. “ENCOURAGEMENT”应理解为“鼓励”,还是“鼓舞人心的事”?
【2】    Spiteful people said there were no shoes so bad that they would not be worse for their mending.这个双重否定我绕不过来。
【3】    Scrub liked a little grandeur ,怎么说好?
【4】    There is no country where trees bud or flowers bloom, that I will not cry in before the year goes round. 帮我顺顺?
【5】    So the seasons came and passed: spring, summer, harvest, and winter followed each other as they have done from the beginning.
【6】    they assured the old woman they were not at all proud, notwithstanding the lands and castles they had left behind them in the north country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7】    The name of this youth was Tinseltoes, and, though he was the seventh of the king's pages, nobody in all court had grander notions. 后半句
【8】    " 'That I have, brother,' said Spare, 'in getting back my own good leathern doublet.句子结构不明白
【9】    and a lady and two noble squires, clad in russet-coloured satin and yellow buskins是三个人都这般装扮吗
【10】    我想表达靠炉火比较暖和的意思,但怎么觉得容易着火?
【11】    对话的标点格式是否正确,就是上一段冒号,另起一行,双引号的格式?
更让人惊讶的是那只布谷鸟还开口说话了:
“尊敬的先生,请问现在是什么季节啊?”
【12】    有的句子我翻译得很长。
【13】   逻辑关系尚待理清。

#16 囡囡妈 2009-10-31

筱舟,我暂时没时间全文仔细看,先光就你的问题给点自己的意见。。:)

1,encouragement,可以当做“奖励”的意思。意思就是即使没有什么获利,他们仍靠着兄弟的情谊在一起工作。

2,Spiteful people said there were no shoes so bad that they would not be worse for their mending.
——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怀有恶意的人说,没有鞋子会那么破烂,也许拿去让他们修理会更糟糕呢。(不一定要用“怀有恶意”这个词,用不太善良,或尖酸刻薄的人,可能更舒服一点。)

3,Scrub liked a little grandeur——喜欢有点与众不同吧。(SCRUB是有点喜欢虚荣的。)

4,  There is no country where trees bud or flowers bloom, that I will not cry in before the year goes round. ——这一年里,哪个国家的树发芽了或花开了,我就要去那里歌唱。(否否为正,应该是这个意思。)

5,四季来了又走了:春天、夏天、秋天和冬天,如创世之初就开始的那样,一个又接着一个。

6,这句我没太看上下文,是不是意思是:“他们坦白告诉老婆婆,没有站在远在北方的土地和城堡里,他们现在没什么可尊贵的。”

7,他有点趾高气扬的吧?

8,“有啊,我的兄弟,”SPARE说:“能拿回我自己的皮马甲可不就是发财了。”(这句话的意思看,SPARE很知足,拿回马甲在他看来就是发财了。)

9,好象穿厚底靴的话,还是讲两个男人更合适。

10,靠近火炉,应该就好了。赫赫,,如果是用“炉火”,强调了火。

11,12,13,没找到。。

#17 筱舟 2009-11-01

1.嗯,已修改
2.我终于绕明白了
3.冬瓜就是比较虚荣,我再琢磨下
4. 囡囡妈帮我顺过之后,意思就简明多了,:-)
5. THE BEGINNING,创世之初,学习
6. 我再想想,NOTWITHSTANDING是个连接词,“尽管”
7. 对
8. 根据囡囡妈的指点,换了个说法,感觉流畅多了
9. 我还是有点纳闷
10. 嗯嗯嗯,哈哈。
11,12,13,我再把具体的地方标出来,谢谢囡囡妈 表情占位:s:135

#18 远行 2009-11-02

1)The people of that village were not extravagant [20] in shoes, and better cobblers than Scrub and Spare might be found.
==》这里的AND, 翻“何况,况且,再说了”怎样?
这个村子里的人,不会花大把银子在鞋子上,再说了,兴许还能找到比冬瓜和竹竿更灵巧的鞋匠?

2)there were no shoes so bad that they would not be worse for their mending
==》鞋子破就破吧,要给这哥儿俩一修,没准更破呢!

3)There is no country where trees bud or flowers bloom, that I will not cry in before the year goes round
==》在大地回春的时候,无论哪个地方的树发芽了或是花开了,我都要去那里歌唱?

4)大声叫嚷道他的兄弟不适合跟可敬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
==》不配和体面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5)they assured the old woman they were not at all proud, notwithstanding the lands and castles they had left behind them in the north country。。。
==》他们向老婆婆保证,尽管他们在北郡拥有土地和城堡,但他们绝不是骄傲的人,他们很乐意效劳?
Notwithstanding 应该是in spite of.
我觉得,这里的LEFT BEHIND并不是指他们把所谓的北郡的财产抛在后头了,就是指他们从北郡来,离开了那个地方而已。  他们一方面想在老婆婆跟前表示自己是“尊贵人”,另一方面为了肚子,又赶紧表白自己不侍贵而骄。

#19 筱舟 2009-11-08

原文:http://www.mainlesson.com/display.php?author=browne&book=chair&story=lords&PHPSESSID=17177b4d9f9270931445f598184f8ed9

参考胖的译本《橡林迷踪记》整理了下,O(∩_∩)O~

很久以前,在东郡住着两位尊贵的勋爵。他们的土地位于一条宽阔的河流和一片古老的橡树林之间,没人说得清楚这片土地到底有多大。两位勋爵在他们各自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城堡。一座是用白色的石灰石砌成的,一座是用灰色的花岗石砌成的。于是,人们就分别管他们叫白堡勋爵和灰堡勋爵。

在整个东郡上都找不到比他们更尊贵、更慷慨的勋爵了。他们的佃农安居乐业。过路人都可以在他们的城堡接受热情的款待。每年秋天,勋爵还会派人带上斧子到林子里砍伐大树,然后劈成柴火送到穷人家去。他们的土地没有用树篱或是沟渠划定界限,但从来没有因此发生争端。他们从年轻时代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而妻子也都很早就过世了。但灰堡勋爵膝下有一个儿子,白堡勋爵有个女儿。每次在对方的大厅里宴饮时,他们都会说:“等这两个孩子长大后,就让他们结为夫妇吧,他们将继承我们的城堡和土地,并铭记我们的友谊。”

就这样,两名勋爵和他们的孩子、佃农一直幸福地生活着,直到米迦勒节的那个夜晚。那晚,他们正在白城堡的大厅里举行宴会,门口来了一名旅行者。人们照例对他盛情款待。这个旅行者一路上见识了很多奇特的景象和国家,跟大多数人一样,他也乐于跟大家分享他途中的所见所闻。晚餐后大家一起围坐在火炉边饮酒的时候,两位勋爵也津津有味地听他讲述那些旅途中发生的故事。

白城堡的勋爵,他是个充满好奇心的人,后来问道:“好样的异乡客呀,在你的漫长旅途中,最让你叹服的是什么啊?”

“我见过的最神奇的事是,”旅行者回答说,“在那边的森林尽头,有一间古老的木屋,里面住着一位老婆婆,她可以用一架老织布机把自己的头发纺成坯布。需要纱线的时候,她就直接剪下自己的银发继续纺织。她的头发很快就又长出来了,我早上看到她剪的,中午还没到,她的头发已经长到门外了。她跟我说,她靠卖那些布为生,可是路过的人从来都没有买过她的布,因为这老人家要价太高了。另外,到她的住处也得长途跋涉,而且途中险象丛生,必须穿过那片野猪和狼群出没的大森林。不过,像您这么富有的勋爵,应该买得起一块布来做件斗篷。”

所有人听后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可是在旅行者继续上路后,有白堡勋爵开始茶饭不思、辗转难眠,满脑子都是那位用自己的头发织布的老婆婆。最后,他下决定亲自前往森林,去寻找那个住在古屋里的老婆婆。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灰堡勋爵。灰堡勋爵是个慎重的人。他奉劝他的朋友说,旅行者的故事大多不可信,不要贸贸然就踏上那么漫长而危险的旅途。要知道那些进入森林深处的人经常都回不来了。可是,这位好奇心已经被吊起来的勋爵心意已决,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了。灰堡勋爵为了朋友,便起誓与他一同前往。然后他们商量秘密出发,免得被其他勋爵嘲笑。

白堡勋爵有一个跟随他多年的管家,名字叫做罗宾。勋爵嘱咐这位管家说:“我即将去远行。请照管好的我的财物,善待我的佃农,最重要的是,在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好好照顾我的女儿美叶。”

管家毕恭毕敬地应道:“放心吧,勋爵,我会的。”

灰堡勋爵也有一个跟随他多年的管家,名字叫做威尔。勋爵嘱咐这位管家说:“我即将和我的朋友去远行。请照管好的我的财物,善待我的佃农,最重要的是,在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好好照顾我的儿子温德。”

管家毕恭毕敬地应道:“放心吧,勋爵,我会的。”

于是,两位勋爵趁他们的孩子熟睡的时候亲吻了他们,披上斗篷,在日出前一起进入了那片古老的橡树林。孩子们想念他们的父亲,佃农们想念他们的勋爵。可是除了两个管家,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去向。一晃眼,七个月过去了,两位勋爵还没有回来。勋爵原以为他们的管家忠心耿耿,因为平时他们在勋爵面前都是俯首帖耳的。可是谁想到,这两个管家老奸巨猾、妄自尊大,心想勋爵一定是遭遇不测了,他们就把自己当成了城堡的主人。

罗宾有个儿子叫做尔德,威尔有个女儿叫做佩妮。在这片国土上,找不到比这他们两个更爱生闷气的孩子了。可是他们的父亲执意把他们一个塑造成小绅士,一个培养成小淑女。他们把温德和美叶穿的绫罗绸缎都剥夺过来,让自己的孩子穿上,然后扔给勋爵的孩子粗呢帆布。花园里的鲜花和象牙玩具也都被尔德和佩妮霸占了。最后管家的孩子坐的是主人席位,睡的是高床软榻,而温德和美叶则被叫去放猪,睡在谷仓的稻草上。

可怜的孩子没人和他们轮流干活。每天早晨,太阳刚出来,他们就被撵起来干活了,一人拿着一小片面包和一小瓶馊牛奶,这就是他们的早餐、午餐和晚餐了。他们得在森林附近一大片没有篱笆的草场上看守一大群的猪。草长得很稀疏,猪时不时还会窜进森林里找橡子吃。孩子们知道如果这些猪走丢了,凶恶的管家绝不会饶了他们。因为白天一直留神看守猪群,晚上他们就累得不行了,头一靠在谷仓的稻草上就呼呼地睡着了,比从前他们在挂着丝绸窗帘的屋子里更好入睡。温德和美叶互相帮助和鼓劲。他们相信他们的父亲一定会回来的,也许上帝还会让他们遇到一些好心人。因此,无论放猪的日子多艰难,他们看起来都快乐无比,模样一天比一天俊。与此同时,尔德和佩妮的脾气越来越暴躁,模样一天比一天丑,虽然他们享用的都是绝好的东西。

两个诡计多端的管家可不乐意看到这种情况。他们觉得自己的孩子看上去理应像是出身名门的淑女绅士,而温德和美叶就应该是出身鄙野的小猪倌。于是,他们把温德和美叶差遣到更荒芜的草场,也更靠近森林了,然后让他们看管两头最难驯服的黑猪。这两头黑猪一头是尔德的,一头是佩妮的。每天晚上它们归圈的时候,尔德和佩妮都会亲自下来喂养它们。每次盘算这两头猪养得肥肥的可以换多少银子,他们两个就不禁喜上眉梢。

大概是仲夏的一天,天气异常闷热。温德和美叶在一块长满青苔的岩石下休息。两头黑猪在一旁吃草,比往常安静了许多。两个孩子一起编灯芯草,说说笑笑。直到落日西斜,温德猛然发现那两头大黑猪不见了。可怜的孩子料想它们肯定是溜进林子里去了,于是马上也跑进森林里寻找它们。他们听见画眉在唱歌,鸽子在叫唤;看见松鼠在枝杈间跳窜,巨鹿在林间跳跃。两人四下寻找了好长时间,那两头尔德和佩妮寄予厚望的大黑猪还是不见踪影。猪没了,美叶和温德不敢就这么回去。他们在森林里越走越深,到处寻找和呼唤,可都是徒劳的。夜幕降临,森林里暗了下来,两个孩子惊恐地发现,他们已经迷路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其实并不惧怕森林,也不害怕森林里的野猪和野狼。可是现在他们又疲又倦,只想有个栖身之地。他们从树木间挑了一条绿色小径走进去,心想,那说不定是通向隐士或林务员的住所呢。温德和美叶从没走过这么美丽的芳香小径。草长得柔软,苔藓一般,小路两旁一边长满了野玫瑰,一边长满了金银花。落日玫瑰色的余晖撒在乔木上。他们继续沿着小路前行,前面忽然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开阔的幽谷,到处都长满了娇嫩的花朵,边上还有成排的草莓,全都遮蔽在一棵高大的橡树的树荫里,在小树林或大森林中都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观呢。它的树枝跟参天大树一样粗壮,树干比一个乡间教堂还宽,整棵树就跟一座城堡一般高。在它的大树根上有很多苔藓座。孩子们已经筋疲力尽,他们采够了喜欢的草莓,就在一个苔藓座上坐了下来,不远处有一眼泉水,冒着水晶般透亮的水泡。那棵高高的橡树上爬满了厚厚的常春藤,好多鸟儿在上面筑巢。温德和美叶看着它们从森林的各个方向飞回来,最后,他们看到从他们来时的小路上走来一个夫人。她穿着一件红褐色的长袍,黄色的头发编成辫子,系着一条深红色的带子,她的右手上还拿着一根冬青枝。可是她的装扮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那一对长长的绿袖子,绿得跟草一样。

“是谁这么晚还坐在我的井边呀?”夫人问。于是孩子们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如何丢了猪,进林子四下寻找,因为害怕恶狠狠的管家不管空手回去,一五一十都告诉了那位夫人。

“哦,是这么回事啊”,夫人说,“还没有像你们这么漂亮的猪倌来过呢。你们可以选择回家,继续为尔德和佩妮放猪,或是留下来,跟我一起待在森林里。”

“我们跟您待一块儿,”孩子们说,“我们不喜欢养猪。而且因为我们的父亲进了这片森林,我们很希望有一天在他们回来的途中,我们能碰到他们。”

他们说话的时候,
那位夫人拿着她的冬青枝在常春藤上滑移,就跟使唤一枚钥匙一样。从橡树里敞开一扇门,里面是间漂亮的屋子。窗户是用水晶做成的,可是里面的情景,外面是看不到的。墙壁和地板上长满了厚厚的绿苔藓,跟天鹅绒一样柔软。屋子里有几张矮矮的椅子,一张圆桌子,几个木雕的器皿,一个镶嵌着古怪石头的炉膛,一个烤箱,一个冬天储藏粮用的密封室。他们走进去的时候,夫人说道:“ 我在这已经住了一百年了。我叫绿袖夫人。一百年里,我没有朋友,没有佣人,除了我的小矮人考纳。秋收要结束的时候,他会带着他的手磨机、驮篮、斧子来磨坚果、摘浆果、劈柴火,然后我们就一起开开心心地过冬。可是考纳喜欢霜冻,惧怕太阳,因此当最高处的枝条开始抽芽的时候,他就要回到他的国家去了,整个夏天我也就只能孤身一人了。”

听她这么说,孩子们就知道他们有多受欢迎了。绿袖夫人给他们喝鹿奶,吃坚果蛋糕,睡柔软的苔藓。孩子把所有烦恼抛之脑后,包括那恶毒心肠的管家和不知去向的肥猪。清晨,一群母鹿排队来让挤奶,精灵们捧着鲜花,鸟儿衔着浆果,跟绿袖夫人报告什么开花了,什么熟透了。绿袖夫人还教孩子们用鹿奶做奶酪,用木浆果酿酒,她带他们去看野蜜蜂采集的,储藏在树穴里的蜂蜜,看森林的稀有植物,还有可以把所有动物制服得服服帖帖的香草。

那个夏天,温德和美叶陪着绿袖夫人住在大橡树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孩子们也许可以一直快快乐乐的,可是他们的父亲依然是杳无音讯。后来,叶子黄了,花也谢了,绿袖夫人说考纳就要来了。在一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她往炉膛里添了一些树枝,然后把门打开。那时候温德和美叶都昏昏欲睡了,只听她说,她在等一些老朋友来跟她唠嗑一些森林里的新鲜事。

美叶的好奇心没有她的父亲,也就是白堡勋爵那么强,可是她也努力让自己醒着,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事。当一只大棕熊走进来的时候,小女孩惊恐万分,一颗心都缩紧了。

“晚上好,夫人。”大棕熊打招呼说。

“晚上好,大熊,”绿袖夫人说,“你周围有没什么新鲜事呀?”

“不多,”大棕熊回答说,“就是那些小鹿越来越鬼灵精了,一天都抓不到三头。”

“听来不大妙,”绿袖夫人话音刚落,就进来了一只大野猫。

“晚上好,夫人。”大野猫打招呼说。

“晚上好,猫,”绿袖夫人说,“你周围有没什么新鲜事呀?”

“不多,”猫说,“就是那些鸟儿羽翼日益丰满,一会儿工夫就能抓到好几只。”

“听来不错。”绿袖夫人说,这时飞进来一只黑色的大乌鸦。

“晚上好,夫人。”大乌鸦打招呼说。

“晚上好,乌鸦,”绿袖夫人说,“你周围有没什么新鲜事呀?” ­

“不多,”乌鸦说,“就是再过差不多一百年吧,我们乌鸦就会变成故作优雅和神秘的一族了,树木会长得太浓密了。”

“怎么说?”绿袖夫人问。

“哎呀!”乌鸦说,“你没听说森林精灵王对两位尊贵的勋爵施了魔法么?那两位勋爵本来打算穿过他们的领土去寻找一位用自己的头发纺布的老婆婆。每年他们都会把精灵王的橡树劈成柴火送给穷人,于是精灵王就装扮成猎人的样子去靠近他们,然后请他们喝他橡木高脚杯里面盛的东西。那天气候很热,两个勋爵喝了之后,就把他们的土地和佃农,他们的城堡和孩子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个世界他们就只关心种橡子。因为中了魔法,他们在森林腹地夜以继日地种橡子,除非有人在日落前让他们暂停工作,那样魔法才会消失。”

“啊!”绿袖夫人叹道,“森林精灵王真是个伟大的王子,本来还有比种橡子更苦更累的活呢。”

一会儿工夫,大棕熊、大野猫和大乌鸦跟绿袖夫人纷纷道声晚安,便先后离去了。绿袖夫人关上门扉,熄灭灯火,像往常一样躺在柔软的苔藓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美叶把她听到的一切告诉了温德。于是他们一同去见绿袖夫人。她正在给母鹿挤奶。孩子们对她说:“昨天晚上我们听见乌鸦说的话了。它说的那两位勋爵就是我们的父亲。请告诉我们如何破除那个魔法。”

“我惹不起森林精灵王。”,绿袖夫人说,“因为我孤身一人住在这里,没有任何朋友,除了我的小矮人考纳。但我可以告诉你们该什么做。你们顺着通向幽谷的这条小路走到尽头,然后朝向北面,你们会看到一条羊肠小道,上面撒了一些黑色的羽毛。无论那条路如何弯曲,你们都要坚持走下去,它会带你们到乌鸦的住处去。然后你们就会在那看到你们的父亲在树林里种橡子。留神看太阳是不是要下山了,然后把你们所知道的一切奇妙的事情讲给他们听,好让他们忘记工作,切记只能说真话,喝流水,否则你们也会中了精灵王的魔法。”

孩子们谢过绿袖夫人的忠告。绿袖夫人为他们张罗了一些蛋糕盒奶酪,放在一个草编的袋子里。孩子们出发了,很快就发现了那条撒了黑色羽毛的羊肠小道。小路蜿蜒曲折,非常漫长。孩子们不时要停下来歇歇脚。夜来了,他们在老树的树干里找了个生苔的洞穴躺下来睡觉。温德和美叶从来都不害怕森林。他们长途跋涉,饿了就吃蛋糕和奶酪,渴了就喝溪水,困了就钻进树洞里睡一觉,直到第七天的晚上,他们终于抵达乌鸦的住所。乔木上筑满了鸟巢,黑压压的一片都是乌鸦。除了“呱呱呱”的鸦叫声不绝于耳外,四下里一片沉寂。在橡树长得最稀疏的一大块空地上,孩子们看到了他们的父亲正在那里努力地种橡子。两个勋爵身上都还穿着他们离开城堡时披的天鹅绒斗篷,可是由于一直在森林里干粗活,斗篷早已破烂不堪。他们的头发和胡须都已经留得老长了,手上沾满了泥土,两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陈旧的木铲,往各个方向埋橡子。温德和美叶叫着父亲的名字,飞奔过去亲吻他们,他们都说着:“亲爱的父亲,回到你的城堡和你的人民中吧!”可是他们得到的回应是:“我们不知道什么城堡和人民。这世上没有什么比橡树和橡子重要了。”

温德和美叶跟他们说他们以前的生活,可是不起作用。没有什么能让他们停下来一会儿。可怜的孩子先是坐下来哭泣,然后便躺在冷冰冰的草地里睡着了,因为太阳下山了,勋爵继续干活。他们醒来时已经是大白天了。温德为他的朋友鼓气,说道:“肚子饿了吧,现在袋子里还有两块蛋糕。我们一起吃一块吧。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于是他们把蛋糕分了,然后跑向勋爵,说:“亲爱的父亲,和我们一起吃蛋糕吧。”可是勋爵说:“吃吃喝喝有什么用。我们只想种我们的橡子。”

美叶和温德坐下来,伤心地把蛋糕吃了。吃完后,他们就走到不远处的溪流边,用一个大藤壶盛清冽的溪水喝。他们正在喝水的时候,从橡树林里走来一个快乐的年轻猎人。他披着一件草绿色的斗篷,脖子上挂着一个水晶角笛,手上拿着一个硕大的橡木高脚杯,杯身雕满了花朵和叶子,杯沿镶满了水晶。杯子里里面盛满了牛奶,直漫到杯口,上面还漂浮着香醇的奶油。猎人走近他们,对孩子们说道:“可爱的孩子,别去碰那脏兮兮的水,过来和我喝点吧。”可是温德和美叶回答他说:“谢谢你,好心的猎人。可是我们答应只喝流水。”猎人不理会,把他的高脚杯拿得更近了,说道:“那水多脏呀!猪倌和伐木工喝倒还可以,像你们这么俊俏的孩子,太不合适了。告诉我,你们是不是至高无上的国王的孩子,你们是不是在皇宫里长大的?”可是孩子们告诉他说:“不是,我们是在城堡里长大的,我们是那边那两位勋爵的孩子。告诉我们怎么破除施加在他们身上的魔法。”猎人马上怒气冲冲地转身把牛奶全都倒在地上,然后带着他的空高脚杯径自离去。

美叶和温德看着香醇的奶油就那样被倒掉了,觉得很可惜。可是他们想起绿袖女士的警告,知道那是最好的做法了。他们开始帮勋爵干活了。每人找来了一根枯树枝,用尖锐的一头刨地面,然后把橡子种进去。可是他们的父亲对他们还有他们说的话都无动于衷。中午到了,天气又热了起来。他们就又到溪流边喝水。这时候,又从丛林里走来一个猎人,比第一个年长些,他穿着黄色的衣服,脖子上挂着一个银色的角笛,手上拿着一个橡木高脚杯,杯身雕满了叶子和果实,杯沿镶满了白银,里面盛满了蜂蜜酒。这个猎人也请他们喝东西,跟他们说溪流里到处都是青蛙,然后又问他们是不是住在森林里玩耍的小王子和小公主。可是温德和美叶还是照旧那么回答:“我们已经答应只喝流水,我们是那边那两个勋爵的孩子,请告诉我们如何破除魔法!”猎人怒气冲冲地转身把蜂蜜酒全部倒掉,径自离去。

那个下午,孩子们就在父亲身边干活,用枯萎的树枝种橡子,可是勋爵对两个可爱的孩子和他们说的话都毫不理会。天又要黑了,他们又是饥肠辘辘的了。孩子们把最后一块蛋糕也分了,勋爵们怎么也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吃。两个孩子只好又到溪边,开始吃蛋糕、喝流水,尽管心里空落落的。

太阳要下山了,乌鸦也都飞回它们筑在高枝上的窝了。可是有一只看上去年老体衰的乌鸦,就落在他们不远处,往溪流里喝水。孩子们吃蛋糕的时候,它徘徊不去,捡掉下来的细屑吃。

“朋友,”美叶说,“这只乌鸦肯定饿坏了,我们给它一点吃吧,虽然这是我们的最后一块蛋糕了。”

温德答应了,孩子们每人都分给乌鸦一点吃。别看它似乎老得不行了,它的那个巨喙一会儿工夫就把小块蛋糕一扫而空,然后它朝孩子们跳近了几步,一会儿瞅瞅温德,一会儿瞅瞅美叶。

“可怜的乌鸦,它还是很饿呢,”温德说,然后他又分给它一点吃。乌鸦三下五除二又把那一点消灭了,然后就跳向美叶,美叶又分给了它一点,如此这番,乌鸦把他们最后的那块蛋糕都吃完了。

“没关系,”温德说,“我们至少还有水喝呀。”当他们俯身下去喝水的时候,从橡树林里又走来一个猎人。这个猎人比上次的那个年长,穿着鲜红色的衣服,脖子那里挂着一个金黄色的角笛,手里拿着一个硕大的橡木制的高脚杯,杯身雕满了谷穗和葡萄,杯沿镶满了黄金,葡萄酒直漫到杯口。“别碰那脏水,喝我这杯吧。溪流里面都是癞蛤蟆,那水像你们这么漂亮的孩子怎么可以喝呢。你们一定是来自仙境,在女王的宫殿里长大的,对不对?”可是孩子们说:“我们只喝流水。那边那两位勋爵是我们的父亲。请告诉我们怎么破除魔法!”猎人怒气冲冲地转身把酒全部倒在草地上,径自离去。他走了后,老乌鸦抬头看了看孩子,说:“ 我把你们的最后一块蛋糕吃掉了,为了报答你们,我告诉你们怎么破除那个魔法。看到太阳正往西边的那片树林后面落下了吗?在它下山之前,跑到勋爵跟前去,跟他们讲管家是怎么差遣你们的,如何让你们为尔德和佩妮放猪。你们看到他们开始倾听的时候,就从他们手中夺下木铲子,让他们一直听你们讲,直到太阳下山。”

温德和美叶谢过乌鸦。乌鸦什么时候飞走的,他们也没留意,他们跑向勋爵,跟他们诉说管家是怎么虐待他们的。起先勋爵还是不听他们讲,可是当孩子讲到他们是怎么被赶去睡稻草,怎么被撵去荒凉的草场放猪,那两头蛮横的猪又给他们惹了多少麻烦时,因为橡子也长得很慢,最后两位勋爵就扔下他们的铲子了。然后,温德,扛起他父亲的铲子,跑到溪边,扔了进去。美叶对白城堡的勋爵也那么做。一会儿,太阳消失在西边的橡树林后面了。两位勋爵起身,如梦初醒般,看了看森林、天空和他们的孩子。

于是,这个奇妙的故事就接近尾声了。温德和美叶欢天喜地地和他们的父亲一起回家了。勋爵各自回到自己的城堡,他们的佃农一片欢腾。那些精致的玩具、丝绸的衣服,美丽的花园、舒适的卧室也不再属于尔德和佩妮了,重新归温德和美叶所有。而那两个邪恶的管家,连同他们臭脾气的儿子和女儿,都被差遣去放猪了,而且就住在荒凉的草场小屋里,大家都说那对他们再好不过了。白堡勋爵没再去想那个拿自己的头发去纺布的老婆婆了,灰堡勋爵也依然是他的好朋友。至于温德和美叶,他们从此过着安乐的生活,长大后,他们就结婚了,继承了他们父亲的两座城堡和广阔的土地。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孤独的绿袖夫人。每年圣诞节,他们都会邀请绿袖夫人和她的小矮人来和他们共享盛宴,而仲夏的时候,他们就会回到森林,和她一起住在那棵大橡树里。

“哦!母后,要是我们有那棵橡树就好了!”檀莲公主说。

“它长在哪里?”愁容皇后问,可是椅子沉默了。一位尊贵的勋爵和女士,他们穿着绿色的天鹅绒衣服,点缀着金边,站起来说:

“那是我们的故事。”

“除了昨天那个故事,”博金国王说,“自从我的弟弟睿智离开我,在森林里走失后,我再也没有听说这样的故事了。Gaygarters, 我的六侍从,去给这个小姐拿一双白色的金色花边的丝长袜来。”

愁容皇后和檀莲公主一听气极了。但Gaygarters拿来了白色的丝长袜。小雪花行了屈膝礼,坐到椅子上,回到了厨房。那天晚上,他们给了她一席床褥。第二天,她吃的是剩下来的美味佳肴。

宴会上,歌舞持续着,里头的人互相妒忌,外头的人不停叫嚷。到了晚上,博金国王在用过晚膳后又情绪低落了。从宴会厅上下来一个侍从,跟着厨房的女仆就叫小女孩把自己梳洗一下,然后带上奶奶的椅子过去,因为陛下想再听一个故事。小雪花把脸擦干净,把头发打理好,穿上金色长袜和红鞋子,像之前那样坐在奶奶的椅子上前往宴会厅。她跟往常一样向国王、皇后、公主和皇室贵族们行礼,然后俯下头,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从坐垫下传来一个清晰的声音:

“请听故事——贪婪的牧羊人。”

本文为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之一,如欲转载,请与小书房站长联系。

#20 正在看牡丹 2009-11-09

"冰霜婆婆的收入很微薄,因此祖孙俩的生活非常拮据。"这两句文学色彩较浓,跟上下文口语化感觉不太匹配
第三段的“冰霜夫人”跟全文的“冰霜婆婆”不一致

#21 正在看牡丹 2009-11-13

“森林精灵王法力无边,这世上还有比种橡子更乏味的活呢”,这句话有点矛盾呀。原文是什么呀?

#22 正在看牡丹 2009-11-19

哦,明白了。你的翻译是没错了,但应该加个转折词吧?“森林精灵王是一个伟大的王,这世上可还有比种橡子更差劲的活计呢。”用以表示因为其善良伟大,所以还没有派给他们更差的活。

#23 筱舟 2009-12-28

原文:http://www.mainlesson.com/display.php?author=browne&book=chair&story=shepherd&PHPSESSID=cbc9e05673ae02e9a6e75a3218f2dfdb

贪婪的牧羊人

很久以前,在南郡住着一对牧羊人兄弟。他们放牧的大草原疆域辽阔、水草丰美,一头连接着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一头偎依着连绵起伏的群山。这里唯一的居民是牧羊人。他们住在一间间低矮的小屋里,屋顶都是用石南搭建的。每个人都很小心地看守羊群,从没让一只羊走丢过,而他们最远的足迹也只到达山脚下和森林边上。

在这些牧羊人中,最小心看守羊群的是牧羊人兄弟。他们一个叫卡奇,一个叫凯恩。虽然是亲兄弟,可是即便是两个住在相隔甚远的国度的人,也不会像他们两个的性情相差那么多。卡奇在这世上唯一记挂的是怎么为自己多捞些好处,而他的弟弟凯恩却可能将自己仅剩的一点粮食分给一条饿坏了的小狗。父亲过世之后,贪婪成性的卡奇仗着自己是大哥,把父亲留下的所有绵羊据为己有,什么也不分给凯恩,除了一份帮他照看羊群的差使。凯恩看在羊的份上,不与哥哥争执。这之后,他就帮哥哥照看羊群了。卡奇也就自己想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这让他的脾气变随和了些。兄弟俩住的是父亲的小屋,屋子很矮,孤零零地背靠着一棵魁梧的梧桐树。兄弟俩在里面相安无事地共处了些日子。平时,他们就靠笛子和牧羊棍在草原上放羊,直到卡奇的贪婪惹来了新麻烦。

那片草原上没有小镇,没有城市,就连个可以买卖的集市也没有。不过牧羊人也很少想过要做什么生意,因为他们有的是羊毛做衣服,羊奶做黄油和乳酪。逢年过节,家家户户也只需烹只羊庆贺一番。等麦子成熟了,还有大麦粉做面包。冬日里,他们可以到森林里捡些木柴生火。而每年仲夏,他们就迎来了剪羊毛的季节,此时,远道而来的商人们,就会以古老的方式把牧羊人手上多余的羊毛收购走,然后送给牧羊人一些商品或货币作为回报。

碰巧有一年仲夏,这些商人随口称赞卡奇家产的羊毛是他们在大草原上发现的最好的,并给了他最高的价钱。然而,不幸也就因此降临在绵羊们的身上了。因为自此之后,卡奇总是嫌剪下来的羊毛不够多。剪羊毛季节,没有人会像他那么贴着羊皮剪。尽管凯恩费劲唇舌,千方百计阻拦,可怜的羊羔还是被剃光了毛,而当它们的毛刚刚长到可以暖暖身子时,卡奇已经早早地准备好了剪子。无论天气多么寒冷,时令多么临近严冬,他照剪不误。凯恩看不过去,兄弟俩便经常为此争吵。卡奇总想劝服弟弟紧贴着羊皮剪羊毛,说那样对羊好,而凯恩也总是希望让哥哥明白他已经把所有的羊毛都剪光了,因此兄弟俩的争论就这样无休无止了。不管怎么样,卡奇还是依旧卖他的羊毛,并把赚来的钱积累起来。就这样一个又一个仲夏过去了,牧羊人开始觉得卡奇是个有钱人,而紧贴羊皮剪羊毛的方法似乎也要风行起来了,碰巧就在这时,发生了一桩怪事。

那年夏天,羊毛长得很好。卡奇已经剪了两次羊毛,他琢磨着要不要再剪一次——虽然秋日多雾的清晨已经到来,在寒冷的夜晚,牧羊人兄弟不得不披上他们冬天的斗篷。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首先是小羊,接着是母羊,开始走丢了。兄弟俩四下寻找,却一只也没找回来。卡奇怪凯恩粗心大意,并竭尽全力地看羊。凯恩觉得不是自己的错,但也比平常盯得更紧了。不过,羊还是继续走失。羊群越变越小,而兄弟俩可以觉察到的也只是那些羊毛被剪得最紧贴羊皮的是最早不见的,他们一有可能就点点羊的数量,可以断定丢失的羊有些是在羊圈里没有的。

凯恩逐渐厌倦了看守羊群,而卡奇也为丢羊的事伤透了脑筋。以前卡奇总在其他牧羊人面前炫耀他的羊毛和收入,现在那些人看到他风光不再也不替他觉得惋惜。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倒是很同情凯恩。只是,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的运气实在是糟透了,把他们俩当做瘟神一样,惟恐避之不及。卡奇家的羊群就像月蚀一样渐渐地消失不见了。无论是风暴,还是严寒都不能阻止羊继续走失。春天来的时候,卡奇和凯恩只剩下三只老母羊,它们是整个羊群里最安静,最瘦弱的羊了。在樱草花开的一天晚上,他们守着这些母羊,然后,卡奇,那天他的目光从未离开过羊,说道:“弟弟,它们背上有羊毛。”

“太少了,还不够它们暖和自己呢,”凯恩说,“有时候还会刮东风呢。”可是卡奇已经转身到小屋里找袋子和剪子了。

凯恩看到哥哥这么贪婪,心里难过极了,他把目光转向远处的高山,好让自己不去想这事。自从他们的羊开始走失后,凯恩每天早晚都会看看山,从中他可以感觉到某种安慰。此时,夕阳给远峰染上了一层深红色,可是就在他凝神看着的时候,他发现有三只像羊一样的动物飞快地跑上峡谷,身姿矫健得像鹿一般。当凯恩回过头来时,他看到他的兄弟已经带了袋子和剪子回来了,可是哪里还有母羊的踪影啊。卡奇开口就问羊到哪里去了。凯恩把自己看到的告诉哥哥,做大哥的便喋喋不休地责怪他不留神看着羊。

“山峰和日落对我们确实好,看,现在我们一只羊也没有了。其他牧羊人也不会在剪羊毛季节给我们什么活干。我不想继续留在草原上,他们会讥笑我是个穷小子的。如果你愿意跟着我,就听我的,我们可以到别的地方找点活干。我以前听父亲讲过,很久以前在山那边住着伟大的牧羊人。我们去看看他们会不会请我们当羊倌吧。”

凯恩宁愿留下来在父亲的麦田里耕作,麦田就紧挨着他们的小屋。可是既然哥哥执意要离开,他也就决定和哥哥做伴了。于是,第二天清晨,卡奇就带上他的袋子和剪子,凯恩带上他的牧羊棍和笛子,两人一起离开了家,越过大草原,走向高山。每个人见到这样,都觉得他们脑袋不清楚了,因为一百年来没有牧羊人去过那里,那里是个不毛之地,目光所及是一片望不到边的沼泽地,嶙峋怪石遍地可寻,而且直冲云霄。凯恩说服哥哥走羊奔跑的方向。山路很陡,爬了两个小时后,他们真想照原路返回,只是心里一想到羊全丢了,牧羊人还可能嘲笑他们,兄弟俩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前行了。

中午的时候,他们到达了峡谷,就是在这里,那三只母羊像鹿一样往上冲。两个人都累坏了,于是就坐下来休息。他们的脚走得很痛,心情也很沉重,但就在他们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从山坡上传来一片乐声,有如一千名牧羊人在他们头顶上演奏一般。卡奇和凯恩以前从没听过这种音乐。他们听着这乐声,脚下的疼痛消失了,心里的忧愁也减少了。他们站起身来,循着峡谷上方传来的乐声,穿过一大片石南,朵朵紫色的花儿点缀其间。日落的时候,他们爬到了山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牧场,草地上长满了紫罗兰,成千上万只雪白的绵羊在那里吃草,中间坐着一个老人。他正使唤着手中的牧羊棍。老人穿着一件冬青叶颜色的长袍,头发垂到腰际,胡须垂到膝盖,须发皆如白雪一般,脸上是一个过着恬静的生活,陶然于世外的人才有的面容。

“老人家,”凯恩说,他的哥哥因为害怕躲在一旁不敢上前去,“您能告诉我们这是什么地方吗,还有,我们可以到哪里找份活做呢?我和我哥哥都是牧羊人,我们会好好看守羊群,不让一只走失,虽然我们把自己的羊丢了。”

“这是高山牧场。”老人说,“我就是古牧羊人。我的羊群从来不会走失,但是我有活给你们干。你们哪个剪羊毛比较拿手?”

“老人家,”卡奇给自己壮了壮胆,说,“我是整片大草原最能干的剪毛手。等我剪完之后,你会发现留在羊身上的毛还不够纺根线。”

“这份工作就是你的了。”老牧羊人回答说,“等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我会把需要你剪毛的羊群赶过来。现在,先坐下来休息,到我的袋子里找点东西吃吧。”

卡奇和凯恩高兴地在置身于紫罗兰中的老人家身边坐下来,然后打开挂在他身上的一个皮革袋子,老人请他们吃蛋糕和奶酪,还给了他们一只角杯,好让他们到附近的小溪取水喝。兄弟俩吃饱喝足后觉得足以胜任任何工作了。卡奇为自己抓住机会,在老人面前炫耀自己剪毛的本事得意洋洋。凯恩会知道贴近羊皮剪羊毛多么有用的,他暗自思忖道。他们坐在老人身边,跟他讲草原见闻,直到太阳下山,月亮升起来,所有雪白的绵羊都聚拢来,在老人身后躺下。这时,老人掏出自己的笛子,吹了一首欢快的曲子,四周立即传来震天响的嗥叫声,从山顶上跑下来一群毛发蓬乱的狼,它们的毛是那么长,把眼睛都遮住了。卡奇本来已经害怕得想跑了,可是狼群挡住了他,然后老人说道:“起来,该剪毛了——它们身上的毛太厚啦。”

卡奇以前从没有剪过狼毛,可是他又不想失去这份好差事,于是他就大着胆子上前去了,可是狼群领头的那只冲他呲牙咧嘴,而其他的狼,只要卡奇一靠近,它们就会发出嗥叫声,卡奇慌忙丢下剪子,躲到老人背后。

“老人家,”他叫道,“我是要剪羊毛,不是狼毛。”

“它们的毛必须剪了,”老人说,“你可以选择回到草原去,但是他们会跟着你。不过,如果你们当中哪个人可以帮它们的毛剪了,那么这群牲畜都属于他了。”

卡奇听完这话,开始大声抱怨自己的坏运气,怪弟弟把自己带到这里来让狼追捕和吞食。但是凯恩觉得事情并没那么糟糕,他拿起哥哥在慌乱中扔掉的剪子,勇敢地走向离自己最近的那只狼。出乎他意料的是,那只野蛮的动物好像认识他似的,顺从地站着让他剪毛,而其余的狼则围成了一个圈,好像在排队等着它们的次序似的。凯恩剪得很干净,但并没有太贴着狼皮剪,他就是希望哥哥能这样对待绵羊们。他把剪下来的毛堆放在旁边。剪完了一只,后面的一只就自觉地走上来,凯恩借着月光继续工作,直到给所有的狼都剪好毛。这时,老人说:“你做得很好。这些毛还有整群狼都是你的了,把它们带到草原上去吧。还有,如果你愿意的话,把你这个毫无用处的兄弟也带回去吧,他还可以做个羊倌看着它们。”

凯恩对养狼没什么兴趣,可是还没等他回应,所有的狼都变成了羊,正是他们之前离奇失踪的那些羊。它们变得更肥壮了,身上披着厚厚实实的毛,而他剪下来搁放在一旁的那些毛是那么柔软和绵密,大草原上还没出过这么好的毛呢。

卡奇把它们全都装进随身带去的那个空袋子里,很开心可以和弟弟一同回家去。老人让他们带着羊群离开了,并说除了他自己,没人可以看那片草场上的日出,因为那里是精灵的领地。于是,卡奇和凯恩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所有牧羊人都来听他们讲述他们神奇的经历,而且在这之后经常和他们来往,希望沾点好运气。直到今天,他们还在一起牧羊,但是卡奇已经没那么贪婪了,剪子也归凯恩一人使用。

说完这些话,声音就停止了。两个身穿草绿色衣服,头戴花环的牧羊人起身说道:“这讲的是我们的故事。”

“母后,”檀莲公主说,“如果那片紫罗兰草原是属于我的多好啊。”

“那些雪白的羊毛可以做成多么漂亮的衣服啊!”愁容王后说。但是博金国王说:“除了昨天的那个故事,还有前天的那个故事,自从我的弟弟睿智离开我,在森林里走失后,我再没听过这么好的故事了,Spangledhose,我的第五名侍从,给这位小女孩取一件白缎礼服来。”

小雪花接过白缎礼服,谢过国王,向那些友好的宾客礼貌地道别后,坐在她的椅子上到最好的厨房休息了。那天晚上,他们给她添了一条新毛毯,第二天,他们给了她一块冷馅饼做晚餐。皇宫里,音乐、宴席和怨恨持续,而宫门外也依旧是叫嚷声不断。国王在用过晚餐之后又像往常一样精神不振了。一个厨师告诉小雪花,从宴会厅上来了一位信使通知说,让她带上她奶奶的椅子到宴会厅去讲个新故事。于是,小雪花就穿上了红鞋子、金边袜子和白缎礼服。所有宾客看到她和她的椅子都非常高兴,除了檀莲公主和愁容王后。小女孩行完屈膝礼,把头靠在椅子上,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一个同样清晰的声音说道:

“请听精灵脚王子和五月花公主的故事。”

本文为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之一,如欲转载,请与小书房站长联系。

#24 筱舟 2009-12-28

人名:
牧羊人哥哥:Clutch
            弟弟:Kind
国王侍从:Spangledhose

不知道如何意译,还请大家帮忙想想。

#25 慕容胖胖 2009-12-29

Kind was grieved to see his brother

凯恩德看到他的兄弟这么贪婪,

这里漏掉了表示KIND心情的词 grieved

#26 筱舟 2010-01-02

原文:http://www.mainlesson.com/display.php?author=browne&book=chair&story=fairyfoot&PHPSESSID=ab4540e6150666eeb8ee5631bfba7339

很久以前,在遥远的西郡有一个叫做树桩城(Stumpinghame)的地方。城里有七架风车、一座皇宫、一个集市、一间监狱,还有种种与一个王国的京城相称的设施。京城就是树桩城,在它的居民眼里,全世界也仅此一个京城。树桩城坐落在广袤的原野上,城墙九英里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玉米、亚麻和果树。城墙外是辽阔的牧场,宽约二十一英里,环抱四周的是一片茂密而古老的森林。树桩城里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有多大。有学问的人说,它一直延伸到世界的尽头。这一说法理由充分。首先,相传很久以前那片林子是精灵们的栖息地,没有猎人愿意越过它的边界,因此西郡所有人都坚信森林的腹地一定是古木森森。再来,树桩城里没有出过一个云游者,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都毫无例外地长着一双既庞大又笨重的脚,压根儿不能带他们走多远。是地域使然还是民族特性,我说不上来,但是确实从远古时代以来,这里就流行大脚了。越是显赫的家族,就越是长着一副大脚板。因此,所有身份在牧羊人和庄稼汉之上的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生活目标,那就是努力让他们的脚板子变大,以显示他们高贵的出身。他们在这方面也取得了非凡的成功,必要时,那些体面的人可以拿他们的拖鞋当驮篮使。树桩城有他们自己的国王,他叫做斯蒂夫斯达普(Stiffstep),因为脚太大了,走起来路不免有点僵硬。他来自一个古老的大脚家族。他的臣民尊称他为人世之主。每年,他都会在他的臣民面前做一次演讲,歌颂他宏伟而壮观的王国。他的王后叫做汉默希尔(Hammerheel),据说脚跟就像钢锤那么重。她是树桩城最美丽的女子。她的鞋子比一艘渔船小不了多少。而国王和王后的孩子,理所当然都长得漂亮极了,国王和王后的生活一直都那么美好,直到他们第七个儿子的降生。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侍女们看上去一脸惊愕,国王则眉头紧锁。但是后来,整个京城的人都在私底下嘤嘤嗡嗡地说开了:王后的七王子长了一双可怜的小脚,整个树桩城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的小脚,只有精灵才长的小脚。翻遍整部编年史,都找不到皇室遭遇过这等苦难的记载。国民认为这预示着京城将面临一场浩劫。文人学士开始为此著书立说,国王和王后的所有皇亲国戚齐聚皇宫,一起为他们那史无前例的不幸哀戚不已。整个宫廷和大多数国民都陷入了这场悲痛。但是这种情形持续了七天之后,所有人都发现这于事无补。于是,皇亲国戚都纷纷回家了,国民们也开始工作。文人学士的书就算写成了,也没有人会去看。为了让王后的精神振作起来,小王子被秘密地送到牧场,交由牧羊人抚养。牧场主名叫弗里斯佛尔德(Fleecefold),他的羊毛羊圈多得很。他的妻子叫做拉芙•拉迪(Rough Ruddy),是个粗鲁健壮的乡下女人。他们和儿子黑李、女儿棕莓一起住在一间舒适整洁的小屋里。人们把他们当伟人看待,因为他们可是替国王看守羊群的哪。此外,据说弗里斯佛尔德的家族有着悠久的历史,而拉芙•拉迪则泽夸口说,她的脚是整个牧场最大的。牧羊人对他们无比尊重,而当国王的七王子被送到他们的小屋里这个消息在整个牧场传遍后,人们对他们的敬意就又深了一层。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看小王子,对他长着那么一双小脚唏嘘不已。国王和王后已经给他取了十四个名字,从奥古斯塔斯(Augustus)这个以字母A开头的名字开始,这些都是皇室流行的名字。但是淳朴的乡下人可记不了那么多。因为王子的小脚是他全身最显著的特征,因此他们就都叫他精灵脚了。起先,他们很担心这样做有违圣意,但是无论是国王,还是部长们都没有留意到这个。牧羊人想,那应该不碍事。于是,这个小男孩在整个牧场也没有第二个名字了。在宫里,提到小王子是极其无礼的表现。他们不为他过生日,圣诞节也不接他回皇宫过,因为王后和她的侍女都不忍看到他的模样。每年,皇宫都会派最下层的佣人到牧场了解七王子的近况,顺便为七王子送来一包他的六哥丢弃的衣物。而随着国王逐渐年迈,脾气越来越坏,宫里传言,他有意抛弃七王子。与此同时,精灵脚在弗里斯佛尔德的小屋里慢慢长大了。也许是乡下的空气的缘故吧,他长得非常讨人喜欢,而且脸色红润。所有人一致认为他是一个英俊的少年,如果不是长了一双小脚的话。然而也是靠着这双小脚,他学会了走路,而又在适龄的时候,学会了跑跑跳跳。每个人都看呆了,因为树桩城里没有一个孩子可以这样做。宫廷里的消息还是传到了牧羊人耳朵里。精灵脚在他们之间受尽奚落。老人认为他不吉利,小孩拒绝跟他一道玩。弗里斯佛尔德为收养他在自己家中感到羞耻,但是他倒没有胆子违抗圣旨。另外,佣人送来的旧衣服基本也都让黑李抢去穿了。后来,拉芙•拉迪觉得七王子那可怕的蹦跳情景会让她的孩子变得庸俗不堪,于是,一等到七王子年纪差不多了,她就每天都把他打发到靠近森林的一片人烟稀少、杂草丛生的草场上看守一些体弱多病的羊。可怜的精灵脚心里经常盛满了孤独和悲伤。多少次,他许下愿望,希望自己的脚板子能长大些,那样人们就不会那么注意它们了。他最安慰的事是可以独自一人在荒原上奔跑、跳跃,那些以大脚为豪的牧羊人的孩子谁能像他这样呢。夏日里的一个暖洋洋的中午,厌倦了跑跑跳跳,精灵脚在一块长满青苔的岩石旁边躺了下来。羊在周围啃草。这时,一只知更鸟——它后面是一只穷追不舍的苍鹰——飞进了精灵脚搁在旁边草地上的一顶旧天鹅绒帽子里。精灵脚把帽子盖住,冲苍鹰大喝一声,把它吓跑了。“现在你可以出来了,可怜的知更鸟!”精灵脚说着,掀开了帽子。可是,从帽子里跳出来的,不是一只鸟儿,而是一个穿着黄褐色衣服的小人儿,他看起来好像有一百岁了。精灵脚愣住了,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倒是小人先开口了:“谢谢你掩护我。请相信我会报答你的。如果碰到了什么麻烦,你只管叫唤我。我的名字是好伙伴罗宾。”说完,他就飞也似的跑远了,一下子就见不着踪影了。接下来的很多天里,男孩都在想那个小人儿会是什么来头,但是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因为小人儿的脚板子跟他自己的一般小,而且很显然,他在树桩城也不会受到欢迎的。精灵脚守着这个秘密,直到仲夏的来临。那天晚上,牧羊人举行了一场盛宴。山上燃起了篝火,村庄里到处喜气洋洋。可是精灵脚只能独自坐在羊圈边上,因为村里的小孩子不许他跟他们一起围着篝火跳圆圈舞。他去那里只能为他的小脚哀泣,因为那双小脚,他与周围那么多美好的东西是那么地格格不入。精灵脚觉得自己一生都没这么孤独过,这时他想起了那个小人儿,于是,他打起精神,叫道:“嗬!好伙伴罗宾呀!”“我在这!”一个尖锐的声音从手肘上传来,那个小人儿就站在那里。“我好孤单,没人愿意跟我玩,因为我的脚不够大。”精灵脚说。“来和我们一起玩吧!”小人儿说。“我们过着这世上最快乐的生活,一点儿也不在乎别人的脚长什么样。但是所有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对于我们,你要记住两点。第一,看着别人怎么做,你也怎么做;第二,不要跟任何人说起你在这里听到或看到的一切,因为自从大脚流行之后,我们和这个郡里的人就没什么交情可言了。”“我会做到的,还有什么,我都听你的。”精灵脚说,然后小人儿拉起他的手,领着他跨过草原,进入森林,沿着一条生满苔藓的小路,穿梭在青藤缠绕的古树之间(他从来不知道有多远),直到耳边传来音乐奏响的声音,然后眼前出现一片草地,月亮把那里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一年里的所有花朵,雪花莲、紫罗兰、樱草花在密密的草丛间次第绽放。一群小男人和小妇人,有的穿着黄褐色的衣服,但更多的是穿绿色的衣服,围着一口水晶般剔透的小井跳着舞。在草原上随处可见的高大的玫瑰树下,小人们三五成群,围坐在矮桌子旁,桌上摆满了一杯杯牛奶、一碟碟蜂蜜,一个个木雕酒壶里装满了澄亮的红葡萄酒。好伙伴罗宾领着精灵脚走到最近的一张桌子旁,递给他一个大酒壶,说:“为我们的友情干杯!”葡萄酒在树桩城的牧羊人之间并不常见,小男孩在这之前也从未尝过这种酒,因为酒一入肠,他就忘记了他的所有烦恼,比如说,黑李和棕莓抢他的衣服穿,拉芙•拉迪打发他去照管病怏怏的羊,孩子们拒绝跟他一起跳舞。总之,他忘记了他的小脚给他带来的所有不幸。此时在他的意识里,他就是国王的一个儿子,一切都很美好。围着那口小井的所有小人儿都向他招呼道:“欢迎啊!欢迎!”每个人都说道,“过来跟我们一起跳舞吧!”精灵脚就像一个王子那么开心快乐,他尽情地喝牛奶,吃蜂蜜,直到月亮快落下了,好伙伴罗宾抓着他的手,一刻也没停歇地赶路,直到将他送到他在小屋角落里的那张稻草床铺上。第二天清晨,精灵脚并没有因为整晚跳舞而感到一丝疲倦。小屋里没有一个人挂念他,他跟往常一样出去牧羊。但是整个夏天的每个夜晚,在牧羊人安然躺在床榻上睡着之后,好伙伴罗宾就会来带精灵脚到森林里跳舞。现在,他一点也不在乎牧羊人的孩子愿不愿意跟他玩了,也不会因为父母冷落他而伤心。白天他边放羊边哼歌给自己听,或是编灯芯草玩。等太阳下山了,精灵脚想到要去见那群欢乐的伙伴,心情甭提多开心了。很神奇的事是他从来不会疲倦或是发困,好像人们就是惯于彻夜跳舞似的。但是在夏日消逝之前,精灵脚发现了原因。有天晚上,正值满月,最后一批熟透了的玉米在田地里发出“沙沙沙”的声响。好伙伴罗宾像往常一样来带他离开,前往百花盛开的绿色土地。舞会已进入高潮,罗宾着急了,于是他只是向精灵角示意了下木雕杯子。每天晚上,精灵脚就是喝那杯子里盛满的澄亮的红葡萄酒。“我不渴,而且一刻也不能耽搁了!”小男孩自言自语道,迈入舞池。但是,平生第一次,精灵脚觉得跳舞是个累人的苦差事,因为他怎么都赶不上其他人的节拍。他们的舞步起落得如同闪电一般,就是燕子,也没法飞得如此灵活,或是翻转得如此神速。精灵脚尽最大的努力,因为他从不轻言放弃。但是最后,他累得连气都喘不上来了,全身一点力气都没了。小男孩很高兴可以悄悄走出舞池,在一棵长满青苔的橡树下坐下来,他把眼睛合上,他累极了。等他醒来时,舞会已接近尾声,但是有两个穿着绿衣裳的小妇人在他身边聊开了。“多么英俊的小伙子啊!”其中一个小妇人说,“他堪称是一位王子了。看看他那漂亮的小脚吧!”“是啊,”另外一个笑着应道,那笑声听来有点不怀好意,“它们就像五月花公主把她的脚伸进生长井里洗之前一样。她的父亲差人天南海北地寻医问药,希望公主的脚可以回复到原先的娇小,但是全世界除了美丽泉的泉水,其他东西都起不了作用。而只有我和你,还有夜莺知道这眼泉水在哪里。”“没有人愿意让人类知道这事。”第一个小妇人说,“如果叫他们知道了,他们那帮庞大而粗鄙的家伙就会接踵而来。方圆几公里都将不得安宁。不过,你一定要传话给那甜美的公主,因为她对我们的鸟儿和蝴蝶是那么友好,而且她跳起舞来就跟我们一样轻盈。”“我才不呢!”那个坏心眼的精灵说,“她那老爹是个十足的守财奴,把我在这一整片林子里最钟爱的那棵雪松给砍了,然后用它做了一个箱子,好把他的钱币都放在里头。还有,我从来不喜欢公主,虽然人人对她极尽溢美之词。算了,走吧,我们快要错过最后一支舞了。”她们走后,精灵脚大感惊讶,一点儿睡意都没了。他并不奇怪精灵称赞他的脚长得好看,因为她们自己的脚就跟他差不多大。他吃惊的是五月花公主的父亲会为公主不停长大的脚犯愁。还有,他希望可以见见精灵口中的那位公主和她的国家,因为那么说来,这世界除了树桩城还有其他王国存在着。当好伙伴罗宾像往常一样来带他回家时,他不敢让他知道他偷听别人说话了。但是男孩那天早晨第一次想赖床,而且一整天都无精打采的,到了下午,他把头靠在一丛灯芯草上睡着了。从来没有人想起来要去看看他还有那群病怏怏的羊怎么样。可是,这天傍晚的时候,老牧羊人弗里斯佛尔德忽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想去看看牧场上的情形如何。牧羊人脾气很坏,他带上了一根粗大的棍子。一看到精灵脚在呼呼大睡,而羊都不知去向了,他开始骂骂咧咧,把自己想的起来的所有脏话都带上,那声音把男孩从睡梦中叫醒了。牧羊人以他的大脚丫所能达到的最快速度在后面追赶精灵脚。精灵脚发现没地方逃避这个暴跳如雷的男人,就一头钻进了森林,一刻也没敢停歇,直到跑到一条小溪的岸边。心想这可能通向精灵的舞池,精灵脚就沿着小溪流一直走啊走,走了足足有好几个小时。可是小溪蜿蜒曲折,直伸向森林腹地,它流过小溪谷,从长满青苔的岩石上倾泻下来,就在精灵脚走累了,天色也暗下来的时候,小溪流将精灵脚带到了一片玫瑰树林。月光将林子照耀得如同白昼,数以千计的夜莺在树枝上唱歌。在林子中央,有一眼清澈的泉水,周围长满了成排的百合。精灵脚在旁边坐下来休息和聆听。那歌声是那么甜美,是他从来没有听过的,但是就在他坐下来的时候,夜莺的歌声停止了,它们在黑夜的静谧中一起嘀咕着什么。“那个男孩是谁啊?”一只站在他头顶上的树枝上的夜莺问,“孤零零地坐在美丽泉边上的那个人?看哪,他的脚是那么纤小和漂亮,不可能是从树桩城来的。”“不,我向你保证,”另一只说,“他的确是从西郡来的。可是他究竟是怎么发现这条路的呢?”“你怎么这么笨呢!”第三只夜莺说道,“他只需从国王的菜园子里那道最矮的门出发,沿着溪旁、灌木中攀爬的那些高高低低的常青藤,找到这棵玫瑰树的树根就行了。他看上去是个懂事的孩子。我希望他能保守这个秘密,不然的话,接下来我们将会看到整个西郡的人蜂拥而至,一起在我们的泉水里嬉笑打闹,让我们没法停下来说句话或是唱首歌。”精灵脚坐在树下听着它们的对话,大为惊奇。慢慢地,说话声停止了,歌声响起来了。他想,不妨顺着常青藤去看看五月花公主,再说还可以摆脱凶巴巴的拉芙•拉迪、病怏怏的羊群和烈性子的老牧羊人呢。路途很遥远,但是他继续前进,白天吃野生的浆果,晚上睡在老树的树洞里,不放过一丛常青藤,就这样常青藤领着他爬上爬下,沿着溪边,穿过灌木,走出森林,顺着一条考究的大道,两边散落着田地和村庄,来到了一座大城市,还有国王菜园子里的一扇低矮的老式门前,这对下等佣人来说太寒酸了,已经有七年没有开放过了。敲门一点用处也没有,因为门上长满了杂草和苔藓。不过,他是一个积极的男孩。他翻过门,穿行于花园中,直到一只白色的小鹿欢跃着跑过来,然后,精灵脚听到一个轻柔的声音忧伤地说道:“回来,回来,我的小鹿!我现在跑不动了,没法跟你玩了。我的脚呵,灌铅般重!”精灵脚环顾了下四周,一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公主进入他的视线。她穿着雪白的衣服,金黄的头发上戴着一顶玫瑰花编成的花冠,可是她步履缓慢,就像树桩城里的人一样,因为她的脚丝毫不逊色于最棒的树桩城人。在她后面跟着六个年轻的侍女,穿着纯白的衣服,也是慢慢地走着,因为她们不能走到公主前头。但是,精灵脚发现她们的脚就跟自己的一样纤小。他马上反应过来,走在前面那位想必就是五月花公主了,于是他向她深鞠了一躬,说道:“公主殿下,我听说您因为脚变大而烦恼,可是在我的国家,人人以大脚为美。七年里,我一直苦苦寻觅可以让我的脚长大的办法,可是徒劳无益。但是,我知道有一眼泉水,可以让您的脚变得比从前更加娇小漂亮,如果国王,您的父亲,允许您跟我同去。您可以选择您最不多嘴的两名侍女,王室中最谨言慎行的官员陪您一道前去。因为如果那眼泉水让太多人知道的话,会严重冒犯精灵和夜莺。”公主听完之后,乐得手舞足蹈,虽然她长着一双大脚。接着,她和她的那六名侍女就把精灵脚带去觐见国王和王后。国王和王后此时正坐在殿堂里接受朝臣们清晨的请安。王公贵族们看到一个衣衫褴褛、打着赤脚的男孩被带到他们中间来,都很惊讶。而贵妇小姐们则认为五月花公主一定是疯了。但是,精灵脚恭恭敬敬地向国王和王后行了个礼,然后把他的消息告诉了他们,并主动请缨,希望即日就带公主启程。起先,国王不相信精灵脚的建议能有什么用,因为数不清的郎中对此束手无策。朝臣们对精灵脚嗤之以鼻。侍从们当他是厚颜无耻的江湖骗子要把他轰出大殿。丞相说,应将他以叛国罪判处死刑。精灵脚真希望自己还安全地待在森林里,哪怕是去照管病羊,但是王后,她是个谨慎的女人,说道:“我想请陛下注意下这个小伙子的脚是多么漂亮啊。他的话也许有可信之处。为了我们唯一的女儿,我会选两个最不会多嘴的侍女,还有我的内侍,他是我们王室最慎重的官员让他们跟公主一道前去,说不定这会减轻我们的悲伤呢。”国王在劝说之下同意了,尽管他的议员们都表示反对。于是,两名沉默寡言的侍女、小心谨慎的内侍和不肯留下来的小鹿被指派随五月花公主出行,他们在吃过正餐之后便出发了。精灵脚在常青藤间披荆斩棘为他们带路。侍女和内侍不喜欢森林里的荆棘和粗糙的树根,也觉得吃野浆果睡树洞太艰苦了。倒是公主勇气可嘉,坚持前行,最后他们终于到了玫瑰树林,到了那眼周围长满了百合的泉水边。内侍到泉水里洗了下——虽然他当时已经满头银发,脸上爬满皱纹,但是很多年以后,那些年轻的朝臣依然对他的俊朗羡慕不已。侍女们到泉水里洗了下——从那天起,她们就被认为是整座皇宫最美丽的女子了。最后,公主也到泉水里洗了洗——虽然它没法能把她变得更美丽了,但就在她的脚一碰到泉水的时候,她的脚立刻变小了,她洗一次擦干一次,反复三次之后,公主的脚就变得跟精灵脚的一样娇小漂亮了。他们一起欢呼起来,但是男孩伤心地说道:“啊!如果这世上有一口井可以让我的脚长大,那样我的父皇和母后就不会抛弃我,让我跟牧羊人一起生活了。”“别泄气!”五月花公主说,“如果你想要双大脚,森林里有口井可以帮你。去年夏天,我和父亲还有他的林务官去观看工人们砍伐一棵高大的雪松,父亲想用那做一个装钱的大箱子。他们为那棵雪松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看到一根挂满了黑莓的树枝。有些已经熟了,有些还是青色的,但是它是我所见过的最长的黑莓灌木了。为了摘那些浆果,我就一路寻找它的树根,发现它原来长在一口看起来很浑浊的水井边,周围长满了黛绿色的苔藓,而且所在的地方已经是森林腹地了。那天的天气又暖和又干燥,在那么崎岖的地面上走了那么久,我脚底下都长泡了。于是,我就脱下我深红色的鞋子,把我的脚伸到水井里洗了洗,哪想到我的脚一碰那井水,就一刻不停地长大了,从那以后,就再没有变小了。今天,我又看到那丛树莓了,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你带我来了美丽泉,现在,就让我带你去生长井吧。”精灵脚和五月花公主站起身来,一起上路了,直到找到了那丛黑莓灌木,然后来到它的树根生长的地方,附近就是一口看起来很浑浊的水井,它位于森林最深处的小溪谷里,四周长满了黛绿色的苔藓。精灵脚坐下来洗脚丫,但就在那时候,他听到一阵乐声响起,他知道精灵正在赶往他们的舞池。“如果我的脚变大了的话,”男孩对自己说,“我还怎么去跟他们一起跳舞呢。”他立刻站了起来,拉起五月花公主的手。小鹿跟在他们后头。侍女和管家跟在小鹿后头,所有人循着乐声穿行在森林中。最后,他们来到了绚丽的草地。好伙伴罗宾看在精灵脚的份上,也对那帮不速之客表示欢迎,然后给了他们每人一杯精灵的葡萄酒。于是,他们从日落跳到天空开始发白。没有人觉得累,但是在云雀亮开歌喉前,好伙伴罗宾把他们安安全全地送回了家,就像他从前带精灵脚回家一样。那天,皇宫里一片欢腾。因为五月花公的脚又变小了。国王赏赐了精灵脚各种漂亮衣服和名贵珠宝。听了他精彩的故事后,国王和王后请他与他们一起生活,并将他视如己出。时间慢慢地流淌着,精灵脚和五月花公主结为夫妇,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回树桩城之前,他们都会先往生长井里洗下脚,免得精灵脚的家族把他们视为耻辱,但当他们回来时,他们就会匆匆赶往美丽泉。精灵和夜莺是他们最好的朋友,也是侍女和内侍最好的朋友,因为他们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那件事,玫瑰树林里一直都很安乐平静。坐垫下的声音消失了。两个头戴金冠,身着银衣的人站起来说:“这讲的就是我们的故事。”“母后,”檀莲公主说,“如果我们可以找到美丽泉,我们一定要让它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们!”“是啊,我的女儿,我们要在生长井里洗我们的钱币,”愁容王后说,但是博金国王说:“除了昨晚那个故事,还有之前的那两个故事,自从我的弟弟睿智在森林里失踪之后,我再也没听过这样的故事了。银靴刺,我的第四名侍从,给这位小姐取一条珠链来。”小雪花接过项链,谢谢国王的赏赐,礼貌地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坐在祖母的椅子上前往仆人的大厅。这天晚上,他们给她加了个羽绒枕。第二天,她的餐点里出现了烤鸡。皇宫里盛宴依旧在进行中,皇宫头依然是叫嚷声。跟前几天一样,博金国王在用过晚膳之后又情绪低落了,于是他又下达了一道命令,由主厨通知小雪花来讲故事。于是小女孩坐上祖母的椅子,穿着红鞋子,吊线边花袜子,白缎礼服,戴着珍珠项链。所有人都很开心地欢迎她。她行完礼,把头俯下来,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坐垫下立刻响起一个清晰的声音说道:“请听小慈的故事。”

本文为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之一,如欲转载,请与小书房站长联系。

#27 筱舟 20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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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在西郡有一个小女孩,她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们都在她很小的时候去世了,把她留给了她的叔叔,整个西郡最有钱的农场主抚养。他有房屋,有田地,有成群的牛羊,还有很多仆人在他的房屋和田地里为他奔忙。他还有一个富有的妻子,嫁过来的时候给他带来了一大笔嫁妆,还给他生了两个漂亮的女儿。他们所有的邻居——全都是穷人——总是以敬仰的目光看着这家人,而他们也自以为是身份尊贵的人。父母都像孔雀一样骄傲了,两个女儿也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子。这一家子没有人会礼貌地跟他们认为地位低下的人说话。现在,事情是这样的,虽然小女孩是他们的近亲,可是他们对这个孤苦无依的女孩也是那样对待,一半是因为她一贫如洗,一半是因为她性情谦和。据说,越是穷困和受鄙视的生灵,她就越乐意帮助他们,于是,西郡的人们便都叫她小慈了。如果说她还有什么其他的名字,我可从没听说过。在那座高傲的房子里,人人视小慈为穷酸的丫头。她的叔叔不愿承认她是他的侄女,她的堂姐不愿和她亲近,她的婶婶差遣她到奶牛场干活,睡在后面的阁楼上,他们在那里储藏了过冬用的种种木材和干燥的药草。所有仆人也那么对待小慈,小慈干的活因此比他们中任何人都多。白天她得不停歇地冲奶桶、刷盘子、洗瓦器,但是,每天晚上睡在后面阁楼上的她都能像睡在皇宫卧室里的公主一样,酣然入梦。小慈叔叔的屋子是一座宽敞的白房子,座落在河边的绿草地上。屋前是一条爬满藤蔓的走廊,屋后是一个农家庭院和几个高高的谷仓。屋里,有两个富人用的客厅,两个穷人用的厨房,邻居们都觉得很有气派。收获季节里的一天,当所有谷子都收割好,颗粒归仓后,富有的农场主放下自己的身份邀请农夫们一起享受丰收节晚宴。西郡的人们穿上节日盛装,举止得体地前来赴宴。那一堆堆蛋糕和奶酪,一篮篮苹果,一坛坛麦芽酒,以前的宴会上哪有啊。正当他们在厨房和客厅里尽享欢乐时,后门来了一个穷苦的老婆婆,她乞求人们给些剩菜,并让她借住一晚。老婆婆衣衫褴褛,头发银白稀疏,佝偻着腰,牙齿全掉光了。另外,她还有只眼睛是斜视着人的,一只脚是往内翻的,而手指都弯成弓形。这么说吧,她是来乞讨过的最穷最丑的老太婆了。最早发现她的是厨房女佣。女佣大喊她一声“老巫婆”,命令她走开。接下来发现她的是一个牧童。他往身后向她扔了一根骨头。可是,坐在最矮的桌子旁边的小慈听到动静后,就站起来,然后请老婆婆吃她的那一份晚餐,晚上睡在她在屋后阁楼里的床铺上。老婆婆连句“谢谢”也没说就坐了下来。所有人都嘲笑小慈把自己的床铺和晚餐让给一个乞丐。她骄傲的堂姐说,这像极了她这种骨子里就一副穷酸样的人会做的事。但小慈一点也不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那天晚上,她的晚饭就靠刮锅底残留的食物度过了,然后自己睡在木材堆里的麻袋上,让老婆婆睡在她暖和的床铺上。第二天清晨,小女孩还没醒来的时候,老婆婆就起来了,一句“谢谢”或“早上好”都没说就离开了。那天,所有仆人在宴会之后都觉得不舒服,大部分也都烦躁不安——如此一来,你可以想象当那个老婆婆又来乞讨一些剩饭和请求留宿一晚时,他们会怎么好声好气地招呼她了。没人愿意听她说半句话,或是分给她一点吃的,最后还是小慈从她在最矮的桌子旁边的座位站起来,好心地请老婆婆吃她的晚餐,睡在她后面阁楼的床铺上。老婆婆又跟上次一样一言不发地坐下来。小慈刮锅底残留的食物填饱肚子,晚上睡在麻袋上。第二天清晨,老婆婆又离开了。在接下来的六个晚上,每次晚餐一张罗好,老婆婆都会准时地出现在后门门口,然后小女孩照例迎上去请她进屋。小慈的婶婶说,小慈想招呼多少乞丐,她都会满足她的。她的两个堂姐没完没了地玩着一个叫做“小慈的尊贵客人”的游戏。有时,老婆婆会嘀咕说:“孩子,你怎么不把这张床铺得柔软些?还有,你的毯子怎么那么薄?”但是,她从没跟小慈道过一声谢,或是礼貌地说声早上好。就这样,到了从她第一次到来算起的第九个晚上,当小慈已经习惯刮锅底的东西当晚餐,睡麻袋时,那熟悉的敲门声又响起来了,这次站在门口的不只是那个老婆婆,还多了只难看的灰毛狗,看起来笨头笨脑的,应该没有哪个牧童愿意养它。“晚上好,我的孩子。”小慈开门的时候,老婆婆说,“今天晚上我不吃你的晚餐,睡你的床了,因为我要出趟远门去看望我的一个朋友。可是,你看,这只狗是我的,整个西郡没人愿意帮我照管它。它的脾气有点暴躁,长得也不是很讨人喜欢,但是,我想请你帮我照顾它,直到一年里白天最短的那天。那时,你和我都会发现照顾它是值得的。”老婆婆说完最后一句话就嗖的一声不见了踪影,立马消失在小慈的视线里。那只丑陋的灰毛狗开始过来讨好她,可是它对其他任何人都是咆哮不停。仆人们说,留它在这房子里太丢人了。高傲的堂姐想将它溺死,小慈费了好大功夫才得以脱身,把灰毛狗带到一个破旧的被废弃的奶牛舍里。虽然那只狗脾气暴躁,长得又丑,但它总想着去巴结她。老婆婆已经把它交给小慈照顾了啊,于是小女孩每次都会从自己的饭菜里留一部分给小狗吃,霜降的时候,她悄悄地把它带到自己住的屋后阁楼上,因为奶牛舍在长夜里又湿又冷。灰毛狗静静地趴在角落里的稻草上。小慈酣然入梦,但是每天早晨,仆人们都会问她:“你后面阁楼里那道神奇的光和美妙的交谈是怎么回事啊?”“阁楼上哪有什么光啊,只有从没遮拦的窗口流淌进来的月光啊。而且我也没听到有什么人在说话。”小慈回答说,她想他们肯定是在做梦。但是每天晚上,他们中任何人只要在拂晓之前,四周还是无边的黑暗和沉寂时醒来,就会看到后面阁楼上有一道比圣诞节的炉火更旺更明亮的光芒,而且还可以听到从里面传来勋爵和贵妇说话的声音。一半是因为害怕,一半是因为懒惰,仆人们没有人起身去探个究竟,直到后来,当最漫长的冬夜到来时,客厅的小女仆,因为经常为女主人收集小道消息,她干的活最少但最得宠,在所有人都在熟睡中时,从床上偷偷地溜下来,决心透过门缝瞧个仔细。她看到灰毛狗静静地趴在角落里,小慈甜甜地睡在她的床上,月光从没遮拦的窗口流淌进来,但是在破晓前的一个小时,忽然有道耀眼的光芒照射进来,从天际传来号角声。窗户敞开着,一队身着深红色与金黄色相间服饰的小男人步履铿锵地走了进来,每个人都手持火把,把整个屋子都照亮了,就像白天一样。他们恭恭敬敬地走向睡在茅草上的狗,然后其中穿得最华丽的一个小男人说:“王子殿下,我们已经把宴会厅打点好了。接下来您有什么吩咐?”“做得好!”狗说,“现在准备盛宴吧。务必保证所有事情都照我们的最高规格办。因为公主和我将带一个从未在我们的大厅里享受过盛宴的陌生人同去。”“遵命。”小男人说,又毕恭毕敬地行了个礼,然后和他的伙伴从窗口出去了。慢慢地,这里又亮起了一道耀眼的光芒,从天际传来笛声。窗户敞开着,一队身着玫瑰色天鹅绒的小妇人走了进来,每个人手上都提着一盏水晶灯。她们也恭恭敬敬地走向小狗,然后其中穿得最华美的一个小妇人说:“王子殿下,我们已经把壁毯准备好了。接下来您有什么吩咐?”“做得好!”狗说,“现在准备盛宴吧。务必保证所有事情都照我们的最高规格办。因为公主和我将带一个从未在我们的大厅里享受过盛宴的陌生人同去。”“遵命。”小妇人说着,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她和她的同行者从窗口出去了,窗子在她们身后静静地合上。狗在稻草上伸展了下四肢,小女孩在睡梦中翻了下身,月光撒进后面阁楼里。客厅女仆太惊讶了,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件神奇的事告诉女主人。那天晚上她都没能合眼,雄鸡还没报晓,她就起床了。可是当她把这一切告诉女主人后,女主人说她是个愚蠢的丫头,居然会做出这样没头脑的梦来,然后又将她数落了一番,于是客厅女仆也就不敢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说与其他仆人听了。尽管如此,小慈的婶婶还是觉得值得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于是,第二天晚上,当整个屋子的人都在睡梦中时,她蹑手蹑脚地下了床,决心躲在后面阁楼的门外探个究竟。她真真切切地看到了女仆所描述的手持火把的小男人和手提水晶灯的小妇人,他们毕恭毕敬地走向那只狗,然后传达了一样的信息,狗对这个说了一句“现在该准备礼物了。”,对另外一个说,“准备好珠宝。”他们走后,狗在稻草上伸展了下四肢,小慈在睡梦中翻了个身,月光撒进后面阁楼。女主人一夜都没合眼,她跟女仆一样急于宣扬这件事。雄鸡还没报晓,她就把小慈的富叔叔叫醒了,可是他听完后,却取笑说她真是个傻女人,并叮嘱她不要把这件事跟邻居们说,免得他们以为她神志不清了。女主人不敢多说了。白天过去了。到了晚上,男主人也想去看看后面阁楼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当整个屋子的人都在睡梦中时,他悄悄地溜下床,决心从门缝里窥探里面的情况。女仆和女主人看到的那一幕又上演了一遍:穿着深红色衣服的小男人手持火把,穿着玫瑰色天鹅绒的小妇人手里提着灯从窗户进来,对那只丑狗毕恭毕敬地行礼,然后一个说,“王子殿下,我们已经把礼物准备好了。”一个说,“王子殿下,我们已经把珠宝准备好了。”狗对所有人说:“做得好!明天带马和马车来见我和公主。一切都要照我们最高规格办。因为我们想从这个屋子里带走一个从未跟我们出行过,也从未在我们的大厅接受款待的陌生人。”小男人和小妇人说:“遵命。”然后他们就从窗口出去了。狗在稻草上伸展了四肢,小慈在睡梦中翻了下身,月光撒进后面阁楼。男主人像女主人和女仆一样,一夜都没合眼,脑子里一直回想着那神奇的一幕。他记得他的祖父曾经说过,在他的牧场的某个角落,有一条通向精灵国的小径,晒草工过去常常在晨光微熹的夏日清晨,看到小径上撒满光芒,而精灵们正一路奏乐回家。已经有很多年没人听说或是见过这种情景了。但是主人推断后面阁楼发生的那事就是精灵做的。而那条丑陋的灰毛狗很可能是一位身份显赫的人物。他最大的疑问是,精灵们打算从他的屋子里带走什么人呢。他把整件事从头到尾想了下,确信一定是他其中一个女儿——要知道,她们长得多么漂亮啊,而且她们还有非常精致的衣服。于是,小慈的富叔叔那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为那只丑陋的灰毛狗准备了烤羊肉做早餐,而且还亲自把这份早餐送到破旧的奶牛舍给它吃,可是灰狗连尝一下也不肯。相反地,它冲男主人一阵咆哮,幸好男主人赶紧带着他的羊肉跑开了,不然肯定被咬上一口。“精灵处事就是奇怪。”男主人自言自语道,但是他还是悄悄地把两个女儿叫过来,吩咐她们两个人都穿上自己最华丽的衣服,因为他不知道她们中哪个将在日落之前受到贵人邀请。小慈那两个高傲的堂姐,一听说这个,就穿上了她们最奢华的绫罗绸缎,一整天都像孔雀一样,趾高气扬地在厨房和客厅之间来回走动,一心等着她们父亲说的邀请,而小慈还是继续在奶牛场洗洗刷刷。夜幕降临的时候,气氛很沉闷。没有人来。但就在全家人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那只狗开始狂吠,然后后门又传来老婆婆的敲门声。小慈跑去开了门,正要像平常一样为她提供晚餐和床铺时,老婆婆说:“今天是一年里白天最短的一天了。我打算在这趟出行之后在家中举办一场宴会。看得出来,你把我的狗照顾得很好。你愿意跟着我,上我家去吗?我和这只狗都会尽地主之谊,好好地招待你。这是我们的同行者。”老婆婆说话的时候,天际传来笛声和号角声,一道炫目的光芒照射过来,浩浩荡荡的一队人马出现在眼前。他们的衣着是那么华丽,全身闪耀着金银珠宝璀璨的光芒。他们驾着由雪白的骏马拉着的镀金敞篷马车过来了。走在最前面,也是最漂亮的马车是空的。老婆婆拉起小慈的手走向马车,灰毛狗跑在老婆婆前面跳进了马车。盛装的高傲堂姐这时候已经抢先跑到了车门旁边,可是没有人搭理她们。老婆婆和她的狗一坐到马车里,全身都发生了神奇的变化。丑陋的老婆婆瞬间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公主,一头长长的金黄色的卷发,身穿绿色和金黄色相间的礼服,而那只坐在她旁边的狗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小王子,一头栗色的头发,身穿紫色和银色相间的礼服。“我们是,”马车开动的时候,他们对一脸惊讶的小女孩说,“精灵国的王子和公主。我们两个打赌这个虚伪贪婪的时代是不是还可以找到好人。一个说有,一个说没有。结果,我输了。”王子接着说,“为此,我必须负责举办一场宴会和准备礼物。”小慈头一次听说这样的事。一些在月光下目送着他们离去的农场主家眷说,马车驶向了牧场上的某一条小径,但有的说是另一条,直到今天他们对那个方向还是各执一词。小慈跟着那一群高贵的人到了一个她从未见过的国度,那里遍地长满了樱草花,四周像夏天的夜晚一般明亮。他们把她带到了一座豪华的宫殿。在接下来的七天里,那里每天都举办舞会和宴会。她可以穿浅绿色的天鹅绒,睡在嵌着象牙的卧室里。宴会结束后,王子和公主送了她一大堆金银财宝。她一个人是带不走的。但他们给她准备了一辆由六匹白马拉着的马车专程送她回家。于是,在第七个夜晚,那天刚好是圣诞节,农场主一家人都觉得小慈再也不会回来了,一家人正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外响起马车夫吹号的声音,然后他们看到小慈在所有金银珠宝的映照下,站在她曾经领老婆婆进来的那扇后门门口。精灵的马车驶远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农舍。但小慈再也不用干洗洗刷刷的活了。她已经出落成一位高贵的淑女,就是在她两个堂姐的眼里也是如此。坐垫下的声音停止了,一个面容清秀,穿着浅绿色天鹅绒礼服的女士在宾客中站起来,说:“这讲的就是我的故事。”“母后,”檀莲公主说,“真希望我们有几辆那种豪华的马车!”“是啊,我的女儿,”愁容王后说,“还有那些金银珠宝!”但是博金国王说:“除了昨晚那个故事,还有之前的那三个故事,自从我的弟弟睿智在森林里失踪之后,我再也没听过这样的故事了。Highjinks,我的第四名侍从,给这位小姐取一顶深红色天鹅绒帽子来。”小雪花接过帽子,对国王的赏赐表示感谢,然后行了个屈膝礼,在奶奶的椅子上坐下来,前往管家的客厅。那天晚上,他们在她的毯子上另外加了一床百纳被。第二天她的餐点里出现了烤火鸡和肉。宴会照旧进行,空气中照旧充满了怨恨和嫉妒。门口的叫嚷声和抱怨声淹没了乐声。晚餐之后,博金国王的情绪又像往常一样陷入低谷。依旧是一个使者从宴会厅下来,然后大管家告诉雪花说,国王要让她带上她的椅子去讲个故事。于是,她穿戴上国王赏赐的东西,还有那顶深红色的帽子,上宴会厅去了。她向宾客们行了个屈膝礼,刚开口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就有个声音从坐垫下传出来:“请听故事——人鱼嫁女。”
 
本文为小书房典藏系列丛书之一,如欲转载,请与小书房站长联系。

#28 远行 2010-01-04

1) 现在很碰巧的是,虽然她是他们的近亲,他们对这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也是这个态度,部分是因为她一贫如洗,部分是因为她性情谦和。
Now it happened that though she was their [128] near relation, they had this opinion of the orphan girl, partly because she had no fortune, and partly because of her humble, kindly disposition.

==》it happened that, 在这里,我觉得就是简单的“OCCUR”的含义。

2)In short, she was the poorest and ugliest old woman that ever came begging.
简单地说,。。。
==>这里的 in short, 翻成“这么说吧”,怎样?

3)相反地,它冲男主人一阵咆哮,如果他没有带着他的羊肉赶紧跑开的话,他肯定会被狗咬伤的。
==> 幸好他带着他的羊肉赶紧跑开了,不然,肯定会被狗咬伤的?

4)然后,我输了。
==》结果,我输了?

#29 coffeecat 2010-01-07

部分是不是翻译成,一方面是因为她一贫如洗,一方面也是因为她.....
比较好点?

#30 coffeecat 2010-01-07

in short不是简而言之吗

#31 coffeecat 2010-01-07

小慈跟着那高贵的一群人
小慈跟着那一群高贵的人 比较中文些吧

#32 筱舟 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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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嫁女

很久以前,在西郡的海岸边有一个小村庄,村庄里有一座座低矮的小屋,住的都是渔夫。渔村的四面被一片广阔的沙滩环抱着,沙滩上全是雪白的沙子。很少可以看到其他东西,除了海鸥和鸬鹚,以及经年累月,日日夜夜被潮涨潮落送上岸的成片海藻。海岸上一个港口或码头也没有。经过的船只都是隔着一段距离,扬着它们白色的船帆驶开。陆上的丘陵芳草萋萋,农夫们在那里生活,牧羊人在那里放牧。渔夫们觉得自己跟这个郡的其他人一样富有。全家老小也吃不小多少鲱鱼和金枪鱼。他们把多余的鱼,带到丘陵某个村庄的集市上去,跟陆上的人换取黄油、乳酪和玉蜀黍。

村里头最能干的渔夫是两个老寡妇的儿子。这两个寡妇再没其他孩子,而且刚好还是邻居。他们的姓氏都很短:一个叫馊,另一个叫彬。我从未听说过他们之间有什么亲戚关系,但他们只有一艘船,而且经常一起出海,虽然他们的名字代表了不同的性情:如果可以挑个委婉点的词说,彬绝不会吐出一个生硬的字眼,而馊,如果他不是在冲谁吼叫,就是在怨天怨地。

尽管如此,他们相处非常融洽,而且运气都不错。两个人都很强壮、活跃和勇敢。冬夜或是夏晨,他们都会驾着小船到海的深处捕鱼,比他们的邻居们都驶得远。他们从未空手而归,总能带些鱼虾回下锅或是囤积起来。他们的母亲为他们感到骄傲,各以各的方式。俗话说得好,“有其母,必有其子”。彬夫人认为全世界都找不到像她儿子那么棒的人了,而全天下,只有她自己的儿子不会让馊夫人出口辱骂和皱眉头。渔村分成两派,有的站在彬这边,有的站在馊那边。有的认为礼貌是最厉害的,有的说,如果没有馊,他什么也捕不着。故事就这样发展着。后来到了冬日里的一天,当迷雾在海上和天空聚拢,风寒霜浓,渔村的所有渔夫都出外捕鱼,馊和彬也不例外。

那天,他们没有像从前那么好运气。他们在任何可能的地方撒网,可是没有一只鱼进来。邻居们都满载而归了,馊说,话里带着嘲弄的语气。但当落日的余晖把大海染红了的时候,他们的网仍然是空空如也。两个人都累了。彬不想两手空空地回去——那样多损他们在村里头的英名啊。而且,海面很平静,夜色很美,做最后一次尝试,他们把船驶得更外面些,然后把网撒在海上突起的一块灰色的岩石旁边,那里被称作是人鱼之座。据古老的传说,渔夫的父辈曾经在这里看到人鱼,或者说是海底人,在月光下坐在那里。虽然现在没有人相信这个传言了,但村民们也忌讳在那里捕鱼。据说,那里的海水深不见底,而且时常会掀起大风大浪。但是馊和彬看到他们的线有动静了,心想肯定有什么东西入网了,心里禁不住一阵欢喜,而当他们发现要拼尽全力才能把它拉上来的时候,心里更是乐开了花。可是当他们把捕到的东西放到人鱼之座的时候,刚才那欢喜劲就马上变成了失望,因为除了几只饿晕了头的金枪鱼,网里就只有一只奇丑无比的鱼,长度跟彬的身高差不多(彬比馊高),长着一个巨大的鼻子,留着长长的胡须,皮肤上长满刺毛。

“好可怕的丑八怪!”馊说道,他们把它从网里倒到粗糙的岩石上,把金枪鱼捡起来,“我们以后不要再到在这里来捕鱼了。村里人该笑话我们了,那么迟回去,捕到的鱼却少得可怜!”

“我们再试试吧。”说着,彬把装着金枪鱼的鱼篮子放到船里。

“我今天晚上不再撒网了。”馊原本还想说什么的,但被那只大鱼打断了。只见它上下打量了下他们,大声说道:

“我想,你们可能觉得不值得将我放在你们这脏兮兮的渔船里带回家。但是我想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下到我的国家去,你们两个都会觉得不配跟我站在一块儿。”

馊和彬听到那鱼开口说话,都吓呆了。馊想不出一句脏话骂它,彬以他惯常的方式回答说:

“的确,勋爵,请您原谅。但是我们的船不能承重很多,载不动像您这样的鱼。”

“你称呼我为勋爵就对了,”那只鱼说,“因为我就是。虽然看我这身打扮你很难猜出我的身份。但是,帮我离开这岩石,因为我必须得回家了。看你这么彬彬有礼,我决定将我的一个女儿许配给你,如果你可以在十二月之后的今天到这里来见我。”

彬努力克服心底的恐惧,恭敬地帮那只大鱼离开岩石。馊在整件事中惊吓过度,直到安全地回到家才回过神来。但从那天起,每次他想奚落彬的时候,他总会对彬母子说,彬这辈子只能娶丑鱼的女儿为妻。

馊老夫人从儿子那听了这个故事后,就把它告诉给了全村的人。有的人将信将疑,大部分都当是玩笑话。而彬母子也只有在那种情况下才会动怒。彬夫人劝儿子以后别跟馊一起出海了,而刚好船是馊的,于是,彬就从渔夫那里买了一只原本要被劈了当柴火的破小船,自己修补了下凑合着用。

整个冬天和夏天,他都是驾着这只小船独自出海。虽然他捕鱼技术娴熟,又很勇敢,可是捕到的鱼还是很少,因为他的船太旧了,除了母亲,所有人都开始觉得他毫无用处了。而馊呢,他有一艘好船,重新找了个搭档,村里人都夸他是最能干的渔夫。

夏日慢慢消逝,可怜的彬情绪越来越沮丧。海岸边的鱼越变越少了,渔夫们不得不把船开到海的深处去。有天晚上,当他忙碌了一天还是一无所获,彬觉得自己也应该驶远一些,到人鱼的岩石那边碰碰运气。海上风平浪静,夜晚恬静宜人。彬已经记不得刚好就是十二个月前的今天,大鱼跟他说话,而他的麻烦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当他靠近那块岩石的时候,太阳刚好下山,他惊讶地看到岩石上有三个仙子般的女子,她们穿着海绿色的礼服,长长的金发上环绕着一串大珍珠,其中向他挥舞着手臂。她们是他见过的最高挑和最高贵的女子。但当他再靠近些时,他觉察到她们都脸色苍白,头发泛出一种奇异的蓝色,就好像是海水的颜色一般。她们眼里折射出的那束炽热的光让他有点害怕。第三个,个子没那么高,一点儿也没留意到他,眼睛一直盯着落日看。虽然她看起来很忧伤,但彬觉察到她的脸颊上有微微的玫瑰色,她的头发是金黄色,眼睛就跟彬夫人一样温和、清澈。

“欢迎!欢迎!尊贵的渔夫!”其中两个女子叫起来,“父亲命我们出来带您回去见他。”接着,她们轻轻一跃就到了彬的船上,和他们同行的那个较小的女子,说道:

“哦!我多难得看一眼这明媚的阳光和宽广的天空啊!”之后,彬就没听到什么了,因为他的船往海里下沉了千万里,他想自己肯定得溺死了,但有个女子抓着他的右手,另一个抓着他的左手,将他推入一个岩洞口,那里没有水。他们继续走,但还是一直往下,就好像在走一个陡坡一样。洞很长,但当他们走到底部的时候,它变得宽敞起来。这时,彬看到一道微弱的光线,随着那仙子般的女子迈入海底人的国度。那片土地上没有花草树木,地板都是用色彩斑斓的贝壳和鹅卵石铺成的。这里有大理石山,有晶石岩,头上是一片冰冷的碧空,没有太阳,但有一束澄明的银光,就像获月的光。渔夫看不到任何炊烟袅袅的烟囱,但晶石岩上有洞窟,大理石山上有大厅,住着海底人——在古老的传说里,旧时,渔夫和水手常常在荒凉的海角和陡岬看到他们的身影。

他们从各个方向走出来看陌生人。人鱼留着长长的白色胡须,美人鱼都穿着海绿色的衣服,头戴一串珍珠做装饰,但每个人都是脸色苍白,眼里都有相同的狂野的目光。美人鱼领着彬登上其中一座大理石山,来到了一个巨大的洞窟,里头分布着大厅和卧室,就像一座宫殿一样。他们的地板都是用石膏铺成的,墙壁都是用斑岩砌成的,天花板镶嵌着珊瑚。数以千计的水晶灯把宫殿照得亮堂堂的。这里有用晶石凿出的座位和桌子,一大群的人坐着尽情地吃喝。但让彬最惊讶的是席间有那么多酒杯、酒壶和高脚杯,都是用金银做成的,形态各异,花样繁多,好像是从世界各地搜罗来的。在大殿上,一个人鱼坐在一把威严的座椅上,比他身边的人戴的珠宝都多。美人鱼把彬带到他跟前,说:

“父亲,我们的客人到了。”

“欢迎你,尊贵的渔夫!”人鱼说,彬记得了这个声音,悚然心惊,因为这就是那只巨大的丑鱼的声音,“欢迎到我们的大殿来!坐下来和我们享受盛宴吧,然后看看你想娶我的哪个女儿为妻。”

彬觉得自己这一生从没这么惊恐过。他怎么回家去见母亲?老夫人看到天都黑了,他还迟迟不归,会怎么想。说什么也没用——彬很明白这一点:因此他试着若无其事地吃点东西,谢过人鱼先生的邀请后,他在指定给他的,位于人鱼右手边下的一个位置上坐下来。一整天都待在海上,彬饿坏了。但是那张桌子已经不需要再叫什么食物了。摆在面前的酒菜鱼肉都是他从未尝过,而且盛放在贵重的金盘子里;虽然饥肠辘辘,渔夫还是觉察出每一样东西都带了点海的味道和气息。

如果渔夫是个勋爵,有自己的土地和城堡,他就不会受到那么多尊重了。两个美人鱼坐在他身边,一个给他往盘子里添菜,一个往他的高脚杯里斟酒,而第三个则是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向他投去警告的目光。彬很快就把自己那一份食物吃完了,然后人鱼开始带他参观他洞中的奇观。厅里满是人,有的在吃饭,有的在跳舞,还有的在玩各种游戏。每个厅都摆放着金杯银盏,但最让彬惊讶的是人鱼带他去的一个大理石房间,那里堆满了奇珍异宝。渔夫想象不出房间里的宝石的价值有多大——珍珠比潜水员采集的都大——绿宝石、蓝宝石、红宝石,足以让珠宝商咂舌,这时人鱼说道:

“这是我大女儿的嫁妆。”

“娶到她真走运!”彬说,“这比得上女王的嫁妆了。”人鱼领他到另一个房间,里面堆满了金币,好像是搜集各个年代各国的钱币。曾经统治那里的君主的头像和铭文就放在那里。人鱼说:

“这是我二女儿的嫁妆。”

“娶到她真走运!”彬说,“这相当于一个公主的嫁妆了。”

“可以那么说,”人鱼回答道,“现在要娶个女子结婚,就看你的选择了。第三个一点嫁妆也没有,因为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你可能也看出来了,她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傻姑娘,我之所以把她带到我的家中来是出自怜悯之心。”

“的确如此,勋爵,”彬说,此时他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令媛对我来说,都太高贵和富有了,所以我决定娶第三个,她穷,我刚好也一贫如洗。”

“如果你选了她,”人鱼先生说,“你们的婚礼要等很久才能举行了。因为我不允许一个地位低下的女孩比我的女儿更早出嫁。”他又说了很多话,试图劝服他,但彬心意已决,他们回到大殿上。

渔夫的出现没有吸引来更多的目光。但每个人还是把他盯得紧紧的。无论他转向哪个地方,都会与主人或宾客的目光相碰,虽然他用上了自己最礼貌的话语,而且对他们的生活赞叹不已。但是,有件事很奇怪,娱乐和宴会似乎无休无止,每个人好像都不会累似的,也没有睡觉这回事。彬累了,闭上双眼,在一条大理石长凳上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成群的人吃吃喝喝,不停跳舞,千万盏灯在里头亮着,月亮在外头撒着清辉。彬渴望可以再见到母亲,他的渔网和他粗糙的小船。捕鱼肯定比没完没了的吃吃喝喝容易些。海底人也没其他事可以做——他们白天不劳作,晚上也不休息。

彬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他睡了长长一觉之后醒来,第一次看到,餐桌上一片狼藉,所有人都不知去向。灯依旧亮着,桌子和他们所有的财富放在空荡荡的大厅里。看不到任何人的身影,也听不到任何人的声音,只有大门边有人在小声地唱歌。彬看到有着温和目光的少女一个人坐在那里。“美丽的小姐,”彬问,“请问怎么突然如此安静,那帮狂欢的人到哪里去了?”

“你是陆上人,”女孩说,“不了解海底人。他们一年只睡一次,而且是在圣诞节时。每当这时,他们会潜到深不见底的洞窟里沉睡——那里暗无天日——直到新年到来。”

“这习惯可真奇怪,”彬说,“但是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美丽的小姐,我想我们会成为朋友的,你能告诉我,那些美酒佳肴、金杯银盏是从哪里来的呢?因为我看这里既没有麦田也没有牛羊,而且没有工人或是工匠。”

“海底人是大海的后嗣,”女孩回答说,“所有在海上丢失的商品和财富都归他们所有。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但我知道这些大厅的勋爵保管着七道门的钥匙,他们就是从这几道门进进出出。其中有道门,七年里只开过三次,它直通向海底。有次人鱼贪杯,我听他说,人们可以通过那条路抵达陆地。好心的渔夫,如果哪天你讨得他的欢心,并让他破例开启那道门,请让我和你一起同行吧。因为我出生在阳光明媚和水草丰美的土地,虽然我不知道我的国家在哪里,还有我的父母是谁。我所记得的就是我乘坐在一艘大轮船上,海上突然起了风暴,船沉没了,所有人都葬身大海,除了我。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一个勇敢的水手在他被冲走之前把我绑在一块漂浮着的厚木板上。海底人像大鱼一样围绕在我身旁,然后我就跟着他们下沉到这个极尽奢华但令人生厌的国度。有时,他们会带我去看下太阳,那是天大的恩惠。但几乎没有,因为他们不愿意让任何见到他们国家的人离去。渔夫,如果你有机会离开他们的话,记得不要带走任何属于他们的东西,因为如果那样的话,除非是一枚贝壳,或是一颗鹅卵石,那些东西将赋予他们管制你和你所拥有的东西的能力。”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美丽的小姐,”彬说,“毫无疑问,您一定是勋爵的女儿。您以前肯定是。而我只是一个穷苦的渔夫。但是,我们遭遇了一样的不幸,让我们成为朋友吧,也许我们可以想个什么方法重见天日。”

“您是一位有教养的先生,”女子说,“因此,我接受您的友谊。但我担心我们再也见不到阳光了。”

“我因为言语得体而被带到这里来”彬说,“也许,言语得体也会帮我回家去。但请您放心,我一定不会丢下您一个人走的。”

听到这个承诺,女孩也振作起来了。那个圣诞节,她就和彬一起参观海底的奇观。他们一起漫步在洞穴中,那些洞穴与人鱼的没什么差别。大厅里全都摆放着剩菜残羹,桌子上摆满了昂贵的杯具,成堆的珠宝散落在没有上锁的房间的地板上。要不是想起女孩的警告,彬可能会欣喜万分地带一些回去给母亲。

而彬夫人,此时心里盛满了悲伤,她想儿子一定是葬身大海了。他没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女人走到海滨去,一直守望到次日凌晨。渔夫又出海了,馊发现彬的小船在海上悠悠荡荡,就把它带回了家,并说道,那蠢笨的年轻人肯定是失踪了,没有个小心谨慎的人陪在他身边照顾,还可以指望情况可有多好呢。

这刺着了老夫人的伤痛。她从来不指望还能见到儿子。但是,每天一到彬平常回家的时候,她在屋子里就感觉格外孤单,她逐渐习惯在日落时走到海滨去,到海边坐坐。那年冬天,西郡的海边天气很温和。圣诞将至的有天晚上,正当村里都在为庆祝佳节忙个不停地时候,彬夫人像往常一样,去了沙滩。潮退了,太阳下山了,这时候,从东方走来一位穿着黑衣服,骑着一匹黑马的贵妇,后面还跟着一个一样穿着丧服的女子。贵妇走近了,说:“可怜我那苦命的女儿,还有所有在海上丧生的人们。”

“是啊,夫人,”彬夫人说,“我也为我的儿子悲伤,因为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

女人听她这么说,便从马上下来,坐到渔夫的母亲身旁,说:

“听我讲我的故事。我是东郡富庶之地一位勋爵的遗孀。他给我留下了一座漂亮的城堡,还有我们唯一的女儿,她给了我很大的快乐。她的名字叫做信。可是,在她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一个伟大的占卜师告诉我说,我的女儿以后会嫁给一个渔夫。我想这对我们名门望族来说,是一大耻辱。于是,我就把我女儿还有她的保姆送上了一艘大轮,前往我的亲戚住的另一个城市,打算等我把我的土地和城堡卖掉之后再去跟她会和。可是船沉没了,我的女儿也淹死了。我和我的侍女走遍了整个世界,陪那些在海上失去亲人和朋友的人一起哀悼。我陪着一起哀悼的人,其中有的忘记了他们的悲伤,不再与我一起为死者哀悼;还有些人,他们都是些刻薄而自私的人,他们嘲笑我说,我的悲痛对比起他们的,不值一提;但你很有礼貌,我会和您待在一起,无论您的住所多么简陋。我的贴心侍女带了很多金子,足以支付我们的花销。”于是,那位服丧的女士和她善良的贴心侍女就跟着彬夫人一起回家了,她不再独自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因为彬夫人说:

“哦!如果我的儿子还活着,我决不会让他再驾着一只修补的小船出海!”女士回应道:

“哦!如果我的女儿还活着,我绝不会觉得她嫁给一个渔夫是一件羞耻的事!”

西郡像往年一样度过了圣诞节——牧羊人在丘陵上笑笑闹闹,渔夫们在海边尽情欢乐。当庆祝活动和叮当的铃儿声静寂下来后,海底人从睡梦中醒来,继续吃喝和跳舞。就像一个忘记了过往的人,人鱼先生又向彬展示了堆满金银珠宝的房间,建议他在他的两个女儿中任选其一结婚。但渔夫还是像以前那样回答说,小姐们都太高贵富有了,他配不上她们。可是就在看着那金光闪闪的珠宝时,他还是禁不住想到北郡的贫穷,他突然有了主意。

“如果我的老邻居到了这里,肯定会乐疯的!”

“此话当真?”人鱼说,他就愁没人来拜访他。

“是啊,”彬说,“我在西郡的那些邻居,如果他们来了,你想撵他们走都难,只要他们看到您这些财产的一半。”诚实的渔夫想到了馊家母子。

人鱼听到这些话非常高兴,在脑中描绘着一大帮陆上人下到海底来的情景。后来,他终于对彬说:

“你带一些珠宝到上面去告诉你的穷邻居们,我们非常欢迎他们来访。”

可以回到家乡的希望让彬心里着实欢喜了一下,可是他答应带那位有着温和目光的女子回去的,于是,他巧妙地应道,不过那也是实话:

“谢谢您选择让我去为您送信,勋爵。但是如果没有两个以上的目击者,很难让西郡人信服。如果您准许我选择的那个女孩跟我一道回去,我想他们就会相信我们两人的话了。”

人鱼沉默了。但彬的话,在他的臣民中引起了一阵闹闹哄哄的讨论,最后他们都非常肯定如果北郡的人们听说他们的财富后,一定会整村人都到海底来,于是他们齐声请求勋爵把彬和女孩送到陆上去,通知西郡的人们下来。

因为这对大家来说似乎是件好事,人鱼就首肯了。决意日后召唤他们回来,他从他的藏宝室里挑选了些随意散放在地上的大珍珠和钻石,说:

“把这些做为我的礼物带回去吧,也好向北郡的人们表示下我的心意。”

彬和女孩接过礼物,说道:

“哦,勋爵,您太慷慨了。可是我们什么也不要,向陆上的人宣扬您无与伦比的财富就是我们的快乐!”

“让所有人都下来,告诉他们将得到这些东西,”人鱼先生说,“跟我的大女儿去吧,因为通往陆地之门的钥匙就在她手上。”

彬和女孩跟着美人鱼穿过一条弯弯曲曲的走廊,从主宴会厅直通向大理石山。到处漆黑一片,他们没有灯,也没有火把,但在走廊的尽头,他们来到了一道高大的门前,门轰隆隆地响,就像雷声落在门枢上一般。过了门,是一个狭窄的洞穴,就像一个陡峭的山坡,越往上越陡。彬和女孩怀疑他们怎么都走不到顶端。但他们终于看到了一缕阳光,然后是一线蓝天,美人鱼叮嘱他们从一道好像是地上的裂缝下弯腰爬过去。两个人站起身的时候,发现已经来到在一片宽广的海上,太阳即将喷薄而出,潮水迅速地向后退去。

“希望你们和西郡人相处愉快,”美人鱼说,“告诉任何想来看望我们的人到高低水位标记的中心位置来,清晨或夜晚退潮之时都可以。只要叫三声海底人,我们就会来给他们带路。”

还没等他们做出回答,她就沉下去了,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那里没有任何通道,被散沙和贝壳遮盖得严严实实的。

“现在,”女子对彬说,“我们终于可以再见到天空了。我们再也不回去了。趁太阳还没升起来,我们得赶紧把人鱼的礼物扔掉。”说着,她拿起装满了珍珠和宝石的袋子,面对大海,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它们抛得远远的。

彬从没有像此时那样舍不得袋子里的所有东西,但他觉得照女孩那么做也许好些,于是他也把他的那份扔到海上去。两人都相信从海水里传来一声绵长的呻吟声。彬看到炊烟开始从家里的烟囱袅袅升起,怀着焦急的心情,他带着穿着海绿色衣服的女孩两步并作一步地往自家小屋走去,那里住着他慈祥的母亲啊。

那天清晨,全村的人在两声惊喜的叫喊声中醒来,“你可回来了,我的宝贝儿子!”,“你可回来了,我的宝贝女儿!”因为那位服丧的女士认出渔夫带回来的那个女孩就是她丢失的女儿——信,所有街坊邻居都聚拢来听他们讲述他们神奇的经历。听完之后,所有人都纷纷称赞彬处乱不惊、才智过人,除了馊家母子。他们只顾着数落彬白白丢了那么个可以让自己发家,也让整村人沾光的大好机会。后来,在反复听说人鱼的财富之后,无论是母亲还是儿子都铁了心要离开西郡,没人劝服得了他们,他们也不听从彬指示的方向,馊带上他的母亲,登上小船,往人鱼之岩驶去。那次出海后,他们就再也没回到村里来。有人说,他们下到海底,跟海底人生活在一起。还有人说——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来的消息——馊和他的母亲终日抱怨和发牢骚,就连海底人也厌烦了他们,于是又把他们和他们的小船送回海上。他们选择在世界的哪个角落着陆,这不得而知。但据大家所说,哪里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如果说他们也在这群宾客中,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至于彬,他和信结婚了,成了一位尊贵的勋爵。

声音停止了,两个穿着海绿色丝绸、头戴珍珠宝冠的人站起来,说:“这讲的就是我们的故事。”

“哦,母亲,如果我们可以到那个国家去就好了。”檀莲公主说。

“然后把那些金银珠宝都带回来!”愁容王后说。

“除了昨天那个故事,还有前几天的那四个故事,自从我的弟弟睿智离开我,在森林里走失之后我再也没有听到这样的故事了,”博金国王说,“瑞迪,我随时待命的二侍从,去给这个小女孩拿一袭紫色的天鹅绒披风来。”

披风送来了,小雪花谢过国王,坐到奶奶的椅子上,但那天晚上小女孩没有再到最下层的宴会厅去了。她被吩咐留下来一起享受盛宴,就近睡在一间上了护墙板的房间里。不用说,她被照顾得很周到。因为听说国王说,如果没有她奶奶的椅子还有它讲的那些故事,不知道这七天的宴会该怎么度过。但次日,也就是宴会的最后一天,场面比前几日更加奢华。音乐是那么动听,饭菜是那么丰盛,葡萄酒是那么名贵。但门外的叫嚷声也是比平常更大声,大厅里争风吃醋、挑衅争吵的风气也更盛了。

也许是这些事使得博金国王的情绪比平常更早陷入低谷。晚餐过后,国王的心情糟透了,于是从最高宴会厅上传来一个指令,要求斟酒人吩咐小雪花带上她的椅子,因为博金国王想再听一个故事。

小女孩把所有华丽的服饰,从红色的鞋子到紫色的披风穿戴上,坐在她的椅子上出发,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位公主,所有人都起身欢迎她到来。小雪花还是彬彬有礼地行了屈膝礼,把头靠在椅子上,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从坐垫下传来一个清晰的声音,说道:

“请听心欢喜的故事。”

#33 筱舟 2010-01-28

原文地址:http://www.mainlesson.com/display.php?author=browne&book=chair&story=merrymind&PHPSESSID=cd006b9a7577e289ea0f045a65b79185

很久以前,在北郡住着一对穷苦的夫妇。他们有两亩玉米田,两头奶牛,五只绵羊,还有十三个孩子。其中十二个孩子取的都是北郡很常见的名字,比如硬脑壳啊、僵脖子啊、紧手指之类。可是,等到要给第十三个孩子取名的时候,无论是穷汉子,还是他的妻子都想不出其他名字来,也许是这个孩子身上的什么特别之处让他们灵机一动,于是他们就为他取名为心欢喜,邻居们都觉得这名字怪怪的,而且太出格了。不过,因为他们也没有自以为了不起的意思,邻居们也就认同了。他们的这十三个孩子的个子一年比一年高了,身体也日益健壮。为了让孩子们吃饱睡暖,夫妇俩一直很勤劳地工作。当最小的孩子大到可以帮父亲牧羊的时候,北郡刚好要举办一场市集。北郡人全都去了,因为这个市集七年才能碰上一次,而且仅在仲夏日举办,不在任何城镇或村庄,仅在位于宽阔的河流和高耸的山峰之间的碧绿原野上,传说在旧日嘉年华里精灵们常在这里起舞。商人小贩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市集。你可以想得到的东西,都可以在北郡买卖,老老少少都不愿意空手而归。穷苦的男人,有这么大一家子,没有能力让他们大手笔地去买东西。但这个市集七年才举办一次,他也不想显得太寒酸。于是,他把孩子们都叫到跟前来,然后打开他的皮袋子,里面装的是他的积蓄,他给十三个孩子每人一枚银币。
孩子们以前从没有过这么多的零花钱。他们一边思量着该买点什么东西好,一边换上了节日的衣服,然后和父母一道出发去市集了。那个仲夏的清晨,他们靠近市集的场地时,就看到摊子上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从姜饼铺一字排开去,有游乐和美食、木偶、舞绳人等各种各样的篷子。邻居们和陌生人簇拥在一起,每个人都穿着自己最漂亮的衣服。淳朴的北郡人沉浸其中,觉得北郡的市集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观。一边观赏新鲜的玩意儿,一边和老朋友唠嗑,一天很快就过去了。想象不出那时候那些银币跟着他们走了多远,不过在日落之前,十三个孩子中有十二个已经爽爽快快地把钱花了。一个买了一对铜扣子,一个买了一条深红色的缎带,一个买了绿色的袜带。父亲买了一根烟斗,母亲买了一个鼻烟盒,所有人都给自己买了样礼物,除了心欢喜。那枚银币之所以还留在他的口袋里是因为他早已下了决心要买一把小提琴回去。市集上倒是有很多小提琴,大的,小的,质朴的,上漆的,他几乎每一把都会凑上去瞧一瞧,然后询问它们的价格,可是每一把都不只要一枚银币。父亲和母亲催促他快点把东西买了,因为回家路途遥远,他们得赶在日落前回家。太阳慢慢地沉向西边,红色的余晖照在山峦上,市集渐渐冷清下来,小贩们都在收拾摊子,纷纷离去。市集的外围延伸到山坡上一个青草茂密的山谷,心欢喜想,也许他可以过去看看那里有什么东西。首先看到的便是一个卖小提琴的摊位,主人是一个远道而来的年轻商人,他的摊子前挤满了很多顾客,因为他的东西又新又精致。隔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个一头银发的小个子男人。那天,每个人都在嘲笑他,因为他的摊子上什么东西也没有,除了一把破旧的暗淡的小提琴,而且所有的琴弦都断了。尽管如此,那小个子男人还是正儿八经地坐在那儿,吆喝着,“卖小提琴啦!”好似他的摊子是整个市集最了不起的。“买小提琴吗,小伙子?”心欢喜走过去的时候,他问道,“我可以便宜卖给你。我只卖一枚银币。如果把琴弦修好了,像那么棒的小提琴,在北郡绝对找不到第二把!”心欢喜觉得这笔买卖不错。他是一个手巧的男孩子,可以在帮父亲牧羊之余修理琴弦。于是,他口袋里的那枚银币就进入摊主的钱囊里了,而那把小提琴也被他夹在胳膊下了。“现在,小伙子,”小个子男人说,“你知道我们这些做买卖的有很多杂活要干,如果你能帮我收拾下我的摊子,我可以告诉你有关这小提琴的一个趣闻。”心欢喜心地善良,而且很喜欢听奇闻趣事,于是,他就帮小个子男人用一根旧绳子把搭成摊子的那些松松垮垮的木板和棍子捆扎起来,然后举起来放在小个子男人的背上,那样子真像背着一捆柴,这时小个子男人说:“关于那把小提琴,小伙子,它的琴弦是永不能修好的,也不能变成新的,除非你用的是夜晚的纺纱女纺的线。如果你成功了,那你可真的是捡到大便宜啦。”说着,他像一只灵蠷一样飞快地朝山上跑去。心欢喜想,这真是件稀奇事。不过,应该不至于那么糟糕。他觉得小个子男人不过是在开玩笑罢了,于是他匆匆忙忙地跑去和家里其他人会合,大家都要踏上回家的路了。回家后,大家都把自己买来的好东西拿出来展示,心欢喜也把自己的小提琴拿出来让大家看,可是哥哥和姐姐们都嘲笑他怎么买了那么样东西,他还没学过怎么拉小提琴呢。姐姐们问他可以用断了的琴弦演奏什么曲子,父亲说:“你这枚银币花得太草率了。从这件事看来,我真担心你以后没多少钱可以花。”总之,每个人都对心欢喜买来的东西不屑一顾,除了母亲。她是个善良的女人。母亲说,也许这次他的那一枚银币花得不大理智,但下次可以花得合理一些,而且说不定哪天他的小提琴会派上用场呢!为了不辜负母亲的话,心欢喜开始修理琴弦——他所有的时间都放在这上面了,不管白天黑夜。可是,就如小个子男人临别前说的一样,什么修理方法都不能持久奏效,没有琴弦可以固定在小提琴上。心欢喜什么法子都试过了,还是徒劳无益。后来,他想,要不去打听下有没人在晚上纺纱的。北郡人听了都把这当成一个天大的笑话,在下一场市集到来之前他们再也不需要其他乐子了。与此同时,心欢喜在家里人和街坊邻居们眼里都没信誉可言了。每个人都信了他父亲的预言。在哥哥姐姐眼里,他不过是一个牧童。邻居们觉得他肯定会变成一个不可救药的恶棍。但是,小男孩还是不愿意和他的小提琴分开。这是他花了一枚银币买来的东西,他强烈地希望自己可以把琴弦修好。家里没人理他,除了母亲,可是她还有其他十二个孩子要照顾,于是心欢喜决定把那些鄙夷的眼光抛在身后,出去寻找自己的出路。家里人听了他的打算后并不怎么难过,因为他们都为他感到羞愧。况且,他们还可以节省一个人的口粮。父亲给他一块大麦饼,母亲送上祝福,哥哥姐姐们希望他一路顺风。邻居们也希望他出门不会碰到什么麻烦事。于是,在夏日里的一个清晨,心欢喜把他那断了弦的小提琴夹在胳膊下出发了。北郡那时候还没有大道。人们都是挑自己喜欢的小路走。心欢喜越过市集的场地,往山上走,希望可以再碰到那个小个子男人,向他多问点关于夜晚的纺织女的事。从山脚到山顶,到处长满了石楠花,一路上他一个人也没碰到。山的另一边尽是巉岩峭壁。心欢喜费劲地向下爬,来到了一个峡谷,这里长满了野荆豆和黑莓。心欢喜从没碰到过这么尖锐的荆棘,但是他并不是轻易退缩的孩子,他奋力前进,虽然衣服都被刮破了,手也被刺伤了,最后终于到了峡谷的尽头,这里是两条路的分岔口,一条蜿蜒于松树林,他不知道有多远,但看上去郁郁葱葱,让人心情舒畅。另一条路看上去崎岖不平,铺满了石子,通向群山环绕的一个宽阔的河谷,而且笼罩在一片阴暗厚重的雾气中,虽然此时才刚刚入夜。心欢喜走了这么长的路,累坏了,他站着,寻思着该走哪条路好。这时候,从通向河谷的那条路上走来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他身材非常魁梧,足有北郡随便三个人加起来那么伟岸和壮硕。他发白的头发和胡须垂下来,好像缠结的亚麻在身上晃动,衣服是粗布片补缀而成的,背上一个巨大的背筐,沉甸甸的一筐子尘土堆得高高的。“听我说,你这游手好闲的懒小子!”他向心欢喜走近,说道,“如果你选择了那条穿梭在森林中的路,我不晓得你会发生什么事。但是,如果你想选择另外一条小路的话,你就要帮我一起背这筐子,而且我可以告诉你,这不是个轻松的活儿。”“哦,老爷爷,”心欢喜说,“您看起来累极了。我比您年轻,虽然没您那么高。但是,如果您喜欢的话,我就走这条路了,我愿意帮你一道背这筐子。”他话刚说完,那个庞大的男人就抓住了他,用那根紧紧缠绕在他自己背上的绳子把背筐的另一边牢牢地捆在心欢喜的肩膀上。两个人一起往那条铺满石子的路上走的时候,他口里止不住地叫骂。路很不好走,肩上的负担又重,心欢喜在心里许了一千次愿望,希望可以摆脱老人,可是没法脱身了。为了在路上消磨点时光,也让老人高兴一点,他开始唱一首母亲教给他的古老歌谣。这时候,他们已经进入河谷了。夜里漆黑一片,寒气逼人。老人停止了咒骂。月光洒下来了,借着一束朦胧的月光,心欢喜发现不远处就是一座废弃的小屋,因为它的门迎着夜风敞开着。老人停了下来,解下自己肩上和心欢喜肩上的绳子。“七七四十九年了,”他说,“我背着这筐子有这么久了。以前从没有人在帮我一起背的时候哼歌给我听。夜,让所有人都解脱了,我也让你解脱。你想在哪里睡,是在我灶火边,还是在那座冰冷的小屋里?”心欢喜受够了这老人家了,于是就回答说:“小屋,老爷爷,如果您不介意的话。”“睡个好觉!”老人说着,带着他的背筐走了。心欢喜走进废旧的小屋。月光穿过门窗撒进来。因为雾气已经消散,夜晚看起来像白天一样明朗,但是整个河谷,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小屋里也没有任何人住过的痕迹。壁炉看起来已经有很多年没生过火了。屋里一件家具也没有。但心欢喜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一路走得又痛又累,直接在角落里躺下来,把小提琴放在一旁,睡着了。地板很硬,他的衣服很单薄,但是在睡梦中,他听到周围传来甜美的歌声,还有纺车的声音。第二天清晨,心欢喜从空荡荡的屋子醒来的时候,觉得那一定是梦境。美好的夜晚过去了,浓雾又弥漫在四周。这里看不到湛蓝的天空,也见不到灿烂的阳光。日光冰冷而阴暗,就像隆冬的阳光一样。心欢喜把自己的大麦饼吃掉一半,从附近的小溪喝了点水,就到河谷四处看看。到处都是居民。屋子里,田野里,磨坊里,冶炼厂里,每个人都在辛勤劳作。男人们一个劲地敲敲打打,女人们不停地洗洗刷刷,就连很小的孩子也没闲着。可是心欢喜听不到他们之间有聊天还是说笑。每个人看起来都忧心忡忡的,无精打采,每句话都是关于工作和酬劳。欢喜心想,这真叫人不可思议,因为这里的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富有。洗洗刷刷的女人们身穿绫罗绸缎,敲敲打打的男人们穿着大红色的衣服。每家每户看过去,都有深红色的窗帘,大理石铺的地板,架子上摆满了银杯,但是房子的主人们一点也不因此觉得惬意或是高兴,每个人都像在为生计干苦力一样。河谷里的鸟儿也没工夫唱歌,都忙着啄食和筑窝。猫没空趴在炉火边打盹,它们都在提防着老鼠。狗也自己跑出去追逐野兔。牛羊都在拼命地啃草,好像吃了这口没下口了。牧民们都在劈柴或是编篮子。在河谷的中央,矗立着一座巍峨的城堡,但周围不是公园和花园,而是酿酒厂和草坪。门敞开着,心欢喜大着胆子走进去。院子里满是工人。有的在宴会厅里搅奶油,有的在餐台上做乳酪,有的在房间里纺纱和编织。在那座忙忙碌碌的城堡里的最高的塔楼上,坐着一个高贵的女人,在那里她可以俯瞰整个河谷。她的穿着很贵气,但衣服的颜色单调暗淡。她的头发是铅灰色的,整个人看上去死气沉沉。有十二个少女坐在她的身边,在一根古老的纺纱棒上纺纱,女人跟她们一样奋力地纺纱,她们纺出来的线都是炭黑色的。城堡内外没有人回应心欢喜的问候,也没有回答他提出的任何问题。富人们掏出他们的钱包,说:“来干活吧,有钱拿!”穷人说:“我们没时间交谈!”路边的一个跛子也没理睬他,他正忙着行乞,一个站在小屋门边的孩子说他必须去打工!一整天,心欢喜抱着他断了琴弦的小提琴四处晃悠,而一整天他都看到那个高大的老人背着沉重的尘土绕着河谷转圈圈。“这是我见过的最沉闷的河谷了!”他自言自语道,“没有地方可以修我的小提琴。可是没弄清楚这里的人发生了什么事,或是他们是不是一直都是这么拼命干活,我是不会离开的。”这时候,夜又来了,因为雾气逐渐散去,月亮也升上来了。人们开始匆匆忙忙地往四面八方散去。屋子和田野上一片沉寂。在那所废旧的小屋附近,心欢喜碰到了那个老人。“老爷爷,”他说,“您能告诉我这个河谷里的人都有什么娱乐或消遣么?”“娱乐和消遣!”老人叫起来,极度愤懑,“你从哪里听到有这些东西?我们白天劳作,晚上休息。在沉闷夫人的领土上,哪来什么娱乐!”老人狠狠地斥责了一番心欢喜的无所事事后,任由心欢喜又一次睡在小屋里。这一夜,男孩没有像前一天夜上睡得那么沉。虽然也是困得睁不开眼,但他很肯定整个晚上有什么人在他身边唱歌和纺纱。于是,他决心在离开河谷前探个究竟。接着,心欢喜把另一半麦饼也吃掉,又从小溪里喝了点水,开始到处走走看看。浓重的雾气又遮盖了太阳和天空。无论目光投向何处,他看到的都是再度上演的劳作场景。高大的老人又开始背着尘土来来回回了。心欢喜发现没有人会问答一个问题。富人和穷人比前一天更恳切地要他跟他们一起干活。担心他们中有人会强迫他干活,心欢喜就往河谷最远的一端走去。这里没有劳作的场景,因为土地光秃秃的,一片荒芜,尽头便是灰色的峭壁,就跟任何城门一样高峻。这里没有通道,也没有出口,但有一扇挂着一把沉重的锁的铁门。旁边搭着一顶白色的帐篷,里头有个高大的士兵。他正站着,用一只胳膊托着一根长长的烟管吸烟。他是心欢喜在整个河谷见到的第一个如此闲散的人。他的脸看上去挺和善的。于是,心欢喜就走上前去,礼貌地向他鞠了一躬,说道:“尊敬的兵大哥,您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为什么这里的人们都那么辛苦地工作?”“你是不是刚到这地方?不然怎么会问这么个问题?”士兵回应说。“是啊,”心欢喜说,“我是前天晚上来的。”“这么说,我可要对不住你了。因为你必须留在这了。我的职责就是允许任何人进来,但不得放任何人出去。那个背着尘土背筐的巨人的任务是夜以继日地守住另一个入口。”士兵说。“真糟糕。”心欢喜说,“但既然我已经在这了,请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河谷发生了什么事?”“帮我托着这烟管,我再告诉你,”士兵说,“因为其他任何人都没闲工夫。这个河谷属于那边那座城堡的夫人,在七七四十九年里,人们一直称她为沉闷夫人。她年轻的时候另外有个名字——无忧小姐,那时,这个河谷是整个北郡最美的地方。这里有最灿烂的阳光,夏天也停留得最久。精灵们在山巅起舞,鸟儿在千万棵树上鸣唱。强手臂,最后的巨人,负责看管松树林,在里头挑选松木砍下来做圣诞柴,当他没有在太阳下入睡时。两个仙子般的少女,在夜晚到来,肩膀上抗着银纺车,在每座小屋的炉膛边纺金色的丝线。人们穿着手织物,喝角杯里的东西,度过快乐的光阴。他们的活动有五月游艺、丰收之家、圣诞祝酒。牧羊人在山坡上吹笛子,收割者在田野里歌唱,家家户户充溢着盈盈笑语,炉膛里跳跃着红色的炉火。可是,慢慢地,一切开始变化了,没人知道怎么了,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才知道,而他们也早已作古了。有人说是因为无忧小姐手指上戴的那枚魔戒丢了,有人说是因为城堡里庭院中那眼泉水干涸了。但无论是因为什么,结果是无忧小姐就此变成了沉闷夫人。繁重的工作和劳碌的日子蒙盖了整个河谷。迷雾笼罩下来,精灵们离开了,强手臂巨人变老了,开始背负沉重的尘土。在任何人的住所都看不到夜晚的纺织女。他们说,一直都会这样,除非沉闷夫人把她的纺纱杆放倒在地,跳起舞来。北郡所有的小提琴都曾在她面前弹奏它们最美的曲调,但不起作用。国王是位英明的王子,也是名勇猛的战士。他把两个宝库填得满满的,而且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可是,他没法改变沉闷夫人土地的秩序。我没办法告诉你,他拿出多少财富悬赏可以办成此事的人,不过,他的悬赏没带来任何好处。国王担心这种风气会蔓延到他的臣民中,于是他订下这么一条规定,任何人一旦进入此地,都不得再离开。陛下在战争中俘虏了我,然后安排我在这里守门,以免他的臣民受到困扰。幸好我把我的烟斗带来了,不然我现在应该就是跟他们中任何人一样累死累活地干活了,而且是用我仅存的这一只胳膊。小伙子,如果你接受我的建议,就学着抽烟吧。”“如果我的小提琴能修好,那就好多了。”心欢喜说,他坐下来与士兵一起聊天,浓雾渐渐散去,月亮升起来了,他返身回到废旧的小屋里睡觉。他走进小屋的时候,时间很晚了。和雾蒙蒙的白天相比,这样的月夜美极了。心欢喜想,刚好可以趁这个时候离开河谷。外面没有脚步声,也没有巨人的身影。但就在心欢喜靠近两条路的交汇处时,他看到巨人就躺在松果生的一堆火旁边,脑袋枕在背筐上,身边是一堆石子。“这就是他说的灶火?”男孩自言自语道,他试着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但强手臂突然站起来,拿着石子在后面追赶他,口里叫骂着,就快追到了小屋。心欢喜真怕他,一路拼命地跑啊跑。门依然敞开着,月光撒进来,但在没有炉火的壁炉边,坐着两个仙子般的少女,她们穿着雪白的衣裳,坐在银纺车边,哼唱着轻快活泼的曲调,就像五月的清晨云雀的歌声。心欢喜本想彻夜聆听的,但他忽然想起她们一定是夜晚的纺织女了。她们的线可以修好他的小提琴。于是,他鼓起勇气,满怀敬意地走向她们,说道:“尊贵的小姐们,你们能给一个可怜的孩子一根纱线,修补他的小提琴琴弦吗?”“在这七七四十九年里,”仙子般的少女说,“我们每晚在这间废弃的小屋里纺纱,没有凡人见过我们,或是跟我们说过话。到河谷里拾点枯枝,放到这壁炉里给我们生把火。然后,我们每人会给你一缕纱线,抚慰你的忧伤。”心欢喜把他断弦的小提琴带在身上,借着月光,在河谷里收集枯枝。但沉闷夫人土地上的人们很谨慎,一根枯枝都难得见到。月亮下去了,迷雾缭绕的白天又来了,心欢喜只带回一小捆的柴火。小屋的门依然敞开着,但仙子般的少女和她们的银纺车已经不见踪影。不过,在她们坐的地方放着两缕长长的金线。心欢喜先把捡来的一小捆柴火堆放在壁炉里,等候她们晚上的到来,接着,他拿起那两缕金线,修补他的小提琴。然后,他明白了市集上的小个子男人说的是真的,因为这两缕金线一在琴弦上拉紧,它们就变得稳当当的了。这把老旧而暗淡的小提琴绽放出光采,最后,它也变成是金色的了。心欢喜看到后非常开心。虽然他没有学过乐理,但他还是试着去演奏。不可思议的是,他的琴弓一碰触琴弦,它们就自己演奏起轻快活泼的曲调了,跟夜晚的纺织女一起哼唱的一样。“工人们也许会停下来欣赏下这首曲子。”心欢喜说。于是,他就带着他的小提琴往河谷走去。音乐飘荡在空气中,忙碌的人们侧耳倾听,沉闷夫人的土地上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男人们停止了敲敲打打,女人们停止了洗洗刷刷,小孩子也丢下手中的活。心欢喜带着他的小提琴走过的时候,每个人都站在原地不动。当他到达城堡的时候,庭院里的工人扔掉了他们的工具,宴会厅里搅奶油、做奶酪的活也停止了。房间里的织布机和纺纱机也停止运转了。沉闷夫人的纺纱杆搁在她手中不动了。心欢喜拉着小提琴穿过大厅,登上塔楼的台阶。当他走近了,夫人扔掉了她的纺纱杆,用尽全身的力气跳起舞来。她所有的侍女也都纷纷起舞。跳着跳着,她变得越来越年轻,愠怒的表情也在脸上消失了,头发的银灰色也慢慢褪去。她们给她拿来她在少女时期穿的白色和樱桃色衣服,她也不再是沉闷夫人了,昔日的无忧小姐又回来了,她有着一头金色的头发,一双含笑的眼睛,还有宛如夏日里的玫瑰一般的脸颊。整个山谷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浓雾从山头散去。阳光刺破云层,普照大地,天空又是湛蓝湛蓝的了。城堡庭院里,一注清澈的泉水喷涌而出,一只白色的猎鹰带着一枚金戒指从东方飞来,放在无忧小姐的手上。之后,强手臂挣断了绳子,把背筐从肩膀上卸下来,然后在太阳下躺下来睡觉。那天晚上,精灵们又在山巅起舞。夜晚的纺织女,带着她们的银纺车,又出现在每个壁炉边,再也没有在废旧的小屋出现过。每个人对心欢喜和他的小提琴赞不绝口,当他美妙的演奏传到国王耳朵里时,国王命令撤掉铁门,他释放了那位战俘,请心欢喜做他的第一小提琴手,在他的王国里,这地位仅在君主之下。心欢喜的家人和邻居听说那把小提琴给他带来了那么丰厚的待遇,都觉得音乐是个好东西。于是男人、女人、孩子开始爱上小提琴。不过,据说,他们中没人习得一个曲调,除了心欢喜的母亲,她的儿子送给了她很多贵重的礼物。声音停止了,一个穿着绿色和赤褐色天鹅绒的人站起来,他手上还拿着一把小提琴,说道:“这讲的就是我的故事。”“除了昨天那个故事,还有之前讲的五个故事,”博金国王说,“自从我的弟弟睿智离开我,在森林里走失后,我再也没有听过这样的故事了。Fairfortune,我的大侍卫,给这个小女孩拿一条金腰带来。既然她奶奶的椅子可以讲这些故事,她就不用和下人待一块了,而是应该与我们一起在主宴会厅里享受盛宴,睡在皇宫里最好的卧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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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筱舟 20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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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花很高兴可以跟故事里的那些夫人和勋爵坐一块儿。她行了个深深的屈膝礼,打从心底里感谢博金国王。每个人都很乐意腾出个位置给她。小雪花系上金色的腰带后,看上去就跟他们一样高贵。“母后,”檀莲公主低声说道,她看起来就要发火了,“看看那个卑微的小丫头,刚来的时候穿得邋里邋遢的,还光着脚丫,就凭着一把会讲故事的椅子,一下子得到了那么多漂亮衣服和礼物!皇宫里所有的人都在夸赞她,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这可是专门为我举办的生日宴会啊。母后,我必须把她那把椅子夺过来。那么平庸的一个小丫头,要那么神奇的宝贝做什么。”“去吧,女儿,”愁容皇后说,因为这时候,她看到博金国王又像往常一样坐在宝座上睡着了。于是,她叫来她的两个侍从,斯酷和哈汉,命令他们到大厅另一头,小雪花坐的地方去,把椅子夺过来,直接把它作为生日礼物进献给檀莲公主。宫里没人想过要违抗愁容王后的命令。可怜的小雪花坐在角落里抽泣。而檀莲公主,摆出一副自以为高贵的样子,把头靠在椅子上,说:“奶奶的椅子啊,给我讲个故事吧。”“你哪来的奶奶?”一个清晰的声音从坐垫下传出来,一股力量随之迸发出来,把檀连公主甩到了地板上,公主躺在地上,嘶声叫喊,看起来不像是摔疼了,而是气坏了。朝臣们怎么安慰她都没用。但愁容王后,她的脾气更暴躁,发誓说她非惩罚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不可,于是她派人叫来她彪悍的樵夫,命令他用他的斧头把椅子劈成碎片。那斧头一落下去,椅子就被劈开了。所有人都惊讶地看到一只全身雪白,但羽毛的边缘上还带点紫色的鸟儿飞了出来,穿过敞开的窗户飞走了。“抓住它!抓住它!”王后和公主大声叫道。所有人,除了还在宝座上安睡的国王,都跑出去追那只鸟儿了。它掠过御花园,飞进一片荒芜的公地,这里原本还有几座房屋,可是愁容王后为了搜寻金矿,已经下令把它们统统拆掉了,可是挖了三个深不见底的坑,还是没见着什么金矿。为了在宴会期间让这个地方看起来体面一些,这三个大坑都暂时用松散的树枝和草皮盖上了。所有人都记得这件事,除了愁容王后和檀莲公主。她们两个离小鸟最近,而小雪花,拼命跑,紧随其后,但Fairfortune,国王的大侍从,在她快跑到那暂时掩盖的大坑前时,及时地拉住了她紫色的斗篷。树枝和草皮陷下去了,王后和公主掉下了大坑。所有人到处找那只鸟儿,可是都没找着。但就在它飞落的那片公地上,他们看到了一位英姿飒爽的王子站在那儿,他穿着一身紫色的礼服,头上戴着一顶会变颜色的王冠,有时候看上去像是金色的,有时候又像是丛林中树叶的颜色。大多数朝臣都是头脑一片空白,傻愣愣地站着,而来自精灵国度的所有人,还有椅子故事里的勋爵
和夫人,都认出了他,并欢呼起来:“欢迎睿智王子回来!”博金国王在睡梦中听到了声音,喜出望外地出来欢迎弟弟归来。总管和侍从带了绳子和灯笼出来找愁容王后和檀莲公主。他们发现她们安然无恙地待在坑底,只是掉在了一堆散沙上面。坑挖得很深。阳光撒落下来的时候,沙堆里有什么东西金光闪闪的,王后和公主深信那都是黄金。她们叫嚷道矿工都是些骗子和懒鬼,给他们安了各种各样的骂名,因为他们将这么多财富弃之不顾。她们拒绝从坑里爬出来,并说,既然睿智王子回来了,她们在宫里也没什么欢乐可言了,她们宁愿待在原地,挖掘黄金,以后自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博金国王觉得这个安排倒也不错,可以维持宫里的平静。他下令将铲子和镐头送下去给王后和公主。两名侍从,Screw和Hardhands,也下去助她们一臂之力,希望能分得一点好处。他们就待在那挖掘黄金。朝臣中有人说他们会找到的,有的人说他们不可能找到。而到这个故事写完的时候,他们还是没有挖到。至于睿智王子,他就在众人的簇拥下回家了,他牵着小雪花的手,跟众人讲狡猾的金点子是怎么趁他在森林里毫无戒备,然后把他变成一只鸟儿的,接着她又把他关进那把神奇的椅子坐垫下,然后把它送给冰霜婆婆,他所有的安慰的就只有小雪花了,他给她讲了很多很多的故事。博金国王为兄弟平安归来欣喜万分,他传旨再大宴七日。期间所有宫门都敞开,欢迎所有来宾,听取所有民怨。愁容王后霸占的所有房屋和土地都物归原主。每个人都如愿以偿。外头再也没有鼎沸的叫嚷声了,皇宫里也没有不满情绪了。宴会进行到第七天,冰霜婆婆裹着灰色头巾,披着灰色披风来了。小雪花看到奶奶,乐坏了。国王和王子也是,他们在冰霜婆婆年轻的时候就认识她了。他们把宴会又推延了七天。当宴会结束后,王国的大小事务都恢复正常了。博金国王和睿智王子又一起统治王国了。因为小雪花是整个王国最善良的女孩,他们就将她立为他们的继承人,而不是檀莲公主。自此之后,她穿白色的天鹅绒和缎子,她有七名侍从,住在皇宫里最豪华的一个地方。冰霜婆婆夫人也成了一名尊贵的夫人。他们在她的椅子上铺上了一张新的天鹅绒垫子,她坐在上面,身穿一件用本色布做成的镶着金边的礼服,在雕梁画栋的客厅里一台象牙纺车边纺纱。睿智王子在冰霜婆婆原先的老屋子旁边建了一座避暑小屋,青藤和玫瑰点缀其间。他也修建了一条穿梭于森林中的大道,这样人们闲时便可以到那里坐一坐。而狡猾的精灵金点子,知道自己已经无力掌控这些区域,就出发去环球旅行了,在这个故事结束的时候都没回来。好孩子,如果你偶然读到这个故事,会知道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在那之后,人们沉迷于大战、工作和学习,旧日风俗荡然无存。国王不再大宴七日,款待所有来宾了。贪婪的王后和公主终究没有挖到金子。椅子不再讲故事了。井也没什么稀奇的了,高山和森林也没这些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因为精灵们不再起舞了。有人说是学校的嘈杂声,有人说是工厂的喧闹声惊扰了他们,但已经有很多年没听人说过见过他们了。但是,据说丹麦有一个叫做汉斯•克里斯蒂安•安徒生的人,他讲的精灵故事精彩极了,肯定是从精灵们那里亲耳听到的。可以肯定的是活着的人没人知道博金国王的王国后来怎么样了,以及那些住在他的宫殿里的,到他的宫殿里做客的显要人士后来又怎么样了。不过,人们依然相信国王在用过晚膳之后仍旧会意兴阑珊,坐在宝座上沉沉睡去;愁容公主和檀莲公主挖到了金子,并且开始挥霍;冰霜婆婆继续纺纱——但他们说不清楚是在哪里;新年的时候还可以看到小雪花穿着白色的天鹅绒裙子,出门呼吸早春的气息;睿智王子不知怎么的陷入了更强大的魔咒中,他被困在更厚的垫子下,继续给小雪花和她的朋友们讲故事,而当坐垫和咒语被那彪悍的樵夫一斧头劈下去的时候,他们期待这一天会再到来——王子将再一次把一切恢复如常,让这个世界重返精灵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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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慕容胖胖 2010-01-31

亲爱的,你的字体能不能调大点啊……偶就要老花了……

#36 大手拉小手 2010-02-01

好久没来看了,正在看最后一篇,公有地是什么?前面提到了?我还没看,“在宴会期间这个地方看不来不会坏了景致”是看起来吧?

,用它们为自己买任何东西。任何东西?是不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意思?

可以维护宫里的平静。维护平静好像不大搭配
得偿所愿?是不是如愿以偿?

“小雪花看到奶奶乐坏了。”似乎容易引起歧义:奶奶乐坏了?见到奶奶回来,小雪花乐坏了。

这样人们闲时便可可到那里坐一坐。可以

“好孩子,如果偶然读到它,知道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如果你偶尔读到它,要知道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作者的结尾很好玩,终于完工了!

#37 筱舟 2010-02-01

这个童话集子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人物的名字都是有寓意的,但也是我在翻译中碰到的很大的难点。整理了一下,请大家为我出谋献策哈。

Snowflower:暂译为“小雪花”

Dame Frostyface:暂译为“冰霜婆婆”

King Winwealth:暂译为“博金国王”

Princess Greedalind:暂译为“檀莲公主”

Prince Wisewit:暂译为“睿智王子”

Fortunetta:暂译为“金点子”

Queen Wantall:暂译为“愁容王后”

《圣诞节的布谷鸟》

Scrub:暂译为“冬瓜”

Spare:暂译为“竹竿”

Fairfeather:暂译为“美羽”,冬瓜的妻子

Buttertongue:暂译为“奶油舌”,森林女巫,喜酿蜂蜜酒

Spy:暂译为“探子”,奶油舌之子

Pounce:暂译为“偷袭家”,奶油舌之子

Tinseltoes:暂译为“锡脚尖儿”,国王指派给竹竿的随从

《绿袖夫人》

Loveleaves:白堡勋爵之女

Woodwender:灰堡勋爵之子

Reckoning Robin:白堡勋爵的管家

Wary Will:灰堡勋爵的管家

Hardhold:Reckoning Robin的儿子

Drypenny:Wary Will的女儿

Lady Greensleeves:绿袖夫人

Corner:与绿袖夫人做伴的小矮人

《贪婪的牧羊人》

Clutch:贪婪,本文暂音译为“克拉奇”

Kind:善良,本文暂音译为“凯恩德”

《精灵脚王子和五月花公主》

Fairyfoot:暂译为“精灵脚”

Maybloom:暂译为“五月花”

Robin Goodfellow:暂译为“好伙伴罗宾”,精灵

Stumpinghame:本文暂译为“树桩城”,树桩寓意村庄里的人脚板子大,走路比较僵硬

Stiffstep:树桩城的国王,本文暂音译为“斯蒂夫斯达普”,另在前加一描述性语言“步伐僵硬”,不知可否

Hammerheel:树桩城的王后,本文暂音译为“汉默希尔”,另在前加一描述性语言“脚跟就像钢锤一样沉重”

Fleecefold:一牧羊人,本文暂音译为“弗里斯佛尔德”,另在前加一描述性语言“拥有很多羊毛和羊圈”

Rough Ruddy:牧羊人之妻,本文暂音译为“拉芙•拉迪”,另在前加一描述性语言“粗野健壮”

Blackthorn:暂译为“黑李”,牧羊人之子

Brownberry:暂译为“棕莓”,牧羊人之女

《小慈的故事》

Childe Charity:小慈

《坏脾气和有礼貌》

Sour:暂译为“坏脾气”

Civil:暂译为“有礼貌”

Faith Feignless:“美信”,被人鱼收养的女孩

Squire Trusty:侍女“可信”

《断弦的小提琴》

Merrymind:暂译为“心欢喜”

Strongarm:暂译为“强手臂”,巨人

Dame Dreary:暂译为“沉闷夫人”

Lady Littlecare:暂译为“无忧小姐”

《睿智王子回来了》

Screw:愁容王后的侍从

Hardhands:愁容王后的侍从

Sturdy:愁容王后的樵夫

Redheels:国王的七侍从

Gaygarters:国王的六侍从

Spangledhose:国王的五侍从

Silverspurs:国王的四侍从

Highjinks:国王的三侍从

Readyrein:国王的二侍从

Fairfortune:国王的大侍从

#38 大手拉小手 2010-03-10

Scrub:暂译为“冬瓜”

Spare:暂译为“竹竿”冬瓜和竹竿好像还不太容易让人一下子想到胖瘦的对比,矮冬瓜和瘦麻杆?矮子和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