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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区 / 永无岛[原创作品]

世界上最好玩的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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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楼主:麦子918 2010-02-23

绿风镇发生了怪事!

所有的游戏在一夜之间全都消失啦。

发现这桩怪事的是孩子们。当他们像往常一样,聚集在广场上,当他们像往常一样,开始游戏时,却发现自己完全想不起游戏的内容。也就是说,当他们玩丢手帕这个游戏时,他们知道有这个游戏,但是该怎么玩的,他们却完全没了印象。哪怕,他们昨天下午还很娴熟地玩着这个游戏。

如果仅仅是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忘记都没关系,毕竟还有其他人还记得。可是,现在所有的孩子都忘记了;如果是忘记一个游戏,两个游戏,三个游戏也没关系,毕竟可玩的游戏有很多很多。可是,问题是他们忘记了所有的游戏,忘记了丢手帕游戏,忘记了拍手游戏,忘记了捉小鸡的游戏。全忘记了。全都记不起游戏的内容了。

也许大人们知道吧。他们想。于是,他们回到了家里,请求爸爸妈妈帮他们想起那些游戏。但是,糟糕的事发生了。大人们努力地想努力地回忆,却什么也想不起,什么也回忆不起。要知道,他们曾熟悉那些游戏就像熟悉自己的声音,可是现在他们却在记忆的仓库中打捞不出那些游戏的一丝痕迹了。

一个孩子怎么能没有游戏玩呢,就像一个成人不能没有工作一样,都是很可怕的事。绿风镇的大人们开始担心,开始焦虑,他们一筹莫展。最后,他们只好全都聚集在镇上的礼堂里,商议着该怎么办。

再说距离绿风镇十多公里的地方有一处叫红风的山谷。山谷中住着一位女巫。一位年龄很大很大很大的女巫,大到谁也不知道她的岁数,大到她自己也忘记了自己真实的年龄,大到别人都叫她老女巫。

老女巫很喜欢魔法,从她刚说话刚走路起就喜欢。因为喜欢,她自小就躲在父亲的书房中,遍读所有的魔法书;年少时,她又躲进实验室,研制那些魔法;而当她成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又四处旅游,收集和寻找更多更多的魔法。直到她变老,直到世界上再没有令她感到有趣有意思的魔法。

可是,就在那天黄昏。没错,正是黄昏。当她披着太阳的余晖,变成一只乌鸦孤独地蜷伏在绿风镇广场上的一株桂花树时,她看见来了一群孩子。然后——然后,她看见了她从未见过的一种魔法,一种世界上最好玩的魔法。

孩子们用那些“魔法”你追我赶,你躲我藏,并不时迸出一串串欢快的笑声。那些笑声像枚箭,准确地击中了老女巫的心,然后载乘着她飞驰在绿色的原野。在飞驰中,她的心有了从未有的愉悦,有了从未有的欢乐。

这些真是世界上最好玩最有趣的魔法了,我以前怎么就不知道呢?老女巫欣喜若狂。她决定要将这些魔法据为己有。对一个女巫来说,这事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如果你当晚正巧没睡,如果你正巧是一只勤劳的猫头鹰,那么你就一定看见老女巫趁着星月,趁着绿风镇的大人小孩都熟睡时,念着“吗拉拉落伍啦喇嘛”的咒语从他们的门前走过,将一个个游戏,不,对她来说应该是“魔法”,全都通通搜入了女巫背囊。为此,她很高兴,她很兴奋,也很激动。

所有的魔法都很简单,一看就明白,一看就能玩。老女巫特意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玩这些魔法。她觉得好魔法应该配合好天气好心情才能发挥出极致的乐趣。

可是,所有的魔法都很别扭。比如,当她玩躲猫猫的游戏时,她藏在一株开满苹果花的苹果树上,可是却没有人来找她;而当她决定充当寻人的角色时,却又不知该寻找谁;在“老鹰捉小鸡”中,她不知自己该做小鸡还是老鹰或是母鸡,如果自己做了小鸡,谁又做母鸡和老鹰呢?如果自己变成老鹰飞在天上,谁又做母鸡和小鸡呢?为此,老女巫很苦恼,很闹心。

她一个人坐在阳光下,坐在她所有的魔法书上,可是所有的魔法都无法帮她解决这个问题。原来,世界上最好玩最有趣的魔法是需要和他人一起玩的,是没有办法一个人玩的。当明白了这点后,老女巫很难过,很伤心。

她一直在魔法书上坐了很久很久,坐到太阳下山,月亮升起,坐到月亮回家,太阳又升起。

终于,她想通了。

她想,当一种魔法对自己没用时,那它就是最没意思最无趣的魔法。处理最没意思最无趣的魔法的最好方法当然就是将它们还回去。

于是,她又扛起鼓囊囊的女巫背囊,来到了小镇的礼堂外。于是,就在她打开包袱的包袱瞬间,就在念着“马拉雅哄呀嘘啦”的咒语时,所有的魔法,不,应该说是所有的游戏,就像股茉莉花香味的气息拂过礼堂的所有人,大人和小孩。然后,他们全都通通记起了那些游戏的玩法,记起了那些游戏的有趣和有意思。这事可真够蹊跷的。他们想。然后,打开了礼堂的大门

门外,是老女巫扛着空空行囊准备离去的身影。

“你好。”老镇长叫道。

老女巫转过身。

“请问,你能陪孩子们一起玩游戏吗?”老镇长恳切地邀请道,“你知道,从来没有一个女巫陪他们玩过,如果你愿意,他们将非常高兴,非常快乐。”

老女巫干瘪的嘴动了动,没有声音。但是所有的人,大人和小孩都看出她的唇语是“我愿意。”

1873字 文/麦子

#2 十画 2010-02-23

汗,我的游戏一定是被女巫给拿走了,我已经是一个不会玩的人了。

#3 梅子青 2010-02-23

构思真好!
俺怎么突然觉得自己就是老女巫表情占位:s:133

#4 彩色的天空 2010-02-23

想起了可怜的我们这一代人。说不会话,玩不懂乐哦。

#5 麦子918 2010-02-26

还好,还好,我曾经在童年玩过很多游戏,忒喜欢的就是“打仗”。拿着手指当作枪,死了下一盘又可以继续活过来扫射,嘴里还“叭叭”地怪叫个不停。而且,腿脚也利索,每次都将弟弟或邻居的男孩“打死”后,再补上一枪,然后才撤退,即使冒着中弹的危险,也一定一定要补上一枪的^-^

#6 蒿艾离离 2010-02-27

这个小说写得非常有生活,让我们仿佛有回到了遥远的童年。

#7 阿妙 2010-02-28

非常好的构思,让人回想起了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