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翻译哪一章?还是第三章剩下的部分?
我可以做些事情,如果需要的话,^_^
第三章
改写故事 要找点合适的故事讲给孩子听,也许每套丛书都能挑出一两个,可要想找到很多这样的故事,却总是让人十分困扰。好的故事需要文字简洁明了,情节丰富多彩,主题积极,引人向善,而这些要求并不是每本书都能满足。更加棘手的是,同一样东西,可能足以悦目,却不足以悦听,所以有的故事尽管读起来令人沉醉,然而一旦从嘴里说出来,却总是让人感觉索然无味。如果无法对故事进行改编,使之适合口述,往往就会陷入无故事可讲的窘境。
需要改编的故事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故事太长,但情节实在太吸引人,或者确实富有教益,如拉斯金的《金河王》;另一种则是故事情节过于曲折,如奥维达的《纽伦堡火炉王》。一般而言,改编故事要么简写,要么重组情节,如《纽伦堡火炉王》需要去除一些铺垫,而《金河王》则需要重新排列里面的小故事。这两个例子比较突出,对于一般故事而言,通常只需做少量的缩写或重组,无需做大幅改动。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直接缩写故事最为便捷。下文便以《纽伦堡火炉王》为例,说明如何进行缩写。这个故事的作者是德·拉美小姐(奥维达),讲述一位少年的故事。几乎所有图书馆都会收藏奥维达的童书,因此,读者很容易就可以借到这本书,对照原文,看看我们是如何进行缩写的。
故事共有两千四百个英文单词(约三千六百个汉字),讲给孩子听,明显太长了。那么,我们可以删去哪些东西呢?让我们看看哪些是必须保留的吧。
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名为奥古斯特的男孩,他有着出色的绘画天分,但家境贫寒,负债累累,父亲为此不得不出卖火炉希斯柴戈尔。奥古斯特不忍心与心爱的希斯柴戈尔分离,便藏在炉膛内,与它一起旅行至慕尼黑,最终被国王所发现,从而有机会学习绘画,成为一名艺术家。故事至此进入高潮,而奥古斯特既可以与希斯柴戈尔永远相伴,也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出与希斯柴戈尔同样美丽的事物。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需要为结局做两层铺垫,即男孩对火炉的爱和他成为艺术家的渴望。因此,首先需要对奥古斯特一家提供足够多的细节描述,说明火炉对于这家的孩子们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和不可替代,同时也要叙述清楚,奥古斯特是如何对火炉制造者产生景仰之情,从而将其当作偶像。请谨记,我们只要把这两点铺垫清楚就足够了。
一旦决定好故事如何开头和结尾,其主要情节就相当于两者之间过渡的桥梁。《火炉王》的主要情节就是奥古斯特奇妙的旅行,起因为一场灾难的降临,迫使痛苦万分的男孩做下决定,追随火炉去旅行。这是一场长长的旅程,在口述的时候,不可能像原文一样,对每场历险都加以纤悉无遗的描写,因此,我们需要甄别哪些历险最为突出,然后删去其他历险,但仍然保留原本的动人心魄之处。《火炉王》符合这一条件的历险为:旅途的开头,在行包专列上的经历,在搬运工肩头的颠簸,国王开启炉门之前扣人心弦的恐惧。
与上述历险相反,保留某些内容会破坏口述故事清晰而简明的脉络,所以必须省略。比如说,在小古玩店度过的夜晚引出了一段全新的情节,然而,因其对主线有干扰作用,所以必须舍弃这一段引人入胜的描述。另外还有一条副线,即火炉不停地以不同的价格转卖,奸商最终也都纷纷受到报应,但这是“另外一个故事”,必须省去。
经过删节之后,整个故事保留如下内容:简单描述整个家庭对希斯柴戈尔怀有的深厚感情及奥古斯特因其所燃起的梦想;灾难来临——出售火炉;奥古斯特做出决定;奥古斯特在火车和搬运工肩头上的经历以及被国王发现之前的铺垫;国王发现男孩;大团圆结局。
删节之后,故事不仅适于口述,同时也能让听众更早和更好地分享男孩及其家人的喜悦。《故事时间》一书中收录有凯特·道格拉斯·威金对《火炉王》的改写,非常出色,我也就不腆颜提供自己的改写了(我于数年前因需改写过一次,与威金夫人的不无相似,但绝不敢说比她的更为高明)。
拉斯金的《金河王》则比较难于改写。这个故事很长,文笔倾向于成人化,有丰富的描写,寓意也非常深刻,这种种原因虽然使它不适合口述,但其优美的文笔和丰富的隐喻同样令人不忍割舍。另外,这篇故事一直以来都是青少年读物的必选书目,如果能够提供一个合适的版本,就更能让老师引导孩子们领略其魅力。因此,我们应当选取所有情节当中最紧要的部分,一气呵成地结尾,用词尽量简单,不让孩子们觉得无趣,同时也要尽量简短,否则孩子们可能会觉得厌倦。
故事原文共有八千多字,前三千字先描写富饶美丽的宝谷及其残忍的谷主汉斯和斯瓦茨,然后进入高潮:“西风”将这兄弟俩驱逐出谷。西风化作年老的旅人,受到小兄弟格拉克的热情款待,反而招来汉斯和斯瓦茨的怒火。作为惩罚,西风把两个哥哥赶出宝谷,把宝谷变成了沙漠——这一段内容大约有两千字。剩下的故事讲述三兄弟在宝谷变沙漠之后的经历。三兄弟沦落为金匠,住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这时,金河王在格拉克面前现身,传授给他魔法,教他如何将河水变成金子。汉斯和斯瓦茨先后尝试魔法,结果不仅没有得手,反而受到了惩治,而格拉克却通过自我牺牲,成功获得珍宝,使宝谷恢复原样。拉斯金用一句话总结整个故事:“祖产因无情而失去,最后又因爱而寻回。”
显而易见,三次魔法寻宝——两次失败,最后一次成功——是这个故事最扣人心弦的部分,也最好地体现了故事的寓意,但要引入这个片段,则需要先讲述金河王现身的经过,而这个角色本身也会让孩子们浮想联翩。同样,如果不首先讲明白前因后果,家产的失而复得也会令人莫明所以,所以前三千字的主要内容也必不可少。不过西风出场的那一段必须省略,这样不仅是为了更加简洁,也是因为他跟金河王一样,尽管个性不一样,但同为超现实的角色,出场方式又如出一辙,孩子们听起来会很容易混淆。
因此,用于口述的改写版本需包括如下内容:介绍宝谷和宝谷的主人,以及失去宝谷的过程;金河王出场;三兄弟依次尝试点水成金,最后只有格拉克一人成功。主人公是格拉克,主题思想是爱与无情的角斗。描述性内容应尽量减少,语言应简洁明了,言之有物。
对比改写版本与原文之时,应牢记上列大纲。改写原文并不是要取代原文,而只是为了方便口述故事,适合阅读的依然是原始版本。
擦汗,这一章的理论部分,接下来是两三个改写后的故事。
需要翻译哪一章?还是第三章剩下的部分?
我可以做些事情,如果需要的话,^_^
呵呵,剩下的部分我也在翻,会慢慢贴上来的。这是认领的任务
虽然是理论,不过读起来挺有趣的。
慢慢来看。
先抓个小BUG :
一种是故事太长,但情节实在太吸收人
==》 吸引人
牡丹辛苦了!这个作者的文字确实不好翻。。我看到你做了一些调整和为了表达更清楚做的添加,一定是费了不少功夫吧?表情占位:s:135
原文在开始那两段,上下承接之中,我看你添加了一下文字来让叙述更清楚,恩,这部分的主要理解应该是没有错的,我就不在细节上挑刺了。。赫赫。表情占位:s:138
故事共有两千四百个英文单词(约三千六百个汉字),明显不适合讲给孩子听。那么,我们可以删去哪些东西?又有哪些东西是必须保留的呢? ——讲给孩子听,明显太长了。。不是不合适。。最后一句: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必须保留的吧。
即男孩对火炉的爱和他成为艺术家的*****——成为艺术家的渴望。
首先需要细致地描述奥古斯特一家的生活——我觉得用“足够的细节”更合适,而不是细致的描述,细致不可能文字少。
只要能达到这两个目的,任何多余的细节都应省去。 ——我们只需要能把这两点铺垫清楚就足够了。
(没看完,歇一下。。赫赫,我曾经翻过她的导言什么的,翻的时候直想骂人,牡丹,你呢?哈~~)
大家加油啊~
(虽然我看不太懂)
“讲给孩子听,明显太长了。。不是不合适。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必须保留的吧。" Yes.改正。
“即男孩对火炉的爱和他成为艺术家的*****——成为艺术家的渴望。”改正。
“首先需要细致地描述奥古斯特一家的生活——我觉得用“足够的细节”更合适”改正。
“只要能达到这两个目的,任何多余的细节都应省去。 ——我们只需要能把这两点铺垫清楚就足够了。”改正。
我翻译的时候比较重视“达”,所以如果觉得加一些铺垫能更好地增进理解就会加。希望不会因为这个把作品译坏了。
我翻这章的理论部分真是头大。刚刚把第二小部分的理论给翻译完,Phew,哈哈
金河
从前,有一座美丽的小山谷,那里阳光温暖和煦,细雨轻轻飘落,还有红通通的苹果、金灿灿的稻谷和紫莹莹的葡萄,因此,这座山谷就叫做宝谷。宝谷里面没有河流淌过,但有一条大河从山谷另一侧奔涌而下,形成一座高高的瀑布,每到夕阳西下,世界其他地方已经进入黑夜,落日余辉映照在瀑布上,染成一片金黄,因此,这条河叫做金河。这座优美的山谷属于三兄弟。三兄弟里面最小的那个叫做格拉克,天性活泼善良,但他跟两个哥哥住在一起可真是遭了大罪了。两个哥哥一个叫做汉斯,一个叫做斯瓦茨,他们既残忍又刻薄,住在山谷旁边的人都叫他们“黑心兄弟”。他们对帮他们种地的人很坏,对顾客很坏,对穷人很坏,对他们的小兄弟尤其坏。
黑心兄弟变得越来越坏,最后,西风精灵报复了他们;精灵让所有的和风都不许带着雨水进入山谷,不管是南风还是西风。因为本来就没有河流,山谷渐渐变成了沙漠,里面只有干燥、暗红的沙粒。黑心兄弟再也不能从宝谷榨取东西,于是,他们翻过山谷那一侧的高山,来到了外面的世界。小格拉克也跟两个哥哥一起出了谷。
汉斯和斯瓦茨每天出去游荡,继续干尽坏事,却把格拉克留在家里工作。他们从宝谷带来许多金银,分给格拉克的只有一件宝物,是一只金杯。黑心兄弟坐吃山空,最后还要把格拉克的金杯熔成汤匙,好拿去卖给别人。格拉克对他们苦苦哀求,但他们把金杯扔进坩锅就出去了,还让格拉克在旁边好好看着。
可怜的小格拉克,他坐在窗户边上,强忍泪水,不去多想心爱的金杯。太阳开始下山,美丽的金河大瀑布变成红色、黄色,最后变成了纯金色。
“啊,天哪!”他自言自语地说,“要是这条河真的全是金子该多好!那样我就不会这么穷了。”
“才不呢!那样一点都不好!”他听到一个细细的金属般的嗓音。
“上帝啊,什么东西!”格拉克四处张望,但一个人都没看到。
突然,那个尖细的小声音又响了起来。
“把我倒出来,”它说道,“我要热死了!”
声音像是从炉子里传出来的。格拉克站在那儿,死死地盯着炉子,心里害怕极了。声音又响了起来:“把我倒出来。我要热死了!”
格拉克给吓坏了,但还是走了过去,往坩锅里看。他一碰到坩锅,那个小小的声音就喊道:“把我倒出来,快呀!”格拉克抓住锅把,开始往外倒金子。
先是一双黄色的小腿,然后是黄色的燕尾服后襟,再然后是一副奇怪的小身躯,最后倒出来一张极小的黄色脸蛋,头上有长长的黄色头发。这些部分一点点地落到地板上,边掉边合到一起,掉完之后,一个顶奇怪的小黄矮人就站在了地上。他可真是小,大约只有三十厘米半高!
“我的天哪!”格拉克喊了起来。
可是,那个小黄人说:“格拉克,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金河王。”
格拉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干脆就没开口,而且这个小人儿也没让他有插嘴的机会。他说:“格拉克,我一直在观察你,很喜欢你的为人。听着,我要告诉你点儿事,让你得到好报。顺着金河流下的那座山往上爬,一直爬到最高的山峰,再向水里洒进三滴圣水,河水便会变为金子。不过,要记住,河水只会为这一个人变成金子,而且只能试一次。如果洒进去的水被玷污,那人就会变成一块黑石头。”
没等格拉克醒过神来,金河王直直走进最热的火焰,“嗖”地一声从烟囱里消失了!
两个哥哥回到家,一看,金杯没了!可怜的小格拉克,让他俩打得鼻青脸肿。不过。等格拉克告诉他们金河王的事,他们可就顾不上打弟弟,吵了整整一个晚上,都争着去变金子。最后,斯瓦茨争不过汉斯,只好让步,让他去变金子。可是,像汉斯这种大坏蛋,牧师连一滴圣水都不肯给,于是,他干脆偷了一整瓶圣水,带着一篮子面包和葡萄酒,开始往山上爬。
汉斯爬得很快,一会儿就爬完了第一层山冈,但这儿有一座巨大的冰山。他从来没见过这种山,全是冰,爬起来令人胆战心惊——四周是滑溜溜的冰,旁边是一眼不见底的深渊,每走一步,脚下就传来像是呻吟和尖叫一样的声音。当双脚终于踩上坚实的土地时,他已经弄丢装着面包和葡萄酒的篮子,又累又怕,全身虚弱无力。
接下来的山冈满是石头,火热赤红,没有一点阴凉的地方,也没有一根草,好让双脚舒服舒服。一个小时过去了,汉斯渴得不行,非得喝点什么不可。他看了看那瓶水。“三滴绝对足够了。”他思忖着,“我就润润嘴唇。” 他刚把瓶子举到嘴边,就看到有什么东西躺在路上。
是一条小狗,看上去快要渴死了,舌头伸得长长的,小腿儿软绵绵地搭拉着,嘴上爬着一团黑黑的蚂蚁,眼睛可怜巴巴地瞅着汉斯手里的瓶子。汉斯举起瓶子,喝了水,给了小狗一脚,然后继续往前走。
一条奇怪的阴影滑过蔚蓝色的天空。
又过了一小时。石头越来越烫,山路越来越陡。汉斯再也受不了了,非得再喝点水不可。瓶里只剩一半水了,他决定再喝一半。他刚把瓶子举到嘴边,就看到路上有什么东西在动。是一个小孩,躺在炙热的石头上,快要干渴而死。小孩闭着眼睛,嘴唇像火烧一样干裂,痛苦地喘着气。汉斯看了看这个小孩,喝了水,然后继续往前走。
一片乌云把太阳遮住了,在山坡上投下长长的阴影。
山势更加陡峭,大气像铅块一样沉甸甸地悬在汉斯的额头。金河快到了。汉斯停下来,喘了口气,开始爬最后一段山坡。
他正手脚并用地往上爬,一个非常、非常老的老人进入了他的眼帘。老人躺在山路当中,眼眶深陷,脸色一片死灰。
“水!水!”老人呻吟着。
“没水给你。”汉斯回道,“你已经活得够长啦。”他跨过老人的身体,继续往上爬。
一道蓝色闪电掠过,炫目逼人,片刻过后,天空完全陷入了黑暗。
终于爬到了。站在金河大瀑布旁边,水流渲泻而下,吼声充塞天地。汉斯从身上掏出瓶子,奋力扔进激流之中。瞬间,一阵冰冷袭过全身,他尖叫一声,倒了下去。河水扑上来,把“黑心石”淹没在波涛之下。
汉斯一去不返,格拉克为此伤心难过,斯瓦茨却乐坏了——正好让他去拿金子。他想,跟汉斯一样去偷圣水可能行不通,于是拿了小格拉克赚的钱,从一个坏牧师手里买到了圣水。随后,斯瓦茨便带上一篮子面包和葡萄酒出发了。
与汉斯一样,他也被冰山惊得目瞪口呆,而且一样难爬。他滑了好多跤,脚下的声音把他吓得够呛,也把装满面包和葡萄酒的篮子给弄丢了,不过最后还是翻过了冰山,简直让他谢天谢地。接下来还是那座石山,满是嶙峋的热石头,没有草,也没有阴凉的地方。跟汉斯一样,他也渴得要命,非得喝点水不可。他刚把圣水举到嘴边,那个惹人怜爱的小孩也进入了他的眼帘。
“水!”孩子说着。“水!我要渴死了。”
“我自己还不够喝哪。”斯瓦茨回道,没有理睬他,继续向前走。
西边的天空浮现出一道乌云。
又爬了一个小时,斯瓦茨再一次渴得难以忍受,把瓶子举向嘴边。这时,他看到一个老人,乞求他给点水喝。
“我自己还不够喝哪。”斯瓦茨回道,没有理睬他,继续向前走。
一层血红的薄雾遮住了太阳。
继续爬了一个小时,斯瓦茨又忍不住要喝水。这次,他刚把瓶子举起来,竟然看到汉斯躺在路上。汉斯两臂张开,向他大喊,请求他给点水喝。
“哈哈。”斯瓦茨大笑起来,“你以为我带水上来是给你喝的呀?”说着,他大步跨过了兄弟的身体。但是,等他走出几米之后,回头一看,却发现汉斯已经不见了。
金河到了。河水漆黑一团,水面波涛翻滚,喧嚣震耳欲聋。斯瓦茨把水瓶扔进了金河。立即,闪电在他眼前亮起,大山在脚下裂开,河水漫过两块“黑心石”。
两个哥哥都失踪了,格拉克只好决定也去碰碰运气,看金河王对他是否会仁慈一些。牧师很爽快就给了他圣水,然后,他便带上圣水和一篮子面包出发了。
格拉克没有两个哥哥那么强壮,所以冰山爬起来尤其艰难。在摔倒好多次之后,面包也弄丢了,才总算是踩到了坚实的地面,这时,他已经精疲力竭了。他开始爬石山的时候,太阳正高高地挂在头顶。过了一个小时,他渴得不行,准备喝点水。他刚把水瓶举到嘴边,就看到一个虚弱的老人向他走来。
“我渴坏了。”老人说道,“求您给我点水喝吧。”
看到老人这么苍白、虚弱,格拉克把水递给了他,说:“请别全部喝完。”但老人咕咚咕咚,直喝了差不多三分之二的水,然后才把水瓶还给他,并祝他一路顺风。格拉克接过水瓶,开开心心地继续上路。
路上出现了一些小草,蚱蜢开始鸣唱。
又过了一个小时,格拉克觉得必须再喝点水不可了。他刚举起水瓶,就看到一个小孩躺在路边,凄惨地叫着要水喝。格拉克内心挣扎了一番,还是决定再忍一会,把瓶子凑到小孩嘴边。小孩喝掉剩下的水,只留下几滴,然后站了起来,跑下山冈。
石头上开始盛放鲜花,各色各样,芬芳馥郁。深红色的蝴蝶,紫色的蝴蝶,在空中翩翩飞舞。
又一个小时快过去了,格拉克简直渴得无法忍受。可是,瓶里只剩五六滴水了,所以,他还是决定把瓶子收起来。这时,他看到石头上躺着一条小狗,吐着舌头,气喘吁吁。他看看小狗,又看看金河,想起了那个小矮人的话:“只能试一次。”他硬起心肠,打算不理睬小狗,可是听着它的哀鸣,格拉克还是停住了脚步。“去他的金河王!去他的金子!”说着,他把仅剩的几滴水倒进了小狗的嘴里。
小狗一跃而起。尾巴不见了,鼻子变红了,眼睛闪闪发亮。一瞬间,小狗不见了,只有金河王站在格拉克面前。一朵百合正长在格拉克脚边,金河王弯下腰,把它摘了下来。
洁白的花瓣上,盛着三滴露珠。小矮人抖了抖花瓣,露珠便滚进格拉克手里的瓶子。
“把这些倒到河里,”他说,“然后从山那边回到宝谷。”说完这些,他就平空消失了。
格拉克站到金河边,把三滴露珠倒进去,立即出现了一个漩涡。但河水没有变成金子。正相反,河水似乎全都不见了。没有看到金子,格拉克很是失望,但还是按照金河王的话,从山那边下去了。
格拉克回到了宝谷。看哪,山石上出现了一道裂缝,一条像金河一样的河正从石缝间喷涌而出,流淌在干燥的沙土堆之间,河边纷纷冒出鲜嫩的小草,绽放缤纷的鲜花,整座山谷开始爬满藤蔓。宝谷再一次变得像花园一样美丽。
格拉克从此快乐地住在宝谷里,葡萄紫莹莹,苹果红通通,稻谷金灿灿,穷人再也不会被拒之门外。就像金河王许诺的一样,对于格拉克,金河真的变成了流淌着金子的河流。
[1] 改编自《金河王》,拉斯金著。
改写过故事的人,或许都清楚,改写第一步是要仔细分析原文。问问自己:这篇故事讲的是什么?哪些环节不可或缺?哪些 是纯描述性文字?
抓住故事整个脉络之后,就知道哪些情节对于结局必不可缺,从而决定保留哪些情节。如果几步距离可以用一大步跨过,就大步跨过。如果有什么东西需要说明,但原文所用篇幅过长,或者枝节太过繁杂,要么将其略为一句简短的陈述,要么就采用旁注的形式加以解释。如果故事线索有两条甚至更多,那么从中选择一条,保证不离题,凡是只与其他线索有关的细节均毫不留情地删除。
选取某条线索之后,还要保证情节足够简单,因此,人物不应太多,故事以其中一人的口吻叙述比较好——一般这个人都是主角。对于孩子们来说,变换视角会让他们迷惑不解,不知所措。
分析完毕,做好节选工作之后,下一步是用简明的语言叙述故事。应尽量保持原文的语言风格,但难以理解的词或专业术语应改得简单易懂,复杂的人物形象也应该简化,改成孩子们熟知的形象。
不管故事是太短还是太长,如果要改写,都需要用简单的语言叙述。如果一个短故事讲述了一件趣事或引用了一篇寓言,但都只有寥寥数语,而这个趣事或寓言都值得展开,那么更需要注意其语言是否足够简单。F•W•罗伯森在做关于诗歌的演讲时引用了一则轶闻,主题为英雄主义。下例是对这则轶闻的改写。
分遣队正沿着峡谷行军,两侧悬崖上布满了敌军。一名中士带着十一名士兵不小心走到一条深沟的另外一边,跟其他人分散了。他们本来以为很快就会与大部队会合,谁知道这条沟突然变深,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沟壑。指挥官向士兵打出信号,下令立即从原路返回,但士兵却误以为是要冲锋,于是,这些勇敢的男子汉一声欢呼,向前猛冲。
在险峻的山峰上有一块三角形平地,敌人在上面临时建了一座短防护墙,后面藏着七十个人。我们英勇的战士冲上陡峭惊人的山路,十一对七十。不难想象,战斗很快就结束了。战士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六个在山顶上牺牲,剩下五个被推下了悬崖。可是,他们解决了两倍的敌人。
据说,山民之间流传一种传统,如果他们的大酋长在战斗中牺牲,就在他手腕上绑一根红色或绿色的细绳,红色代表最高的尊崇。依据传统,他们要把死者衣服脱掉,然后将尸体扔下悬崖。战友们赶到的时候,发现十一个人都全身赤裸,满布伤痕,但每个战士两只手腕上都系着一根红绳!
在演讲中举这则轶闻为例非常合适,但要当成独立的故事来讲,其措词上却嫌太过干巴,形式上也太过简略。长篇故事要加以分析,以删除特定情节,而这则轶闻也要仔细分析,以便找出其中隐含的细节。我们需要揣摩字里行间的含意。
另外,我们需要稍微调整一下叙述顺序,以一种意外之叹结局。这个故事期望带给人们的是一种凛然惊叹之情,肃然起敬之感,要达到该目的,需要事先做好铺垫。原始版本结尾的那些解释性话语便起到了这个效果,而我们要牢牢记住,高潮——或曰文眼——应该最后道出,这样,故事戛然而止却并不显唐突。
在脑子里充分描绘出故事情境,摆好情节顺序,一篇好故事不就可以脱口而出,向孩子们讲述啦?
还剩三部分,两个故事一个理论。清明节回来继续翻啦。上火车去喽
勇士的红绳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的时候,驻扎在印度的英国人正跟一些部落民打仗。这些部落民住在山上,被人称作山民,他们打起仗来非常顽强,给英国人带来不少麻烦。对于山民的事,英国人知道得很少,但经过几场战斗,英国人注意到他们有种古怪的风俗——如果大酋长在战斗中牺牲,山民就会在他手腕上绑一根红色的细绳,表示对英雄最高的尊崇。可是,对于英国人来说,光是普通山民打仗也非常厉害,伏击更是精通,已经足够他们手忙脚乱了。
一天,一支小型英军追在敌人后面,深入了山区。直到下午,英军突然发现,他们到的地方连向导都不熟悉。他们放慢脚步,谨慎前进,生怕敌人来一场伏击。走着走着,英军进入了一个峡谷,两边是陡峭入云的石壁,崖顶是茂密的树林,很适合敌人藏身。
指挥官让士兵提高警惕心,加速穿过这条危险的峡谷。
走了一会,前面突然出现一块三角形巨石,正好把道路一分为二。大部分英军都从巨石右边走了过去,但为了不把路塞满,一名中士率领十一名士兵从左边走,打算绕过石头再与战友会合。
才走了几分钟,从右边走的英军就发现,这块巨石根本不是块简单的石头,而是左边山崖伸出来的一面山壁。他们走进的其实是一条深沟,没有出口,是条绝路,两边是光秃秃的石壁,几乎与地面完全垂直,上面长着茂盛的树木。他们面前则是一座陡峭的小山,上面一点树木都没有。英军向上张望,发现小山顶堆满了树干,后面守卫着一帮强壮的山民。看到这种情况,英国人正在犹豫不定,标枪如阵雨般从树林边缘投向了他们。敌人隐藏在树林当中。这是一个死亡陷阱。
这时,英军指挥官已经意识到这支小分队遇到了什么样的危险,于是向他们打出信号,让中士立即带领战士撤退。
谁也没想到,小分队误解了这个信号的意思,把它当成了冲锋信号。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战士们欢呼着冲上陡坡。
一些人才刚冲到半山坡,就被从悬崖上投下的标枪刺中;另一些人冲到山顶,立即被敌人刺中,从绝壁上扔了下去;只有两三个人冲上山顶,与山民赤手空拳地搏斗了起来。双方数量悬殊,英军是以一对七,但当最后一名英军倒下的时候,他们身边躺着两倍于己的山民!
随后,援军赶到的时候,他们发现战友的尸体遍布伤痕,要么堆在山顶的壁垒后面,要么摔在山下的石头上。他们都被肢解了,身上的伤痕展示着战斗的激烈。但在每个英军战士的手腕上,两只手腕上,都系着一条红绳!
山民向英勇的敌人表示了最高的尊崇,比他们自己最勇敢的战士还要高贵。
另,《Lyra Heroica》收录有弗朗西斯•道尔勋爵所著诗歌《红绳勋章》
另举一例,原文为一首小诗。这首诗很简单,但隐含的内容很丰富,孩子本身很难体会。因此,可以将其铺展开来,构成一篇情节完整的故事。
小精灵与榛睡鼠 很久很久以前,一只榛睡鼠和妈妈一起住在林子里。妈妈把小窝打理得舒舒服服,但睡脑壳——没错,这就是妈妈给他取的名字——他就是喜欢在草丛和落叶堆里溜达;想让小家伙在家多待一会儿,可真是不容易呢。有一天,妈妈跟往常一样出去找东西吃,把睡脑壳一个人留在家里。睡脑壳在窝角缩成一团,正睡得舒服呢。“等我回来,他肯定还躺在那儿,一根寒毛也不会伤着。”妈妈想着。可是,妈妈才一出去,睡脑壳的眼睛就睁开了,打算去外面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他们的小窝在河堤上,堤岸上长着长长的野草,垂落下来,正好遮住洞口。睡脑壳钻出小窝,从洞口爬出来,一会儿跑到这儿,一会儿跑到那儿。他时不时地歪歪脑袋,用他的小耳朵听听,身边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在爬呀?他的毛皮外套像天鹅绒一样柔软光滑——开始做今天的工作之前,妈妈肯定已经舔得干干净净啦。睡脑壳一边跑,一边摇着长长的尾巴,给雏菊挠痒痒,它们都痒得不行,笑得没法儿停。
有什么东西掉到睡脑壳的鼻子上,冰凉凉的。是什么呀?他举起小爪子,把那块儿拍了两下。凉飕飕的东西又掉到他尾巴上了,他刷地一下把尾巴甩到前面,哦,是下雨了!睡脑壳可不喜欢下雨,而且他跑得离家太远了,要是把漂亮的小外套给弄湿弄脏了,妈妈该得怎么说他呀?睡脑壳爬到一棵灌木下面,但雨一会儿就找到他了。他又跑到一棵树下面,可这儿也挡不了什么。他琢磨着,这次怎么着也得淋个透啦。正在这时,他竟然看到一只蘑菇,离他只有几步路远,长得笔直朝天,跟伞一模一样。只用一眨眼工夫,睡脑壳就到了这个避难所下面。他尽量把自己安排得舒服一点,鼻子枕在爪子上,尾巴把全身绕了一圈。六、八、十、二十——不用等数完,他就睡得呼呼的了。
这天早上,除了睡脑壳,林子里还有其他居民在躲雨呢。一个小精灵当时正在到处扑腾,不知道是想找点乐子,还是想搞点坏把戏。雨穿过这座美丽的林子,从茂密的树顶啪嗒啪嗒落下的时候,小精灵也已经跑得离家远远的了。他可不要把漂亮的翅膀给弄湿——他最讨厌走路了,那么慢,又那么危险,没准儿会遇到什么大个儿的讨厌家伙,比他还跑得快呢。他正寻思着,是不是没有办法可想了,这时,他也看到那只蘑菇了!睡脑壳正在下面睡得香香的,身上一滴雨也淋不到。小精灵想,那下面足够再待一个小个子。于是,没过一会儿,他就占好了蘑菇下面另外一半地盘。这蘑菇可真像一把小伞呀。
睡脑壳还在呼呼大睡,毛绒绒的外套让他睡得又暖和又舒服。小精灵可不乐意了,他讨厌看到睡脑壳这么无忧无虑。小精灵最喜欢调皮捣蛋了,一会儿都安份不下来。突然,他灵机一动,有了一个好主意!小精灵古里古怪地笑了一声,用两只小胳膊抱住蘑菇柄,拔呀拔,拔呀拔,终于,“扑通”一声把蘑菇柄给扯断了。没过一会儿,小精灵就在天上飞了,头上顶着蘑菇伞,把自己挡得严严实实的。
睡脑壳一直在做梦,啊,那可真是一个美梦!他找到了一座仓房,里面满是金灿灿的稻谷和柔软多汁的坚果,还有闻起来香喷喷的干草,捆成一小扎一小扎,小老鼠累了就可以在里面美美地睡上好几小时,把无聊的时间打发过去。他挑了闻上去最香的那扎干草睡了进去,全世界都没什么东西会来打扰他。可是,他慢慢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他迷糊着,摇了摇,又继续睡,可是梦已经变了。睡脑壳睁开了眼睛。雨正在下,啪嗒啪嗒,而他正躺在一块湿草地上,头上什么遮的都没有。到底怎么了?睡脑壳现在可完全清醒了。他说:“天哪,我的蘑菇哪儿去了?”
[1] 改写自《小精灵与榛睡鼠》,奥利弗•赫尔福德著,选自《幼儿诗歌精选集》。(Harrap.1s.net)。
从以上四个例子,我们或许可以归纳出几条改写的基本原则,至少在以往的实践当中,这些原则确实切实可行。
对于讲故事自然纯熟的人而言,这些建议会有些老套,但对其他人来说,则可将其当作一种基础,经过练习实践之后再做进一步的个性发挥。我将这些建议列成了表格,如下所示。
第一步关键在于
分析故事。
目标在于
压缩长故事,扩充短故事。
对于长故事,应该
剔除次要线索、
多余人物、
描述性文字和
无关紧要的情节。
对于短故事,应该
充分发挥想象力。
不管是长是短,都应该
保持情节紧凑,
坚持单人称叙事,
使用简单的语言
并将高潮保留到最后。
完成了,不知道翻译得怎样……
而且拖了好久才完成,自抽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