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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区 / 黄昏海[绘本插画]

反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若干不合理条款的签名活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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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杨笛野 2012-04-16

杨笛野
  
  我们不是名人,我们沒有媒体资源及关注度,我们只是个现在的或潜在的默默无闻的草根写手或画手,但我们也有自己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有自己的意见和声音。我们的反对也是一种支持,我们发声不是为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改,而是支持它向前走,不是倒退。
  
  在中国,旧著作权法的严重滞后,及处处的不合理和设计上的漏洞之处,一直在严重损害着中国的原创与创新,让侵权和抄袭盗版山寨变得肆无忌掸,几成可耻的暴利行业。,而另一方面衬托的是原创者的维权门槛之高、追诉之难、官司之烦,和大多数艺术创作者的稿酬之低、获利之微,生存之艰,让我们感同身受而痛心疾首。长此以往,中国的原创文化必将式微,艺术的创新内核必将不举,成为一个盗版天堂,山寨国度也指日可待。所以,长久以来,我们一直翘足待盼对旧著作权法的修改及完善补充,我们乐于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出笼,将是严谨的,广泛听取民意,综合各方建言,而作出的一个能被广泛接受的法案。希望这个法案能偏重关注代表了大多数的弱势的草根创作者,切实加强保障他们的权利与利益。希望能由此制订出一部能涵盖所有现在的或潜在的文艺创作者利益,简化了维权程序,对侵权大幅度加重处罚的,一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而不是一小群人闭门造车,在一种僵化程序中,想当然的作出的一部严重脱离民意,甚至没多大可实际操作性,泛泛而论出的法案。
  
  现在的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正是这样的,让我们先站在希望的高处,而后又让我们跌入失望的底部的一个草案。我们看见的是它向前趔趄走了一步,却又倒退了三步。我们看到的不是在加强对原创作品天然产生,自动获得的著作权的保障和维护,也沒看到对侵权盗版的个人及单位大幅加重处罚力度的具体表述。反而大有将个人著作私权伪信托、伪集体伪公权化的企图与垄断侵占的用意。特别是第59条,60条,69条及70条,其中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置,替代创作者的侵权追诉权,及替代的收费行为,让我们不得不凭以往经验而存疑。这些也并没有广泛涵盖所有现在的或潜在的默默无闻的草根文艺作者利益的实际可操作性,我们有理由担心它将成为一个垄断性协会,一个入行门槛或仅是某种性质上的一个名流俱乐部。而绝大多数的国人,现在的或潜在的可能著作权将由此被剥夺和消解。有人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核心是:你有一处房产,国家指定唯一一家中介强制代理你出租,不管你想不想出租,而且你想租给谁,租金收多少都不是你说了算,这他妈到底是谁的房子呀?这话不免偏颇曲解,但担心的也并非全无道理,至少我沒看出在我们创作者个人权利与行法执法单位之间,平添个这么个东西,有何必要。旧法待需修改、补充、加强、完善的有很多,我们希望立法者能不草率为之,慎重对待,周详考虑,能给出一部涵盖所有人正当权益,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新著作权法。正是基于这么一个良好的愿望,我们发起了这个反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若干不合理条款的签名活动,我们并不是为反对而反对,正如开头说的:
  
  我们的反对也是一种支持,我们发声不是为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改,而是支持它向前走,不是倒退。
  
  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的,我们也看到了立法者的一种态度上的进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出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召开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讨论会时表示,草案公开征求修改建议,就是为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他称,不同群体的意见应有适当的交流、反馈渠道。唱工委昨天也表示,将在会后把建议递交相关部门。征集意见网址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508/201203/740605.html

网友签名帖网址:
反对也是一种支持,我们发声不是为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改,而是支持它向前走,不是倒退。坚决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草率出笼,插画师与作家实名签名抗议插画师与作家合力发声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8614a60100yf1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