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次《幸福的种子》家长读书沙龙上,我做了一个关于共同精神空间的主题发言。当时我也曾想过,在发言的最后一部分说一说共同精神空间的误区,后来考虑到时间问题也考虑到抛出一个新概念大家还没接受的就再说他的反面,会给大家造成困惑,就省略了这部分。现在再来补充一下我对这方面的考虑,希望也一样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共同精神空间的基础是双方或多方有独立的精神空间,即享有共同精神空间的各方是独立的,平等的。
甲
乙
甲
乙
丙
如上图而言,乙和丙的精神空间包含在甲当中,也就是说乙和丙没有独立的思想,他们的思想隶属于甲。正如文革中所有人的思想都隶属于毛泽东思想。那时候人们认为,毛泽东的精神空间包容万物,万物必出于此才算正确。客观上只有毛一人能够思考,只有他一人的精神空间是动态的。如此,所有人的精神空间都高度一致,当这样的精神空间被激荡起来的时候,所向披靡,不可阻挡,其破坏力也是不可估量的。
另外,家长们也切不可为了共同的精神空间而逼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某些信念。倘若那样的话,就适得其反了。在构建共同的精神空间之前,家长应该首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的自由成长,也要尊重孩子也已形成的共同精神空间——不管这个精神空间在你看来多么幼稚,他在孩子来说是最正确的。只有在尊重的基础上,并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积极进入孩子的精神空间,从孩子的角度来看孩子,才能慢慢形成共同的精神空间。
精神空间的问题是个深刻的问题,不是说你学了孩子一两句话就有了共同的精神空间,也不是孩子听懂了你的几个暗语他就进入了你的精神空间。共同的精神空间是基于共同参与的活动上而建立起来的,这种参与是认真的,深刻的。敷衍的参与之后参与各人仍会形同陌路,这一点大家可以从短期培训班里得到验证,虽然大家都在这一个班里上了几天的课,但是大家都是在应付,所以,到最后结业之时老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都仍然你是你,我是我,无关彼此。也就不可能存在共同的精神空间。倘若在孩子的问题上我们也取如此敷衍的态度,到有一天我们忽然发现我们跟孩子形同陌路是必然的。
共同的精神空间是自然形成的,就如花开花落瓜果成熟一样,刻意的拉升孩子拔苗助长的把孩子提高到自己层次是没有用的。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可以有,但是恨铁不成钢的事不能做,一旦你做了就会适得其反,不但共同精神空间没有形成,反而可能会疏远孩子的感情。
综上,共同精神空间的基础是相互独立,相互尊重;没有独立性的精神空间可能会导致非理性的爆发,有巨大的破坏可能性;敷衍的交流不可能形成共同的精神空间,共同精神空间的形成源于深刻的参与;共同的精神空间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