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艾尔薇拉·林多:
西班牙著名作家、记者,偶尔还客串演员。她于1962年1月23日生于西班牙南部的加的斯。
12岁时,林多搬到马德里居住,并在马德里学习新闻学。然而,她并没有获得相关学位。在此期间,林多在电视台和电台从事了播音员、演员及编剧工作。《四眼田鸡小玛诺林》是她的第一部小说,而这部小说就是以广播剧中的角色为原型而创作的。时至今日,故事的主人公,马德里男孩——小玛诺林已成为西班牙儿童文学的经典形象。在后来的一系列相关作品中,林多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都是以小玛诺林为主角,丰富并完善着这个小男孩的世界。这些作品均呈现了颇为固定的风格:幽默、讽刺且具有尖锐的社会批判性。
除了创作儿童文学外,林多也创作了多部成人小说及剧作。电影《首夜演出》的剧本就是由她撰写的,她还与导演米盖·阿尔巴达雷霍合作编写了《夏日童年》和《崩溃边缘的女人》两部影片的剧本。 此外,林多还将丈夫安东尼·穆纽兹·莫里纳的小说《月圆时分》改编为剧本。
自从丈夫担任纽约塞万提斯学院院长后,林多便定居纽约。她经常为西班牙语报纸《国别》撰写社评,同时兼任多家杂志及报纸的自由撰稿人。
在个人荣誉方面,林多也收获颇丰。1995年,《四眼田鸡小马诺林》被评为世界优良童书;1998年,林多因《小玛诺林的奇幻之旅》一书荣获由西班牙文化部评选的西班牙国家青少年文学奖;其成人小说《来自你的一句话》 使其荣获图书文学奖;其新为作《我离开生活》。
绘者简介
艾密利欧?乌贝鲁阿格
西班牙插画家,1954年生于西班牙马德里。在造型艺术领域有杰出成就,部分作品曾在博物馆展出,与作家艾尔薇拉?林多有一系列的合作。
人物介绍
小玛诺林:故事主角,喜欢说话,但老是不被大家了解。他所有的天才事迹往往被大人们误解。
外公:小玛诺林的不二盟友,每当遇到难堪的场面时,外公总会替他解围。
妈妈:家里的决策者,最常用“铁砂掌”制伏小玛诺林。
爸爸:卡车司机,周末回家时,小玛诺林和小呆瓜最爱黏着他。
小呆瓜:小玛诺林的弟弟,被小玛诺林认为很笨,但其实相当精明。
贝纳博、露易莎和邦妮:小玛诺林的教父教母,他们有一只通人性的小狗。
大耳朵:跟小玛诺林形影不离的叛徒搭档。
伊哈:小玛诺林的朋友中最无赖也最乐观的人。
小巴可?麦迪纳:转学生,在学业、体育方面都表现优秀。
苏珊娜:小玛诺林的同学,全校男生几乎都是她的“男朋友”。
亚松森老师:小玛诺林的老师,有时候会对学生感到失望,但其实很爱这群学生。
埃斯佩小姐:小玛诺林学校的心理医生。
《四眼田鸡小玛诺林之夏日童年》
第一章 最新品种的猴子
我叫小玛诺林?加西亚?莫里诺。但你若来到我住的小区,随便问个路人:“请问一下,小玛诺林?加西亚?莫里诺住这附近吗?”人家八成会耸耸肩,脱口而出:“你问我,我问谁啊?”
因为连大耳朵都不知道,我的全名叫小玛诺林?加西亚?莫里诺。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虽然有时候是猪,是叛徒,是只叛徒猪,或其他所有你想得出来的东西的综合体。但他的确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而且他酷得很。
顺便提一下,我住的小区叫卡拉邦切,这里所有人都叫我“四眼田鸡小玛诺林”。当然啦,我是指那些认识我的人。至于那些不认识我的人,他们连我从五岁起就开始戴眼镜这件事都不知道。我觉得,这可是他们的损失。
我的名字小玛诺林,是从我爸的卡车名字而来的。人们把我爸的卡车叫做小玛诺林,因为他叫玛诺林。我爸的名字,又是从他爸爸那里来的,就这样,可以一直追溯到创世之初。这种复杂的关系,可能连史蒂文?斯皮尔伯格 也弄不清楚。说不定最早的一只恐龙也叫玛诺林,一路演化下来,直到最新品种的猴子出现,叫做小玛诺林?加西亚?莫里诺,也就是我。
我妈在某些关键时刻,都是这样叫我的,她可不是人类学研究学者。每次她准备赏我一个耳光或铁砂掌的时候,就会这样叫我。我讨厌她叫我最新品种的猴子,而她也讨厌小区里的人都叫我四眼田鸡。看得出来,虽然我们是一家人,但讨厌的东西却不一样。
我自己倒是很喜欢人家叫我四眼田鸡。在我的学校“迭戈?委拉斯开兹 纪念学校”,所有稍微有点儿重要性的人物都有绰号。在还没有这个绰号之前,我常被人欺负。每次下课的时候,一些可恶的同学就爱找我的麻烦,总是以“四眼田鸡、大眼镜老伯、眼镜仔”等绰号来羞辱我。
自从我叫“四眼田鸡小玛诺林”以后,再这样羞辱我就失去意义了。当然啦,别人也可以叫我大脑壳,但暂时还没有人想到,我可不会笨到自己去提醒他们。我的好朋友大耳朵洛佩斯也有同样的经验,自从他有了这个绰号以后,也没人再找他的麻烦了。
有一天,我们吵架了,用脚踢来踢去,因为他说,他的大耳朵总比我的杯子屁股眼镜好。我就回答他说,我的眼镜总比他的猴子屁股耳朵好。他不喜欢猴子屁股之类的话,但那是事实啊!天气冷的时候,他耳朵的颜色就和动物园里的猴子屁股一模一样。这是有证人可以作证的。大耳朵的妈妈告诉他说,不用担心,长大以后,耳朵自然而然就会内收,如果到时候还没内收,就请外科医生割一下就好了。
大耳朵的妈妈很酷。她离婚了,对大耳朵感到很内疚,所以她从不打骂大耳朵,免得他的心理创伤越来越大。学校的心理医生埃斯佩小姐正在为他做心理治疗。我妈也不希望我有什么心理创伤,她没有离婚,但她有时会赏我几个铁砂掌,那是她的专长。
什么叫铁砂掌呢?这是我妈专用的,一掌打在那个叫做后脑勺的部位。实在不是我吹牛,我妈真的是这方面的专家。外公不喜欢我妈打我的头,他常说:“女儿,你一定要打的话,就往下面一点点,别打他的头,他还在念书呢!”
我外公超酷。三年前,他从乡下来到这里,我妈用铝窗把阳台封起来,放了一张沙发床,就让我和外公睡在那里。每天晚上,都是我帮外公拉床出来。这真是件无聊透顶的事,但我满心欢喜地忍耐着。因为接下来,他就会拿五块钱硬币,让我喂我的小猪──不是真的猪,是我的存钱罐。我正朝着成为亿万富翁的道路前进。
外公有时会称我是“王位继承人”。他说,他从养老金里省下来的所有的钱,以后都是我的。我妈不喜欢我们大大咧咧地谈论死亡,但外公说,在他人生仅剩的五年中,他爱谈什么就谈什么,谁也管不着。
我外公常说,他要在公元2000年以前死去,他说不想看到下个世纪发生的事情,因为20世纪发生的事,已经够他受的了。他坚持要死在公元1999年,而且要死于前列腺炎 。他认为,自己忍受了前列腺炎带来的那么多麻烦,若到时候死于别的病,那就太不幸了。
我对他说,我希望可以继承他所有的养老金,而他却不用死,因为和我的外公尼古拉一起睡,是很酷的一件事。每天晚上,我们都整晚放广播,我妈要是偷偷地关掉,我们就会醒过来。我们就是这样。如果外公死掉了,我势必得和那个小呆瓜共享这个铝窗围成的阳台房间,那可一点儿都不好玩。
小呆瓜是我的小弟弟,我唯一的弟弟。我妈不喜欢我这样叫他。反正什么绰号她都听不惯。你要知道,我这么叫他并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我用手托着腮帮子,拼命用力想出来的。
这个绰号从他出生的那天,就发自内心地从我嘴里蹦出来了。那天,外公带我去医院,当时我才五岁。我会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我刚刚戴上人生中的第一副眼镜,而我的邻居露易莎老是说:“可怜啊!才五岁就这样。”
然后呢,我走近摇篮,用手指把他的一只眼睛扒开。大耳朵告诉我,如果我弟弟的眼睛是红色的,就代表他是属恶魔的。我抱着这样纯真、善良的用意去做这件事,但那家伙,竟然用他假得不得了的嗓音哭了起来。接着,我就被轰了出去,好像我才是那个恶魔。那时,我就第一次在心里想:“他真是个呆瓜!”从此,这个想法就在我的脑子里定了型,改不掉了。所以不能说,我是故意给他取什么绰号,而是他自己,生来就是来扰乱别人的,他活该。
就像外公叫我“小荷西”一样,这是应该的。外公教我唱一首叫做《敲钟人》的歌,这是他最喜欢的歌,是从外公家中还没有马桶、电视的那个无声时代时就流传下来的。有时候,我们会玩小荷西的游戏。几百年前,这个小男孩歌手很爱唱这首《敲钟人》,我也唱给外公听,然后模仿小荷西跳舞。如果我们不玩小荷西的游戏,一旦唱完《敲钟人》,外公就会啰啰嗦嗦地讲个没完。小荷西最后进了监狱,外公还会为了“敲钟人”已经成为古老的记忆而感伤流泪。他这么老了还哭,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我也实在想不通,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几百年前的小男孩歌手。
结论是,如果你来到卡拉邦切,问到小荷西,他们可能一样不知道该跟你说什么,而是会指指监狱的方向。这一带的人就是这样,很爱开玩笑。
他们可能弄不清楚谁是玛诺林,也不认识小玛诺林?加西亚?莫里诺,连小荷西都没听说过。不过关于四眼田鸡小玛诺林,全世界的人多多少少都可以给你一点儿线索,尤其是在苹果园河畔一带,他以“四眼田鸡”为众人所知。在他家,则以“最新品种的猴子”闻名。
第二章 小玛诺林的牛角扣
九月初,我妈派我和外公去买我外套上缺的牛角扣。那颗扣子是去年被大耳朵咬掉的,因为我不让他吃我的营养三明治。结果他的牙齿断了,我也少了外套上的牛角扣。他妈妈安慰他,我妈则在我后脑勺上赏了一掌,是那种会害得小孩变笨的铁砂掌,让我足足痛了半个钟头。
从那天起,我就学到这个道理:如果想让妈妈疼爱你,即使把自己弄得头破血流,也比弄破自己的衣服好得多。妈妈们对衣服是很执著的,然而,小孩不小心受伤的情节,却会成为她们争相吹嘘的话题。
“我儿子昨天摔断了一条腿!”
“拜托,我儿子昨天还弄破了头呢!”
妈妈们聚在一起的时候,谁也不想处于下风。所以,一进入九月,她就对我说:“我可不想在你开学后,还没帮你补好外套上的那颗牛角扣。”
这是我去年穿的外套,也是今年穿的外套,还会是明年穿的外套,而且将会是一年又一年之后的外套。因为我妈说,小孩子长得快,买外套时,应该放眼未来。一般的小孩子可能真的长得很快,但我不是。所以,到我老的时候,这件外套也将成为我葬礼上穿的外套。我痛恨这件外套,我得一辈子恨着同一件外套,这多无聊啊!
今年夏天,我妈强迫医生给我开维生素 药丸吃。我认为,她是觉得我的外套总是看起来太大,害得她不好意思,所以她要想办法,让外套赶快完全合身才行。有时候,我觉得我妈好像疼爱那件外套胜过疼爱我,但我才是她的亲生骨肉啊!
我和外公走在去买牛角扣的路上。我问外公这件事,他说,大致上天底下的妈妈都会对外套、大衣、帽子和手套等等产生感情,即使如此,她们还是会继续爱她们的孩子,因为她们就是这样充满爱心。
在我居住的小区卡拉邦切,有一座监狱,有囚犯,有公交车,有小孩子,有妈妈,有嗑药的人,有面包店……什么都有,但就是没有卖外套牛角扣的店。所以,我和外公必须搭地铁到市中心去。
地铁里很挤,我们却很幸运,因为我们俩看起来很可怜,大家通常都会给我们让座。外公老了,而且有前列腺炎,所以看起来更可怜。当然,前列腺炎是看不出来的,但大家都看得出来他很老了。而我看起来也很可怜,大概是因为戴眼镜吧,我也不太确定。
每当有人让位子时,我们就觉得,似乎有义务装出可怜的样子。举例来说,假如人家让位子给你,你不但去坐了,还笑出声来,这样人家一定会发火。所以,每次我和外公进地铁时,都会装出很累的样子,这招每次都很有效。你可以试试看,但别告诉太多人,不然哪天穿帮了,我们的特权就没了。
我妈派我们去太阳门广场那家叫“彭太荷”的店,那里是全世界的妈妈们买纽扣、拉链和牛角扣的地方。
我们在展示柜前晃了一个钟头,因为外公让位给所有插队进来的女士。他最喜欢有女士插队,并且希望对方有时间和他喝杯咖啡。虽然从来没有半个女士回答说有时间,但外公说他不会轻易放弃希望。
过了一个钟头,外公和一个又一个女士聊天,我则累趴在展示柜上,店员已经想打发我们走了。他可不希望我把鞋子踩在玻璃柜上。
我们买完牛角扣后,外公说:“小玛诺林,我们已经完成任务。现在,我们祖孙俩可以去格兰大道绕一圈了。”
“好啊!太棒了!外公小亲亲。”我回答。
我并没有真的说“外公小亲亲”!我要是真这样叫外公的话,他一定会十万火急地送我去医院做电疗急救了。
于是,我们去了格兰大道。你猜我们看到了什么?
游行示威的队伍!
我住的小区,有时也会有游行示威的队伍,但完全没有格兰大道上的这么神气壮观。
“我们千万别错过了。”外公说。
那些正在示威的群众应该觉得很开心吧,因为没人来赶他们走。外公拜托路边的一位先生把我扛在肩膀上,以便让我看清正在发表演说的人。坐在那人肩上以后,我注意到他有很多头皮屑,就开始帮他拍掉一些。我问他,为什么不买那种广告上说的,可以去头皮屑的洗发精。我还建议他,赶快交一个女朋友,好帮他注意这些事。那个家伙立刻把我放了下来,看起来好像有点儿不高兴。
“噢!你的孙子太重了!”他说。
这个恶心的家伙,害得我心里又升起一股关于肥胖的自卑感。我对每样东西多多少少都有一丁点儿自卑感。比如,感觉自己矮小、肥胖、戴眼镜、手脚笨拙等等。我就不继续这个话题了,免得我的脸色会越来越难看。去年,我曾对肥胖有很深的自卑感,但那已经过去了。事实上,一个人若不胖,却对胖有自卑感,实在是一件蠢事。
外公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个有头皮屑的家伙的事。他已经准备好要抗议关于他的养老金的事了。每次只要遇到两个人以上的场合,他就会开始发表意见。
我们走在没有车的马路正中央,到处都是警察。我心想:“真是酷毙了!”过了一会儿,游行队伍走了,示威结束了。
“我去给你买个汉堡,免得你妈说,我把你饿着了。”外公说。
他买了汉堡给我,另外要了三个冰激凌。两个给他自己,因为他有前列腺炎;一个给我,因为我有点儿胖。我想:“好棒啊!世界真美妙,地球真美妙!”我认为,这将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我笑着跳了起来。
“别跳!在格兰大道上可不能跳。因为地铁就在这地底下,要小心。”外公说。
我强忍着,只在脑子里跳跃。我老早就习惯在脑中蹦蹦跳跳,不然楼下的露易莎一定会爬上楼来我家,问旧金山大地震是怎么回事。
我发誓,我们原本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了,但我们看到一个新闻女主播,她坐在一间咖啡厅里,正在吃包了生菜、番茄、蛋黄沙拉酱的鸡肉三明治。我会这么清楚,是因为外公和我就停在玻璃窗前看她从头吃到尾。
主播小姐不知道自己该看哪里,看得出来,她很尴尬。她下巴上沾到了一点点沙拉酱,她非常迅速地把它擦掉。她叫来服务员,做了一个手势,像是叫服务员把窗帘放下来。不过服务员也没辙,因为窗户那里根本就没有窗帘。
我必须看到她站起来,否则绝对不会离开的。在学校,我听人说,很多电视主播没有长脚,所以他们才去当主播,这样一来,脚对他们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了。如果我就这样走了,没有好好趁机查证,那我的朋友们一定不会放过我。为了查证这件事,就得来市中心,因为这是所有名人聚集的地方,至于我住的小区卡拉邦切,那里不但没有名人,连牛角扣都没有。
“这位爷爷,如果你的孙子想看动物,就带他去动物园吧!这里是咖啡厅!”服务员跑出来对外公说。
“我和我孙子站在大街上,在这里,别说是您,就算是市长本尊来了,也不能赶我走。”外公不甘示弱地说。
外公连“本尊”这个词都蹦出口了,他神色平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但那个服务员很固执,看起来就像是个专门拍名人马屁的马屁精。
“我有责任让主播小姐安安静静地享用三明治,她又不是马戏团里的猴子。”他又说。
“什么猴子啊,这可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外公说道,他简直比总统还会发表演说,“我就不懂,让一个可怜的老头子和小孩看看她,她有什么好害臊的。每天晚上,不是有几百万观众的眼睛盯着她,看她要说什么吗?”
“可是她会介意啊!”那个服务员摆出一副骄傲的姿态,好像荣获年度最佳烦人奖和最佳名人马屁精奖似的。
“那我更介意!”外公对着服务员和已经在格兰大道上围成一圈的人说,“我更介意!主播小姐老是念错字,她的薪水可是来自我们纳税人的口袋,而我这么一个连疝气带都买不起,靠养老金生活的人,可是在乖乖地纳税啊!主播小姐应该在她的节目里,播报更多关于养老金的问题。”
外公说完,人们开始热烈地鼓掌,对他表示支持。我可怜的外公就像往常一样,情绪激动的时候,下巴就会微微发颤。
路人要求服务员进去,拿杯水给我外公喝,服务员只得忍气吞声地躲进咖啡厅里。最后拿水出来的,并不是他本人。
你一定不会相信,我以弟弟小呆瓜的名义发誓,拿水出来的正是主播小姐。这真是我们生命中的关键时刻。
“请慢用!”她用和电视上一样的声音说,“您好些了吗?”
外公回答说,他只是想让他的外孙证实,主播是长了脚的。他还称赞她长得漂亮,说没有任何女主播比得上她,说她本人比电视上看起来要漂亮一百倍,接着,外公对她道了晚安,说小孩要开学了,所以到市中心来买牛角扣。
“哎呀,你看,现在都几点了,我女儿大概要登寻人启事了。”外公结束了他的第二场演说后,又多喝了两口水,我们才启程回家。外公准备拦辆出租车,因为实在太晚了,回到家,恐怕电视新闻的后半段都播完了吧!
这时,一辆出租车停下来。“请问,我们要去卡拉邦切,您看六百块钱够吗?”外公对出租车司机说。
“不够,那里远得很呢!”司机回答。
我知道,这个出租车司机不想载我们去,也不想道别。有的人,光是被问了一个无聊的问题就会生气;有的人生下来就像喝了过期的牛奶,脾气奇差无比。
“小玛诺林,为了一个汉堡,我们全身上下只剩下六百块钱了。”
这个老家伙把错都推到我的汉堡上,他已经忘记自己吃了两个冰激凌的事。我们只好走原路,坐地铁回家。
我开始受到瞌睡虫的攻击。想着学校、女老师、冬天和我的外套,我开始昏昏欲睡。我坐在地铁里还想着这些事,头根本抬不起来了,外公也一样,他说:“小玛诺林,我要睡一觉,小心点儿,别坐过站了。”
但我也睡熟了,很熟很熟,熟到了极点。
地铁站的警卫把我们叫醒时,我们已经在前往某个乡镇的半路上,不知道到底几点了。没什么比在地铁里睡着,然后在前往不知名乡镇的半路上醒来还糟的事了。在没有人来得及骂我之前,我就哭了起来。那个警卫没骂我们,他愿意陪我们回到我们预定下车的车站。他大概看得出我外公有前列腺炎吧。我们回到家的时候,所有的邻居都在安慰我妈,她一定以为我们失踪了。
露易莎对我妈说:“别担心,如果他们真的出事了,新闻会播出来的。”
我们回来后,大家都开始骂外公,问他是不是缺乏常识,问他明天小孩是不是得早起,问他是不是还没吃晚餐,问他是不是要他们去叫警察搜救。外公匆匆地跑上楼(跑只是一种说法啦),以便卸下肩上的重担。
过了一会儿,我妈把我们从出生以来所犯的每个错误,一一数落之后,突然问我:“那你外套的牛角扣呢?”
我到处都找不到那个牛角扣,于是她说,总有一天,我们会把她气死。
今晚是过完夏天后,外公第一次穿着袜子睡觉的夜晚,我每天都和他一起睡,所以很清楚。在卡拉邦切,学校一开学,天气就开始变冷。事情就是这样,全世界的科学家都证实了。
过了一会儿、两会儿、三会儿之后,我才惊觉,我一点儿都睡不着。明天就要开学了,大家会有很多兴奋的事要讲,说不定,没有人在意今天在格兰大道上发生的事。我静静地想着这些,以为外公早就睡着了。但他突然悄悄地对我说:“今天下午过得真棒,小玛诺林。等我明天讲给‘老人之友’那些人听的时候,一定没有人会相信,主播小姐竟然亲自端水给我喝!幸好我有证人。”
他没再说什么,慢慢地睡着了,开始把空气吸进嘴里。他睡觉时,会把假牙拿掉,所以会把空气吸进嘴里。这时,电台广播员说了一句“明天小孩就要开学了”之类的话。这家伙真是气死人,他非得在这个时候提醒我不幸的未来吗?
其实开学也不错,可以看到苏珊娜、大耳朵等人。不过,我整个夏天几乎天天都看到大耳朵,真蠢。
这时,外公不但从嘴里吸气,还从嘴里呼气出来。我注意到,他睡前忘了摘帽子。每当遇到重大事件,他就会忘记这件事。也好,这样他的头就不会受凉了。外公不但没有牙齿,头上也没有几根毛。
快要睡着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手里好像有个东西,就是那个外套的牛角扣啦!原来整个下午,我都把它握在手里。我妈明天就可以把牛角扣缝上了。她终于可以安心了。
我刚度过了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但也没什么区别。明天到来时,我便逃离不了学校,逃离不了冬天,也逃离不了我的外套。最糟糕的事情便是,没有人可以帮助我脱离我的外套。
荒谬无比的诊断书
苏珊娜说,在西班牙,当所有的地方都容不下某个人时,这个人才会去看心理医生。她说,以前,这种人会被丢到无人的荒岛上,但现在,光看看亚洲人的数量,就知道世界上已经没有荒岛了,所以才有心理医生存在的必要。
因为她是女生,我们才忍受她这种歪理。如果她是男生的话,早就被我们的唇枪舌剑攻击得体无完肤了。
大耳朵洛佩斯听她这么说过——洛佩斯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虽然有时是头会背叛的猪),小流氓伊哈也听过,我也听过,我已经讲了很多次,我就是四眼田鸡小玛诺林。那是我们正一个个等着,被叫去看学校心理医生的时候,听她讲的。
我们为什么要分开去见心理医生呢?因为我们三个人凑在一起的时候,没人受得了。三年之内,我保证你们会作奸犯科,变成通缉犯。这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的亚松森老师说的。她不但是老师,还是预言大师,因为她看得到所有学生的未来。她不需要水晶球,也不需要塔罗纸牌,她只要用眼睛盯住你的脑袋,就可以看出来。多少年后,你将成为史上头号通缉犯或多次诺贝尔奖的得主。她铁口直断,出言绝对不模棱两可。
大耳朵的爸妈离婚了,他妈妈带他来看心理医生,以免他有什么可怕的心理创伤,导致将来成为犯罪心理特别复杂的杀人恶魔;至于伊哈,我们的亚松森老师说他是问题学生,每天打从一起床,就开始胡乱耍流氓,捉弄别人。
有一天,亚松森老师让我们画爸爸妈妈,伊哈画了有胡子的妈妈和长角的爸爸。我们老师不喜欢有人让妈妈没刮毛就出现在图画纸上。我们觉得伊哈画得很好笑,如果有全欧洲的家庭绘画比赛,他肯定会得特等奖。但是,我们老师非得破坏这种雀巢咖啡所说的美好时光,她不但没收了伊哈的画,还打电话给他爸妈,想看看他们本人的胡子和角。他妈妈嘴边的确看得出来有一点点胡子,至于他爸爸的角,则完全是骗人的,根本就没有。我想可能有人会对此感兴趣,所以就特别注意了一下。
我妈带我去看的心理医生叫埃斯佩小姐,她却一直强调:“请称呼我埃斯佩?兰莎老师。”但这在我们学校是行不通的,如果你叫埃斯佩?兰莎,那么你一辈子都会被叫做埃斯佩小姐,就算你不喜欢,也只能忍耐。
我妈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是因为我一直在讲话。她说我一直讲个不停,害得她脑袋发胀,而我不讲话的时候,就会神游到十万八千里之外。这些都是她说的,所以她才带我去看医生。她大概以为,我只要向医生发泄一下,回家后就不会再讲话了。但她错了,我总共看了两次心理医生,回家后都更想讲话。就像外公说的,小孩子永远有讲不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