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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乱想

作者 浮舟 发表于 2004-11-22 浏览 2924 回复 13 主题ID 2678
浮舟楼主
2004-11-22
楼主

书店里无意看到《长腿叔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封面是一位读书的女郎,应该是一幅名画,除此之外,还有一句顶诱人的话“最温馨最浪漫的爱情童话”。我把书拿在了手中,微笑着翻开,心里碎碎念着“爱情童话”,嗬,都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女人了,居然还禁不起“爱情童话”的诱惑。印象中《长腿叔叔》是一本值得去读的书,依稀记得在哪里看到过推荐,它的作者琴•韦伯斯特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叔祖父—马克•吐温。翻开译者序,也能看到这是一本“感情丰富却又诙谐有趣的书”的评语。生活的压力这样大,有一本放松神经的书可看,应该是件不坏的事儿。我想,我应该拥有这本书。

青涩年代看过琼瑶阿姨的爱情童话。琼瑶阿姨书中的爱情主角俱不食人间烟火,爱情内容美丽得不染尘埃,爱情的话语让人脸红心跳。不知这本1912年出版,并掀起世界性畅销热潮的爱情童话又会是怎样的爱情?

小说开篇就叫“蓝色的星期三”,嗬,很有些梦幻色彩的标题。女主角杰瑞莎是孤儿院“约翰•格里尔之家”里最年长的孤儿,因此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每个星期三是爱心理事和巡视委员会成员巡视孤儿院的日子。这一天,整个孤儿院里的孩子都要小心翼翼,对他们来说这可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日子。然而就是这一天,因为杰瑞莎的出色作文,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决定送她去上大学,对杰瑞莎的要求也仅仅只是每个月给他写一封关于学习进展的信。对杰瑞莎来说真是从天而降的好运,她要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了。于是糟糕透顶的星期三就变成了美得让人眩晕的“蓝色星期三”。

接下来,整本书全都是“杰瑞莎•艾伯特写给长腿叔叔史密斯的信”。说起来我真是孤陋寡闻,除了一些名人的书信札记,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一本小说几乎都是以书信的形式写成。看了两页,怎么也不相信这是一本书信体小说,傻气地一直翻到最后,得到确凿的证实后还是有些怀疑。后来,又把整本书大致翻了一遍,惊讶地发现:这不仅是一本书信形式的小说,而且从头到尾都是女主人公杰瑞莎一个人以自己的信件来展述整个故事情节的。哦,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写作手法?记得文学里对小说的定义是以对人物、情节和环境的具体描绘去反映社会生活行为,并要多方面地深入细致地刻画各种各样的人物性格,表现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充分展示社会生活。仅仅通过一个人的信件,如何去完成这些对小说定义的特征呢?真的是有趣。

一本书看下来,不能不佩服琴•韦伯斯特的才华,她做到了,单凭杰瑞莎一人的信件,似乎是一场独角戏,而我们分明看到了古板的孤儿院院长--李佩特太太;保守而不友好最没意思的富贵小姐--茱丽;生于完美家庭甜美的小家碧玉--莎莉;神秘专制严肃却又非常体贴、时时注视着杰瑞莎生活、给杰瑞莎慈爱的化名先生约翰•史密斯--长腿叔叔;温和有礼貌、亲切和蔼可亲、纯朴自然,让杰瑞莎心仪的--杰维斯少爷;当然还有一个活泼、俏皮、善良、骄傲、勤奋、独立、倔强、热情却又有些小虚荣,为自己的出身又有一些小小自卑并孤独的--杰瑞莎。

说起来,“长腿叔叔”的称呼是一个孩子非常可爱的想法。杰瑞莎说给一位不认识的人写信感觉很怪,而给一位化名为约翰•史密斯这一毫无个性名字的好心先生写信,她无法表达自己的尊重之情,于是,她决定尊称对方为“长腿叔叔”。而这一名字的由来,则是因为就在那个蓝色星期三的昏暗里,她看到了这位理事长长的背影,当时就觉得像人们常说的“长腿叔叔”——一只摇摇晃晃的大蜘蛛。杰瑞莎的可爱调皮跃然纸上。第一封信中一句“这么多年,忽然有个人关心我,让我觉得好像有了个家,觉得有了归宿”,小女孩的细腻感情也真切流露。

接下来整整八十四封信里,我们跟着杰瑞莎一起睁大了双眼。杰瑞莎是欣喜地接受大学生活去尝试一切新奇的体验和一切未曾接触过的知识。对于我们,则是再次重温大学里的幸福时光--紧张、自由、单纯、复杂的心思。

杰瑞莎参加篮球队了,她写的诗发表了,她的数学和拉丁散文不及格,她生病了,她得到了长腿叔叔的问候鲜花,她看文学的哲学的书籍,她写信的风格也不禁受到自己喜爱的文学思想家们的影响,她在长腿叔叔的帮助下去了农场休假,她对同室的同学评头论足,她学游泳了,她们参加了火矩游行,她参加了戏剧表演,她遇到了杰维少爷,杰维少爷给她们送巧克力,她的短篇小说获奖了,豪华的购物商店把杰瑞莎的恬淡寡欲摧毁了,杰维少爷送给她们一大束紫罗兰和野百合……

这些书写里,可以看到我们多少大学时代年青的痕迹?这些温馨的痕迹,让我一次次抿起嘴,让笑在脸上铺开来。

杰瑞莎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着信,时不时会画上一些有趣的时景简笔画来更完整地表述现场。杰瑞莎不仅把长腿叔叔当成支助自己学习的恩人,她也把长腿叔叔当成了自己幻想中的家人。她用叔叔送的钱买节日礼物,然后幻想成是自己的爸爸妈妈奶奶弟弟送的。她从未收到长腿叔叔的回复,她在信里也有小女孩子的抱怨,但是,她的对长腿叔叔的感情是特殊的,她说“您代表着我的整个家庭”。一个孤儿,一个从小生长在孤儿院里的,没有经过正常家庭生活的孩子,她对家庭的感情非常强烈。在那些细碎的生活信件里,杰瑞莎的落款常常有些小孩子样的新鲜变换。她可以自称为“您真诚的杰瑞莎艾伯特”,也可以落款为“您的,有一颗知道满足的心灵的茱迪”,也可能是“您的和蔼的丹麦王后‘奥菲莉娅’”。

作者琴•韦伯斯特真实、清新、俏皮的文笔,让我们与杰瑞莎一起皱下眉头,尔后又立刻展开心结,活泼起来。

乐滋滋地读着,我们几乎完全忘记封面上“最温馨最浪漫的爱情童话”的提示了。爱情?爱情在哪里呢?

应该是杰瑞莎对杰维斯的好感吧?因为年青,爱情应该是大学生活里不可少有的情愫。

杰维斯少爷来访侄女茱丽,只有杰瑞莎能陪他逛逛校园,杰维斯请杰瑞莎喝茶,杰瑞莎对他的印象是“一见如故”;长腿叔叔让杰瑞莎度假的农场曾经是杰维斯拥有的,杰瑞莎过得很愉快,并且知道了杰维斯小时候的趣事;杰维斯给她们送来了巧克力并快乐地和她们谈话;杰维斯是一个好伴;杰维斯博学多才;杰维斯不知不觉走进了杰瑞莎的心里。

这段感情都写在杰瑞莎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但毕业后,杰瑞莎却拒绝了杰维的求婚。杰维斯痛苦出去打猎,遇风雪得了肺炎。杰瑞莎对长腿叔叔说:“我让他走的原因不是我不爱他,而是因为我太爱他,我害怕他将来会后悔--我不能忍受!我这样一个血缘不明的人嫁给他这样家族背景的人不太合适!我从没有告诉过他孤独院的事情,我恨自己去解释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或者我的家庭。很可怕!您知道的,他的家庭很骄傲的--我也是很骄傲的!”

杰瑞莎心碎的时候,从未谋面,连一封信也不曾回过的长腿叔叔决定邀请她去纽约见面。长腿叔叔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杰瑞莎写给长腿叔叔的最后一封信是幸福缠绵甜蜜的,对于我们这些读者却也是幸福甜蜜的,这真是一个出人意料却又皆大欢喜,让所有人都喜气洋洋又乐于接受的结局--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瑞莎心爱的杰维斯少爷。

怎么样,这样一个故事干净浪漫吧?

写故事的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琴•韦伯斯特,1876年7月24日出生于纽约的弗里多尼亚。她的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她的父亲是某出版社的一个时运不济出版商。

从1894-1896年,琴在纽约的某寄宿学校上学。就是在这个学校她把爱丽思改成了琴。因为她发现她的一个室友也叫爱丽思。1897年她成为瓦萨大学1901班的一员。还是本科生的时候,琴为星期天信使报的闲聊新闻撰稿,给瓦萨杂录写故事。在瓦萨大学,她遇见了诗人克拉普希,在1914年她去世之前,一直是她的密友。

从瓦萨毕业之后,琴成为了一个自由撰稿人的小说家。她住在纽约。她的第一本小说,《当帕蒂上大学时》在1903年出版。这本书记录了在女子大学期间的磨难、痛苦和不寻常的经历。琴一共写了八部小说,还有不计其数的未出版的小说和剧本。她的写作风格真实、清新、设计巧妙。

琴毕生钟爱旅游。这一兴趣从在瓦萨上学时就开始了。她曾有一个学期的时光在法国、意大利和英国渡过。1906年7月,她与艾思琳•米肯尼(她未来的嫂子)以及她的密友列娜•温斯坦一起开始了环球旅行。她们一起游历了埃及、印度、东南亚、中国和日本。

琴对社会改革同样有浓厚的兴趣。她关心孤儿的困境,以及孤儿院和监狱的改革。除此之外,她还是个坚定的主张妇女参政者。她的一生中一个有趣的情节就是她曾被叫去担任陪审团成员,因为有关当局以为她是个男人。但是,由于她是妇女,就不能担任这一职务。这让她非常懊恼。”

读完琴的生平,于是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琴会写一些政治立场,写杰瑞莎觉得自己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而对社会主义者的理解就是“他们不主张个人的过分膨胀”,尔后她又是个费边主义者“这是一种愿意耐心等待的社会主义者,他们并不会盼着明天早上就会发起一场社会革命--那可太让人恐慌了。我们希望它缓慢地在将来进入这样的社会,那时候我们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可以随这样的震荡了”。也不难理解杰瑞莎说“女人呢……她永远会对衣服感兴趣……这是天性,它让世界就像一个家庭”的话语来。也许正因为如此,《长腿叔叔》里的杰瑞莎的形象更加丰满可爱,虽然她的政治观点并不可取。但人是社会的人,人脱离不了社会也就脱离不了政治,发表一些可爱的言论,有一些思考,这部书也就更增加了一些有益的可读性。

青春是不易忘的,但是面对孩子,我们常常就忘了自己曾走过的风花雪月。琴,这位可爱的作家用细腻的文字给我们淋漓尽致地刻画了青春时期孩子们的各种微妙心理。读着这些,提醒我们不要忘了自己曾经有过的年轻,也让我们去更加理解年青的孩子们--给他们关心、给他们说话的地方,做他们的心里最亲的人。

全部回复 · 13

浮舟
2004-11-22
#2

年龄可能比各位长,但文字可没有各位好.乱写一些,权当分享读书的快乐.

莫音
2004-11-22
#3

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66.GIF

艾斯苔尔
2004-11-22
#4

浮舟这篇文写的好,愿意参加征文么?:)

莫音
2004-11-22
#5

青春是不易忘的,但是面对孩子,我们常常就忘了自己曾走过的风花雪月。

很好,这本书我还没看过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39.GIF

浮舟
2004-11-22
#6

谢谢:)自己觉得写得不够,所以,不参加征文了.

艾斯苔尔
2004-11-22
#7

太谦虚了呐。:)

浮舟
2004-11-22
#8

有脸红吗?自己给自己加上^^

莫音
2004-11-22
#9

支持参加,我举手了!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2.GIF

农场主
2004-11-22
#10

喜欢跟长腿叔叔有关的一切文章,所以也很喜欢这篇,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写着真切的感想

从小就喜欢着这个童话,然后喜欢着跟它有关的一切,于是现在已经忘记乐自己喜欢的长腿叔叔的样子乐,也许这喜欢早已成为一种习惯:)

很高兴看见这篇文章,再次构画出一个可爱童话的样子:)

水暖先知
2004-11-22
#11

长腿叔叔~~`书只是看了一小半而已,虽然不是大部头,动漫倒是....

.

嘻嘻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13.GIF也没看过的,有空的话去找找看,下载下来看......

浮舟
2004-11-23
#12

这的确是一个童话,让人喜欢的童话:)

凡飞
2004-11-23
#13

读了浮舟的评论,真的很想读一下这本书,应该是一本好书,谢谢浮舟的推荐!!

云的秋千
2004-11-23
#14

读过《长腿叔叔》,也想写点什么的,但是一时理不出清晰的思路,时间久了,就搁置了下来,浮舟的书评让我有一种重读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