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玫瑰战士们,请原谅我来迟了一点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22.GIF不过,其实从这次大战一开始,我就一直在细细琢磨各位精彩的发言,同时,也在考虑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究竟是想举红玫瑰还是想举白玫瑰呢?
弄清楚这个问题真不容易,因为素儿这个辩题出得实在太绕弯了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13.GIF一开始,我以为自己是偏向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7.GIF一方的,实际上,我每写完一个故事都会忍不住问自己:“这个故事要是读给一个孩子听,他会喜欢吗?”有时,我也会很偶然地得知,自己的作品被一个老师或是一个母亲读给了自己的孩子听,而他们——谢天谢地!——还很喜欢这个故事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03.GIF这时,我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小小的虚荣心在瞬间就得到了极度满足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66.GIF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07.GIF而看到素儿和蛛儿的发贴中,那么多言之有理的字眼,什么“站在孩子的立场”“尊重儿童的感受”,更是让我几乎要举双手投向可爱的红玫瑰战士的阵地了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2.GIF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2.GIF
可是……
“站在儿童的立场”真的就等于“娱乐儿童”吗?
如果不是“娱乐”这个字眼在我心里结起了这个小疙瘩,我可能早就上场发言了。唉,当今时代,“娱乐”这个词已经用得太泛滥了,什么“**娱乐现场”、“**娱乐报道”、“**娱乐周刊”、“**娱乐排行榜”……只要有这个词出现的地方,就弥散着一股香水、香烟、香槟加高级皮鞋油的混和气味~~现在,又轮到了“娱乐儿童”……不过,如果本次辩题不是“儿童文学需要娱乐儿童”,而是“儿童文学需要顾及儿童”,那也就没什么好辩的了,是吧?
说到这里,我终于可以确定,自己是并不赞同“儿童文学需要娱乐儿童”这个说法的。在这里还请大家原谅,我并非故意要唠唠叨叨,说那么多与辩题无关的话,而是真的是在经过了无数矛盾的思考之后,才决定举起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67.GIF
首先,从创作的角度来看,娱乐儿童的观念对作者的影响,终究是弊大于利的。是什么促使一个人选择了写作儿童文学呢?可能有一些偶然的因素,比如,数学家卡洛尔就因为偶然给邻家女孩讲了个故事,而写出了“艾丽丝漫游奇境”。也可能有人就像素儿所说,是为了写点东西给自己看,而他写的恰好又是比较合儿童口味的“小狗”、“小鸟”一类的故事。当然,更多的作者还是因为对“童年”——这段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的念念不忘,而产生了写作“那些能让人欢乐让人流泪的可爱故事”的念头。
但,请不要在回忆中忘了现实——在现实中,无论一个作者是出自什么原因,才开始写故事,开始了儿童文学创作,一旦他选择了要将此当作自己一生的事业来完成,他就不能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接受者”对自己的影响。这里所说的接受者,不仅有读者,还有出版社、杂志社的编辑,书店老板,文学批评家,老师,家长,以及所有那些会掏腰包给小孩子买书的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说穿了,在你决定做个儿童文学作家之前,你可以想写啥就写啥,可一旦你真的走上了这条道,你就会发现,即使你抱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崇高思想,也很难不做出一些迎合“市场”,而放弃“理想”的事情来。
虽然,小读者需要的“娱乐”究竟是什么样?没人说得清楚这个问题,但是,作为儿童,这个特殊的文化消费群体对文学、文化知识的掌握都有限,因而也最容易相信媒体宣传,最容易受到各种潮流、风气影响。当娱乐儿童和教育儿童一样成为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理念,并且在编辑、出版商们手中被运用到了举重若轻的娴熟地步时,“娱乐”这个词也就变成了一柄双刃剑,它可以帮助一些精神快餐似的作品获得成功,与此同时,它也会同样一不留心,就阉割掉了一些原创作者最初的个性与真诚——而在我看来,长袜子皮皮、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等等童话,之所以赢得小孩子的喜欢,恰恰不是因为它们的无厘头搞笑,而在于作家的独特个性,和作品中表现出的坦白真诚。
说实在的,我也喜欢迪斯尼的米老鼠和唐老鸭,但是,当小美人鱼、花木兰、Pocahontas全都表现出那种快乐天使似的面容时,当美女和野兽、小鹿班比、白雪公主全都被抹上了一样鲜艳夺目的色彩时,我却只能对那些被娱乐的力量扼杀了的艺术生命致以沉痛哀悼了。在这里我忍不住要再说句辩题外的话,素儿认为,优秀的作者是挑剔的批评家培养出来的,可我却觉得,对一个有自己个性风格的作者来说,最好的写作方法就是“遇魔杀魔,遇佛杀佛”,突破一切“理念”的束缚,去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5.GIF
而从阅读的角度来看,纯粹娱乐儿童或是纯粹不娱乐儿童的作品根本就不存在。即使作者是抱着某种明确目的在写作,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却不完全受作者的左右,沃多伏佐夫就曾经在《论克雷洛夫寓言的教育意义》一文中说到过一个十分有趣的例子:克雷洛夫寓言中有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叫特利施卡的人,他外套的两个肘弯破了,于是他就把两只袖管剪了下来,缝在肘弯处,这样一来,胳膊又露出来了,大家都笑话他,特利施卡就又拿起剪刀,把后襟和下摆裁了下来,接成了新的袖管,最后“我们的特利施卡高高兴兴,虽然他穿的外套不比坎肩长多少。”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14.GIF
这个故事原本是讽刺苯拙的人,但孩子却喜欢这个特利施卡,把他当作故事里的主角,还认为他是个非常聪明的裁缝,“碰到一种又一种倒霉的事儿,但每次都能用更机灵巧妙的方法摆脱窘境。”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51.GIF这可是克雷洛夫万万没想到的解读!
皮亚杰说,认识既不起源于主体,也不起源于客体,而产生于二者的中途。文学,正是处在作者和读者之间,由他们共同创造的艺术。同一部作品,在不同读者的眼中,意义也大不相同,所以一千个读者心里就有一千个林妹妹,在读者的想象里,永远有一片作者触及不到的天空。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是影视、卡通、绘画等各种艺术作品都无法取代的魅力!谁说为了教育而写的就一定是乏味的文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就曾是瑞典孩子的地理课本,它乏味吗?谁说为了自己而作的就一定是无病呻吟的故事?《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就是马克·吐温对自己童年的回忆和追溯,它无病呻吟吗?我记得上一次辩论时,大家也都赞同这样的看法(虽然当时我嘴上没说赞同,不过实际上还是蛮喜欢这句话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21.GIF):在儿童眼里,一本书只有好看和不好看的区别,而没有儿童和非儿童的区分。同样,我觉得娱乐派和教育派等等的分门别类,本来也是专家、学者们为了方便研究而作的划分,对读者来说,从自己的阅读过程中得到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不同的读者需要的感受也不同,同一个读者在不同的年龄,喜欢的书也会不同。所以我们需要在孩子中流浪的安徒生,也需要在自我里沉思的王尔德;需要记录着童年快乐的林格伦,也需要回忆着儿时忧伤的林海音。这种需要绝不是一个简单或者复杂的“娱乐”所能涵盖和包容的,这就是我最后举了白玫瑰的原因。虽然我要很挑剔地说,这个无需娱乐的说法也不太对头,其实不管是白玫瑰还是红玫瑰的观点,都有些排斥异己的嫌疑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39.GIF 我觉得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儿童文学不仅仅需要娱乐儿童”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56.GIF但是,比赛规则里是不允许不举玫瑰就发言的,作为版主,我更不能带头破坏规矩,没办法,只能选一朵反方的玫瑰,代表我不同意更能迷惑群众的正方观点了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22.GIF
最后,我还是要谢谢若素儿同志,谢谢你提供了本次辩题,也谢谢你送来的圣诞礼物——很开心地发现这个小田鼠的诗歌就收录在我的那本美国童话选里,下次扫描的时候,可以少扫一页了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14.GIF就为了我们俩都喜欢田鼠,我也要再送一朵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7.GIF给你,并希望今后还能有机会和你交战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43.GIF图片占位:leadbbsfile/UBBicon/em66.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