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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试说杨红樱畅销的秘密(刘绪源)

作者 新手指蛛 发表于 2005-01-07 浏览 2652 回复 8 主题ID 4468
新手指蛛楼主
2005-01-07
楼主

上海有个文化广场,现在早已成了有名的花市。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这里是最初的股票市场。当年《新民晚报》曾有过一篇很有趣的报道,我因看着喜欢,还特地剪存下来。文中写道:“今晨,整个文化广场简直像被自行车墙围住一样,曾经召开万人誓师大会的看台上,今天坐满了股民……”我很欣赏作者的春秋笔法。的确,“文革”时期,这里正是群众大会或大型“批斗会”开得最多的地方,本来二者没什么必然联系,但记者发现了当初的和此时的“万众一心”,可谓如出一辙,将它轻轻点破,就不由让人发出了会心一笑。我还就此写过一篇杂文,并提到了一件真实的故事:一位爱书的女同事觅得一套《梁实秋散文》,兴冲冲抱回家去,本指望让当编辑的丈夫好好高兴一番的,谁知丈夫却摇起头来:“现在大家都在忙股票了,谁还看这样的书?你呀,你呀……”
我所怀疑的,正是我们这种千门万户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涉及一个很根本的思维方式问题。生活本是多元的,社会空间是多元的,价值追求也应是多元的。人为什么不可以同时有多方面的追求,或主动避开众人趋之若骛的主潮而坚持自己独立的追求?而事实往往是,那潮水般涌过来的,不久便又潮水般涌过去了,生活却仍在多元地前行。
这一点,在艺术欣赏上亦元二致。就在那个动不动要开“万人誓师大会”的时代,我作为初出茅庐的文学爱好者,正热衷于写那种从头到尾充满矛盾冲突(其实是充满说教)的小说,因为刊物少,每发表一篇,也能引起一点“轰动效应”。我那时有一种飘飘然的踌躇满志、舍我其谁的得意感,觉得自己多么幸运,终于站在了时代的前列。前不久遇到一位很出名的小说家(曾任某省作协主席),她还能清晰地说出我那时的作品,她说是在农村里读的,当时读得很激动。发表这些小说的刊物倒不像现在的一些报纸是公费订的,一般都是自己买,而印数也非常之高。那时任大霖是我的“领导”,我也知道他是名作家,就悄悄把他的《童年时代的朋友》找来读。当时的感觉,正可用“格格不入”来形容——进展是那样地慢,描写是那样地琐碎,主题思想(当时最注重的就是这个!)又是那样地无足轻重……我由此得出结论:这是过去时代的作品了,现在不会再有人读了。谁知时移势易,“新时期”很快到来了,从头至尾冲突个没完的说教型作品再也没人看了,任大霖的小说却一版再版,成了儿童文学的经典。我自己也从《童年时代的朋友》中读出了元穷的滋味,从中认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精品。这给了我一个极大的教训——可以说永世难忘——我再也不将汹涌于一时的“主潮”视为真理的标志了。一时人们趋之若骛的,未必就是好作品;艺术有自己的规律,有跨四海通古今什么权势也摇撼不了的内在的评判标准。遇再大的风浪,遭再多的践踏,美最终依然还是美,她是抹杀不了的。
勾起我这些回忆的,恰恰是一位新锐作家的时新作品。我指的是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和《五·三班的坏小子》等。有关这些作品畅销的事,我已从多种渠道昕到或读到,许多出版社甚至批评界,已开始对此表现出“趋之若骜”的倾向。我很想知道’削门究竟是怎样的作品。在《五·三班的坏小子》的后记中,作者写道:“女儿读小学的时候,爱给我讲她班上的事情,而最津津乐道的就是班上几个‘坏小子’干的‘坏事儿’。常常是事情还没讲完,她自己却先笑倒了。……我在写他们的时候,不仅仅有我女儿喜欢的那几个坏

小子’的原型,还有我教过的学生。我曾做过七年的小学教师,有时会想起我的学生。可是,我常常想起的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而是那些调皮捣蛋、甚至把我气哭过的‘坏小子’。我真心地喜欢他们,该调皮的时候调皮了,该捣蛋的时候捣蛋了,孩提时代,他们爽爽地过了把孩子瘾!”按理说,这和我在《儿童文学的三大母题》中论说过的“顽童型”的母题,以及我过去一直提倡的“没意思”的作品,应该十分合拍,我理应十分喜爱这样的作品才是。然而,十分奇怪,我越是读她的书(“马小跳”一共出了六本。“坏小子”则除了这一本外,还有《漂亮老师与坏小子》,它们在内容与写法上十分相像),就越是喜欢不起来。我几乎在怀疑自己是否属于“叶公好龙”了。为检查我的艺术判断力,我把在题材上与此相近的作品找来对读,其中有意大利万巴的《捣蛋鬼日记》和瑞典的林格伦的《疯丫头玛迪琴的故事》。比一比,我马上发现了原因所在。关键,还在于作品的文学性,或者说,在于其审美内涵的多寡或高下。
试以本刊今年第一期上摘选的那三段《捣蛋鬼日记》为例(在同一期刊物上也摘了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所以很易于找来对照),那里的“我”也是懵懵懂懂闯下了许多大祸的,但他显得那样的无辜,他那傻傻的性格可爱而又真实,完整地贯穿于书中的一切细部,使整部作品没有一点粗糙的拼凑的痕迹。刊物所摘的第一节,是他有了新日记本却无事可记,就偷偷抄了一段姐姐的日记,其中记满了姐姐内心的痛楚,结果被追求姐姐的那个庸俗的富商拿去看了,他知道了自己在姐姐心中的地位,拿起帽子一声不吭地走了,一心想促成这桩婚姻的妈妈气得冲着“我”直嚷,惊呆了的姐姐哭了起来,“我”却依旧茫然无知。——短短一节文字,包含着丰富的社会和人生的内容,仿佛读了一篇旧俄时代契诃夫或赫尔岑的小说(万巴正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第三节,写“我”开了一个“最平常的玩笑”,结果,两位老人一戴上眼镜,眼前一片模糊,顿时大惊失色,穷的那位因不能工作而绝望,富的那位则急着写遗嘱(由此还暴露出了家族中的阴谋)。至于“我”开的是什么玩笑,作者始终没有点破,当然读者可以猜出是他悄悄地换了两位老人的镜片。看得出,这样的作品,不仅内涵丰富,艺术概括力强,而且十分讲究布局和构思。至于林格伦,就更是保持了她一贯的风格,只要一读上去,不管大人孩子,就完全沉浸在美与风趣的享受中了。同样是淘气孩子的故事,她写得那么从容、精致、隽永,经得住反反复复地品味。比如开篇的这一段:

在这座房子里,儿童室是玛迪琴和伊丽莎白两个人的,大厅里一个篮子是萨索(一只黑卷毛狗)的,厨房灶前那块地方是妙妙(一只小猫咪)的。只有妈妈,几乎整座房子都是她的。……

恐怕没有谁看到这里不会微笑起来。因为这位瑞典老太太拿出了儿童文学的法宝,就像哈利·波特拿起了魔杖一样。这法宝就是儿童隋趣,就是那充满童心的语言魅力。
然而,这一切,在杨红樱的作品中似乎都难以觅得。她的笔下只有故事,那种编得很匆忙的调皮捣蛋的故事。除了调皮捣蛋,没有如《捣蛋鬼日记》中那样极丰富的弦外之音,也没有任何堪称精致的谋篇布局,当然更无从要求林格伦式的溢满着童心的那种美妙享受了。至于人物,“马小跳”与五·三班的“肥猫”他们就没有多少区别,总之就是调皮,是一种单一的模糊的影子,即使字数累积到几十万,也仍然没能写出清晰、真实、多层次的“这一个”来。它们源于作者听来的故事,现在,好像仍然还是那“听来的”模样——一个个粗粗

的轮廓,同时又增加了依此模式编出来的同类的故事。而且,这些故事从头到尾没有多少发展,除了“马小跳”年龄渐长,故事其实只有数量上的增加而已。
说了这么多,我并不是要全盘否定杨红樱,她其实确有自己不可抹杀的成功之处,那就是畅销。我们不妨来解构一下此中的秘密。事实上,在当代儿童文学界,写调皮孩子的潮音,已经轰响了好多年了。最初的成功的尝试,是秦文君的《男生贾里》。但贾里、鲁智胜他们虽也调皮,性格却是明晰而丰饶的,作品也保持了相当高妙的文学性。再以后,如梅子涵的那些写幼童的作品,如《曹迪民先生的故事》、《我们都是马》等,在写那种没心没肺的调皮时,显得更放肆了,但文学性依然很强。这些作品中都包含着畅销的元素。现在,杨红樱的作品继承并扩张了这一元素,同时又一无牵挂地扔掉了在上述作品中视为圭臬的文学性的包袱,于是,她的这些调皮的故事就奔腾起来,在畅销路上绝尘而去,使许多渴望畅销的作者和出版商惊羡莫名了。
畅销并不是坏事。畅销,正说明孩子爱看。作者因此而多写,出版社因此而多印,这合乎市场的原则,也合乎人道的原则。但既然这是从文学中剥离出来的畅销书,它因甩脱文学的羁绊而更为畅销,如我们还硬要将其作为文学来评述,甚至要把它树为文学的样板,那就不仅无理,亦复可笑了。杨红樱自己似乎也有清醒的认识,在中少版的《杨红樱童话》书末,附有她的答记者问,当问到“看来你是一位很有自觉追求的儿童文学作家”时,她说:“我不太喜欢被称为儿童文家作家,而是喜欢被称为童书作家。”这说得相当明智。
虽然儿童文学也应追求畅销,但我想,那应是“文学的畅销”,而不应是“非文学的畅销”。如觉得文学不文学无所谓,只须畅销就好,当然也是一种选择,这也无可厚非。然而,“非文学”不可能取代文学,文学仍有它自己的价值,而其中特别高雅精致的那部分文学更有其无可取代的审美价值,一如林格伦的、万巴的、任大霖的作品,隔多少年看,依然有深人人心的美感,这也是无可摇撼的事实。打一个不当的比喻,肯德基和麦当劳,够畅销了吧,但有谁会把最佳烹饪作品的桂冠,授给鸡柳汉堡或麦香鱼呢?这是两个向度上的追求,畅销不可能取代一切。所以,作为一个作家,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追求,即使畅销已成为众人追逐的潮流,已像当年文化广场的抢购股票潮一样汹涌了,作为作家,仍然可以安心追求自己真正体验到的独特的美。
说到畅销书,不能不让人想起金庸。金庸也曾有过与上述杨红樱的话相近的表白,当此间有些学者教授要将他与鲁迅、茅盾相提并论时,他很清醒地说:我不能跟他们比,他们是文豪,我只是一个武侠小说家。近日正在纪念邓小平百岁诞辰,报章上有他的家人回忆他读书的事,让我颇感兴趣。据说他很爱看金庸的小说,“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看几页”。他说:“武侠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看了记不住,下次还可以再看,根本不过脑子。”我不知道这话具有多大的代表性,但这样的小说与鲁迅的作品,其效用之不同,应是很明显的。曾有人奇隆巴金记忆力之强,一生中匆匆交往的人,到了晚年居然点点滴滴都回忆得起来,这其实也不奇怪,因为当初他就是十分认真地对待这些交往的,他投入过真情实感。我想这两件事,能给我们以很重要的启示。我们可以将杨红樱的故事与金庸的小说都称为文学(虽说这二者远不可同日而语),但以收集和编织的好听故事吸引人的文学,与以丰满的人生细节传递真情实感的文学之间,在美学含量上有着怎样的落差,恐怕已是不言而喻了吧?
再说一说李学斌兄的那篇《儿童文学叫儿童喜欢才是硬道理》(载于本刊今年第一期)。我很同意他的观点:但又觉得,这“硬道理”须以另一“硬道理”作补充,才有可能成立。我要说的,就是过去反复论说过的“双重标准”。简言之,就是一篇好的儿童文学,应该能让儿童和成人都喜欢;一篇儿童文学的杰作,放在成人文学领域也应居于杰作的地位。这很难,但这是必须的。谁叫我们是儿童文学作家呢?——我们选择的,本来就是远远难于普通作家的事业!

摘自《中国儿童文学》2004.4 P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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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火
2005-01-07
#2

杨红樱得畅销和商业操作有关

和文学灭关

新手指蛛
2005-01-07
#3

不能完全这样说的

很多小孩子真的很喜欢她的东西

我同事的孩子

每上厕所必看她的书

然后就不出来:)

这是多高的待遇啊!

就像哈利·波特,有炒做,可也不是能什么人都能商业操作起来的

小桃无主
2006-03-03
#4

我弟弟也是,那么喜欢马小跳

为什么在报上看到这个女人的照片就不觉得自己会喜欢她/个人小看法

上善若水
2006-03-04
#5

嘿嘿,其实很简单的原因嘛,孩子没有读过国外的那些童书,自然把翻版也当成了可口的食物,而且,她写得快,孩子读得也快,自然……忘得也很快呀:)

两小千金妈
2006-03-05
#6

在美国,也有类似一个系列很多本的,比如Beverly Cleary,她的雷蒙娜系列其中一

本还是纽伯瑞银奖的,还有其它系列,高产,畅销,孩子喜欢。但文学性的确不高。

http://www.beverlycleary.com/index.html

我也同意指蛛的说法,不是什么人都能炒作出来的。

而且小学中年级差不多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识字多了,更是需要大量泛读的时候,

描写他们生活的文章,能引起他们的共鸣,当然会喜欢了。

我觉得读这样的书,是一个过程,没有读这样的书,孩子怎么能比较出好书的好处

来呢。比如,我大女儿,现在7岁多,二年级,在学校狂迷Magic Tree House系列的

书,有点历险在里面,融进了历史地理知识。但就是瓜子一样的,嗑过就没了。零

食。她一会儿就看一本。但是,她对我说,妈妈,这套书,我喜欢,可你不要给我

买。(嘿嘿,我本来就没想给她买。),我问为什么呢。她说,没有保留价值。我问,

那什么有保留价值呢,她说,The Children of Noisy Village啊。。。

看来,家长和老师,要对儿童文学有些了解,知道什么是好书,并且把这些书准备

在家里或教室里。好劣是摆在那里的,比如罗大里、林格伦、张天翼。。。他们的

书,都是配了很好的插图,让孩子自己发现其中的不同去吧。

七月
2006-03-06
#7

和麦当劳肯德基畅销差不多

夏恩
2006-03-06
#8

很好的文章,以前却没注意到。文学性对于儿童著作来说,就像人的灵魂一样重要。。。

我小时候喜欢读童话,那时候也不知哪位作者是大师、或者不是,但使我长大后还能念念不忘、记忆犹新、总想收集起来的,还真就是那些艺术性很高的大师的作品,非常可敬!

清耳悦心
2006-03-06
#9

文学上有成就,与商业上有成就,两者俱全固然好,若是只居其一,也很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