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小孩,他的名字叫丘奥德。对于一个小孩来说,这是个很贴切的名字,因为小孩在英文中就叫child,所以我们一叫丘奥德,就能想起他是一个小孩。不过,丘奥德自己是不是喜欢这个名字,因为他从没表示过,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至少对于一个想要长大的小孩来说,这也许不是个很棒的名字,幸好丘奥德似乎还没有那么拼命想要长大。
就是这样一个叫丘奥德的小孩,有一句很酷的口头禅:今天明天后天大后天,一直到……这句口头禅之所以很酷,除了读起来很顺溜而且看上去挺特别之外,还因为里头没有大前天前天和昨天。这可真是一句适合丘奥德的口头禅,大前天前天和昨天是属于爱感伤的大人们的,对于丘奥德们来说,今天明天后天大后天才是属于自己的。噢,刚才丘奥德提醒说,他还有一句口头禅,是 NO!万岁!不过这句口头禅实在说得人太多,也就没什么特别的了。总之,丘奥德是一个很酷的小男孩。
酷酷的丘奥德总是有许多稀奇古怪好玩的想法,比如刷牙的时候他会想,人有白皮肤、黄皮肤、黑皮肤的人,为什么牙齿没有五颜六色的牙齿呢?要是人微笑的时候,露出的不是单调的白牙,而是红色、黄色、绿色、紫色、蓝色,各种颜色的牙齿,那该多有趣!如果一对双胞胎,一个牙齿是红色的,另一个是黄色的,那就不会弄混了。
酷酷的丘奥德有时候也会很狡猾,他的铅笔没有了,想问爸爸要钱买,又怕爸爸生气,于是就问爸爸,今天会不会生气?爸爸说不会,然后他就说,如果我问你要钱买铅笔呢?因为爸爸事先说过不会生气了,所以尽管气歪了鼻子也无可奈何。然而这样狡猾的丘奥德却更是一个温柔的哥哥,辛辛苦苦要来买铅笔的钱,全部都买礼物安慰伤心的妹妹了。
刚才没说,丘奥德有个妹妹叫浅浅。尽管很多时候,丘奥德也会很烦她,但其实,他很喜欢自己的妹妹浅浅。因为有了妹妹,他就不再是孤单一人的丘奥德了,他会跟妹妹玩吵架游戏,玩太空毛毛虫游戏,玩做对方影子的游戏……当小孩和小孩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变得更像小孩,所以跟妹妹在一起的丘奥德大概才是真正的丘奥德。不知道李姗姗是不是也这样想,所以才让丘奥德有了一个妹妹。不过我想,或许更大的理由是,李姗姗自己也想要这样一个哥哥,所以让自己变成了浅浅,同时也变成了丘奥德。因为只有一个明白自己所想的哥哥才是一个理想的哥哥,丘奥德或许就是这样一个理想的哥哥,因为他就是作者本身。
在我的阅读感受中,丘奥德的世界其实就是李姗姗的一个永无岛,尤其当这个世界是由一篇篇第一人称的偏散文化的小短文构成时,这种感觉便愈加明显了。
“每一样东西的存在都是为了陪伴另一样东西,这样不会显得孤单。
“妈妈的存在是为了让孩子不孤单;爸爸的存在是为了让汽车不孤单,妈妈的小孩的存在是为了让游乐场不孤单……
“我在等待中渐渐长大,也可以说,时间让我长大。
“时间的伟大在于它从不告诉你什么是不好的,而只告诉你发生了什么。聪明的人也许会明白这一点。面对时间我们都知道该做些什么,就像面对果盘里的一串葡萄,你自然知道先吃哪一颗。”(《陪伴》)
散文化的倾向使得每篇小短文在故事性上的要求不高,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写作的难度,不需要为故事的结构安排花费太多的心思,因而可以更加直接、自由地表达各种各样的想法和情绪,而不需要通过故事情节来间接地表现。再加上李姗姗采用了丘奥德的第一人称视角来进行叙述,更将自己和丘奥德融为了一体,于是我们便看到了一个李姗姗的丘奥德。李姗姗的丘奥德会说,太阳和闹钟大概是男人最讨厌的东西吧;李姗姗的丘奥德会看到妈妈可爱地笑了一下,会在听到妈妈说当了哥哥的丘奥德变了时,说:我听到这句话时很感动,同时对妹妹多了一点儿喜欢;李姗姗的丘奥德会突然觉得浅浅很可怜,她渴望是大人,但我们都把她当孩子,只有玩具娃娃不拒绝当孩子,所以它们被人抚摩,当孩子成为了父母,又把它们给自己的孩子。李姗姗随时随地把自己变成丘奥德,用他的眼睛来看世界,用他的嘴来说话,有时候我们甚至分不清丘奥德到底是丘奥德还是李姗姗,但有时我们却又分明看到了李姗姗在丘奥德的背后说着话。
“在此之前,我不知道还有这么多日子需要记忆:珍贵的、快乐的、悲伤的、有趣的。我的记忆是很模糊的。我只记得某个炎热的下午,妈妈不给我吃冰块、我被一只癞蛤蟆吓哭、我的脚指头被石头砸了。爸爸揍我的时候我也记得,但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停止哭泣的。
“我的日子仿佛被什么推动着,我会顺其自然地生活。”(《日历》)
有时候,我会觉得这种阅读体验又像是在做一场异域探险,一个好奇的女作家想要知道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的世界是怎么样子的,于是便将自己装扮成了他,去探索他眼中的世界和他内心的世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装扮游戏还是蛮好玩的,而且李姗姗装扮得也不算太失败,她看到了好多有趣生动的生活细节,让人相信她一定在生活中很仔细地观察过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但另一方面,这种装扮游戏又很难,要真正用一个五六岁小男孩的眼光来看世界、来想东西,这又谈何容易。而你却偏偏要用他的嘴来说话,来表达意见,而这种意见还不是通过外在的行为举止和事件来表现,而是直接说出来呢。所以,尽管李姗姗做了很多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了奥德丘,但奥德丘始终还是李姗姗的奥德丘而不是五六岁的小男孩奥德丘。
李姗姗的奥德丘很女孩子气,他很温柔,有时候也有些狡猾和任性,但却缺少小男孩的野气。我很少看到他玩什么小男孩爱玩的游戏,也很少看到他的男性小伙伴。原本回到老家后,跟乡下孩子们一起玩的那段经历可以很出彩,但最终只是粗略地一扫而过。丘奥德的世界似乎看上去很大,但其实细想想,又实在很小。他没有好好地踢过球,没有好好地玩过弹珠,没有跟好朋友好好地打过架,甚至也没有一起打过游戏机——这对一个小男孩的童年来说,该是多么悲惨的贫瘠啊。或许孙云晓看见了,就该写另一本《拯救男孩》了吧。
所以我想,大概不管你想装扮谁,最像的始终还是你自己。所以玩痛快了之后,还是赶紧做回自己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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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的红楼研讨会要研讨李姗姗的这两本书,所以先借来看了下,写了篇书评。感觉好久没写书评了,是不是有点写得没大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