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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的玫瑰花园(已被《意林童话》杂志采用)

作者 陆艳离 发表于 2011-12-30 浏览 648 回复 10 主题ID 61067
陆艳离楼主
2011-12-30
楼主

陆艳离
最近,玫瑰镇上最大的朱丽叶玫瑰园出了件大事儿,所有的去过那儿的情侣全都吵架了!
玫瑰镇是一个很小的城镇,如果穿上一刻不停地快走,就能在同一天太阳升起和日落之间,从镇头走到镇尾。
朱丽叶玫瑰园就座落在玫瑰镇的镇中央,镇上每对夫妻或恋人都在这里约过会,吃过用这里的红玫瑰做的玫瑰糖。
“也许问题就在这里。”年轻的克里夫警长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来到朱丽叶玫瑰园园主的家门口敲起了门。
“您好,”克里夫在门外彬彬有礼地喊道,“我是玫瑰镇新上任的警长克里夫,我想您一定知道凡是来过贵园的伴侣都吵架了的事儿,我想就此事拜访二位尊敬的菲斯特夫妇……”
“您好!”门打开了,来迎接克里夫的是一个十岁的的卷发女孩和她的黑色小狗。
女孩有些尴尬地说:“我想您来的不是时候,因为我的爸爸妈妈也正在吵架呢!”
果然,打开门后,克里夫能隐约听见一男一女的吵架声。
“哦,那真是不巧,对不起,打扰了。”克里夫无比失望地敬了礼,真没想到他上任的第一个案子就如此棘手。
“你叫什么名字?能提供我一些线索吗?”克里夫不甘心地追问。
“我叫苏菲。非常愿意为您效劳,长官。”
“明天是周末,下午两点我来找你如何?”
“我愿意在朱丽叶玫瑰园等您。”
“这恐怕是最好的谈话地点了!”克里夫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接着他又提出了一个请求:“苏菲,请你给我一颗朱丽叶玫瑰园产的玫瑰糖吧,我想带回警所做一个小小的化验。”
“恐怕不行。”苏菲十分为难地婉拒了克里夫的请求。
“为什么?”
”因为……因为不能当着莱姆的面把玫瑰糖给陌生人,它会咬伤你的。”
“好吧!那明天见面的时候偷偷给我一颗吧!届时请把莱姆也带来好吗?”克里夫隐约感到小狗莱姆的眼神有些奇怪,究竟怪在哪里却说不上来,所以他只能对苏菲说:“因为我很喜欢它。”
 第二天下午,晴空万里,克里夫换上另一套崭新的警服前去拜访苏菲,这是克里夫最好的衣服了。这套精致的黑色的警服,不仅在胸前的口袋上缝着白玫瑰的刺绣,就连白色的警帽边沿也用黑丝线绣了一圈玫瑰叶。
“克里夫警长,您穿的这身制服真漂亮啊!”苏菲称赞道。
“是啊!我很喜欢这身制服。你的小狗呢?”
“它在玫瑰园的其他地方玩,这是给您的玫瑰糖。”
“谢谢!”克里夫微笑道:“有了它我就能做化验了。”
话音未落,小狗就不知从什么地钻了出来,它要抢走玫瑰糖。克里夫拼命护住证物,莱姆没抢到玫瑰糖,却因此撕破了克里夫的警服。
“我的警服!”克里夫惊呼起来。
 “你这只坏狗!快走开!”虽然苏菲见状后立刻大声斥责着并阻止小狗,可是还是来不及,克里夫精致的警服瞬间就变成了拖把条。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克里夫沮丧极了。
看着原本英姿飒飒的克里夫被小狗弄得像个倒霉的流浪汉,苏菲感到十分难过: “对不起,克里夫警长。”
苏菲把做了坏事的莱姆关了起来,并且当着莱姆的面给了克里夫一颗朱丽叶玫瑰园产的玫瑰糖。
“算了算了,现在我衣衫褴褛,不适合给你做笔录,我还是回去整顿一下,下次再来拜访你。”
于是,克里夫又回到了警局。
奇怪的是,在化验报告中,苏菲给的朱丽叶玫瑰糖并没有任何问题,于是次日星期一,克里夫在玫瑰镇唯的一小学门口等苏菲放学做笔录。
孩子们吹着《玫瑰镇园艺大赛进行曲》的口哨,嘻嘻哈哈地走出校门,但直到晚霞洒了克里夫一身,他都没见到苏菲的身影。
克里夫不由得自言自语道:“奇怪,难道苏菲今天没来上课吗?”
“我们学校根本没有叫苏菲的学生。”校长一边锁上学校的大门一边对克里夫说。
克里夫吃惊极了,他不断向校长描绘着苏菲的身高和长相:“就是这样子的女孩,怎么会没有呢?是朱丽叶玫瑰园的园主菲斯特夫妇的女儿啊!”
“那就更不可能了,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呢!”
……
© 版权声明: 本作品已被2012年3期的《意林童话》杂志采用。版权属于作者陆艳离(笔名),并受法律保护。除非作品正文中另有声明,没有作者本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转载或使用整体或任何部分的内容。

作者鸣谢:感谢杜岳洋小朋友提供的灵感!

全部回复 · 10

s
shalala
2011-12-30
#2

看到最后一段我真的是愤怒了哎!什么叫“担心有一些居心不良的出版社或出版商恶意剽窃原创作品,故做此举动”?难道你放在新浪博客上,就没有居心不良的出版商了?敢情,所有居心不良的出版商就是小书房独家出产的?我们都是潜伏在这里的居心不良的准备剽窃你作品的人?看到你发的那个什么求助贴,要自己做网站就觉得你脑子好像有点不好使,结果真没想到啊,居然不好使到这种程度!新浪博客是什么玩意儿?是一个发私人日志的平台,那里什么剽窃的东西都可以发,人家看了也根本不会知道你是原创的!小书房的永无岛是什么地方?是原创儿童文学平台!你发在这里的每个贴子都给你加了版权声明!你倒觉得新浪博客是更安全的了,小书房倒是处处居心不良了!你什么意思啊!你要是想来黑这里的!对不起,你走错地方了!表以为这里的网友都和你一样二百五!你要是怕这个怕那个,你干脆就别来这里找抽!姐姐也不爱点击你的链接去看什么图图!你有多远可以滚多远!不送!

流火
2011-12-30
#3

我啥都木说 真的

陆艳离
2011-12-30
#4

您好!看见您回复我帖子我真是吓了一跳。仔细看完之后才明白您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是说有一些没有经过作者同意就随便转载原创作品,甚至改掉作者笔名或真名,哪怕原创作者声明了版权也熟视无睹,严重侵犯作者著作权的出版社和出版商、小网站。并不是说所有出版社和出版商都是这样的。小书房是一个非常好的全国公益性儿童网站,会有许多优秀的作者、出版社、出版商相互交流和帮助。像这样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平台(无数公益阅读、翻译、亲子活动)难免会吸引一些不尊重作者著作权的出版社和出版商、小网站。没有说所有在此注册的出版社、出版商都是这样的。您说的对,漪然也说的对,只要是发在网上的原创文章,哪怕是平面媒体都有被抄袭的风险。我很喜欢小书房,从没有觉得小书房居心不良。我知道创建者漪然的不容易,我看过她在天涯发的一个又一个建立小书房网站的酸甜苦辣的日志。知道在这个小书房背后有无数志愿者公益地为这个平台付出,不求回报。我常向周围已经有孩子的同事推荐这个网站,周末休息的时候,我在书店儿童天地的绘本区看见家长们不知道该给孩子挑什么呀的绘本、童话书,我也向他们一个一个推荐小书房。
是这样的,我看见一位很著名的网络童话作家在新浪博客上发布自己的童话(当然也是申明了版权的),所以我也在新浪博客上发自己的原创童话。
由于我在文末没有把话说清楚,触犯到您了,还请您包涵,我向您表示道歉。
网络给文学带来便利,也带来侵权的风险。我目前还没有这个能力去抵挡这样的风险,所以我还是决定一心一意创作。的确自己先前太浮躁了,有了一点小成就就急于把文章发表在网上,这是我很大的问题。还是一步一步,脚踏实地。

(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在原帖上回复您,所以只好再重新发表一个主题。)

陆艳离
2011-12-30
#5

您的直言不讳让我知道我在此类事情的言语表达上的确有许多欠妥的地方,感谢您的指正!

陆艳离
2011-12-30
#6

谢谢你

陆艳离
2011-12-30
#7

之前发布的所有原创帖子已删除相关尾文。是我不会说话,还请您多包涵:)

漪然
2011-12-31
#8

看到你给沙拉的回复,其中说到对我们这个平台的评估或者说论断,我觉得你会得出这种轻率的结论,完全是因为确实还不了解书房所导致的,就我所知,除了我本人撰写的一些没有声明版权的公益性亲子阅读文章,其他所有涉及不通知作者就取用别人文字的行为,其作者的这些作品都发表在不止书房一个地方,恰恰就是只从书房取用作品的那些编辑,大都和书房有长期合作的关系,也加过小书房的群,他们的行为总体来说,是规范的,如果因为不认识而无法通知作者,也会通过我们的群找版主帮忙,所以,我才会有意建立一个公益的代理小组,因为事实上,我们在做的事情已经非常接近于免费代理了。甚至,遇上作者在别处发帖被侵权的事件,诸如燕子飞在新浪博客发童话而遭遇抄袭事件,也是我们通过法律咨询的方式帮她化解这些问题的。你说到你作为个人无力面对侵权的纷扰,但是书房可以说,从来就不是由一个个孤单的作者个体组成的,恰恰相反,我们是一个群体,我们这样光明磊落地在网络上发帖,毫无畏惧地去面对那些出版方,是因为我们是一个相信法律,也相信朋友的团队,而不了解这一点的人,是无法真实地评估书房的。我要说的就这么多了,以后我也不会再对你做任何解释了,谢谢你对书房的推荐,再见。

陆艳离
2011-12-31
#9

谢谢漪然对我这位新手的教诲。我会仔细看这里的新贴老贴,好好了解小书房。

土土绒
2012-01-17
#10

哈哈,看上去像个侦探故事!表情占位:s:135

陆艳离
2012-01-30
#11

是的,的确是个侦探类的童话故事:)